学院奖助专项工作汇报(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总助工作汇报”。
第1篇: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助
中国计量学院2014年研究生新生奖助
一、新生奖学金,可兼得
1、研究生新生奖学金,10000元/生,全脱产学生100%覆盖
2、本硕创新研究生奖学金,3000元/生,50名
3、星源和江南励志研究生奖学金,5000元/生,30名
二、助学金,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三助岗位津贴:300元/月以上
三、学业奖学金,可兼得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2-3%
2、国家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40%
3、学校学业奖学金,2000元/生,70-80%
四、国家助学贷款
特殊情况,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
五、学费:8000元/生/年
第2篇:奖助贷工作总结
新闻传播学院补、贷、勤工作总结
2011年11月1日,2011-2012学年度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忙碌,截止到2011年12月8日,新闻传播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基本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荣誉的。所以,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人员的审核,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都必须时时谨慎小心。在学生处、各位辅导员的共同努力协作下,评选工作暂时告一段落,现将评选工作总结如下:
一、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贫困生助学工作
贫困生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工作从大的方面讲关系到民族强盛,从小的方面讲是贫困学子生命补给线,马虎不得。11月1日,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始,我院分管学生工作的王书记高度重视和关注此项工作,并及时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和负责人,保证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确实发放到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手中。
二、分配公正、措施得当
11月24日,我校学生处根据教育厅下达给我校奖助学金名额,按照各系学生比例公正分配,并发出《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将奖助学金评选依据、名额分配、时间要求、需提供材料、各级人员职责等详细做了要求。
三、切实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各系党支部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次评选工作,将通知相关要求传达到本系各班,并对本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要求。11月24日开始,各辅导员在自己所带的专业中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求、评选条件,并确认提交材料要求,在进行贫困生认定之后,各辅导员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以学年综合测评为基础,结合其他因素,做到评定政策、评定办法和评定结果的三次公示,过程公开透明,结果真实有效。
四、公示情况
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新闻传播学院在11月15日——11月18日在全院范围内对拟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张娟、田苗等175名学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学院师生对以上学生情况均无异议;在11月28日——11月30日在全院范围内对拟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刘浩、唐榕等84名优秀学生,张艳、易娟等114名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赵震、张伦瀚等316名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段婧瑜、李睿等105名国家三等助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学院师生对以上学生获奖均无异议。
在总结本次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评选工作时,我们发现今年受资助的同学突显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学习成绩优异;二是整体素质高,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有的同学在看到别人比自家困难时,主动让出助学金;三是参与意识强,很多同学在提交申请时明确表示,不看重结果,贵在主动参与。这次评选充分体现我校长期以来狠抓学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结果。
但是在评选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比如,有些老师没有建立完整的贫困生档案,所以在进行贫困生认定时会遇到一些困难,这是我们以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五、助学贷款顺利开展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新举措。这项措施实施以来,解决了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问题,受到了广大贫困生的欢迎。2011年度,新闻传播学院共有240名学生成功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420600元,这极大地缓解了贫困生的就学压力。
六、积极引导贫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科、教务科、团委、后勤部门都有相应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在学校内开辟勤工助学岗位,如在校内设立了图书馆管理员、教学助理、食堂助理和学生工作助理等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部分贫困生走出困境。另一方面,学校各级部门都会提供一些校外实践机会,学生不仅可以得到锻炼,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减轻学业负担。
总之,学院补、贷、勤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需要全院上下协调配合,事物发展总是有矛盾存在,我们必须正视和解决这些出现的问题,以使下一年度工作更上新台阶。在此,感谢各级领导对这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肯定与支持,相信在以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我们有更完备的资料,覆盖面也会更广,使评选工作更顺利。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2011年12月8日
第3篇:奖助学工作总结
******奖助学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国发[2007]13号文件)、省教厅奖助学中心相关要求,在学院学生工作处指导下,我系顺利完成了2010-2011(1)的奖助学工作,现对这一工作我系的具体做法、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做出小结。
一、我系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及分布等情况概述
目前,我系在校生总数为1219人,其中贫困生(通过贫困认定)人数为149人,占系部总人数的12.23%。学生总体受助项目5项,其中国家资助项目4项,校内1项
表一:各年级贫困生及比例分布
年级 2010级 2009级 2008级 合计
总人数 366 430 423 1219
贫困生 50 69 30 149
比例 13.89% 16.05% 7.08% 12.23%
注:各年级人数含成人教育插班生
表二:受助名额及比例分布
年级(贫困人数)
助学贷款
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小计
受助比例
2010级(50人)2009级(69人)2008级(30人)合计(149人)2 1 11
0 11 22 33
44 29 122
--------
100% 95.2% 100%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系贫困生总体数量不多,贫困生比例低于其他系部。在本学年我院总体受助数量充足的情况下,我系受助比例达到100%,资助覆盖面较广,有力地保障和稳定了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减轻了他们的生活压力。
二、我系在开展助学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本着“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读书”的原则,我系在2009-2010学年下学期提前开展了奖助贷政策、条件、注意事项等宣传活动,力争让每位同学了解国家的政策,清楚各项资助申请的程序,为本学期各项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把资助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针对一些学生对申请资助的跟风行为,我系通过辅导员、班导师、班干部层层作做工作,作动员,让有能力的同学争取自助,有效地提高了受助的准确性。
“公平、公正、严把关”,国家资助关系到每一个贫困学生的起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我系在贫困生受助者筛选、资料审查中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让每一位贫困同学都了解助学工作开展得过程,减少大家的疑虑。
开展“诚信、感恩、自强”教育,让大家展示真实的资料,不弄虚作假;让受助同学树立“知恩图报”的观念,努力学习,早日回报社会。资助是一时的,自强是脱困的唯一途径,通过座谈等形式的教育,让每个贫困生都增强信心,争取做到自强助己,甚至助人。
“统筹安排,统一行动”。在吸取其他院校在开展助学工作时资料不统一,时间拖拉等教训之后,我系对奖助学工作做出统筹安排,按照学院的工作进程,提前统一发放相关材料表格,统一指导学生填写,统一提交,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时时开展诚信、感恩教育创造了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1、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由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班导师进一步审查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审查意见。
3、辅导员根据申请者资料,再次核查其过去一年内的学业、思想道德、综合素质等方面材料,结合班主任意见,向学院推荐综合表现最好的同学进入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我系共有3名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综合各方便表现,向学院推荐优秀同学。
4、学院统一安排进一步的评选。我系何泽秋同学已通过学院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1、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由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班导师进一步审查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审查意见。
3、辅导员收集全部申请者资料,并再次核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为确保鼓励贫困生、资助最需要的同学,我系采取以下办法遴选:首先按照贫困认定等级排序;然后按照学业成绩在上一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序,最后选择家庭条件最贫困的,学业成绩较好的33名同学作为资助对象,系部公示后上报学院。
4、学院进一步公示,最终上报省厅。
(三)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由通过学院贫困认定的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辅导员再次审查申请者条件、材料真实性。根据班级评议认定的贫困等级,按照特困、贫困、一般贫困的等级把申请者排序,按照贫困程度,结合受助面最大化的原则,选择122名同学上报学院,整个过程公开,公正。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评审
1、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网上申请,相关辅导员赴广州学习以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
2、结合前期的准备资料,统一安排机房,指导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大大地减少了申请的出错率。
3、安排专人整理学生贷款纸质材料,做到资料无遗失,无遗漏,完整规范。
4、抓住机会及时开展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贷款到期要如期还款。
5、及时通报有关审批结果,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我系在开展助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由于部分地方民政部门责任心不强,导致部分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内容缺乏真实性,甚至有学生拿来盖过章的空白表格。针对这些现象,我系充分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广泛听取周围同学的意见,对这些同学的家庭情况作出更合理的认定,对于作假的同学作出严肃批评教育。
2、一些同学认为自己符合受助的条件,对未通过初审表示不理解。针对这些同学,我系认真对待,充分解释评选的程序,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号召同学发扬无私精神,把资助给最需要帮助的同学,并积极为这些同学寻找其他助学机会。经过解释教育,这些同学决表示对评选结果的理解以及对学院助学工作的支持。
3、有些同学有出现“争做”贫困生的苗头。针对这些情况,我系在召开全体学生会议的时候安排专人对大家的错误观念进行分析,引导,让大家认识到“贫困”不是荣誉称号,造假、违规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号召大家积极互帮互助,不为一时的“小利”而失“大节”。
四、今后工作的展望
奖助学工作的开展已经完成一个阶段,我系会一如既往在学院学工处的指导下进一步开展奖助贷工作,并思考、创新更有效的工作方法。我系还会积极拓宽扶贫助困的渠道,为贫困学生寻找更多安全、稳妥的勤工助学的机会,鼓励、支持他们自强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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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10
第4篇: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而提高研究生的质量,培养出更多具备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及各种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制定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和发放办法》,在《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本方法适用于入学一年后的建筑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
二、第二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参评条件为:
1、爱国,爱校,爱专业,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
4、一学年内因各种原因受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5、在学术上弄虚作假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6、每位研究生必需参加学院年度70%以上的学术讲座及指定学术会议。
7、全学年完成课程成绩不低于22个学分以上,其中公共课程、基础课程、设计
1、学术报告等课程必须取得学分。
8、全学年所修课程中有不及格成绩者不得申请一等、二等奖学金。
9、奖学金由研究生主动申请,未申请者不予评奖。
三、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
四、评奖程序:学生如实填写《建筑学院________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综合加分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交由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小组审核并按评定办法给与加分,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
学生提交的奖(助)学金综合加分申请表及学生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给出综合成绩。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等级评定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结合学校研究生院给定的比例名额确定。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精确到小数点3位):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分值+综合加分
1、学业成绩分值=课程平均分×85%
课程平均分=(学位必修课成绩+4门自选课成绩)/门数
学位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基础课程
自选课程:由研究生在专业课程中挑选4门课程(其中有设计课程的专业必须包括设计1)。
2、综合加分=各项加分总和×15%
综合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如有超出仍按15分最高上限加分。
综合加分详见《建筑学院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综合加分办法实施细则》;
①论文板块加分:申请评奖的所有论文及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注明有“西南交通大学”,申报人署名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学生在校外合作发表的文章或科研项目不记入加分。
②学术科技科研竞赛和文艺体育竞赛板块加分由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及排名按规定给予加分。
③社会活动表现板块加分中学生骨干加分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小组根据评议的绩效等级给予加分,联合委员会由学生工作组、学院会议及活动组织教师、研究生教务员、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负责人组成。
④所获各项加分的项目必须为学生入学一年内所获得荣誉及取得的业绩。
六、成立“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小组”,负责申报学生的成绩初审、科研加分初审、社会活动表现加分初审等工作。该小组由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学业平均成绩)、论文科研审核人员(审核发表论文情况)、学术科技科研竞赛审核人员(审核竞赛获奖情况)、学生工作组(审核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学院团委(审核文体竞赛获奖情况)。学生经过初审后,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备案。
七、学生如在申报材料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如已获奖学金,则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已发奖学金,并停止发放后续奖学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各项加分值的计算参见《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二附则(试行)》
九、本实施办法由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
2011年10月26日
第5篇:关于奖助贷工作的总结
助学管理中心2015年度奖助学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校按照省助中心要求发展高校资助育人项目品牌化建设,发展高校特色资助育人项目。2013年11月成立了学生机构 “爱心助学社”,并建立了校园“壹圆助学基金”项目。每学年通过开展校园自强之星活动,校园义捐义卖活动、军训用品回收并免费发放给困难生、组织受资助学生到扶贫村小学做卫生健康宣教等活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诚信感恩,自立自强,勤奋学习的榜样典型,展现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2015年我校困难生资助方面成绩斐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29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人数1500人,获得广东省生源新生资助金人数65人,获得学校助学金人数780人,办理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509人,共发放资助金额达900多万元。针对我校家庭经济特困生群体,在学费和生活补贴方面,均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补助金和学费减免,包括13级护理19班因带父上学获得肇庆道德模范称号的罗佩勉同学等。目前,我校正在筹备由冯毅先生出资210万元成立的“毅基金”项目,该项目的成立将是我校一项长期的圆梦助学工程。2015年度助学管理中心顺利成功开展完成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1、经过系初审提交,助学管理中心审查、整理、上架入盒等工序,对2014年以前的国家贷款合同档案资料重新查漏整理、归档,最终向国家开发银行顺利移交。通过对我校不良贷款大力追缴,对贷款学生的进行诚信教育,逐步完善助贷工作管理,使我校贷款回收率基本高于省教厅要求的平均线,截止2015年12月统计,我校学生助学贷款累计回收率为99.47%,名列全省前列。
2、2015年顺利完成的资助项目有:完成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全校贷款人数509人,贷款金额达319.6万。完成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奖励和资助人数多达1800人次,发放金额达600多万元。完成2015年广东省生源困难新生资助工作、学校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年度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等共计奖励和资助人数达1008人次,发放金额达40多万元。完成对2015年度家庭突变困难或身患重病在校学生困难补助发放,以及2015年在校参与勤工助学困难学生工酬发放等工作,资助发放金额约4万元。
3、我校按照省厅要求发展高校资助育人项目品牌化建设,发展高校特色资助育人项目。2015年开展的资助育人活动项目有:成功开展的第二届校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学生自发组织的校园义捐义卖活动、军训用品回收并给困难生免费发放的活动、组织受资助学生到扶贫村小学做卫生健康宣教社会实践活动等,在广大同学中树立了诚信感恩,自立自强,勤奋学习的榜样典型,展现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完成毅基金首批困难学子资助工作:2015年12月,由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捐资设立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毅基金”,帮助寒门学子圆了大学梦,激励学子直面困难、奋发向上、刻苦学习、自强成才。
5、展望2016年资助管理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我校校情,继续稳步发展资助管理工作,完成日常事务,进一步探索资助育人创新品牌建设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