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
第1篇:客运企业安全工作汇报
客运公司安全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是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安全经理杨玉海。受客运公司陈胜军总经理委托,就客运公司2013年以来的安全工作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首先,我代表客运分公司全体员工对省安全检查组莅临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感谢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多年来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和帮助。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在交通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客运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构筑安全企业为目标,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加大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力度,积极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了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我介绍一下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德州交通集团客运分公司隶属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现在营运客车237部。在岗职工350人。2012年客运分公司实现收入2677万元,实现利润686.38万元。
现将客运分公司安全工作向领导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批正。
一、安全工作形势
今年截止现在我单位没有发生一起伤亡事故,持续保持了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安全工作汇报.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工作的“总指挥”。
我们通过文件分发,传达,安全例会传达、现场安全教育、传达等方式及时把各项安全工作文件传达贯彻下去。
我单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2、足额保证各项安全经费专款专用为安全工作搞好硬环境;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为安全工作搞好软环境。
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专款专用和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排头兵”。今年以来,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重新布置了安全教育会议室,购置了新桌椅、投影、空调等新设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环境。另外在实际宣传教育中,一改以往单一的“说教式”、“会场式”的安全会,把会场挪到了车上、摆到了车场上,以真实情况为主课题,以驾驶员现场讨论为为主内容,开展了多期专题现场处置、事故案例分析的专题会。通过这些创新手段,极大的调动了驾驶员的学习积极性,提升了安全教育的效果。
3、狠抓恶劣天气及节假日等重点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重点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阅兵式”。今年以来,我市迎来了多年来罕见的恶劣天气。雾雪天气频繁出现,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的挑战,我们多准备、早行动,提前制定了应急预案,安排管理人员跟车指导运行,在恶劣天气时积极协调交通局、交警等领导给予现场指导帮助。
针对节假日,制定专项预案,提前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活动,元旦、春运、清明、五
一、端午等节假日,共安全大检查12次,安全巡查56次,出动检查车56台次,出动检查人员112余人次,检查车辆600余台次,检查出隐患车2台次,整改2台次。
4、狠抓安全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日常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战场”。
(1)、规范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安全档案,严把驾驶员准入关,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库检车制度。
(2)、在汽车站设立驻站安全员,每天向车辆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各项政策法规。每月定期开展驻县车辆巡查工作。严格要求落实播放告知视频制度,检查驾驶员和乘车旅客的安全带扎系,车辆GPS设备的完备情况。
(3)、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狠抓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落实,继续推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责任落实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战官”。没有检查落实,安全就是纸上谈兵。客运公司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查隐患、堵漏洞,为安全工作保驾护航。每月定期召集安委会成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可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当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上半年共整改消防隐患1处(消防栓),用电隐患3处(接电不合规范、负载不合规范),维修车间设备隐患1处(维修车辆车轮未加垫木)。
(5)、积极发挥利用GPS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GPS故障车辆立即进行电话询问,对超速、疲劳驾驶车辆立即通过平台发出短信警告告知。夜间的值班领导重点监控有无夜间行车情况。有效的遏制和降低了驾驶员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大大的保障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
针对安全生产月和“平安行 你我他”活动,我们在驾驶员例会上做了
宣传、做了动员,要求全体驾乘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在单位院内张贴了横幅。在市交通、市交警支队的领导下,联合德州汽车站6月9日在汽车站进站口举办了“安全月宣传活动事故图片展览”。
为了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我单位按照标准化要求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后勤、运行等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组织各科室一起学习标准化教程,本着达标是结果不是目的的原则,力求通过这次达标,彻底使各岗位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促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个质的飞跃。
下半年的工作方向
1、抓住开展2013年安全活动年的有力时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各项素质,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事故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保持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
2、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责任的落实,严把安全源头关,搞好动态监控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和处罚力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目标责任的考核逗硬。
3、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及旅游旺季的到来,加大车辆技术检查力度,加大包车管理力度。
以上是客运公司的安全工作汇报,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对我客运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支持,祝愿各位领导身体健康!谢谢!
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2013年6月17日
第2篇:客运企业安全工作汇报
客运企业安全工作汇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XXXX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通知》(XXX)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司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基层责任、强化基础能力、提升基本素质),加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在 XXX 市委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司上下高度重视,依据《关于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通知》(XXX)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工作做为首要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既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主管经理为副组长,司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 XXX 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司属各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及安全技术科全体成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台账,对法定代表人及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运客车信息、驾驶员信息等进行全面建档,实现了对人员、车辆的全面掌控;建立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台账,对全司范围内的设施设备、作业场所,操作岗位,就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辨识工作,制定各项应急、控制措施,明确各级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全过程、实时、动态有效监控,促进了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详细记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要时段及节点检查的工作计划、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检查失效。
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秉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安全基础建设的本质要求”这一宗旨,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精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规章制度、装备设施、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环节入手,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我司安全生产实际,编写印发《制度汇编》,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我司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公司安全、持续、稳定、健康和顺利地发展。
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要求,分解并制定阶段性控制目标责任指标,重点强化制定过程指标,通过过程指标管理保证结果性指标的落实,将关键指标纳入部门业绩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公司每半年对司属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做到了指标、责任、考核三到位。建立了考核兑现制度,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成立职工培训机构,坚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职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影片,举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工伤医疗保险、职业健康、安全常识、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培训。
六、充分利用内部办公网络系统、电子显示屏幕、文化廊、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手段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七、每月定期召开公司安委会,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与要求;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司属各单位、各部门每月坚持召开安全例会,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安全知识、事故案例进行学习;班组坚持每日召开晨会,对每日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强调安排;各分公司、客运站、异地调度点坚持每日对司乘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安全告诫。
八、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每月对营运车辆车辆技术状况、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审验有效期及驾驶员资质等证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如实登记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整改,整改率达 100%。二是公司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客运站、办公区、修理厂、家属区、司乘休息点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积极改善公司安
全生产环境。三是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监督工作。
九、严格车辆运行动态管控。一是加强对车载终端的维护,保持终端设备技术状况良好。每月定期开展车辆车载终端使用情况排查活动,安排专人上车检查。对终端出现故障或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坚决停运,及时联系厂家及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二是切实加强对公司所有运营车辆 GPS 实时动态监控,及时消除运营车辆超速、超员、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疲劳驾驶等安全隐患。三是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现象、人员进行严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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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语 :不够强大,意味着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通常表现为:要么特别在意别人的看法,要么活在他人的眼目口舌之中。从而失去独立的判断能力,变得摇摆不定和坐立不安。
第3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某某运输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党支部书记安全责任制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有关指示精神,监督行政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参加公司安委会召开的工作会议,参与和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为行政领导当好参谋。
3、督促帮助下级党组织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工作,听取他们的情况汇报,及时给予指导。在考察选拨干部时,把安全思想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配合行政把好安全生产的用人关。4、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5、会同行政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总结事故教训,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理。6、积极督促行政、工会、团委参加安全管理工作,支持行政搞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10)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四、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五、生产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经理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完成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
2、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3、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收集和整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经理反馈; 4、对发现的事故苗头,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5、在生产工作中,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开展安全工作。
六、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协助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组织和督促检查责任;
2、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工作规划,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安全整顿,安全检查等活动;
贯彻执行计划时,坚持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过程中的“五同时”方针,把安全、劳动保护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部门指定人员限期整改,督促安全营运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3、定期向安委会和经理报告安全工作,负责提出须由安委会研究决定的安全工作议题; 4、对安全设施方面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的分管副经理联系并组织职能部门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督促实施;
5、组织制定,完善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特殊工种的人员要实行技术培训,坚持动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6、参加特大事故苗头及重大以上事故的现场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处理,采取防范措施;
7、积极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新机制的各项工作;
8、主持安全日常事务,签发安全文件,抓安全典型,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七、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科室人员的安全职责。2、筹措和保证安全设施费用,加强费用列支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3、按规定审查事故借款和事故保险赔款的收支工作。
4、对安全经费的收支负责。未经安全部门核签的事故经费不予报销。会同安全部门向外催收事故赔偿费。
5、严格审查事故费用支出,如实反映行车事故费用。
6、加强对科室重要部位的重点保卫,做到经常检查,督促,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九、客运正(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经常抓好本队的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好全队人员的安全学习生活,做好人员学习考勤和活动记录;
3、负责本队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查“三品”,制止一切违章行为;对严重的违章情况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求得及时处理;
4、抓好本队优质服务工作,教育员工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要对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十、客运正(副)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部门的业务管理。站长(副)站长为本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站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
3、对行车人员、站务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思想,遵章守纪的教育;组织职工安全学习和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
4、严格车辆牌证、技术状况检查;严查“三品”,严禁站内超员,及时化解客运纠纷; 5、定期召开站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检查督促安全专(兼)职人员的工作,努力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6、协助安全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并,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分析、处理。
十一、客运站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为旅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
2、做好对驾驶员行车安全和旅客乘车安全的宣传及旅客安全上下车工作;杜绝超员现象; 3、站务人员要禁止“三品”上车,随车乘务员配合驾驶员搞好运行中的安全工作;
4、做好旅客托运行李包裹工作,认真检查行包是否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是否超重、超高、超宽;
5、严格按照各种车辆的准载人数出售客票,不得擅自出售超员票。若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站领导批准符合上级有关规定,方可售票。
十二、例保检查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2、严防带“病”车出站。做好对每班车出车前,收班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凡属安全部位的隐患,责成驾驶员立即修复。复检合格后,方可营运;
3、经常向驾驶人员宣传安全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每月底汇总车辆安全检查情况,并造表报送安全科。
十三、货运正(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哝和企业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保护法规;
2、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把好新进、外聘驾驶人员的技术素质关; 3、负责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纠正人货混装,货物超长、超高,驾驶室超员等违章行为; 5、发生重大或重大以上事故,应亲临现场,查清事故原因,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十四、汽车修理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制定车辆维修保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2、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厂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质量和劳动保护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目标管理,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工班和工人,组织开展争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4、负责做好车辆保修工作,严格过程和出厂检验,保证修车质量。检查督促各班组严格按规定进行维修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会同安全部门做好因机械损害造成行车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分析处理工作。6、负责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7、广泛收集来自各方面对维修质量的意见,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8、定期组织全厂职工进行安全学习,严格学习人员的考勤和学习记录工作。
十五、修理厂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具体负责全厂维修质量和设备维修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总公司制定的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和编制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协助厂长落实班组安全工作职责。
3、定期督促有关人员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维修。
4、对因人为机械责任事故或因维修质量而引起的行车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
5、经常深入班组,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6、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班组的用电设备、机工具、厂房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部位进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及时向厂领导汇报。
十六、修理厂检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模范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安全质量第一”的思想。2、经常深入维修现场,纠正生产人员在作业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技术标准作业规范作业的现象,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影响维修质量或可能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给予制止,并向厂部反馈情况。
3、做好返工复修记录和登记,参与机械事故,工伤事故的鉴定会,主持维修质量分析会。4、对车辆在维修竣工和交车出厂时,严格检验,把好竣工交车质量关。5、积极参与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
十七、修理厂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班组人员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
2、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不按技术标准,不按作业规范作业的现象,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影响维修质量或可能发生工伤事故时,坚决制止,并告之有关领导作出处理;
3、配合检验人员搞好车辆维修中,竣工后的检验工作,督促班组人员搞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机械事故、工伤事故鉴定会和维修质量分析会;
5、发和生工伤事故要及时登记,并详细做好记录。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领导和安全部门;
6、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工作,广泛收集驾驶人员对本班组维修质量的意见,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
十八、修理厂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十九、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某某运输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
某某运输公司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2、本规范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保障客运行车安全为中心内容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本规范所称公司车辆是指车辆行驶证上“车主”栏为公司名称的车辆。3、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4基本要求
4.1公司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4.2公司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公司车辆。5、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5.1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法人代表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担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或副组长。
5.2公司应逐级设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5.3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5.3.1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按每30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1人。
5.3.2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6、安全生产职责
6.1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体制。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7、客运从业人员管理 7.1驾驶员管理
7.1.1
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大型客车驾驶员还必须具备安全行车3年以上客车驾驶经历。7.1.2公司车辆的驾驶员应由企业考核录用,有关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7.1.3公司应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和乘务员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其它司机和乘务员要有科学的作息要求。
7.1.4公司对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应建立行车日志制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7.1.5公司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进入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行驶的所有客车,禁止乘客站立。
7.1.6
公司应建立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7.1.7
公司应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7.1.8
公司应建立聘用驾驶员报告制度,对聘用或解聘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备。7.2乘务员
7.2.1应具有安全乘车及识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7.2.2
应懂得基本的医疗抢救和事故逃生常识。
7.2.3由企业负责考核和录用,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8、客运车辆管理
8.1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8.2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8.3车辆维护
8.3.1公司应建立车辆各级维护制度并组织实施。
8.3.2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8.3.3公司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汽车维修厂负责实施。8.3.4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8.4
公司在注册地应自有相应的生产基地,其面积至少应是企业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在注册地以外的经营发生地,也应自有或租用相应的场地,作为企业回场待班车辆的统一停放和日常维修工作场所。
8.5车辆运行管理
8.5.1公司及其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车辆调度机构,对企业车辆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作。
8.5.2客运班车应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8.5.3公司应建立长途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指定中途休息点和司机交接班点。
8.5.4客运班车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应按照《重庆市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和《重庆市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8.5.5公司车辆在每日收车后,应返回企业生产基地或企业规定的其他场地统一停放。
8.5.6
公司应根据企业车辆的不同营运线路,分别提出包含线路各路段路面情况、行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营运线路行驶基本要求,供司乘人员参考。
8.6
公司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8.7 公司应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9、公司与承包经营者安全责任
9.1本条所称“承包经营者”系指以各种方式承包公司车辆并承担该车辆经营盈亏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9.2公司责任
9.2.1
公司应将承包经营车辆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切实将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车辆及其司乘人员。
9.2.2公司应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9.3承包经营者责任
9.3.1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9.3.2
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做好车辆的各项维修作业。
9.3.3
承包经营者必须服从企业经营调度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车辆运行线路和站场。9.4公司和承包经营者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经营者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公司承担管理责任。10、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10.1会议制度
10.1.1
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企业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10.1.2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2 次,承包经营者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10.2
脱产教育培训制度
10.2.1
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的脱产安全培训教育,每年每人不少于16小时。10.2.2
培训教育实行专业授课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
10.2.3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10.3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0.3.1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0.3.2公司应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线路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10.4车辆牌证管理制度: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车辆营运牌证的统一管理。车辆发班时由驾驶员统一领取,车辆收班后,由驾驶员将营运牌证统一交回企业保管,有关管理人员应做好牌证收发记录。
10.5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主要基础资料必须健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0.5.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汇编 10.5.2安全会议记录 10.5.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10.5.4
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10.5.5
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档案 10.5.6
驾驶员管理档案 10.5.7
乘务员管理档案 10.5.8
事故登记台帐
10.5.9
事故档案。要求一案一档,资料齐全。10.5.10
公司事故统计报表
10.5.11
承包经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内容档案 10.5.12
车辆管理档案 10.5.13
车辆维修记录 10.5.14
车辆行车日志 10.5.15
车辆牌证台帐 10.5.16
车辆调度日志
10.5.17
营运线路行车基本要求资料台帐 11、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处理 11.1安全风险防范
11.1.1
公司应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责任赔偿能力,并按规定足额办理企业车辆安全保险。11.1.2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11.2
事故处理
11.2.1
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和乘务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将发生事故的车号、班次、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企业报告。
11.2.2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1.2.3公司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场。
11.2.4重大、特大事故处理完结后,公司应在事故调解赔偿完毕或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写出事故处理的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报公司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12、事故统计与事故报告
12.1公司事故统计月报表、年报表,以及当年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情况必须完整,并按规定时间报交通主管部门。
12.2对发生人员现场死亡的事故,公司应在接报一小时内向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1
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及格发给证件,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应随身携带各种车辆行驶的证件,以便接受有关人员检查。
(二)司机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限超速行驶,不在行驶中谈笑、吸烟。
(三)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车前要认真检查水箱、油料、轮胎气压,要保证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良好齐全,切实做好出场前、营运中、回场后的“三检”工作,杜绝机械事故,不带故障车辆行驶公路。
(四)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先停、先慢、先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秒”,超车时要先呜喇叭等对方减速礼让后再超车。
(五)严禁将车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引擎盖上坐人、严禁驾驶员擅自换班;严禁学习(实习)驾驶员单独开车;严禁带电用汽油清洗发动机、严禁人工供油发动车辆。
(六)服从调度,按指定路线、时间执行任务。未经调度私事用车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负责经济赔偿。
(七)发生车内起火、冒烟或其它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打开车门,疏散乘客,确保乘客安全。
(八)发生行车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报案,并查找证人(非本公司人员两人以上)。
(九)发动机开锅时,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用冷却水浇散热器上水室外表,待水温下降后,再打开水箱盖加水。
(十)车辆水温达50度,气压达4.5kg/cm2,空调车气压达6kg/CM2时,方可起步。
(十一)雨、雾天行车,应适当降低车速,提前采取措施,不争道抢行,雾大时应开启雾灯或小灯。郊区行车应多鸣喇叭、勿太靠路边。
(十二)冰雪路面行车,应做到:油门缓、变速缓、转弯缓、转向缓、制动缓、抬离合器缓、加大转弯半径,尽可能采用发动机制动和间断制动。
(十三)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在铁路道口超车、换档、停车;若车辆在铁路道口发生故障,应紧急动员乘客和附近群众推车或采用其他方式尽快使车辆离开道口。
(十四)交接班时,接班驾驶员应检查车辆外表是否完好,若有碰挂应及时上报,交班驾驶员应向接班驾驶员交待车辆运行情况;若接班驾驶员未到,当班驾驶员应及时向总调度汇报,并继续投入营运。
三、驾驶员(乘务员)服务规范
(一)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乘客至上,服务为本”的服务宗旨,树立“公交服务、追求进步”的服务理念,讲求职业道德、文明优质服务。
(二)当班时间统一使用标准普通话和“请、您、劳驾、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礼貌规范用语。(三)对乘客一律称“乘客同志们”,与乘客对话称“同志”,对老人称“老大爷”或“老大娘”,对青少年称“小朋友”、“同学”。
(四)严格执行票务管理制度,认真监票、验票,杜绝漏票。
(五)行车中不与他人闲谈、嬉笑、吸烟、饮食、打手机,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开(关)车门要注意车内、观察车外,宣传疏导,防止意外,并在车辆行驶中及时提醒、制止乘客将头、手等伸出窗外或倚靠玻璃等危险行为,确保车门、车内安全。
(七)发生行车事故时,乘务员应协助司机抢救伤者和财物,保护现场,寻找证人,迅速报警。(八)车厢内出现起火、冒烟等危急情况时,立即停车开门,组织疏散乘客,并及时处置报警。
(九)维护车内秩序,制止不良行为,发生打架、斗殴、盗窃、刑事犯罪等严重事态时应及时告知乘客或报警,将车就近开到公安部门处理。
(十)禁止乘客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和牲畜等动物带上车。
(十一)车辆在运行中出现故障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换乘同线路后序车辆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进行疏导。
(十二)正确使用报站器,勤宣传、勤疏导、准确报站。
四、修理人员操作规范
(一)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后,应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设施和工作现场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三)车辆保修时,必须将车辆垫牢,支好安全凳,并在方向盘上挂警示牌。(四)不准擅自拆除、毁坏开关等电气设施,严禁用其它金属导体替代保险丝。(五)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氧气、乙炔应分开存放,不准随处乱倒废油和残渣。(六)禁止在场区和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和点火取暖。
(七)禁止开动车辆(持试车许可证除外),禁止无证操作非本人使用的机械、设备和特种工具。(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盲目蛮干,不偷工减料,不漏修、误修。(九)未经查明情况时,严禁随意闭合电闸。
(十)保修作业结束后,须及时清理工具设备,打扫工作现场卫生。
(十一)减少返工,修旧利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五、调度员工作规范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上级指令和运行计划,随时掌握车辆运营动态;根据“高、平、低”峰的客流特点,科学、合理调度车辆,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知人、知车、知事、知路、知客”,掌握运行和服务规律,及时反映情况,果断处理问题,完善调度管理。
(三)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保证线路正常的运营秩序。(四)认真、准确、及时填写运行记录,不弄虚作假。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不在当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六)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化解矛盾,保管乘客失物。
(七)经常保持调度室环境卫生。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六、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弹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 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责。
第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第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以 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当适应工作需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 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
第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
第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 薄弱环节。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 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告考核和奖惩情况。
第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应当不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安全生产经费年度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安全生产经费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
第二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一)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
(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一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二级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装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见附件)的要求,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
(一)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应当熟悉客车结构、检验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
(二)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三)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对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并经签字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第二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对出站客车主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等。
经出站检查符合要求的客车和驾驶员,汽车客运站出站检查人员应当在“出站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经受检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规则
第二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整改。
第二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某某运输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
某某运输公司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车辆运行安全管理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运输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第三条
公司把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列为经理任期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四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二)车辆保险索赔
第五条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全项足额在当地保险机构投保,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第六条
公司与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采取措施督促续保,防止漏保。
第七条
公司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部门,保险公司开展宣传教育,做好事故预防,并保证及时、合理、准确地理赔。
第八条
公司依法协调,督促保险人,被保险按合同规定和相关原则履行保险义务。
(三)新车投产前的全面检查、维护
第九条
公司选购车辆应根据当地运输市场状况和运行条件,对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
第十条
接收新车时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箱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等。
第十一条
新车投入使用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
第十二条
新型车辆在投入使用前,组织驾驶员和维修工进行培训,掌握车辆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后使用。第十三条
新车在使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第十四条
新车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
在索赔期内,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如果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于制造厂的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四)车辆固定专人使用,保管与替班交班审核
第十六条
公司任何车辆固定专人使用,保管。其使用人必须具在相应的驾照和准驾证。第十七条
公务用车不得借予非公司人员使用。
第十八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二十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第二十一条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第二十二条
使用时若发生事故,而致违规,损毁、失窃等,扣除理赔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五)车辆走合期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车辆在首次保养以前,车辆要进行走合,走合里程为1500km—2500km。第二十四条
走合过程中,车辆应中速行驶,避免发动机高运转和油门全开。
第二十五条
在变速箱的各档位,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4500r/mm(或最高转速的80%)。第二十六条
在走合期间,多做点刹,避免紧急制动,保证制动装置有良好的磨合。
第二十七条
机油液面降至机油标尺下限标记时,应添加机油,机油液面不要超过机油标尺上限标记。
(六)车辆在一般条件下使用
第二十八条
车辆运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车辆经常性装备应符合国标GB7258—8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4758—84《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和交通部JT3111—85《公路客运车辆通用技术条件》,JT3105—82《货运全挂车通用技术条件》,JT3115—82《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并保证齐全、完好、不得任意增减。
2、车辆有特殊条件下使用,应根据需要,配备,预热、防滑、牵引等临时性装备。3、车辆运输超长、超宽、超高或保鲜等特殊物资时应根据需要增加临时性装备。
4、运输危险物的车辆,应符合交通部门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车辆运行必须符合关于车辆装备的规定。第三十条
车辆装载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车辆的额定载质量,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2、经过改装,改造的车辆,或因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标定载质量时,应经车辆所在地主管部门核定;
3、车辆换装与制造厂规定最大负荷不相同的轮胎,其最大负荷大于原轮胎的,应保持原车额定载质量,最大负荷小于原轮胎的,必须相应地降低载质量。
4、车辆增载必须符合交通部1988年发布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5、所有车辆的载质量,一经核定,严禁超载。
6、车辆总质量超过桥梁承载质量或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货物时,应报请当地交通、公安主管部门,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经批准后才能通行。
7、车辆运载易散落、飞扬、泄漏、污秽物品时,应封盖严密,以免污染环境。
第三十一条
汽车拖挂总质量应根据不同使用条件,通过试验后确定。确定不同地区拖挂总质量的原则是:
1、平原地区保持直接档(包括超速档)作为经常行驶档位; 2、丘陵地区用直接档(包括超速档)行驶的时间占60%以上,其平均技术速度不低于单车的70%;
3、在山区一般坡度路段上可以二档通过,最大坡度路段可用一档起步。第三十二条
车辆运载危险货物时中,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88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车辆在通过危险的路段、渡口、桥梁和遇有临时开沟、设线、水毁、塌方、冰坎、翻浆等情况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保障行车安全。
第三十四条
新车、大修车以及装用大修发动机的汽车走合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走合期里程不得少于1000公里;
2、在走合期内,应选择较好的道路并减载限速运行。一般汽车按载质量标准减载20—25%,并禁止拖带挂车、半挂车按载质量标准减载25—50%;
3、在走合期内,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保持发动机正常工作温度。走合期内严禁拆除发动机限速装置。
4、在走合期内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经常检查、紧固各部外露螺栓、螺母,注意各总成在运行中的声响和温度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5、走合期满后,应进行一次走合维护,其作业项目和深度参照制造厂的要求进行。6、进口汽车按制造厂的走合规定进行。
第三十五条
运输单位和个人使用燃润料时应注意的事项:
1、燃润料和选用必须符合制造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2、各种燃润料的运输和存放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3、燃润料应保持清洁,柴油必须经过沉淀、过滤后方能使用。
4、不同种类、牌号的燃润料不得混合使用。更换不同牌号的润滑油或进行季节性换油时,必须做好清洗润料。
5、进口汽车所用的燃润料,应严格按汽车制造厂规定选用或按其规格性能要求,先用相应国产牌号的燃润料。
6、认真做好润滑油料的回收工作,回收的油料应按不同种类分别盛装,防止混入水分和杂质,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回收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按交通部1987年发布的《汽车运输行业轮胎技术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轮胎管理,提高轮胎使用维修技术水平。
第三十七条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排除。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单位,应积极做好群众性的节油、节胎、节约维修费用的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时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七)车辆在特殊条件下使用
第三十九条
车辆在低温条件下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车辆在低温条件下停放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使用前应预热。
2、各总成和轮毂油承换用冬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冬季用制动液。柴油发动机使用低凝点柴油。
3、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充电电流,注意保持蓄电池电解液的合适密度和蓄电池的保温。
4、发动机罩和散热器前加装保温套,注意保持正常工作温度。5、使用防冻液时,应掌握其正确的使用方法。6、在冰雪路面行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第四十条
车辆在高温条件下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汽油发动机供油系,采取隔热、降温等有效措施,防止气阻。
2、加强冷却系的维护,清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行车中注意勿使发动机过热。3、各总成和轮毂轴承换用夏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夏季制动液。4、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减小充电电流,检查调整蓄电池电解液密度,保持液面高度和通气孔畅通。
5、行车途中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不得采取放气或冷水浇泼的方法降低轮胎的气压和温度。第四十一条
车辆在山区或高原等地区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制动系和操纵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纵装置可靠,工作正常。2、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档。
3、下坡闪,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档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4、对点火系和供油系作适当调整。
5、风沙严重地区注意车辆的密封。加强发动机空气、机油和燃油滤清器保养工作。6、可酌情采取提高压缩比、改变配气相位、增压等措施,提高发动机的动力性。
(八)车辆停驶、封存及启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车辆因部分总成和部件损坏,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解决,但不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运输单位可作停驶处理。
第四十三条
凡技术状况良好,因其它原因需要较长时间停驶的车辆,运输单位可作封存处理,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封存时间不进行指标考核,但应妥善保管,定期维护。启封使用时,应进行一次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运行。
(九)车辆维护、修理质量检验
第四十四条
车辆在维护前要进行检测诊断,技术评定和附加作业项目确定。
第四十五条
根据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的主要检验内容和技术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按相应的修理标准或技术要求进行二级维基本作业项目和附加作业项目的过程检验。第四十六条
根据二级维护竣工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进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
第四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交通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进行车辆总成大修,总成送修检验。第四十八条
根据GB3798—83《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15746.1—3—1995《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整车检验,主要性能检验,行驶中的检验,行驶后的检验的汽车竣工检验。
(十)车辆技术状况等级定期检查、评比
第四十九条
根据交通部第13号令《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交通部JT/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为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五十条
凡我公司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均应进行汽车技术等级评定,一般运输车辆结合道路运输证年审时,每年评定一次,承担特殊运输的车辆,(高速公路、超长、夜行客运班车)每年评定二次。
第五十一条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由市或区、市、县公路运输管理处,所有车辆技术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评定结果记入车辆道路运输证和车辆技术档案,并作为车辆技术审查和年审核发(签)证、牌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成立“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市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和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及监督、检查,各区、市、县相应成立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评定小组必须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三名参加,其中工程师不得少于一名。第五十三条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内容:
1、车辆使用年限。
2、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查)的关键项目。3、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查)报告。
第五十四条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时,首先按重公运(96)46号《重庆市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条件(试行)》和重公运(95)35号《重庆市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评定办法(试行)》。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综合性能检测或检查,依据检测(查)报告和车辆使用年限及相关资料评定技术等级。凡属第五十三条第三项内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某一等级的要求,即此车不能被评为该等级车辆。
第五十五条
车辆等级评定对使用年限的规定:
1、一级车:完好车; 2、二级车:基本完好车; 3、三级车:需修车; 4、四级车:停驶车。
第五十六条
车辆等级评定对使用年限的规定:
1、一级车:车辆使用年限在四年以内,或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里程三分之二以前和第一次大修后到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前。
2、二级车:使用年限超过四年的,或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上。3、三级车:大修前的最后一次二级维护或正在大修的车辆。4、四级车:待报废的车辆。
第五十七条
车辆等级评定综合性能检测(查)的规定。
1、一、二级车辆的综合检测(查)报告项必须是全部合格(含复检合格);一级车综合性能检测(查)报告得分大于等于90分;二级车综合性能检测(查)报告得分大于等于70分。
2、三、四级车辆通过综合性能检测(查),不符合车辆运行条件,责令其大修、停驶、报废更新,暂扣道路运输证。
(十一)车辆安全行驶里程考核,统计制度
第五十八条
车辆安全行驶里程考核统计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安全处分别建立考核统计台帐,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统计资料报表,统计资料保险真实、准确。
1、驾驶员安全行使里程考核,客车驾驶员每月20天记6000公里,货车记5000公里,公务用车记5000公里,一般持证人员记2000公里,超过部分或不20天的按实际行使里程计算,年度累计。2、公司安全处健全驾驶员、维修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奖励、肇事、违章等技术档案,职工内部调动时,将其档案送安全部门,健全有证人员登记、审查、变动台帐、做好考核记录。
3、安全处向外报送的安全资料,必须经过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报出。报告重特大事故处理意见,必须在报出前请示安全处或总经理同意。
各二级单位每月3日以前向公司安全处填写上月交通事故、职工伤亡事故、安全情况、事故费用统计报表以及车辆保险情况报表,由公司安全处汇总后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章
车辆维修安全管理
第一条
车辆维修的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1)防止机械设备、化学物品对人伤害的措施;
(2)防止废气、噪声和工业废水等对人危害的措施等内容。第二条
防止机械设备伤害的措施
1、举升器、桥式起重机、千斤顶的安全使用措施
举升器、桥式起重机、千斤顶是汽车维修厂内常用的起重设备,它们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1)起重设备应有专人管理,经常维护,由经培训、具有操作资格的专人使用,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这是防止起重设备造成人身伤害的关键措施之一。
(2)起重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设备安装技术条件。
(3)起重设备工作前,确保起重物牢靠地固定或放置在起重设备上。(4)起重设备工作时,在未做好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起重物下不准有人。(5)当起重设备工作时,如在起重物上操作,应避免产生强烈的冲击或震动。(6)当确认起重物下无人和其他物件时才可落下起重物。2、其他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措施
(1)所有机械设备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并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工作状态。(2)操作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并按规定具有上岗资格,方可操作。不具有上岗资格的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工作时,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3、机械设备操作工人的培训措施
对机械设备操作工人(特别是新上岗的青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是防止机械伤害的重要环节之一。让工人对其机械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设施)等都能融会贯通,完全掌握,并经考核,确认已经达到了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和标准,方可上岗。第三条
防止化学伤害的措施
1、使用含四乙基铅汽油的安全措施
含四乙基铅的汽油属有毒性的汽油。它能通过人的呼吸道或皮肤进入人体,且排泄很慢。当其积累到一定的数量时,便会引起人身中毒。为了便于使用者识别、警惕和防护,通常把含四乙基铅的汽油染成红色、橙色。为了避免人身中毒,在使用含四乙基铅汽油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修理车间和维护场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使汽油蒸气和燃烧废气容易排出和散失。(2)在疏通化油器量孔及燃料系各油道时,严禁用嘴吸、吹孔管。
(3)在修理气门等部位的积炭时,应先用煤油或洗涤用汽油将积炭湿润,以免刮下的粉末飞扬而吸入人体。
(4)在修理汽油箱前,应用煤油或洗涤用汽油仔细把油箱内部清洗几遍,以清除其中可能有毒的沉淀物。
(5)存放含四乙基铅的汽油时,应在其油桶上标明“有毒”字样。2、使用或维修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措施
(1)搬动蓄电池时要轻拿轻放,不可歪斜,以免电解液泼溅到衣服或皮肤上,引起烧伤。如不慎发生电解液拨溅到衣服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2)检查电解液的密度和液面高度时,将吸入电解液的密度计稍微提高到离开是解液注入口即可,不要把密度计提得过高,以免电解液滴到人身上或其他物体上,引起人身伤害。
(3)禁止将储存油料的容器及各种金属物放在蓄电池壳体上。(4)配制电解液时应注意:
a、配制电解液应使用耐酸的玻璃、陶瓷、硬橡胶等材料做成的容器。
b、配制电解液时须先将蒸馏水放入容器,然后将硫酸徐徐加入蒸馏水中,并不断地用玻璃棒或塑料棒进行搅拌。绝对不允许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以免发生爆溅,伤害人体及设备。
c、配制电解液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眼镜、橡皮手套、塑料围裙、高筒胶鞋,以免烧伤。d、配制电解液时,因硫酸稀释发热,使电解液温度升高。因此,配制好的电解液,需等待冷却后(至35°c以下),才能注入蓄电池。
3、汽车涂装施工的安全措施
(1)工作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毒、除尘设备。施工环境中,有机溶剂蒸汽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口罩和眼镜等。
(3)若皮肤上沾有油漆时,不要用苯类溶剂清洗,可用去污粉、肥皂或清洗用溶剂油等混合物洗涤。
(4)使用某些含有红丹、铅铬等成分的涂料时,要严防人体接触或吸入。严禁使用含有剧毒的涂料。
(5)在喷涂施工中,若感到头昏、恶心时,应立即离开现场,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6)工作完毕后,应淋雨洗澡,如感到气管干燥,应多喝水。(7)不要在工作场地进食、喝水。
(8)对涂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发现有中毒迹象,应立即调换工作岗位。4、使用清洗剂的安全措施(1)化油器清洗剂 不可直接喷到人的面部,在使用中,操作人员应戴口罩、眼镜。如果万一清洗剂喷入人的眼睛、口腔等处,应马上用清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2)零件清洗剂分为碱水型和有机溶剂型。在使用中特别要注意有机溶剂清洗剂对人体的危害,因为它含有三氯乙烯、苯酚等这样的有毒物质。所以,在工作中应加强车间的通风,工作人员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戴口罩、眼镜和手套等。
(3)在使用脱漆剂时,要防止因有机溶剂的挥发等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工作中除按脱漆剂的使用方法仔细操作外,还应使工作场所良好的通风,操作人员应有适当的劳保措施,如戴口罩、眼镜、手套等。
(4)其他用来处理金属表面的一些溶液,在使用中也应对操作人员有适当的劳保措施。如金属表面的氧化、磷化、钝化以扩粘结剂和苯、香蕉水等,都应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5、使用防冻液的安全措施
(1)加注乙二醇—水防冻液时,注意不要洒漏在涂漆车身上,以防损坏车身漆面。(2)加注乙二醇—水防冻液时,不可用嘴吸吮。
(3)加注乙二醇—水防冻液时,防冻液只能加至冷却系总容量的95%,以免加满后,在温度升高时,防冻液膨胀溢出。
6、使用制动液的安全措施
(1)各种不同的制动液不能混存、混用,以免因此造成油质变化,使汽车制动失灵。(2)避免人身直接接触制动液,特别要注意防止制动液与人的眼睛和皮肤接触。更不可误入口中,以免引起中毒。
(3)制动液在存放和加注时,应远离火源,以免引起火灾。第四条
防止废气、噪声及工业污水危害的措施
在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厂内,还有生产过程和发动机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噪声及工业污水等也会对人身造成危害。所以,应有相应的预防措施。1、废气治理措施
在汽车发动机热试磨合间、竣工试车间、焊接间或钣金焊接间,应采用相应的措施,防止废气对人体的无害。发动机试验的台架应设有下排气通道,并在通道安装抽风机,将废气抽出通道送入垂直烟道,垂直烟道应高出屋顶3m。竣工试车间也应具有与发动机台架试验间相同的防止废气污染的措施。焊接间除要考虑总体通风之外,每个焊接工作台必须有局部通风设施。
当然,在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厂内,凡产生废气的工作台,都应考虑强制(或自然)通风,工作人员应有适当的劳保措施,如戴口罩等,以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及满足环保要求。
2、噪声治理措施
发动机热试磨合间除采用地下排气通道外,还应采用房间墙壁隔音措施。当然,其他产生噪声的工作间,也应考虑隔音措施,使噪声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以免噪声污染环境。操作人员也应有适当的劳保措施,如耳塞或耳罩,以防噪声伤害或污染环境。
3、工业污水处理措施
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厂内的工业污水主要来源于汽车外部清洗、零部件清洗、废电解液排放、涂装工艺中的污水排放等。
对于工业污水的治理,要按照污水源的性质、污水中有害物的种类、污水量的大小等因素来选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是,不管采用什么方法,都要使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或二次使用标准。
第五条
车辆停放和移动的安全管理
在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厂内,车辆的停放和移动,应严格遵守厂内的管理规程,不得随意停放和移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1、车辆停放
在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厂内停放车辆,应按一定的要求操作。否则,因停车方法不当或停放位置不合理,不仅妨碍交通,还会因此导致人身事故的发生。(1)在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厂内,严禁任意停放车辆,临时停车或长时间停车,均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的固定停车位上或车库内。
(2)车辆停放位置,应距人行道30cm左右,与其他车辆应保持2m以上纵向距离。(3)车辆停放在地沟上时,最好应有人指挥,使车辆停在合适的位置,并施加驻车制动及支垫三角木。
(4)车辆停放在举升器上检修时,应使举升器支脚准确地支在汽车底盘合适的位置,并注意车门开启时,不能碰举升器立柱。举起后,人员在车下工作,应在底盘下合适部位支撑铁制保险凳。车辆驶上或驶下举升器应有专人指挥,谨慎驾驶。
(5)车辆未停稳前,不准开门和上下人,开门时,不许妨碍他人行车或通行。2、车辆移动
(1)车辆移动时,应选择好场地,并查明周围情况,选定进、退路线和移动目标。
(2)车辆移动时,如车辆电气设备正常,应有信号显示,并密切注意周转其他来往车辆及行人。(3)车辆在车间移动时,最好有人指挥,以免一侧车轮掉入地沟或撞及它物。
(4)倒车时,应保持车速缓慢,以便对准倒车目标,并顾及前轮位置,防止车辆前部碰挂障碍物。
某某运输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
某某运输公司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客货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客货运输服务质量,保障客货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第三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年龄25—45岁,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2、文化选择。应是有职业高中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4、心理品质选择。感知特性,反应特性及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5、驾驶技能选择。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的驾驶员。
第四条
根据公司客货车辆的分类,对新驾驶的考核,选拔实行与车类匹配考核,选拔制。第五条
对各类车型的驾驶员要求分别如下:
1、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持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职业)》;
3、驾驶一类客运车辆的必须有K1类《准驾证》并有四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10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4、驾驶二类客运车辆必须持有K2类《准驾证》并有二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5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5、驾驶一类货运车辆的必须持有H1类《准驾证》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必须有二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5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6、驾驶普通必须有H2类《准驾证》。
7、驾驶其他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H3类《准驾证》。
第六条
公司对新驾驶员符合条件的驾驶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合格的选拔录用。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其中K1H1类驾驶员必须加试重载机动车驾驶技能。
(二)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汽车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搞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
第三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第四条
建立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遵守运输纪律,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节约燃料润料。做到优质、高产、低耗。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的监装和监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营运线。
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第五条
制定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是停靠站,开启行包仓或放下行包架梯。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旅客全部上车后,进入驾驶座位,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接到发车信号后,鸣号起步发车。5、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途经危桥,险路,渡口和加油站,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途中停,歇或就餐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组织旅客疏散。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治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理好车辆卫生,加足燃料,润料,做好下全班次出车准备。
8、向车队调度汇报当班情况,接领下班任务。
(三)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驾驶员尊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公司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
驾驶超长线(运距800公里以上)和夜班车的驾驶员,必须要有安全行车20万公里以上或安全行车5年以上的驾驶经历,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并在运管处办有一类准驾证;驾驶长途班车(1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内)的客车驾驶员,须有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或安全行车3年以上的驾驶经历;驾驶短线班车(运距在100公里以内)的客车驾驶员和出租车驾驶员,须有安全行车5万公里或安全行车2年以上的驾驶经历;日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班车,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第二条
公司对内外参营车辆及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5000元,方准予驾驶我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承租人外聘驾驶员开车,必须向所在单位安全部门送交书面申请,经安全部门通过驾驶员的资格和驾驶技能审查合格,再办理登记,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办理准驾证后方可开车。
第三条
安全部门应按规定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分类为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和行车事故档案,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利查阅。
第四条
对承租人私聘驾驶员未持有《准驾证》或子公司、分公司、总站不督促其办理准驾证而驾驶我司车辆发生事故,其事故责任由肇事者负责,造成损失一律由承租人或子公司、公司、总站承担,公司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凡发生有损企业信誉的事故,公司将按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给予处罚。原已交信誉保证金而受过处罚的,要补交。信誉保证金由各财务科专项存储,对不续办《准驾证》者,无损害企业安全信誉的退给所缴金额或余额(不计息)。
第六条
各级领导及全体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各类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凡查实有违章行为和未持我司《准驾证》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由车辆所属单位安全部门按处罚金额40%奖励直接管理检查人员,其余部分用于年终安全奖励金。第七条
驾驶证管理规定。
1、办证规定:凡需办理准驾证、增驾、转正等,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子公司由其单位领导批准。
2、办理范围:我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须学驾驶、增驾的,需经总公司批准。办理增驾大客执照的驾驶员必须具备安全行车10万公里或连续三年以上货车驾驶经历。驾驶证异动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3、办理程序:办证人先向单位写申请报告,经安全部门审核签章后办理有关手续。4、驾驶证遗失:由本人负责办理,所有费用自负。第八条
驾驶员年审规定。
1、驾驶员年度审验由安全部门负责办理。
2、年审工作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凡未经单位批准同意的驾驶证一律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凡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其驾驶证原则上不予年审。
3、停薪留职或内退的驾驶员,可办理年审手续,费用自理。4、内退驾驶员单位继续留用的驾驶证照常年审。5、凡是事故改变工作或驾驶证被吊销的不再年审。第九条
外进驾驶员技术考核审批规定
1、新进驾驶员必须经安全部门对其进行交通法规和操作技术考核后,合格者方可填表签章,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2、来我司租赁承包或挂靠经营的驾驶员和临时驾驶员先由安全部门进行技术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
跟车实习的规定
1、凡新进、招收、招聘和增驾的驾驶员必须跟车实习1—2个月,经安全部门认可合格后,方可单独驾驶营运车辆。
2、实行期限间,实习驾驶员不许单独驾车,指导驾驶员必须跟车辅导,实行车必须装有副刹。实习期满,由指导驾驶员鉴定,经企业安全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单独驾车。
3、指导驾驶员必须是具备安全行车20万公里或连续五年安全驾驶经历并作风正派,技术过硬和要求严格的驾驶员担任。
4、未经子公司或总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原则上不允许在我司营运车上实习。第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企业办理的准驾证等,缺一个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下坡严禁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我司营运车辆。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驾驶车辆过渡时必须速行驶不得空档滑行,服从指挥,依次待渡。
6、学习或跟车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或拖车;不准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
7、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中速行驶,礼貌行车。转弯做好四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三看”: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二不”:不强行超车,不搞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好“四好”,选好地点,挂好排档,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四慢”,即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做好五掌握: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特点等。
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行驶途中遇道路塌方或过漫水路桥时,必须探明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下客后方能谨慎驾驶通过。不准冒险通过危险路段。
12、担负出车任务的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题。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要保证足够的休息,以旺盛精力投入驾驶工作。13、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有业务联系的车队或本单位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跑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接受处理。
第十二条
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证驾驶证的人驾驶。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3、酒后开车。4、人工直流供油。5、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1、客车载运危险品的。2、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的。3、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4、私自带徒开车的。5、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6、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发生客、货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车辆不能进出站口的。8、无我司《准驾证》开营运车辆的。(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1、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2、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办法驾车的。3、严重起死回生载的、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2、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载、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3、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4、穿拖鞋开车的。
5、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载人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元罚款。1、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2、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3、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4、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5、无故不参加企业安全活动的。
第十三条
本规定没有规定的违章处罚,均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本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由总公司授权安全保卫处。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驾驶员的教育、审验制度
第一条
为了增强驾驶员主人翁责任感,讲求高尚的职业道德,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心,提高驾驶员整体思想,文化技术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从提高驾驶员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方面着手,加强驾驶员的文化水平教育,掌握多种科技知识,熟悉和了解先进的车辆结构、性能以及正确安全节能的驾驶车辆。
第三条
从提高驾驶员技术水平入手,加强汽车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学习;车辆维护、修理知识及故障排除技巧的学习;安全节能的驾驶方法的学习;驾驶员劳动心理、生理知识的学习。第四条
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支持驾驶员职业道德标准:优质文明服务,安全礼貌行车。第五条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行车的安全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
以交通法规为重点,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刑法、民法和经济法,加强驾驶员法制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效果。
第七条
结合驾驶员工作特点,对驾驶员采用多种教育形式。
1、坚持每日出车前的安全例会教育; 2、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教育;
3、坚持“三会一课”教育,即月初安全布置会,月末安全检查会,季末安全评比会。安全教育课; 4、坚持每年一次的“安全活动月”教育; 5、有计划地进行企业全员轮训; 6、不定期地举办各种驾驶员安全学习班; 7、召开多种形式的会议进行安全教育; 8、开展“贤内助”教育活动。
第八条
坚持以下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常抓不懈地搞好驾驶员思想基础教育。
1、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原则; 2、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 3、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4、谨防粗暴,严禁压制的原则; 5、持之以恒,贯彻到底的原则。
第九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知识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好驾驶员审验工作。
(五)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真实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和参加的其他安全活动正确考核和奖惩驾驶员以及年度审验、安全教育、分析交通事故规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公司驾驶员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应具有如下真实记录内容:
1、驾驶员登记资料; 2、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记录; 3、驾驶员违章、肇事记录; 4、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记录; 5、驾驶员奖励和惩罚记录; 6、驾驶员审验记录;
7、驾驶员心理、生理检测(包括生物节律)及健康状况检查记录; 8、对驾驶个人和所驾车辆安全记录。
第四条
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的格式由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并装订成册。
第五条
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年初发到车场(队)由车场(队)技安员负责保管和填写,年终收回,由安全技术科统一保管。
第六条
车场(队)技安员在填写安全技术档案时一是要及时,准确和连续完整,使驾驶员的安全技术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报告与现场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正确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建立发生交通事故的报告与现场处理制度。第二条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划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第四条
发生交通事故在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后,立即报告公司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使公司和保险公司能迅速了解交通事故的情况,便于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第五条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分情况进行:
1、看现场散落物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用白灰、粉笔、砂石、材干、树枝或草绳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2、遇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遮盖起来。
3、若抢救伤者,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第六条
驾驶员因违章造成事故使人受伤,当事人尽可能使受伤者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以免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
第七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类型尽法定义务,不得有意改变现场的行为或驾车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
某某运输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
第4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2014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工作关系到整个公司的全局发展,是管理工作当中最重要的一环,安全工作要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要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提高优质经营服务的基础是安全,为了防患于未然,保证安全行车现将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平安和谐、持续改进;遵章守法、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目标:
1、营运车辆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经营。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安全部门及本公司安全员的检查指导,明确安全控制指标,保证安全营运,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工作,确保营运顺利进行。
3、各车辆在开始营运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不合格驾驶员勒令下岗或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准继续驾驶车辆。
4、坚决杜绝死亡及重大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每百台车降低在3%的范围内,经济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明确安全管理任务
1.设置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并按本单位机动车拥有数5%的比例配备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或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2.有固定的驾驶人学习场所,每月集中组织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驾驶人具备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熟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组织驾驶人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和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驾驶人服从交通警察执法管理。
4.建立驾驶员安全管理档案,掌握驾驶人基本信息,记载驾驶人违法记录、事故记录、记分分值等,督促驾驶人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到期换证,及时接受违法行为、事故处理和参加记分满12分考试。
5.对记分满12分以上或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驾驶人,确定为重点驾驶人,实施离岗培训,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重点驾驶人的帮教工作。
6.制定机动车定期检验计划,由专人负责营运车辆按期参加定期检验,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确保注销率达到100%。
7.对机动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制止不符合安全技术的车辆上路行驶,消除事故隐患,对营运车辆坚持出门前例检,回场后维护,并建立记录台账,确保坏车不出门。
8.主动掌握机动车电子警察记录,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接受处理。
三、强化出租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
生,严格制定如下规定:
1.每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刹车、灯光、方向等安全部位,不得驾驶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出租汽车每周到公司输卡点输卡前,无条件接受工作人员对车辆的检查,发现车辆不合格,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方给予输卡。
3.单台车每月发生三次以上电子眼的事后,驾驶员需停业一天并写出深刻检查。
四、细化安全考核目标
1.定期招集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每月更新交通宣传内容,每缺一次扣减车队工资的20%。
2.按时组织车辆参加检验,每漏减一台扣减车车队工资5%。
3.车队月交通事故发生率降低在0.3%以内超过部分按每台5%扣减工资,发生重大事故扣减工资50%。
4.教育司机遵守交通法规,一月内每台车发生三次以上电子违章行为扣减工资的5%。
5.发生万元以上或连续发生5000元以上两次事故驾驶员列为重点帮教对象,离岗学习三天。
6.全年考核未发生交通事故,无电子眼记录的车台,奖驾驶员500元。
7.连续三年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的车台,优先评星级车辆。
五、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及管理
1、每月3号组织营运车辆驾驶员集中学习,学习法规通告等。讲评各类典型事例,清理电子警察收报情况,督促驾驶员及时解决。对车辆
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车辆进行整改。
2、年终对全公司驾驶人员进行一项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状况总结评比。
3、为加强对重特大事故肇事者、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责任人的重点教育。今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员,列为“重点帮教驾驶人”:交通事故损失3万元以上的责任人;交通违法吊扣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发生两次伍仟元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以上的驾驶人;一个月内发生电子眼记录三次以上的驾驶人;长期不参加安全学习,驾驶作风恶劣,经常酒后开车的驾驶人。
七、完善安全应急预案
完善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安全应急预案培训。公司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以上修订,使应急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条不紊的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工作。
八、发生交通事故决不会轻易放过
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在籍车辆发生较大事故后无论驾驶员负何等责任,必须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清事故的原因,让事故当事人和全体驾驶员受到教育,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争取全年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零。
九、安全工作奖惩办法
1、严格遵守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对车辆按时保养,车容车貌良好年终评比优胜者奖励300元。
2、按时完成车辆的年度检验,每年电子眼数不超过2次的车辆驾驶人员年终评比奖励300元。
3、一年内安全出勤,优良服务,无任何交通事故发生,年终奖励50元。
4、每月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的驾驶人员,年终评比奖励200元。
5、对严重违反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车辆残、破、花的驾驶人,严重警告,车辆整改,教不改者罚款300元。
6、不能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年电子眼数量超过10此以上的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罚款200元。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每次罚款50元。
十、事故预防
1、安全员要不定期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日上岗要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小结,并作好记录。对新进公司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车操作。
2、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安全防范措施及各项操作规程。
十一、事故承担
由于违反各项制度及安全法规、规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除勒令停车,下岗外,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同时所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连带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5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总结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总结
风景旅游局根据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对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涉旅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增强了宣传、预防和整治。先后多次到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实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存有的安全隐患即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确保了我县风景区和宾馆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一、重视消防安全,建立工作制度
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上下协同合作,共同抓好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或实行研讨,从预防入手,坚决杜绝涉及旅*业的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增强消防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贯彻各级关于增强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组织涉旅相关单位、企业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升对展开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理解。同时通过在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地散发资料和标语等方式大力展开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实行消防宣传,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了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以提升全民消防意识的目的,切实抓好涉旅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三、制定工作措施,增强消防督查
为了将消防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局市场科不间断不定时的对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涉旅企业实行了检查,对企业做出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各旅游景区(点)等地按照文明景区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景区防火责任制,保持消防安全指示牌清楚醒目,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涉旅企业要实行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对造成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3、增强安全措施,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思想,时刻敲响“安全第一”的警钟,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各景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防范巡查制度
4、各景区要建立专兼职的救护队伍。组织安排好游览线路,研究制定相关分散人流的措施,防止造成发生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定期对古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大检查,对消防设施要定人定岗定设施,常备为懈。
5、要求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使用标准的燃料和燃料设备,减少火灾隐患,并定期或不定期实行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即时发展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即时发现,即时清除。
年新津县旅游产业安全有序运行,无涉旅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游客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明年风景旅游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增大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确保旅游产业的良好运行。
第6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一 董事长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组织或授权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5、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工作职责的履行和安全法规及制度的落实。
6、审批安全经费的投入。
7、加强安全机构和安全队伍,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8、行使安全奖惩权。
二 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者,经董事长授权后,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与董事长共同审批安全经费的投入。
4、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应进行协调解决,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代表公司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
6、组织贯彻执行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
7、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
8、拟定安全机构设置和安全人员的配置
三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岗位安全职责
一、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经总经理授权后,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全权领导责任,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负有组织和监控联络的责任,同时拥有监督检查督办权、报告反映权和相应的决策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组织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目标规划,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竞赛、安全整顿、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活动,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情况。
四、对安全实施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
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和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特大事故苗头及重大以上事故调、分析、处理,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提出须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安全工作议题。
八、主持安全日常事务工作,签发安全文件,抓安全典型,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九、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及相应的决策权,准确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
四 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经理是企业法人资产经营管理责任人,既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精神,组织编定、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的强烈的敬业责任心,对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对公司人、财、物的利益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策划、深入研究安全动态组织拟定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3、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审批、解决公司安全投入经费。
4、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人员。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并领导指挥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5、在下达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保障目标实现的安全措施。
6、发生重大事故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上报。
7、经常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8、公司在签订各种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指标和完成指标的具体措施及奖惩条款。
9、对在年度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权给予奖励,对有重大过失的给予处罚的权利。
10、公司经理外出离职期间有权指定临时代理人,做到时时有人管理安全工作。
五 技安(安全)科长工作
岗位责任与权力
一、在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和公司的安全、防法规制度,组织全科人员对有关的安全,防火法规及制度进行系统的宣传学习,把安全保为工作的职责落实到个人。
二、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定期组织本公司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技能培训,适时组织安全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消防知识宣传和安全生产、文明行车竞赛活动,举办消防学习、演练。
三、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上路、上户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四、负责驾驶员的证照和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基础工作,按时准确报送各种安全资料。
五、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火灾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组织施救和善后工作处理,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组织召开安全科务会,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和交流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做好办科人员的工作安排,督促和检查工作。
七、享有安全工作的一票否决权,紧急停产权,越级上报权、安全经费开支权、现场监督检查、处罚权等必备权力。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六 安全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当好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管理工作好参谋。
3、及时掌握行车人员的思想、技术、身体及安全情况,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可行性鉴定;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工作,纠正、处罚违章行为
4、发生事故时及时赶到现场,抢救伤员,组织勘察、调查,找出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处理,作好记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5、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合交警队、运管所和公司安全科进行车辆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月检、年检、年审等车辆例行检查。
7、经常上路、上户进行路检、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及时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登记、跟踪整改情况。
七 修理厂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2、努力钻研技术,熟悉修理业务,严格执行修理标准和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汽车修理标准,严禁危险操作。
3、积极协助安全员搞好车辆的月检以及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工作,对查出的不良车辆及时进行强制维修作业,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八 驾驶员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条
总言
1、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驾驶员守侧。自觉参加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2、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严格做到“三不”,即“病”不出车,大修不逾期,脏车不过夜,按时进行二级维护。使车辆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安全行车,做到礼让三先,并做好行车记录。
3、贯彻四不准,即不准抢道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抢红灯,不准刹慢行车。五不开,即不开快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酒后开车。谨慎驾驶,做文明驾驶员。
4、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服从公司、行业部门的管理、指挥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违法乱纪。
5、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仪表整洁、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
(二)携带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以及其他证件从事营运,不得转借、转让、出租、涂改或者伪造上述证件;
(三)不得驾驶非本单位的车辆从事营运;
(四)不得将车辆交由无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
(五)不得疲劳驾驶;
(六)当乘客遭遇违法行为侵害时,应当积极给予合理救助、协助;
(七)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第二条 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普通话,准确播报停靠站名称;
(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维护乘车秩序;
(三)按照核准的线路和站点营运,不得跨线营运或者在规定站点外上下客;
(四)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出具有效车票凭证,不得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乘客;
(五)遵守站点停靠秩序,不得滞站揽客;
(六)不得拒载、甩客和倒客;
(七)行驶高速公路路段,不得超过实际座位数载客;
(八)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组织乘客换乘同线路其他车辆;
(九)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十)空调车在车厢内温度高于28℃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
第三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普通话;
(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三)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行;
(四)按照规定的计费标准收费并出具客票;
(五)空车标志灯开启时,在允许停车路段不得拒载;
(六)在机场、火车站、码头、长途汽车站、商圈等窗口地区设立的出租车站点或者划定的区域内依次排队候客;
(七)不得在车内吸烟;
(八)在车内面向乘客的显著位置放置服务监督卡;
(九)按照乘客要求使用或者不使用空调、音响等车辆设备设施;
(十)乘客租用出租汽车后,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
(十一)不得中途甩客和倒客;
(十二)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验合格的计价器;
(十三)对老、弱、病、残、孕、幼等乘客,应当优先供车;
(十四)夜间行车应当开启出租汽车顶灯;
(十五)发现遗失物的,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普通话,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二)按照核定线路、站点营运;
(三)不得在沿途、站外、旅游景区停车场内揽客;
(四)不得甩客、倒客。
第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二)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按照规定装置统一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设置标志灯;
(三)不得超限、超载运输;
(四)不得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
第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灯和标志牌;
(二)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
(三)不得利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
(四)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属道路运输经营者报告,并在现场采取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九 保险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保险知识,熟悉各类保险业务,做好车辆投保和保险赔付工作。
3、作好车辆各个时期的到期宣传动员及续投保工作。
4、车辆出事故后,要立即会同保险公司赶赴现场作好调查工作以及事后索赔事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兼职安全员岗位安全职责、权力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和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及时掌握行车人员的思想、技术、身体及安全情况,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可靠性鉴定,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工作,纠正、处罚违章行为。
3、发生行车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并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调查和估损工作,找出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处理,并收集整理原始资料,及时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4、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督促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5、协助生产经营部门处理公司事务,指导、督促检查车辆例保检查工作。
十一 车辆安全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交通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应的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
2、车辆进站、回场后,认真听取驾驶员对车辆使用和日常维护情况的汇报,及时进行技术检验。
3、定期检查车辆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车容、车貌完好情况,保障参营车辆技术性能完好。
4、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车辆的传动、转向、制动、灯光等涉及行车安全的装置进行认真检修,对松动的螺帽、螺栓及时紧固,必要时进行简单的换件修理。
5、对参营车辆的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止超员和行包超载现象,防止车辆进出站时发生交通事故。
6、认真填写车辆检验记录,做到内容准确、字迹清楚,并及时将车辆检验合格证送交车站调度室,作为安排车辆营运班次的依据。
7、认真检查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二级强制维护记录,督促参营车辆进行技术维护和日常维修,提高车辆技术性能和完好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十二 乘务员岗位职责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热爱旅客运输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忠于职守,热爱运输服务工作,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对待每一个旅客的服务工作都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有礼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持有偏见。工作上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勤恳朴素,任劳任怨。
3、对老弱病残的旅客,上下车时要主动帮助提拿和安放随身携带物品。
4、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速,进出站要准时,听从车站指挥。
5、乘务员,认真遵守乘务员规章制度、不乱收费、不乱涨价、严格防止旅客携带各种危险物品上车。
十三 办公室安全职责和权力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撰写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
二、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并作好记录。
三、参与制定安全措施和制度。
四、及时办理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报表等资料的打印、收发。
五、负责公务车的管理并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
六、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在同一范围内行使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