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增比进位情况汇报文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环境保护局
关于县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指标情况分
析报告
县人民政府:
我局对县城区1月至8月空气质量进行分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指标完成情况
(一)2017年上半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总天数175天,有效天数164天。县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全省增比进位考核的县域第一方阵22个县中排名第5,在市15个县(市、区)排名并列第5,在县域第一方阵22个县中的6个县里排名第2。空气质量优良率92.6%,空气质量优良率受到县城区过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我县优良率较低。
(二)2017年7月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指标完成情况
7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总天数29天,有效天数29天,优良率为 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8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市15个县(市、区)排名第2。
(三)2017年8月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指标完成情况
8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总天数30天,有效天数30天,优良率为 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8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市15个县(市、区)排名第2。
9月份还未结束,数据暂时不能统计。
(四)2017年1-8月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指标完成情况
1-8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总天数234天,有效天数221天,优良率为94.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0,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市15个县(市、区)排名第5,在县域第一方阵22个县中的6个县里排名第2。
二、对做好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的工作建议
1.我局对接省环保厅大气室,据悉省环保厅将于今年10月开始上收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事权,今年 12月底完成上收,以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由省环保厅直接管理,直接监测和进行维护。上收监测事权后,空气质量指标任务更加艰巨,而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不是单靠环保局就能完成的,希望得到县委领导高度重视。
2.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县区有:桐梓县、习水县、播州区、新蒲新区、汇川区、黄花岗区等。过节期间我县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影响最为严重。建议由县政府牵头,从2017开始,禁止在县城范围内以及县城周边的几座山头过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群众选取环保的祭祀方式。3.进入十月秋收季节,全县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全县各乡镇府应禁止农户秋季秸秆焚烧,引导农户对秸秆的二次利用。特别是洋川镇镇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引导农户秸秆利用措施,农牧局应重点扶持洋川镇在秸秆利用方面的工程。洋川镇应重点加强管理空气自动站周边的秸秆焚烧。
4.住建部门也应加大对城区房屋拆迁施工监管,施工中采取降尘措施,尽量减少尘土,如拆除房屋时先对砖体进行浇淋或者边浇淋边拆除;对城区周围的建设工地加大管理力度,文明施工,出入工地的工程车辆进行冲洗和覆盖;
5.城管部门增加对街道的洒水频次,购买更强力的降尘设备,以减小道路扬尘;
6.城管部门开展老城区饮食行业煤改气工作力度,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取缔餐饮行业燃煤炉使用;市场监管局开展县城区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确保城区无燃煤小锅炉使用。
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