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汇报(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第1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维护财经秩序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导语:今天上午,我县召开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会议。明确重点、细化任务,确保如期、如质完成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任务。
配音:会议指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审计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年来审计机关不能监督同级财政的现象,也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成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加强预算监督的重要依据,审计监督权威性大大增强。要通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性、建设性作用。副县长周利人在会上强调:各与会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参审人员必须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按审计程序操作,做到严谨细致。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增强审计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与审计部门搞好配合,针对审计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资金安全,国家税收不流失。
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2篇:预算执行审计方案
预算执行审计方案
篇1: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2446字)
20XX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严格履行财政审计的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及局20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小组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标
20XX年财政“同级审”工作目标是: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以促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探索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1、审计对象: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包括:市财政、国投公司、地税局和金库。开发区和园区审计对象包括:开发区管委会、建投公司、河沥园区、港口生态园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包括:市住建委、交通局、发改委、科技局、规划局、旅游局、商务局和药监局。
2、审计范围:市本级20X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可向前后年度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
审计组由八名同志组成,**任组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王黎任主审,成员有**组成。审计分二个阶段:
(一)春节前阶段。
审计组于20XX年12月10日到各被审计单位开展审前调查工作,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并明确各部门的审计重点,20XX年1 月10日组成四组同时进点开展对四部门预算执行进行审计,春节前完成实施阶段工作,三个审计小组分工如下:
1、审计一组。**负责对药监局的审计,**任主审。
2、审计二组。**负责对商务局的审计,**任主审。
3、审计三组。**负责对旅游局和商务局的审计,**任旅游局主审,**任商务局主审。
(二)春节后阶段。
20XX年2月21日分成二个组同时开展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进行审计。
1、市本级预算执行、开发区和港口工业园区审计组。由**组成,**任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组和港口园区主审,并负责对大预算的审计;**任开发区审计组主审,并负责对国投公司、政府债务、政府非税收入、建投公司和河沥园区的审计;**任地税和金库审计主审,并负责对专项资金和开发区各部门的审计。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由**三人组成,**负责对住建委和科技局的审计,**负责对交通局和发改委的审计。
6月10日前完成各自项目的审计分报告,6月底完成审计结果报告的草拟工作,7月1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工作,7月中旬向市政府汇报,然后经市政府授权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审计重点内容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一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开展审计,关注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普惠制资金的规模、比重。二要围绕公共财政的民本性开展审计,关注公共利益,关注人民群众的福祉,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的审计。三要围绕公共财政的效益性开展审计。20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涉及市财政局内设科室有:预算科、行财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等五个科室及市农村局、非税局(含国资科)、农发局等三个单位。
2、对国投公司的审计。重点摸清政府债务情况,分析债务结构层次,检查国投公司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有针对性提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合理性建议。
目。
4、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审计。重点审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及预算单位各项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交入专户,有无截留坐支等问题。国有资产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处置是否规范合法、有偿使用收入是否缴入财政。
5、对地税局征管的审计。延伸调查2个基层税务所检查基层税收增长缓慢的原因。
6、对国库的审计。检查国库办理本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及办理退库的合法性、真实性;重点检查有无违反预算管理和财政法规的退库、转移预算资金等问题。
7、对开发区、河沥园区和港口园区的审计。重点检查开发区、河沥园区和港口园区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融资平台融资情况,土地出让金、建设资金、补偿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对拆迁、征地、补偿、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情况延伸审计一至二个相关村、组。
(二)、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部门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和预算变化执行。
2、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单位上缴预算资金情况。
3、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4、预算支出的事业成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5、预算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重点检查民生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住建委重点审计拆迁和房管廉租房资金等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交通局重点审计工程建设及项目资金等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发改委重点审计项目收费和铁路办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规划局重点审计规划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旅游局重点审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技局重点科技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商务局重点审计农贸市场拍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改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药监局重点审计预算执行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审计组成员要根据审计分工和审计时间要求开展工作,每位主审都要及时编制各自负责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突出审计重点和工作目标,坚持在真实性、合法性基础上突出效益审计。
(二)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审计工作秘密。要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审计工作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廉洁自律,同时审计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三)创新审计方法,开展计算机审计。今年我们要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选择市本级、开发区、地税和金库作为计算机审计,由**负责,通过开展计算机审计来促进、锻炼和提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审计能力。
(四)做好审计提炼,提升工作成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善于从制度和体制层面思考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审计信息和送阅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市领导汇报,为市政府决策谏言献策。
20XX年2月14日 篇2: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4717字)
20XX年审计计划安排,为做好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总体思路,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和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按照审计工作“二十字” 方针,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继续加强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揭露与查处,不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面上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审计工作目标
以县人大批准的20XX年度县本级预算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为基础,以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围绕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扩大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延伸审计二、三级预算单位;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关注各项财政支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情况,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揭露政府性资金收、支、管、用等流程控制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问题,促进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制度运行机制,促进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功能。
三、审计范围
主要是对20XX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四、审计对象
(一)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XX年度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二)县地税局20XX年税收征收管理审计。
(三)县林业局与县卫生局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包含20XX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四)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相关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五、审计的主要内容与重点
(一)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以促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管理、维护财政安全、推动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对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及预算执行过程的合规、合法性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1、预算的编制、批复、调整是否合法、合规。
2、收入预算执行。重点审计预算收入是否及时纳入当期核算,有无为完成预算收入任务而虚增收入,或将本期收入纳入下期而隐瞒预算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越权减免、帐外存放等问题。特别关注土地出让金、国有产权转让、国有资产出让与收益等非税性收入,有无应收未收、体外循环问题。
3、支出预算执行。重点检查财政预算拨款是否按预算、按计划、按进度拨付,有无超预算、超进度拨款问题;检查财政部门预留的各项待下达支出落实情况,有无擅自调剂使用、未及时下拨到有关单位和项目;检查财政各项预算支出追加追减事项是否合理,追加理由依据是否充足,核批手续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有关管理要求,有无存在拨人情款和假公济私行为;检查上级财政下达的各项专款,是否按规定用途及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项目,有无挪作它用的问题。
4、应纳入财政预算和非税收入管理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缴库。
5、对国库集中支付及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改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
7、根据审计实施情况,对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和资金进行重点延伸审计。
(二)县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审计
围绕促进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和服务,堵塞漏洞和增收节支工作,20XX年对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税收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检查税收计划和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审计地税部门是否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各项税金。
2.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情况。检查税收征管中是否存在漏征漏管,是否存在违规减免税,是否存在有税不征和征收“过头税”,以及混级混库等情况,检查代征代扣手续费的安排、管理、使用情况。
3.税收征管制度运行情况。审查各项税收征管制度是否合理、完善,税收征管的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存在漏洞,检查税收稽查执法质量和税收征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4.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地税部门代开发票的依据是否齐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应征收的税款是否按规定征收。重点检查有无因税务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而为相关单位通过以虚假紧急事项代开发票套取资金建立“小金库”提供方便的问题。
(三)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以揭示和反映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质量和效果为目标,重点揭示部门预算与执行的主要差异和形成原因,审查预算变化依据是否充分,并对部门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总体意见;揭示预算执行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相互混淆,导致基本支出标准不统一、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揭示“会议费”与“三公经费”不够规范与细化等问题。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预算编制情况。一是审查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等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真实。二是审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是否明细、真实、合规。三是审查20XX年末账面结余资金是否全部纳入20XX年预算。
2.预算批复及分配情况。审查具有二次分配职能的部门有无未按规定及时批复预算,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预算资金分配不及时,违规拨付预算资金,截留、挪用预算资金,截留应当下拨的预算资金等。
3.预算支出情况。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一是审查基本支出是否合规,有无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虚列支出、未经批准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等。二是审查项目支出是否合规,有无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三是审查当年经费支出,关注会议费、“三公经费”的支出和比例。
4.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一是审查有关项目的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是否存在乱收费等。二是抽查收费票据和缴款凭证,审查收入是否严格执行“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三是审查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账外账、有无隐瞒、转移收入或将收入挂往来账等。
5.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内控情况。一是关注部门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二是关注各项制度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到位、有效;三是关注财政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规范。
(四)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将乐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规定组织实施。
(五)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审查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计划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侵占、挪用等问题;审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问题;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将不合法的费用挤入待摊费用,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概算口径及有关制度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单位工程成本是否准确;审查施工单位有无非法转包工程,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合法,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
6、跟踪检查上一年审计决定与审计报告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进行跟综检查,要根据审计决定逐条落实。对未落实审计决定的,要分析具体原因,并提出采取措施的具体意见。
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被审计单位是否已经纠正和采纳。要评价和反映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建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成效。
六、审计的组织、分工与时间安排
(一)审计组织 20XX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调度”的原则。各业务股室全员参加,按审计程序组织实施。
(二)审计分工
1.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XX年度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由郭天玉(主审)、陈敏完成。
2、县林业局经济责任审计(含20XX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内容)由廖加宝(主审)、陈涓完成。
3、县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审计(刘怀宁主审)、县卫生局经济责任审计(含20XX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内容,陈雄主审)由刘怀宁、陈雄完成。
4、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由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组织完成(具体项目另行安排)。
5、“两个报告”由陈敏负责起草完成。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从20XX年2 月 18日至2月22日,各审计组组织学习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
2.第二阶段,从20XX年2月25日开始,各审计组按照项目分工,开展审前调查工作,摸清全面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并按照项目分工,根据审前调查情况,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审计,于 4月25日前向陈敏提交对外审计报告。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同期向陈敏提交20XX年7月至20XX年4月底审结的相关项目审计综合报告。
3.第三阶段,陈敏根据各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与中心提交的综合报告进行汇总,并于5月15日前将草拟好的20XX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与审计工作报告同时提交局机关,由局机关组织召开局务会讨论审理“两个报告”后,将“两个报告”同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七、审计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全局意识。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预算执行审计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政策性强、内容复杂、涉及面广、要求高。因此,要增强全局意识,服从大局,齐心协力,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要精心组织,及时沟通,配合连动,真正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整体,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的“一体化”,不断提高审计成效,推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搞好审前调查,编制操作性较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各审计组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在把握总体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自身特点,摸清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审计重点,找准重点抽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要做到:审计目标明确、审计重点突出、分工详细合理、时间安排周密、审计方法适用。
(三)规范实施,把握重点,确保质量。一是要严格执行审计署6号令等有关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文书质量。二是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审计内容,做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三是对每个部门单位的审计,要紧紧围绕预算执行,搞好与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确保审深审透审全,确保审计质量。
(四)强化成果意识,提高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宏观效能。要按照“发现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总体要求,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注重发现影响改革深化和预算执行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加大从制度、机制、管理上分析研究问题的力度,提出促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两个报告”的成效。
(五)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维护好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保质保量地完成好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任务。篇3: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3783字)
赋予的审计职责,组织开展好20XX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根据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及《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关注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和投入资金的使用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和政策执行方面揭示和反映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二是紧扣预算执行这一主题,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政府性资金为主要内容,财政专项资金为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强化预算约束,深化审计内容,反映县级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政改期进程中的突出问题,从宏观性、效益性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保障财政资金依法有效使用。
二、项目安排和分工
(一)项目安排:
1、对县财政局20XX年度具体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县地税局20XX年度税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县卫生局、县农业局等预算执行部门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
4、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5、20XX年至20XX年6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汇总。
6、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利用本级全国社保资金审计成果)。
(二)组织分工
第一组:负责对县财政局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负责编写《审计结果报告》与《审计工作报告》。
组长:廖加宝、陈敏。
第二组:负责县地税局与县卫生局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组长:郭天玉、廖建华。
第三组:负责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审计调查与县农业局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组长:刘怀宁、陈雄,组员:陈涓。
第四组: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汇总20XX年至20XX年6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长:伊文华,副组长:范晨亮,组员:黄爱华、郑川华。
三、审计重点和内容
(一)财政部门的重点审计内容。
1、县级预算收支规模,对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及财政掌管的其它全部政府性资金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检查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规定的预算收入是否全部列入预算收入“盘子”;预算外收入清理、清缴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闽财预[20XX]154号)的规定要求,检查财政部门是否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及时全面纳入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无按规定组织各部门做好预算外收入的清理、清缴工作;国有资产投资或其他长期投资收益情况;政府债务规模和构成来源。通过审查县级预算、财政决算,对比分析检查县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以及收支结构情况,摸清政府性资金的分布状况和总量规模及主要支出方向,检查评估政府性资金的管理现状。
2、预算收入和真实、完整。通过对县本级财政预算外资金账户和专户及财政掌管的政府性资金的审计,检查县级财政部门是否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检查是否存在通过预算外账户调节或隐瞒预算收入等问题,有无存在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监督之外的政府性收入等问题,影响县级财政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预算执行的时效和效益。重点对一般预算支出中的农林水事务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教育支出等三项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通过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和重点支出拨付情况的审计,分析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率,检查是否存在预算进度慢,预算资金年末集中拨付,或为完成支出任务年末将预算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等情况,影响预算执行的效果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预算执行结果及资金平衡审计。主要审计预算收支平衡和资金平衡情况,关注财政资金暂存、暂付的合理性,并分析原因,审查收支平衡是否真实,有无虚收、虚支、收入不入账以及支出挂账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往来科目隐瞒收支造成结余不实的问题。
5、预算外资金管理及收支结构审计。主要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了解预算外资金的种类、规模,审计是否存在将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应作预算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预算管理、未按规定将预算外资金缴存财政专户等问题,推进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向预算管理转变。
6、延伸审计国有投资管理公司。主要核实国有资产投资及其收益分配情况,对投资效益不高、多年没有收益的投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安排审计农业、卫生等两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隐瞒收入和设置账外账的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列支出和转移资金的问题;二是审查预算外资金是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坐收坐支问题;三是审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项是否符合政府政策规定,有无巧立名目,提高标准乱收费;罚没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规使用票据的问题。四是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了解掌握单位专项资金总量与收付及结余等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制度;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文件规定的使用单位;有无隐瞒截留专项收入,专项支出是否按计划和预算合法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通过审计,如实反映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对县地税局的审计
以税收完成情况的真实性为基础,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税收计划完成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检查税务部门在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不征、少征税款或征收“过头税”行为,有无混淆入库级次,影响20XX年度财政收入真实性的行为;是否存在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和税收稽查工作不力的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在摸清全年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收入结构进行分析,了解地税部门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在落实税收政策、加强财源建设、完善征管措施等方面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掌握目前税收征管质量情况。重点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招投标公司等行业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揭示征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主要通过本期实际完成数与本期计划数相比,分析超收、短收的情况和原因,审查有无为完成计划任务而预征税款的问题,对应征的税款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人为调节税收任务的问题。
(四)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提高农村中小学布局局调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
(五)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建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审查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计划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侵占、挪用等问题;审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问题;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将不合法的费用挤入待摊费用,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概算口径及有关制度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单位工程成本是否准确;审查施工单位有无非法转包工程,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合法,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
(六)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按审计署工作方案执行。
(七)继续跟踪检查20XX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20XX年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经人大审议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尚未纠正和整改到位的问题应结合20XX年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继续开展跟踪检查,由原股室或审计组在20XX年7月5日前完成,报送财金股汇总。
四、工作要求
工作方案是“同级审”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操作规范。承担“同级审”任务的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工作方案意图及要求,并将其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以及具体要求等贯穿于“同级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好20XX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一)加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相关股室在充分领会工作方案立意的基础上,要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提出审计要实现的目标,每一分项目的审计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等。
(二)改进审计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署8号令规定,严格规范审计具体行政行为。
(三)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各审计项目要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进行深入的分析,从预算资金分配和使用两个环节反映突出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认真撰写、提炼审计报告,做到内容叙述清楚、定性准确,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按进度及时完成任务。各审计组针对第一个审计项目应在4月26日前完成审前调查,4月30日前提出审计实施方案,5月2日前正式进点审计。7月5日前提交本组项目审计对外报告。撰写“两个报告”责任人应于7月20日前完成《审计结果报告》与《审计工作报告》编写与上报工作。
篇4: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4106字)
第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为认真做好尼勒克县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审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XX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为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建设性功能。
20XX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维护安全”的工作思路,确定的目标为: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和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三是在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重点审查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追加预算以及预算管理情况实施审计,针对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
二、审计范围
20XX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并检查上年度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
三、审计对象
尼勒克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尼勒克县支库,重点问题延伸到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及机构、有关企业。
附预算执行审计单位:县卫生局(延伸2所乡卫生院)、县教育局(义教办、项目办、延伸2所学校)、县农业局(延伸种子站、农经局、推广站、农广校、乡企局、能源办、)、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检察院、县党校、县建设局、县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审计)、县发改委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财政部门的审计
1、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检查财政部门推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审查资金计划、招投标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执行结果是否有效。
2、预算编制情况。主要是检查预算编制、项目支出编制是否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具体细化;检查预算编制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法》,是否坚持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检查财政预算编制时间是否充足,是否及时将财政预算草案报送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审查;检查一切收支是否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是否留有较大的机动预算财力;检查中央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真实、完整地纳入预算管理。
3、预算批复情况。主要是对人大和财政部门向本级财政和各部门批复预算情况和年终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财政预算批复的及时性,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下级预算部门单位;批复预算是否落实到项目和单位,有无将应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采取预留预算指标和追加预算方式批复预算。核实年终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程序是否合规,有无擅自调整预算行为;检查上年结转指标在本年安排使用情况,是否利用科目调剂,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查清当年结余指标形成原因、种类及数量。关注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是否符合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以及支出安排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预算收入情况。主要是对财政部门非税性收入的征管情况和预算收入退库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各项专项收入是否依法计征,足额入库,有无滞留在各股室不上缴国库等问题。
5、预算支出情况。主要是对财政部门办理的本级预算支出进行审计。核实各项支出数同支出列报数依据是否一致;核实财政支持农业、科学、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情况以及其它支出的主要内容和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有无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问题;有无擅自增加对本机关、本系统拨付资金问题等。
6、预算资金平衡情况。主要是对本级预算当年收支平衡是否真实进行审计。核实结转下年使用的财政资金是否符合决算编审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无单位、无项目、无预算的空头结转来减少净结余,影响财政收支的总体平衡问题。
(二)税收部门的审计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是对税务部门执行国家统一税收政策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税务部门是否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征收税收;有无越权减免税收,变相扩大减免税收范围的问题。
2、税收征收情况。主要是对税务部门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各项具体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税务部门是否依法严格征管,有无税收计划完成后不征或缓征情况;检查有无违规擅自开设“税款过渡户”,延压税款的问题。
3、税收经费收支情况。主要是对经费来源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检查地税部门机关经费预算编制是否全面、准确,是否是将全部经费纳入会计统一核算。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准确,完整,真实代扣了个人所得税。
(三)国库的审计
1、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划分、报解和拨付情况。重点审查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情况;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罚没收入配套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办理县级集中支付工资和预算资金拨付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延迟拨付预算资金的问题。
2、履行监管职责情况。重点检查国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财政、税务及经收处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对入库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县级收入混库;有无违规为征收机关开设过渡账户和税务稽查收入专户,利用税款预储账户账户调节收入进度,随意延解预算收入,占压税款的问题。
(四)县级部门单位审计
1、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县财政批复年初预算和追加预算情况,验证是否存在不合理性和追加预算过多的问题;检查是否将批复的预算及时足额批复到所属单位,有无擅自调整预算、隐瞒、截留、转移财政资金等问题;将年度预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查找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检查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缴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有无截留、隐瞒和坐支应缴财政资金,存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2、经费支出情况。主要检查年度预算中日常公用支出的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重点审计日常公用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存在挪用、挥霍浪费、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实际支出结果与年度预算以及决算数进行对比,分析日常公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县财政年初批复的专项公用支出和追加的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查找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资金闲置、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将支出结果与年度决算数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不能发挥效益的问题。
4、财务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且有效执行;是否严格执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制度;财务账面反映的各项数据与决算报表反映的各项数据是否一致;对财务报捎的票据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虚假和虚假内容的票据;固定资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购置和捐赠的固定资产是否及时入账,有无账外资产。
(五)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
检查重点资金,主要对国债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自然灾害救灾、救济资金、社会保障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退耕还林(还草)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医疗补助等重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基本建设支出、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城镇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进行专项调查。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等。
2、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偷、漏税、挥霍浪费、弄虚作假行为。
3、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重点审查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扶贫救灾等涉农资金。
4、检查各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是否因决策失当而造成经济损失。
5、检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固定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购置是否实行政府采购等。
6、检查被审计对象审批的各项资金支出、报销的个人费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及将个人费用转移到下属单位报销,是否非法侵占、使用公有财产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组织领导与分工
20XX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县审计局负责织织成立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由周学敏同志任组长,努尔兰、赛依提哈力同志为副组长,赵万良、司马义、袁彩芳、别克西、程红梅、阿不都诺夫、朱志新、韩月婷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具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主要是解决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负责汇总主要情况,提交审计结果及审计工作报告。同时成立财政、地税、金库三个审计组:
(一)财政审计组由赵万良同志担任审计组长;
(二)税务审计组由袁彩芳同志担任审计组长;
(三)国库审计组由韩月婷同志担任审计组长; 各组成员统一调配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全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预算执行审计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工作步调、统一研究处理、统一汇总报告的“五统一”工作运行模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二)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工作成效。按照“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维护安全”财政审计工作思路,既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影响改革深化和预算执行的突出问题,又要注意加强综合分析,从制度、机制、管理上加大分析研究力度,提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两个报告”的质量。
(三)相关单位要在20XX年1月15日前做好各项审计准备工作。20XX年2月至5月,审计机关对相关单位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四)全体审计人员要严以律已,严格执行“六不准 ”审计纪律,实行《廉政执纪公告》制度、廉政纪律反馈制度、审计回访制度等,自觉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尼勒克县审计局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3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文档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现代审计,也不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都要以被审计单位客观存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对其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以便对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是否认真履行进行确定、证明和监督。
(一)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预算外收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审计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审计法》第16条和第17条又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和不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一是有权审计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预算的执行和汇总的决算;二是有权分别审计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三是有权审计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四是有权审计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国家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我国财政收入既包括预算收入也包括预算外收入两部分。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指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不纳入国家预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即预算外资金,如各种附加和其他不纳入预算的基金收入等。这些基金是国家财政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我国财政支出也包括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个方面。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是指财政性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那部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审计法》第4条所指的”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包括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决算,与国有资产有关的收支,其他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重要事项等。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划分,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本部门、本地方的财政收支。财政收支作为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对哪些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对哪些财政收支的内容进行审计。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按照《审计法》第17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本级行政首长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诈监督,是指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代表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收入和支出。这种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是本级财政部门,审计内容是本级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具体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批复和预算变化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情况,如有预算变化就应查明变化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
(2)本级预算收入审计。审查预算收入的征收、退库、划解、入库情况。主要应查明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征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免征、缓征现象,有无截留、占有或挪用现象。
(3)预算支出拨付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4)国库的审计。审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有无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私自动用国库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经入库的库款的现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二)
(5)政府预备费的审计。审查政府预备费的设置,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即按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审查预备费的动用,是否报经本级政府决定,是否用于当年预算执行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有无用于不正当投资的现象。
(6)预算周转金的审计。审查预算周转金的设置,是否遵循了国务院的规定,是否用本级财政的预算结余设置和补充,其额度是否正常,是否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能否保证及时用款,有无挪作它用的现象。
2.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对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是一致的,重点是要查明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是要查明下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中,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同时,对地方财政工作中关于全局的重大问题,应进行重点审计或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决算审计。根据我国《预算法》第72条、《审计法》第16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包括审查批准前审计和报送备案审计。下级政府将本级财政决定草案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之前,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也即是对年度会计报告和预算执行结果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算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收入是否合法,其应缴部分是否足额上缴;支出是否按规定列拨,有无以拨代支的情况;决算结余中按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结转项目有无超过规定的范围等。地方各级政府按《预算法》规定将批准的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下级政府决算,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与批准前决算草案审计基本相同。审计机关审计之后如果认为报送备案的决算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其他不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议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本级政府依照《预算法》的规定,重新编制决算草案,并提请审查和批准。
3.预算外资金审计
预算外资金按其管理部门,在中央可分为财政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有偿使用资金以及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管理的财政性预算外资金和基金;在地方可分为地方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有偿使用资金和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按收取形式,可分为税收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发展提取的专用资金。按国务院规定,预算外资金项目应由财政部规定。其项目分为:农业税附加、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高等院校学校基金、教育费附加、税收分成、修理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
预算外资金审计主要包括的内容:一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审查,即主要审查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否遵循了国家的统一政策和法规,有无违反规定,自行增设项目,自行制定政策、制度规定的情况;二是对预算外收入审查,即主要查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提取比例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坐支、贪污、挪用、隐瞒、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是对预算外支出审查,主要查明支出是否符合开支的规定,有无健全的手续,有无乱支乱列现象等;四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审查,主要查明有无健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收支手续是否清楚,有无健全准确的记录,是否经常进行核对并对不相符情况纠正。
(二)财务收支
财务收支,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会计事项,纳入会计核算的各种收支。有人认为财务收支只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收支,这是不对的,国家机关部门财政收支也可以称之为部门财务收支。部门资金收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部门行政管理方面的资金收支;二是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收支。从国家财政管理的角度看,部门资金收支是国家财政收支在该部门的具体表现,所以可以叫部门财政收支;从本部门及对本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看,各项资金收支体现为内部财务收支,所以也可以叫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机关监督各部门财政收支 , 即是监督部门的财务收支。确切地说,财务收支是指经济组织在从事各项业务活动中,筹集、使用、分配资金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种收支活动不仅是国家审计的对象,也是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对象,同时也是现代审计最主要的内容。根据《审计法》第8条至第25条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二)
1.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年度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诗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贷款业务、利息计算、应收款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所谓国家事业组织是指由国家创办的,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以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发展科学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福利救济事业为目的的非盈利的组织。国家兴办的学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医院、医药卫生检疫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图书馆及体育馆等,均属于国家事业组织。国家财政对国家事业组织分别采取全额预算拨款、差额预算拨款、由本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这些单位均是审计机关监督的对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就不再作为事业单位对待。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一是对其收入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事业性收费的合规性,有无擅自设置项目、超范围、超标 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先分后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现象,是否正确计算税金,有无偷漏税款情况等。二是对其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支出费用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对其成本、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成本、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计划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此外,还要审查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等。
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22条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且有权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占企业的总资产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在该企业中虽不占有控股地位,但其资产与其他股东的资产相比,出资额较大。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 :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 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三)4.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在预算的执行情况方面,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超预算情况;建设支出是否恰当,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范围,在预算与原计划中能否对号就位,有无设计外的投资;支出以后移交完成投资用工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不实之处;完成投资工作量与实际进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决算方面,主要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进度、转出技资、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支、投资包干结果、竣工决算报表、投资效益等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
5.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和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报表种类、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规范;报表数据是否正确;报表内容是否真实;报表基础是否一致;报表说明及补充资料是否齐全等。二是对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受其援助项目的国外资金及配套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外国政府贷款的筹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国贷款协议和外汇管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的设备物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投入;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无效益、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三)有关的经济活动
由于现代审计监督活动,在评价受托者的经济责任方面有所扩大,不仅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经济责任,也包括与绩效高低有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所以现代审计的对象,既包括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也包括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如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在经营活动方面,不仅要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审查,还要对有关的技术、商业、安全、管理等活动进行审查,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整体经营活动是否按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是否经营有效,对财政、财务收支有何影响等。在管理活动方面,不仅要对各管理职能部门的组织和职责进行审查,还要对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过程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审查有无正确、有效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观点,以考核和评价各项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影响程度。
对于审计对象的确定,除了审计方面专门法规规定以外,还要考虑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方面的规定。在法律方面,如要考虑到宪法、预算法、企业法和会计法方面的规定。如《预算法》第72条规定:“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税务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在行政法规方面,要考虑到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对审计事项和审计监督内容的要求。在行政规章方面,要考虑国务院各部门规定的办法和制度,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或办法规定,对审计事项和审计内容的要求。在政策方面,要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对审计监督活动的要求。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要把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问赵作为审计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内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第4篇:合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合肥市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合肥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市审计局对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属三大开发区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市城乡建委、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开展了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情况等5个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城市综合实力有了显著提升,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的增幅均高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构建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实现预算公开评审和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我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地方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资金使用均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但通过审计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一、市财政局、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1年,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保障了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个别基金项目未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011年,市本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9544万元,支出4662万元,未编入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
2、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2011年末,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626.70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2011年以前形成的待查资金463.55万元。
3、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201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11、12两个月入库32.28亿元,占全年地方一般预算非税收入的67.73%。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中有5个月占全年支出的比例低于5%,12月份占全年支出的20.43%。
4、部分项目进度迟缓,影响预算执行效果。2011年末,市财政局将部分基建项目、省补专项资金等12.63亿元,转入暂存和财政专户,占当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5.82%。同时,2011年以前财政专户结余的自来水价格调节基金、金融专项资金等7项资金5.12亿元当年仍未使用。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税收收入预算执行方面。
1、延缓征收税款1.56亿元。审计抽查发现,37户企业2011年应缴税款1.56亿元,延压至2012年开票入库。
2、个人房产出租税收入库分解比例的设定未履行报批手续。市地税局对个人房产出租涉及的税收实行综合征收率,2011年征收该项税收2225.29万元,市地税局自行确定房产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分解比例,未履行报批手续。
(三)3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的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缴纳审计情况。今年延伸审计了1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6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家典当公司2011年度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缴纳情况。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反映,31家公司201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7.49亿元,基本能够按税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各项税收,当年已计提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1.69亿元,实际缴纳1.10亿元,其余税款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延至次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等。市地税局较好地执行了融资性担保业务营业税的减免优惠政策,2011年共减免1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营业税等1044.77万元,促进了融资性担保公司更好地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但审计也发现: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小贷公司共178万元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不正确,1家小贷公司2011年征缴期内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等132.16万元。
二、市属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在开展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基础上,延伸审计了部分民生工程资金和财政扶持奖励企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三大开发区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大力组织收入,有效安排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是支出预算调整幅度较大。2011年,新站区、高新区、经开区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25亿元、12.47亿元、19.32亿元,分别是年初批复预算数的235.37%、222.68%、144.07%。二是部分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截至2011年末,新站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罚没收入等1.81亿元,高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1.33亿元,未及时缴入金库纳入预算管理。
(一)民生工程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三大开发区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政策,2011年共支付民生工程资金2.8亿元,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重点抽查了农民工技能培训、乡镇文化站建设、义务教育经费等3项民生工程资金,资金使用总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农民工技能培训存在重复申领资金和超范围培训的现象,其中:经开区80人、高新区24人,共多领取财政补助资金4.09万元。另外,新站区个别综合文化站站房与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共用,产权关系不明晰。
(二)财政扶持奖励企业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三大开发区围绕调结构、促发展,认真落实我市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及时审核和兑现各类扶持奖励企业资金14.1亿元,促进了区内企业做大做强。但审计也发现:新站区超范围支付区内企业其他补贴资金358.28万元;经开区个别奖补项目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竣工投产;高新区4个孵化器补贴项目申报手续不完善。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市城乡建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重点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团市委、市电大1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32个二级单位,审计预算支出总金额15.5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10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年度预算,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0部门组织收入预算超额完成,共征收非税收入14.76亿元,超预算31.43%。支出预算安排能统筹全局、保障重点,总体预算执行率104.23%。抽查了纳入财政绩效考评的15个项目,全部能够按计划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率87.29%,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延伸审计二级单位结果显示,5个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财经法规执行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2011年,市人社局调剂下属单位资金66.75万元,市城乡建委及所属市排水办租金收入46.65万元,市粮食局租金收入8.40万元,均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直接用于单位支出,且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另外,市重点局代征税费手续费收入244.15万元,也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部分项目支出未专款专用。5个部门存在自行调整项目支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现象,涉及金额369.05万元。其中:市人社局及所属二级单位264.29万元,市财政局57.07万元,团市委25.15万元,市民政局所属市救助站11.49万元,市人防办11.0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公务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011年,市粮食局公务卡年末资金余额11.56万元未按规定缴存单位往来账户,且违规使用现金报销差旅费等支出9.16万元。市电大将3万元先期转入贷记公务卡,未严格执行“先消费、后还款”的管理规定。
2、财务核算不规范。市民政局从上年结余资金中拨付省市合建老年公寓项目资金1000万元,直接冲减上级补助收入,造成收支同时少反映1000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2011年利息收入978.10万元,直接冲减支出,未按规定记入其他收入。市财政局经批准报废办公设备179.28万元,未冲减账务。市人防办及所属信息保障处、团市委所属市少年宫、市城乡建委所属市排水办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3、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市城乡建委三年以上暂存款2.02亿元、暂付款1.85亿元,市粮食局三年以上暂存款1845万元,均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4、违反定点采购、“三单合一”管理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市重点局部分车辆维修、印刷、办公用品购置未在规定的定点企业办理,涉及金额18.88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人防办等部门部分招待费报销未严格执行“三单合一”制度,涉及金额38.59万元。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政策执行和资金绩效,对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幼儿园以奖代补市级资金使用绩效、大建设项目以及肥东、庐江两县县级政府性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06年11月,我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经批准同意,市本级预算单位保留76个银行账户。2007至2011年,新增银行账户27个,撤销、划出24个,至2011年末,保留账户共计79个,分布在市直21个部门的39个单位。本次共调查保留账户69个,涉及市直15个部门的32个单位。
调查结果表明:2006年开展银行账户清理以来,我市逐步完善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控制新增银行账户。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落实,账户设置程序总体比较规范,各单位均对账户资金单独设账核算,并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国土局、市检察院、市产权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等18个单位的31个保留账户未执行月报和账户年检制度。二是市投融资办、市法院、市排水办等5个单位保留账户的资金收支核算范围不符合账户批准用途。三是市第35中学和市国防学校2个单位的保留账户基本闲置。
(二)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是33项民生工程之一。2011年,全市计划投资10600万元,完成13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投资3240万元,完成25个乡镇清洁工程任务。当年实际到位资金分别为11440万元、3300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07.92%、101.85%。
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能够按计划实施,改善了部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农村卫生环境。2011年,我市实际完成危房改造12329户,完成计划的94.84%;清洁工程的各项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较好地执行了“五公开”制度,清洁工程建设及购置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县(市)未按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危房现状及最困难户住房情况的专项普查,改造前未对原住房开展危房等级技术鉴定,对补助对象中的“其他贫困户”缺乏统一的界定标准。二是实施清洁工程乡镇中,有17个乡镇将垃圾简易填埋,部分垃圾填埋场所建设和处理工艺不符合专业规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此外,少数乡镇存在清洁工程设施设备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
(三)幼儿园以奖代补市级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1年市级预算安排幼儿园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0万元,当年全部拨入财政专户。2012年3月,市财政局拨付各县(区)首批市级奖补资金1404.05万元,用于补助新建幼儿园9所,补贴企事业办园38所,资助贫困幼儿237名。调查结果表明:2011年,我市围绕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首次建立企事业办园生均补贴和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制度,并开展普惠园认定工作。出台了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促进市级奖补资金分配公正透明、规范使用。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对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未能先行组织实施,导致市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当年未使用。其中:普惠园奖补资金至审计调查结束时,仍滞留在财政专户。二是少数项目未严格按照市级奖补政策进行审核把关,涉及资金111.10万元。
(四)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1年,我市组织开展长江西路高架、小仓房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已完单项工程价款审计805个,截至2011年末,完成632个,审计金额59.76亿元,审定金额56.29亿元,节约投资3.47亿元。组织完成了蒙城北路、宿松路等21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定金额25.5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从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看,建设市场高估冒算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工程招标报价日趋理性,2011年工程价款审计的平均核减率,已从10%以上下降到5.81%。从竣工决算审计情况看,21个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建设程序和管理手续完备,并通过质量验收,资金支付率达到96%,其中:征地拆迁资金支付率100%,主体工程资金支付率98%,其他配套及费用的支付率90%。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价款审计方面,园林绿化工程的部分设计标准偏高,导致部分工程移交和结算存在困难;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工程量负调整的管理手续不完善;公益性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制度不健全。二是竣工决算审计方面,2011年完成的21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仍然存在决算不及时及概算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五)肥东、庐江两县县级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的要求,我市开展了肥东、庐江两县2009至2011年县级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2009年至2011年,肥东、庐江两县政府性资金总收入152.85亿元、110.21亿元,年均增长25.07%、47.37%,其中转移支付收入为46.47亿元、52.08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0.41%、47.28%。总支出140.65亿元、107.60亿元,年均增长31.64%、49.39%,其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方面的支出为72.54亿元、77.07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1.59%、71.63%。调查结果表明,两县政府性资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保障能力逐年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但县级政府性资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性较大,非税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县级政府性资金支出增幅与收入发展不平衡,部分支出存在一定压力;县级政府性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五、蜀山区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合肥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将2011年下半年开展的蜀山区2010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一并报告。2010年,蜀山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51亿元,为预算的134.27%,比上年增长44.24%,其中:地方收入完成9.72亿元,为预算的137.76%,增长52.25%;财政支出完成11.54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6.52%。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蜀山区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目标,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履行了报批手续,财政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等644.67万元未缴入金库;二是财政决算支出中1.26亿元项目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当年未使用。
六、审计整改情况
市政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实施审计监督“双百”制度的意见》,要求必须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并将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整改重点督查。各相关单位均已采取措施或正在采取措施进行积极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完毕的有: 一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市财政局2012年已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并已着手开展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的清理工作;市地税局已在今年将缓征税款征收入库,对个人房产出租的税收分解比例已按程序报批。
二是市属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方面,高新区已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118.31万元缴入金库,追回重复申领的财政补贴资金0.7万元,并制定了《高新区财政服务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兑现会审领导小组,加强财政扶持奖励企业资金的审核把关;新站区已将罚没收入95.94万元缴入金库;经开区已追回重复申领的财政补贴资金2.57万元,并取消违规培训机构2012年培训资格。三是10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市城乡建委及所属市排水办已将租金收入46.65万元上缴财政,并联系财政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市粮食局已将2012年收到的租金收入8.40万元上缴财政;市财政局已将占用的项目资金57.07万元归还原渠道,对报废的办公设备179.28万元已核销账务;市土地储备中心2012年已规范利息收入核算;市人防办、市排水办、市少年宫均已将未入账的资产补登入账。四是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方面,对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中存在未执行账户月报和年检制度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正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城乡建委已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村庄整治相关基础资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工作管理;对幼儿园奖补资金中不符合政策规定的111.10万元项目资金,市财政局在拨付资金时已全部予以扣除,普惠园奖补资金432.05万元已于5月底拨付至各区;对县级政府性资金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肥东、庐江两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促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培植财源,缓解收支压力。
五是蜀山区财政决算审计方面,蜀山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2011年已将转入财政专户的项目资金按规定拨付使用,并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等644.67万元缴入金库。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确保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并将在下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结果。
七、加强市级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预算编制,进一步增强预算透明度。立足全面完整,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着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综合使用效力。深入推进预算公开评审,合理确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增强预算编制过程的透明度。
(二)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执行动态分析,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均衡性。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清理力度,盘活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主管部门对二级单位的管理力度,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三)积极培植税源,进一步严格税收征收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群,形成集聚效应,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应对结构性减税和结构性增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餐饮、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收稽查,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四)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地税等部门的审计整改执行合力,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大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公告范围。
第5篇: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2012年度
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浙教审“201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12年2月底前应完成2011年度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并将相关审计报告上报省教育厅。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重点关注预算分配和预算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等内容。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审查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调整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在决算审计中重点审计年末财务状况、年度收支结果和事业发展计划完成等情况,并对决算编制管理、年度决算报表列示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真实完整性、合法合规性进行确认评价,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促进学校加强财务管理,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
三、审计范围
对学校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追溯相关年度。
四、审计的重点和内容
(一)对学校预算管理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预算管理(编制、执行及结果报告)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公开性如何;
3、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是否坚持稳健原则,支出预算是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是否编制超越本单位财力可能的赤字预算;
4、预算调整的理由是否充分,预算调整的项目、数额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可行且附有相关说明,预算调整是否符合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是否报经部门和单位领导审定后执行;
5、是否定期对预算收支项目进行绩效分析。
(二)对学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是否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等问题或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3、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无证收费、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收费不开票据、收费后不及时缴入部门或单位法定账户等乱收费问题;
4、有无利用应付及暂存、代管项目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5、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对学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列支出和以领代报等问题,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教职工工资待遇等的发放情况是否准时;
2、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报虚列、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3、各项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无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往来款项是否严格管理、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和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等问题;
4、专项资金、代管经费支出是否按特定项目或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或虚列行为,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准确;
5、有无利用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存、代管项目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支出或直接列支等问题;
6、各项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
(四)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其与计划相比有何差异,原因何在;
2、本部门、单位为保证预算的完成采取了哪些加强管理、增收节支的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合法、合规并有效;
3、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理,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4、预算执行的效果如何,按照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支出增减率以及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特点设置的财务
绩效分析指标进行系统分析的结果如何。
(五)对学校决算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1、学校资产情况审计:
(1)资产的存在是否真实、完整、有效,资产的管理是否安全,资产的变动是否合法,资产的计价是否合理、正确,有无随意改变资产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资产的行为。
(2)货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银行开户是否合规,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等问题;有无公款私存、挪用、白条顶库、非法融资以及舞弊盗用的情况,货币资金是否安全完整。
(3)应收及暂付款项的增减变化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帐问题,有无呆账、坏账情况;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4)财产物资的收发、管理和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安全完整,购置有无计划和审批手续,有无被无偿占用、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大宗物资采购是否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标。
2、学校负债情况审计
(1)负债的形成、存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负债的行为。
(2)对各项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分类和会计核算是否合理、合规。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清理,按照规定办法结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或上缴应缴款项,有无长期挂账现象。(4)学校为发展举债搞建设是否有偿还来源和能力,是否控制在一定的规模内,有无潜在的财政危机。
3、学校净资产情况审计
(1)净资产的存在、发生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随意调节收支配比余额。有无编造虚假或隐瞒各种基金的余额和增减变化情况,财务结果、收支差额的计算是否正确。(2)各项结余的分类是否合理、合规,会计核算与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4、学校收入与支出情况审计,根据上述四
(二)和四
(三)的内容执行。
5、财务决算报表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正确,项目填列是否齐全;各项数据与会计账簿记录是否一致;表内数据以及表之间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6、财务决算报表反映的学校财务状况和年度收支结果是否真实。
7、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例、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以及其他财务指标等是否真实、准确,能否恰当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收支结果和事业发展情况。
五、时间安排
2012年3月2日—2012年3月15日
第6篇:遂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遂宁市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7月20日在遂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报告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中、省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加快遂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今年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等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住房公积金、灾后恢复重建等资金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公共财政收入规模增幅较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2011年,公共财政收入实际完成60134万元,为预算的108.46%,增长23.64%,全年总收入172787万元,总支出164447万元、品迭上下解调增146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803万元。基金收入完成1873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445万元、上年结余36711万元,收入总额233523万元,支出完成83098万元,基金补助下级支出86157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年终结余58268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2011年,地方财政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27.2%;医疗卫生支出比上年增长3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22.8%;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29.22%;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增长49.5%,重点支出增长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水平。
——初步建立了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并报市人代会审批,试行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所有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市人代会结束后1个月内,财政部门按时批复了部门预算。
——财政专户及资金管理运作比较规范。深入开展财政专户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对专户设置情况、资金管理状况、运行态势及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出台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户国库集中统一管理,运转平稳、规范。
——地税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注重税收政策研究与对接,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11年,全市税收收入总量在全省排列第15位,增幅位居全省第7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在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依法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或归还。2011年关于落实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议意见,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款未及时入库20178万元。至2011年末,财政收市级各部门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款等有20178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审计提出后,已于2012年6月底全部入库。
2.应列未列支出长期挂账10538万元。其中:历年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利息应列未列支出挂往来2977万元;市、县级部门历欠无法归还长期占压财政资金7561万元。市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题研究,决定采取预算安排、继续清收等办法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未按规定在土地收益中足额提取教育资金2303万元。2011年度,按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教育等专项资金考核情况的通报》(川财综[2012]17号)核定,市本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少计提教育资金2303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12年6月按规定补足提取。
(二)地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1.未及时解缴税费3172万元。
2.少征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546万元。2011年度,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分行、川中油气矿等55户央企和省属企业未按规定缴纳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546万元。
3.未及时足额征收各项税、费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方面
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178万元,上缴财政3217万元,年末有1961万元未按规定解缴财政。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2年,对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5个市级部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下属单位。5个部门2011年初预算6762.47万元,当年财政总计拨入9645.54万元,占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5.9%。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预算得到及时足额批复,财政拨款支出完成预算的100%。2011年,5个部门收入总额11627.55万元,支出10617.63万元,累计结余2749.50万元。此次审计也发现一些有待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5个部门年初预算6762.47万元,实际执行预算9645.54万元,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二)部门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
表现在: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专户核算;二是部分支出挂往来致使部门支出核算不真实;三是个别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四是“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控制作用。审计发现的以上问题,涉及的单位正在加紧整改。
年初,对市第一人民医院201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完整和合理性进行了审签。对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集资款项未及时清退等问题提出了审签意见,要求予以纠正。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审签意见进行了及时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一)“5·12”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跟踪审计
全市规划灾后重建项目329个,投资总额675681.78万元。现已竣工326个,完成投资654614.9万元。至2012年5月,三年跟踪审计促使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项;规范了4个项目的建设管理;对其中125个项目投资总额51504.87万元的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2525.84万元,占送审投资总额4.9%。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各相关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确定的职能职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实效,群众得到了实惠,中央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深得民心,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也较为满意。
(二)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
至2011年4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718个,累计归集公积金141552.78 万元,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12402.86万元,贷款余额72223.19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规范了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管理,增值收益的分配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住房公积金还存在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缴存范围未实现全覆盖;二是部分企业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不符合规定;三是个别县(区)账务设置不合规、账账不符;四是存贷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公积金未能实现有效增值;五是个别地方公积金缴存不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要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整改。
(三)特大洪水地质灾害资金审计
2009-2010年,市本级(含船山区、安居区)共收到上级专项补助、募集捐赠资金908.82万元,财政部门已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船山、安居及三园区。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等重大违纪违规的问题,但存在7.20万元救灾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及跟踪审计
一是对1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46亿元投资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查处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超计划投资等问题,审减并节约建设资金5271.76万元;二是对市体育中心等3个近10亿元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三是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34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未按照规定招标、招投标程序不合规、配套资金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管理混乱等管理不规范问题,促使被审计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或挽回损失4230万元。
(二)蓬溪县、大英县土地整理项目审计
本年度共审计4个土地整理项目,审计查处多计工程造价800.13万元,其中:蓬溪县大石镇365.64万元、大英县蓬莱镇146.50万元、大英县回马镇188.87万元、大英县隆盛镇99.12万元;设备购置、拆迁补偿等超预算支出124.76万元;拆迁补偿无预算支出4.02万元。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纠正。
(三)世行、亚行贷款投资项目审计
为确保世行、亚行贷款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贷款使用效益,2011年对世行贷款遂宁经济开发区西宁片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元贷款水环境综合治理等3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共查处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131.89万元、以拨列支261.01万元等问题。审计后有关单位已作调账处理。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保局等2个部门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2011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1]15号)。我市贯彻中央、省委文件行动最快、出文最早、内容创新、措施有力,得到了省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肯定,《四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简报通讯》全文转载了该文件,并在省市有关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六、加强财政管理意见
(一)加强财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市本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
一是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偷、逃、骗税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特别是对房地产企业自用以及用于投资的开发商品进行清理。二是全面展开对土地出让收入的清理催缴工作,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时收取。三是要继续开展依法纳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税收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增强税收人员依法征管意识,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
(二)健全完整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
健全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制定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比例并解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和细化预算,逐步将部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纳入年初预算;在财力增长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定员定额支出标准。严格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追加,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切实增强预算执行效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对长期闲置和没有确定用途的,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稳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推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着力关注民生,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逐个解决系统、领域问题,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等单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办法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范围、口径及开支标准的调查研究,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分地区、分行业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第7篇: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服务预算监督管理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谈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时指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这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审计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结合实际,主动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发挥审计职能,突出审计重点,扩大审计成果,努力开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新局面。
一、在发挥审计职能中宣传审计。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实现审计成果的转化,是财政审计所要达到的目的。几年来,审计部门通过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揭示了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经常利用审计成果和审计力量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交办各项任务,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重视《审计法》的宣传工作。为加大新修订的《审计法》宣传力度,市人大常委会经常深入审计部门,专题听取审计部门就《审计法》修订的意义、内容、精神实质和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宣传、贯彻、执行等方面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提出新思路,明确新要求。各级新闻媒体也大篇幅进行报导,为宣传审计工作起到了舆论导向作用。
二是建立预算执行审计联系协调机制。市人大财经工委为加强对预算执行审计的指导,与审计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就预算审计监督重点事项进行安排部署。每年预算执行审计前,市人大都要把人大预算监督重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使其审计方案更为充实完善。
三是充分反映审计成果。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不仅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据,而且还是跟踪监督,督办整改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按照“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充分整理“大财政”审计成果,使审计监督在较高层次上发挥作用。
二、在审计监督中突出审计重点。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为适应人大加强预算监督的要求,审计部门每年都要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确定预算执行审计重点,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服务人大监督。为加强对市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近几年来审计部门在进行审前调查时,时时把握每个阶段财政管理的重点,认真编制审计方案。针对人大提出的“过去提交的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多、不敢把问题点到单位,导致部分单位‘年年审计年年犯’,说过撂过,整改效果较差”等问题。从2005年起,审计部门一改过去的做法,按照实事求是,敢于说真话,讲实情,报实账的原则,要把问题点到单位的要求,真实全面的反映审计情况。同时,市人大为审计撑腰壮胆,市人大分管领导主动与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减少审计部门的外在压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如200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一针见血地点到“某单位违反规定,白条列支、超标准、超范围滥发钱物73.1万元”、“某单位一年召开各类会议18次,会议费支出18.2万元,90%用于招待费开支”、“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不高”、某单位长期吃“空额”等问题。市人大在审议工作报告时,各位委员发言积极,评价很高,认为这次审计报告是“历史性的进步”,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对各单位触动很大,不少单位主动将整改情况报送人大常委会和审计部门。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支农、科技三项费、“双亿工程”、重点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直是十堰市党委政府及社会各届关注的重点、热点,同时也是市人大交办的重点审计任务。为此,审计部门每年都要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按照资金流向,跟踪到项目和资金使用单位,监督专项资金的综合效益。2005年,审计部门根据市人大的要求,重点对城建、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对主管部门及企业等25个用款单位的延伸审计,查实存在预算安排不科学,造成专项经费不专等问题,如“城维费”用于基本支出占预算的81.6%,用于城市建设投资、维护、购置支出仅占15.2%,其它支出占3.2%;科技三项费、技改资金支出项目多,资金使用分散,存在撒“胡椒面”现象等诸类问题。提交的审计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转市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相关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根据审计建议修改完善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支出效益审计,创新审计方法。为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审计部门以支出效益审计为切入点,运用查阅、对比、分析评
价等方法对财政支出效益进行科学衡量和综合评价,使其财政预算公正、公开、细化、透明,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开展部门支出总量及行政运行成本审计,选择一部分单位,对其投入的人、财、物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通过审计分析,查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为人大审查批准部门预算提供依据。如2006年对招待费项目审计查明某单位招
待费支出73.4万元,仅烟酒副食支出就高达26.97万元,存在损失浪费现象,审计综合分析提出了压缩某些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的建议并得到落实。开展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效益审计,最大限度的节约政府资金,发挥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近几来通过对40个建设项目审计,查处违规资金3700万元,为政府节约资金800万余元。
四是加强部门预算监督,维护财经秩序。审计部门每年对一级预算单位按30%的比例、二级预算单位按25%的比例进行审计和延伸审计。针对有些单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收支“两条线”执行不严等问题,审计部门从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角度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审计部门还积极参与市直部门预算初审工作。每年财政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草案在提请人代会审议前,审计部门就安排专业人员参与财经工委的初审,对部门预算草案提出建议和意见,为逐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初审质量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在审计整改中实现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搞好预算执行审计,最终的目标是通过审计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促进整改,切实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审计整改是审计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近几来,十堰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列入预算执行审计的关键环节。一是将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正式审计计划。要求县市两级审计机每年7月底前完成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形成审计整改工作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根据“同级审”反映的带有全局性、共性问题的整改,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以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方式正式提交市政府进行落实。市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先后出台了《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十财政间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技三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周转金回收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0多项规章制度,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以“上审下”为契机,增强政府进行整改的自觉性。2006年省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了我市在国土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上存在违规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落实审计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提出要把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作为一项制度建设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监督,从源头上堵塞产生问题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