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汇报(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第1篇: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汇报
2016年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和市政府10月9日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全镇劳动用工管理及工资清理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我镇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民工工资清查工作,工商、派出所、司法、城建、工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有关自查、自纠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镇切实增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清欠拖欠工资的意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包保责任制。镇政府成立清理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以政府下发文件。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我镇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细化分工,新农村建设由副书记陈善祥负责,文教卫领域由副镇长殷永勤负责,政府投资方工程由副镇长王学远负责,建筑领域由副镇长万如华负责,工业领域由副镇长徐家林负责,交通行业有副镇长主力余负责,各企业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跟踪本辖区和行业内所有工程及企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我镇辖区内的劳动用工管理和清理拖欠工资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查工作:我镇于2016年11月16日以来,不定期由各组到所属分管辖区内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带政府文件和表格到单位进行发放,同时做好自查表格的上报汇总工作,对用工单位进行张贴公告,发现问题提前介入,对新农村建设及建筑领域容易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业、派工作组进驻处理,从清理情况看,目前暂无拖欠工资现象。
下一步工作
1、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目前虽暂无拖欠工资现象,但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不准推诿扯皮,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不能把问题集中到年底处理。
2、加强对重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对建筑行业,城建部门要重点专人管理,要彻底摸清施工单位的个数,工程款到位情况,如有拖欠应及时调查摸清拖欠的金额、人数和拖欠的原因,同时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2篇:多部门联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多部门联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摘要: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江苏、河南等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
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江苏、河南等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这是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后,又一项有力举措。
人保部联合有关部门从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以建设领域企业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为重点,采取查、看、访、办等举措,督促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行为,严肃追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努力做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办结,保证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人保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要求各地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拖欠工资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快立、快审、快结。他表示,对于发现因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据了解,专项督促检查开展以来,联合督查组已分别对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浙江、江西、广西、青海、新疆等10个省(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地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正在广泛深入和卓有成效地开展。
(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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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清欠“动真格”
陕西:集中审执拖欠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集中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专项活动。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简化程序,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抓紧时间“快立、快审、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向社会公布专门电话,或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工地、社区等地设立法制宣传点,方便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要采取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司法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起诉。要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在起诉时一律缓交诉讼费用,农民工胜诉的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农民工败诉的免除诉讼费,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宁夏:“剑指”政府工程
宁夏将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列入2010年自治区政府效能考核责任书后,住建厅加大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督查力度,要求各市县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欠款,根据拖欠工程款数额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住建厅还制定并上报自治区政府《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制度》,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市、县将不予安排新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被批准立项。拖欠工程款数额大的市县,将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直接从转移支付中扣除。
天津:谁承包谁负责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直接负责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天津市建设交通委要求,总承包企业要及时支付分包工程款,对不能全额支付工程款或在结算中存在争议的,要先确定一个暂定金额进行支付,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为落实这一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监管,对由于拖欠分包工程款引发重大集体上访事件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将强行动用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应急周转金等垫付被拖欠农民工的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在媒体曝光,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天津市企业将给予停止招投标、外地进津企业给予禁止进津或清除出市的处罚。
长春:防范打击逃匿行为
长春市要求防范和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严肃查处恶意欠薪
逃匿的业主。有关部门将向公安机关通报企业欠薪逃匿情况,公安机关将及时依法查处企业业主欠薪逃匿涉及的违反治安管理及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工资清欠追缴力度。同时,要求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都要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企业遵守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与农民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第3篇: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大洋街道农民工工资专项调查情况汇报
根据全区农民工工资专项推进会会议要求,街道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派人手重新进行专项检查。现已经摸排辖区单位共62户,重点检查了辖区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检查,均未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号文下发后,街道劳保所向街道领导作了汇报请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农民工专项整治推进会。会议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要求各村(居)加强配合,提高认识,集中力量,抓好调查摸底工作。此外,还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保所,负责农民工检查日常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包保责任。
全区农民工工资专项推进会议后,街道分管领导立即向街道主要领导作了专项汇报,并立即召开了各村(居)行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会上,街道周主任明确要求各村(居)要重视督查辖区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格把关,不能在年关发生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劳动保障分管领导王主
任将区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会上,街道周主任分别与各村(居)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农民工权益保护责任状,如因排查不全、不实导致农民工群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由街道纪工委依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提高思想认识,执法宣传并举。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劳动法律知识不强,自身的劳动保障权益被侵害而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我劳保所进一步加大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共印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对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侵害时,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法宣传并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执法程序,查细、查准、查实。
四、制定详细方案,加强摸排力度。
根据全区推进会要求,街道下发了第二轮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搞好摸排工作,我们结合企业实际,分类排队,对认为有问题的企业要求其加大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赶超时间节点,由街道劳保所牵头去辖区单位进行点面网格化排查。特别是大洋的东方花园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大洋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大星的宇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园置业有限公司此类有在建项目的公司要
重点排查,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民意调查表,并及时上报区劳动监察支队。
五、欠薪及时整改,重点案件详查。
就唐区长报告中提及的大星海曼服饰拖欠行为,我们已经派街道劳保所负责人和劳动监察协理员专项调查,调查结果为:
1、该单位已在不久以前撤走,不在大洋街道境内,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仍在大洋街道大星村,企业老板已欠债外逃,无法联系;
2、因为在海曼工作的员工大多数属临时工,目前仍联系不到相关工人进行调查、取证,希望区监察支队提供投诉人员信息,方便我们进行民意调查;
3、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单位的排查力度,禁止村(居)为谋求经济实绩,降低对辖区企业的监察力度。
大洋街道劳动保障所
二〇一一年元月八日
第4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的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1】
根据伊宁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XX局,XX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伊佳民族服饰XX公司、新特药业XX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 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 起,结案 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 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
按照《中共白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白城市开展四风整治会战工作方案〉》(白群组发〔2019〕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我局将集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清理与预防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一是建立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了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XX局,XX局,市直、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设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形成工作网络,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是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继续抓好公开维权电话,常态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深入宣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联系卡,流动宣传、设维权告知牌,固定宣传、开办广播栏目,贴心宣传、设专门接待室,零距离服务等6个服务方面工作。今年,为了更好的接待劳动者投诉,我局增设了农民工休息区,添置了电脑,农民工休息椅、饮水机等设施,同时又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专门接待,使农民工们的投诉举报更加方便。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一是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研究部署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相关问题》、《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955万余元,有助于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清欠,极大地降低农民工维权的难度,从源头上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生。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今年我局已先后2次对全市在建工程是否建立用工备案制度以及是否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一是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排查摸底。我局已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整改后再次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和屡次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的单位严厉处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同时涉嫌构成《刑法修正案》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媒体曝光。
二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让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作用发挥最大化。加强与建筑、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等存在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适时召开分析会,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已将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因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在20万元以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的,造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重大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中,适当减少部门绩效奖。
第5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
告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1】 根据伊宁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新特药业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 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 起,结案 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 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 按照《中共白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白城市开展四风整治会战工作方案〉》(白群组发〔2017〕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我局将集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清理与预防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一是建立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了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直、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设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形成工作网络,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是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继续抓好公开维权电话,常态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深入宣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联系卡,流动宣传、设维权告知牌,固定宣传、开办广播栏目,贴心宣传、设专门接待室,零距离服务等6个服务方面工作。今年,为了更好的接待劳动者投诉,我局增设了农民工休息区,添置了电脑,农民工休息椅、饮水机等设施,同时又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专门接待,使农民工们的投诉举报更加方便。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一是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研究部署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相关问题》、《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955万余元,有助于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清欠,极大地降低农民工维权的难度,从源头上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生。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今年我局已先后2次对全市在建工程是否建立用工备案制度以及是否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一是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排查摸底。我局已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整改后再次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和屡次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的单位严厉处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同时涉嫌构成《刑法修正案》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媒体曝光。
二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让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作用发挥最大化。加强与建筑、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等存在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适时召开分析会,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已将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因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在20万元以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的,造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重大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中,适当减少部门绩效奖。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底前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总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55户;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80件,立案查处80件,结案80件,结案率100%;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9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罚金26.9万元;累计收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81万余元;依法为76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879万余元,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清偿任务。
第6篇: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研课题
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研课题
一、调研课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清欠工作
二、课题说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200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淄政发【2004】205号),同时成立了“淄博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工作任务一直由市建筑管理处负责承担。在市直部门“三定方案”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职责正式赋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清欠工作形式仍不容乐观。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研究和加强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清欠工作?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调查当前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特点、存在主要问题及拖欠根源;
二是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
三是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适合做好我市清欠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