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维权工作汇报(精选6篇)_侵权维权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1-11-23 07:10:1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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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业职工维权制度

企业职工维权制度

(仅供参考,切勿照抄)

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建立职工维权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一、主要职能加强工会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主要职责

1、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三、工作职能

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和来信来访,接受职工维权咨询以及处理有关事宜;加大对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检查、考核力度。对没有明文规定,或者文件内容没有覆盖到,导致在新的情况下对职工利益产生影响,而企业有能力解决的,工会接到职工投诉核实后,向分(子)公司或部门下发《职工维权建议书》,提出改进建议。对于有明文规定,但因执行不到位,导致职工利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直接下发《职工维权整改书》责令其相关分(子)公司和部门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将给予严肃处理。职工的合法权益被落到实处,有效为公司今后做大做强和谐健康发展起到有力保障。

四、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第2篇: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现状与问题

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四省(直辖市)都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我们在充分肯定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应看到非公有制企业在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XX年,上海市私营企业职工因工死亡177人,占全市工亡总数的39.33%;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因工死亡58人,占全市工亡总数的68%;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均占全省的67%;浙江省是非公有制企业大省,生产安全事故总数位居全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匮乏;用工行为混乱,非法使用童工;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便签订,合同中也缺少安全卫生相关条款;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上工伤保险,职工因工造成各种伤害后得不至!应有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是由企业内外因素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形成的。

一、一些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和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率,为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由于片面追求GDP指标,急于大干快上出政绩,随意降低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企业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及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走过场,造成非公有制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多,安全生产基础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过分采取迎合政策,导致一些被发达国家淘汰的落后生产方式、生产工艺乘虚而入,加大了我国防止职业危害工作的压力。

二、政府监督管理体制不顺,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企业监督无法到位。尽管近几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但无法否认现行安全卫生监管工作仍因体制不顺存在着职能重叠、职责交叉、监管主体不明确、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并且由于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少,应付日常事务尚且不暇,对变化大、转型快、数量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施有效监管更难以落实,现行安全卫生监管体系、监管力量与非公有制企业监管需求差距甚远。

三、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都做卅了明确规守,国家也要求安伞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生产企业全面负责。然而大量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对这一要求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在利益驱动下,压低生产成本,减少安全投入,迫使职工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作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这类企业责任人尚缺乏强硬的惩戒手段和有效的制裁机制。我国《刑法》涉及伤亡事故一般是追究直接责任人,对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企业法人和管理者很难适用;同时涉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又仅适用于公务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导致非公有制企业的法人和管理者逃避了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所应负的法定责任。

问题成因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四、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制订、修改相对滞后。我国现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规定、标准大都是计划经济时期针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非公有制中小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已很难适用。同时伴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换代升级,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被广泛应用,由此引发出许多新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也缺乏配套法规和国家标准,这些都制约和影响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和监督执法的效果。

五、伤亡赔偿、经济处罚标准过低,不足以刺激企业增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投入。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额度都很低。通常事故死难者的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大约是5万~6万元,企业工伤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最高也不过20万元,这些部不足以对漠视安全生产的企业主和管理者产生震慑作用。同时,由于伤亡赔付标准与企业安全投入反差巨大,、致使一些企业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将职工的生命和健康权益置之度外。

六、工会群众参与监督的职责难以落实。首先是在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十分恶劣的企业建立工会仍然面临着重重阻力。其次是非公有制企业即使建立了工会组织,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也面临着三方面的困难。一是“不敢维”,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成员首先是企业雇员,工会委员仅是兼职身份,面对强大的资本代表者,工会很难享有与企业主平等协商的地位。二是“不能维”,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平等协商维权机制,没有类似职工代表大会这样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渠道。三是“不会维”。工会委员对企业工会的职责和任务不熟悉、不清楚、不了解,上级工会又不能采用传统的发文件、下指示的工作方式领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

七、进城务工人员自身安全意识薄弱,技能差,素质低。近年来,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形成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队伍的主体。这些人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差,安全观念淡薄,加之企业不认真履行三级教育义务,不对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培训,致使他们盲目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各类伤亡事故频繁发生。同时,这些人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坚持要求企业采取岗前、岗中及离岗体检等法定措施,发生职业伤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医疗和赔偿,自身权益无法保障。

对策和建议

提高认识,落实法规,发挥工会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明确政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主导责任。各级政府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国2/3的伤亡事故和3/4的重特大伤亡事故及严重职业伤害均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权益问题已经或为继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后的又一社会敏感问题。若对这一问题不加以重视、任其发展,将直接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深刻理解各级政府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安全卫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切实担负起各级政府“为宫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企业全面负责机制。首先,强化市场准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协同监督,防范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新建企业进入市场。进行监督,而且还应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企业加强抽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企业的职业危害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建议司法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司法解释中,遵循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将劳动合同以及岗前、岗中和离岗后的举证责任倒置,变当事人举证为用人单位举证,保证因工遭受伤害的职工“伤身不伤心,流血不流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计件工资制的监督,严格工时备案制度,防止企业以不合理的记件工作形式掩盖其强迫职工加班加点的事实,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同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企业将法定由企业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变相转嫁到职工身上。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惩恶扬善的积极引导作用,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表彰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对无视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的事件及企业进行揭露曝光。通过建立举报信箱和便捷的、家喻户晓的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社会监督。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安全卫生举报的职工群众进行奖励,运用激励机制将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体制,有效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

对职工逆行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雕有力措施和有效途径。鉴于目前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技术力量薄弱,培训师资不足的情况为保证职工安全卫生培训效果,各地政府应当积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措施。一是主管竞务输出的部门要把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内容缈人职业培训计划,使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与企业技术培训同步进行。二是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矿山、建筑、石油、化工)应当建立相应的企业安全卫生培训中心或基地,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业、规范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三是认真督促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培训职责和教育义务,并将此做为政府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加强职工安全素质建设,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

六、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推动和协助企业工会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自觉地把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主要内容。目前,随着各地工会组织的建立,企

业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维护问题日益突出地摆到各级工会组织面前。有关资料显示,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因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占50%以上,并大有诱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趋势。因此,针对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事故频发的特点,各级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应当实现两个转移,即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乡镇工会,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健全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组织机构是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加强非公自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首先心须加强乡镇以下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络建设。一是推广浙江省“五同步”的建会思路,在乡镇组建工会的同时,同步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乡镇工会的主席或副主席兼任主任,殳委员3人至5人。二是有条件的省市,可以学习借鉴江苏省的做法,由省总工会出资聘用一定玫量的劳动保护专职干部,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乍。三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和建立工会联釜会的同时,同步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灵会,即使是25人至50人的小企业工会,也必l而配备1名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同时要按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要求,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情况实行群众监督。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雏权能力。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本身受雇于企业主,要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其个人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协调的好坏以及工会在企业中能否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的培训。培圳时,他们不仅要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还应学习和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独特的方法和技巧。

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协助履行维护职责。各级工会要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和关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国常工作中的焦点问题、难点问题,通过上一级工会的监督参与,指导和协助企业工会履行表达和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合法权益的职责。要帮助工会在企业建立安全卫生协商制度和协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涉及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对话、协商;要组织发动职工群众,运用各类安全检查提示卡,对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充分发挥

安全生产群防群冶的作用;要组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工会及时总结维权经验,解决维权难题,改进维权方法,提高维权技巧。积极开展针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职业危害多发行业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活动。群众参与监督是党和国家赋予各级工会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的具体职责,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寻找参与监督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应当在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卫生督查活动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以工会为主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活动,独立自主地行使工会的监督参与职责,通过工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工作,扩大工会的影响,把广大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

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一法三卡”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品牌活动的作用。各级工会应当充分发挥“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作用,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将这一工会劳动保护品牌活动做大做强,并不断扩大“安康杯”竞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影响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各行业的特点,积极普及推广“一法三卡”等先进的监督检查经验,通过科学检查法的学习运用,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和事故防范能力,达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目的。

加强SA8000的研究,全面推动和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出口产品加工企业受到来自西方国家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的冲击和严峻挑战。这虽然给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但就工会而言,这无疑是借助外力,促使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升劳动保护水平的难得机遇。各级工会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积极的态度。要抓住机遇,大力宣传SA8000的积极作用,推进企业开展社会责任认证工作。通过主动参与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加大安全卫生投入,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夯实劳动安全卫生基础,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纳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3篇:企业职工维权帮扶点工作制度

上虞市企业职工维权帮扶点工作制度(范本)

(仅供参考)

一、服务范围

(一)信访接待:

①为来访职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②受理所属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及法律援助; ③受理职工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特困救助:

建立企业困难职工档案,做好困难职工“五清”状况调查,对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病、遭天灾人祸及重大意外事故而造成特别困难或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辍学的困难职工实施帮扶。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职工信访受理和调处归档工作。对事实清楚但需要协调的维权服务事项,必须在30日内答复办结,对情节复杂、性质严重的群体性信访或突发性的求助事项,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上级工会反映汇报,协助做好调处协调工作。

(二)负责对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

(三)负责对困难帮扶资料和职工来信来访的办结数量、内容、分类、统计汇总工作,做到立卷归档,每月一次报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备案。

工会职工维权服务接待登记表

编号()

受理时间:

上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办结报告

上虞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登记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维权服务站

上虞市工会职工维权志愿服务队申请职工维权服务援助审批表

上虞市工会职工维权志愿者

承诺书

我愿意成为一名职工维权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者精神。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第4篇:职工维权工作总结

成都市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年职工维权工作总结

按照区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分解下达2010年xx区职工维权专项目标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结合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创建任务,加强了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进一步突出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积极处理职工维权方面的举报、投诉,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职工维权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局按照要求将职工维权工作专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并分期分批对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户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切实把职业卫生的防治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和布署,要求企业和单位必须保证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以及劳动合同的签定,保障和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维权意识

职业病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目前,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多,今后若干年还得呈继续上升的趋势。其次职业病危害范围广,中小企

业危害较重,尤其反映在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较为突出。针对其特殊情况,我局在全区各镇(街)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重点向群众宣传讲解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的特点、职业多发病的特点同时针对建筑、印刷、教师、司机及企业有毒有害岗位等行业着重宣传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及职业患者应享有的权利,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万余份。

三、部门联动,加强监督检查

根据职工维权工作的特殊性,我局加强与工会、劳动、卫生、妇联等部门的配合,联合建设、经济等部门开展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化活动建设单位职业卫生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相关培训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监察企业与从业人员是否签定了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以及企业是否违规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害的作业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对职业卫生认识不到位,为节约金钱,减少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未督促职工使用防护用品,同时未向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等,职工的权益未得到保障。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主动联系和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监督和服务的方式深

入到重点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了解自己的义务让职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维护职工的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病。

今年区总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3起,查处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并督促全区4家建材企业安设防尘设施,为职工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全区危化品经营和使用企业增加了安全防护措施,为职工增加了劳动防护用器的配置;与建设主管部门一同对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安全和维权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权利保护意识、能力。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5篇:改制企业女职工维权工作浅谈

文章标题:改制企业女职工维权工作浅谈

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煤矿工会女职工组织最基本的工作职责,尤其是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和不断深化的企业改革改制中,女职工维权工作将会不断遇到新的课题,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日益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女职工工作的重点。作为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工作者都应该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

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新时期女职工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新任务,确立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每一名女职工工作者都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把挑战视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断加大依法维权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特别是改制企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水平。

一、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找准工作重心

调查研究是熟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最佳途径。要做好女工维权工作,就必须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女职工的工作状况、思想情绪、理想意愿与追求;基层领导贯彻有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优化组合竞争上岗过程中是否做到了男女平等;女职工的基本素质状况是否与本岗位的素质要求相吻合;女职工对本岗位工作的热爱程度,是否爱岗敬业,能否参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女工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劳动保护设施、措施是否完备等等。只有深入调查研究,真正了解女职工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法制观念以及对企业改革的认识程度、承受能力等情况,才能从中看出问题所在,找准工作的切人点,从根本上找到症结,制定相应政策。近年来,我们鑫国公司工会女工委始终把做好女职工维权工作作为现阶段女职工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改制以来,面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动脑筋,想办法,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定期不定期地与部分女职工座谈等形式,悉心听取各方面女职工的意见和反映,对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关注企业改革方案及出台的有关政策条款,做到源头维护

作为女工工作者,要密切关注改革方案的有关条款,对关系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深查细究,以维护女职工利益为标准,使男女平等及孕产哺乳期的特殊政策在改革进程中得到落实。同时还要在改制中切实维护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争取有较大比例的女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真正做到源头参与、源头维护。企业女职工工作部门要积极参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把维护女职工各项利益的条款写进《集体合同》,为维权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另外,要真正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还必须对工会女工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加以合法化,有必要的法律、政策及配套措施做保证,以便更有效地发挥女工组织的应有作用。

三、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单纯靠女职工组织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发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全员参与,认真学习了解有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全员维护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环境氛围。广大女工要拿起法律武器,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为企业工会组织不仅要通过民主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维护女工合法权益,还要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全体员工都了解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关条款。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更自觉关心女职工的生活、工作状况,积极听取女职工的意见或建议,多为女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近年来,我们鑫国公司工会女工委利用每年四月份维权知识宣传月这一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女职工维权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了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形,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我们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女职工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如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调换了工种、班次,对产期、哺乳期女工争取了相应的福利待遇等,得到了女职工的广泛好评。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增强女职工队伍的社会竞争力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女职工只有依靠自身的觉醒与奋斗,时时做到自重、自爱、自警、自励,才能争得发展空间,才有可能争取更多的机遇和利益。工会女工组织要加强女职工教育培训,全面实施振兴女工工作的“素质工程”。一是要通过开展“学习成才”活动,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二是要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文体娱乐活动,以此为载体培养女职工的“四自”精神和团队意识,提高竞争能力;三是通过“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行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全面提高女职工及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四是要通过开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在岗培训。一方面要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

女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把个人命运与企业兴衰联系在一起,积极参与改革、投身改革,为企业的发展献计出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培养女工的创新、竞争意识,增加知识贮备,提高综合实力;五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女工队伍的业务技术素质。总之,通过“素质工程”的开展,增强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广大女工参与企业经济建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地位,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女工委的要求,为了让广大女职工紧跟企业改革发展的步伐,组织广大女职工通过深入开展以“四五”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活动,大大提高了女职工的自身素质,促进和激发了她们参与企业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几年来,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实际,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共提合理化建议528条,参与各项大的科技攻关活动9项,直接经济效益达300余万元。

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女职工又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做好女职工维权工作,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势在必行。广大女职工工作者,必须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勇于开拓的精神,不断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努力开创改制企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改制企业女职工维权工作浅谈》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改制企业女职工维权工作浅谈。

第6篇: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平安县总工会(2012年6月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平安县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对全总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检查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平安县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我县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青海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海东分站的业务指导下,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会处理劳动争议原则,结合“平安海东”创建工作,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困难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县域经济的较快发展。年初,我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一、基本情况

我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于2008年11月成立,在全县8个乡镇和5个社区设有13个基层法律援助点(依托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站),拥有法律接待员16人,聘请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1人。08年以来,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累计接待各类法律援助94人次,受理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死亡赔偿等案件40起,调处成功40起,涉及金额154.18万元。各基层法律援助点累计接待来信来访200余人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9起。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惠及面为目标,以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健全维权工作体系,加强各项机制建设,着力提升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呈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健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体系。高度重视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平台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即是法律援助接待员,各基层法律援助点均设有办公室,并有法律接待员专门负责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形成维权联动机制。结合《平安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县人事局、司法局等10家单位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的职工群众维权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维权工作格局,为职工提供全面而又便捷的维权服务。三是工作机制健全。制定了《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制作悬挂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流程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开通了维权服务专线电话0972-8612050,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畅通了职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确保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及时有效。

2、加强宣传,扩大工会法律援助知晓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职工明白工会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娘家人”。一是编印下发了了《职工维权手册》、《农民工进城务工百问百答》等宣传手册,制作了宣传纸杯。二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结合各类宣传周活动对《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三是围绕“六五”普法和“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开展法律下乡镇、进企业、入社区宣传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和职业律师深入乡镇、企业、社区举办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宣传各类政策法规,并现场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和维权引导。四是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四下乡”等活动,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2009年至今,累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20余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宣传3万余人。

3、实施应援尽援,扩大工会法律援助覆盖面。针对工会法律援助受援人数少这一现状,我们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的覆盖面。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例如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二是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如向进城务工人员发放“连心卡”,通过把工会维权服务内容、维权电话等直接印制在卡上,方便进城务工人员有困难时第一时间联系工会、第一时间提供维权服务。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七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寺院“七进”活动,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最基层各个层面延伸,方便群众法律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真正将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做深做实。

4、加强机制建设,增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实效性。逐步建全了工会维权工作相关机制体制,不断提高了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按照《青海省社团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对照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规则,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各类维权档案,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开展。二是建立律师联合调处机制。职工法律援助站无法通过调解处理的纠纷案件,移交承办律师办理,做到案件全部办结。

5、注重法制培训,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能力水平。注重加强工会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力争使每一位工会干部都能懂法、会维权。一是开展基层工会干部法制培训。县总工会每年举办1-2期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专门邀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授对《工会法》、《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知识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引导广大职工以合法理性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法律接待员法律维权知识培训。组织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各基层法律援助点法律接待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技巧等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同时选派干部参加省级业务培训,增强了他们为职工提供维权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在全县工会系统内开展了“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维权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援助资金严重缺乏,聘请律师服务的经费没有来源。

2、部分工会干部和法律接待员自身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3、法制宣传的广度、力度还不够。

四、几点建议

1、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建议从中央帮扶资金中单列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2、加强干部的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拓宽思路、开阔眼界,增强干部维权服务能力。

3、争取上级部门经费支持,在帮扶中心门楣处制作电子滚动屏幕,宣传法律法规、就业信息和工会知识,更好地发挥示范点作用,提升工会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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