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屠滥宰 工作汇报(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私屠滥宰总结”。
第1篇:某乡打击私屠滥宰工作总结
AA乡打击私屠滥宰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X畜管办[2011]10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乡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乡于7月22日至8月1日集中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接到转发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成立了由人大副主任李XX任组长,定点办主任孔XX任副组长、工商、公安、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组织,研究制定了AA乡集中整治和打击私屠滥宰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措施落实
首先,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出动宣传车12辆次,召开各类会议4次、悬挂条幅10条、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在宣传中,我乡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其次,我乡确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日,由乡定点办牵头,会同工商、畜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开展6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对AA境内的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冻货店和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和打击屠宰加工环节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病害、劣质肉,运销流通环节出售的病死猪、冷藏运输病害猪肉、经营不合格猪肉和肉品加工、餐饮消费环节的购买使用注水、病害、劣质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
过执法检查,规范和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三是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场专项检查。先后2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特别是生猪进场检疫和猪肉出场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屠宰操作规范情况、台帐数据记录情况、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肉品进行了质量抽查。
通过十天的集中整治情况来看,我乡肉品市场较为规范,在几次检查中未发现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病害、劣质肉和购买使用注水、病害、劣质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了所有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检疫安全率达100%。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乡与城市相距较远,目前仅有的一处定
点屠宰场不能满足屠宰需求,每逢节日的到来,尚有在屠户家中屠宰现象发生,很难保证肉品质量。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快屠宰场改扩建力度,努力实现进点屠宰率达100%。
XX县AA乡人民政府
2011年8月4日
第2篇:沙流河镇打击私屠滥宰责任书
沙流河镇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为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猪肉市场秩序,确保猪肉及猪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的指示和精神,现与各村有关人员签订保证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人
村主任为本村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违法犯罪行为第一责任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本村发生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到本村进行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不得纵容其违法行为。
2.及时掌握并报送本村的生猪养殖场、屠宰场、肉制品加工厂、肉制品冷冻企业、肉品批发市场及餐饮业的安全动态和管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生猪屠宰条例》的有关内容,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4.发生私屠滥宰或者制售病死猪肉的违法情况时要即使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5.完成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责任考核
1.村主任和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其管辖的食品安全范围内履行职责,如发生违法行为,而没有尽到义务者,要对此负全面责任。2.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订人各执一份。
沙流河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第3篇:昌乐镇农贸市场私屠滥宰整治情况
昌乐镇农贸市场私屠滥宰整治情况
按照领导统一部署,由县工商局牵头,畜牧局紧密配合,对城区内的第二农贸市场(东风市场)、东市场、东山李市场、南市场(南关市场)的屠宰活禽的经营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是对无证经营户、虽取得有关证件但不守法经营的业主进行了批抨教育。具体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对无证经营户依法取缔。由工商所的李所长和秦所长负责,对无《卫生许可证》《上岗证》《营业执照》的按照工商管理有关规定立即取其经营资格,其中南关市场一家,东山李市场一家,对其当场进行了取缔。
二、对有证经营户要求立即停业整改。改变其脏、乱、差的粗放经营模式,对因屠宰活禽而产生的粪便、污水、污物等责令其立即清理,今后一律不准在集市上屠宰活禽,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经过整改后经营户自觉的遵守相关制度,立即把活禽搬离集市,并承诺以后不再市场上屠宰活禽。
经过整改,使集市上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环境有所改善。
2007年10月24日
第4篇: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动在继1
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动在继续
口播:为进一步做好净化生猪屠宰外部环境,我市相关监管部门加大了打击违规屠宰力度,大部分屠宰户都能够听从规劝,到定点场代宰生猪,但仍有个别屠宰户继续私屠乱宰。在经过缜密的侦查之后,市经贸局联合农业、公安等部门于昨天(5月13日)凌晨3点对两个违规屠宰窝点进行查处。
配音:当天凌晨三点左右,执法人员继续深入石码、海澄和榜山3个乡镇,对可能出现生猪屠宰情况的窝点进行检查。在海澄刘坑村一处杀猪窝点,执法人员看到一头生猪已被脱毛分割放在地上,猪圈内还有五头尚未屠宰的生猪。经过检查,屠宰窝点的主人无法出示牲畜定点屠宰许可证和这些生猪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生猪进行了收缴。不仅如此,执法人员还通过定点蹲守,在石码镇新行头市场,现场抓获一无正规手续,贩卖猪肉的商贩,当场收缴其私屠滥宰生猪产品2头及杀猪钩、刀等5件屠宰用具。为持续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他们还将采取错时打击措施,扩大打击面,不让可疑猪肉流入市场。
方勇顺
第5篇: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突出重点、协调配合的原则,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着力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结合我县开展的打击牛私屠滥宰暴风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工作步骤
(一)清理整顿阶段(1月28日2月8日)
各相关乡镇和部门对各屠宰户进行分包,责任到人,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牛肉注水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牛定点屠宰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相关制度,细化、充实行动方案、工作预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各项机制措施;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切实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私屠滥宰的,发现一家,关停取缔一家,捣毁清除一家,严厉查处,从重处罚。在出村、出县道口,由商务、公安、交警设置检查站,加强监控,坚决杜绝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流入市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摸排力度,对出现的私屠滥宰苗头,露头就打,严防形成新的窝点,斩草除根。商务局牵头,工商局、农牧局、高头乡人民政府配合。设点检查由商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二)规范提高阶段(2月9日2月28日)
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基础上,引导屠宰户到牛定点屠宰厂屠宰;商务局和农牧局要向定点屠宰厂派工作组驻厂,驻厂人员要严防死守,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检查验收、静养待宰、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规范操作,依法依规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确保向市场供应质量可靠的放心牛肉。
(三)建立长效阶段(3月1日3月28日)
在前两个阶段开展的活动的基础上,进行阶段性小结,巩固、提高活动成果,认真梳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好的做法、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谋划好下一步行动安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商务部门执法监管,工商、农牧、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乡镇属地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商务局、高头乡政府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极县清理整顿私屠滥宰行为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清理整顿私屠滥宰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顿私屠滥宰行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
商务局:负责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等屠宰违法行为。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提升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加强执法人员驻厂制度,驻厂人员必须24小时驻厂,对屠宰各环节全程监控。
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及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加大畜禽养殖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养殖场使用瘦肉精,督促养殖场做好畜禽防疫、检疫报检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化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产品,要监督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产品出厂上市。动物检疫员不得对非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畜禽实施检疫、盖章和出具检疫证明;不得对进入市场的私屠滥宰、无两章一证的肉品进行补检盖章和发放合格证。
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对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不具有两章一证的肉品进入市场销售的,依据部门职责责令其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罚。
公安局:结合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私屠滥宰活动,加大对暴力抗法以及制售有害肉食品造成恶劣后果等大案要案的侦破力度,依法快办快结。
高头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专人分包,加强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企业责任: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肉品质量安全厂长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把好畜禽进厂关、屠宰关、检疫关、出厂关,严格执行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保证出厂肉品质量100%合格;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种台帐、检疫记录等日常记录。
(三)强化信息反馈
各有关部门、相关乡镇要做好清理整顿私屠滥宰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自1月28日始至2013年2月28日止,相关乡镇和部门检查、巡查情况每天进行整理汇总,报送至清理整顿私屠滥宰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和问题随时上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2013年3月25日前书面上报清理整顿私屠滥宰行动工作总结。
第6篇:商务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商务局2011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2011]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第7篇:商务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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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11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
作总结
商务局2011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2011]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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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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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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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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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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