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金融扶贫工作汇报(精选3篇)_金融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6-27 07:37: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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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金融办

今年以来,县金融扶贫攻坚指挥部紧紧围绕“学习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组织发放扶贫贷款”的目标任务,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各项工作。2019年,共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户贷户用28户100万元,累计投放591户2810.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完善卢氏模式,提升“四大体系”建设水平

1.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管理,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部建有金融服务站,所有行政村均有金融服务部,全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相关的政策宣传、贷后管理等工作,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作用发挥良好。

2.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了信息采集系统,印制下发了信息采集标准,截止目前,共采集并进行农户等级评定14.3万户,同时,将评定结果全部反馈到乡镇金融服务站及贫困户家中,激励贫困户建立良好信誉。

3.产业支撑体系。协同督导县发改委依托主导产业,组织搞好带贫企业、带贫合作社及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提升产业带贫能力。

4.风险防控体系。扶贫小额信贷严格按照“5万以下、3年以内、两免一补”执行基准利率进行。县财政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7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对每月按时付息、且满一年户贷户用贷款的用户进行贴息,每半年为一个周期,8月份,已发放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4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

二是规范小额信贷发放。

2.做好企业带贫。坚持“体现差异化,着重带动未脱贫贫困户增收”的工作原则,主要对无劳动能力、无技能、无项目的贫困户进行覆盖。为全县除享受户贷户用贷款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分别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2681户,每户发放456元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对未脱贫2259户贫困户,发放1000元的金融扶贫帮扶资金。此次共计发放347.8万元,于6月28日发放到位。

3.落实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将以上精神和要求转发至金融扶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筛选企业,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等作为贷款主体,目前,带贫企业材料正在市扶贫办审核。

三、完善预警监测,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1.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核实,紧盯贷款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抓早抓小,形成上下贯通的风险防范监测。

2.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对到期还款企业提前两个月进行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还款准备,防止出现到期未还款或逾期问题。目前,我县无逾期贷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符合申请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根据我县户贷率低,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无发展生产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印发《郏县金融扶贫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鼓励贫困户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发展我县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建立连接机制,实现应贷尽贷。

二是做好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定期召开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省、市、县工作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督促责任银行加快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三是抓好贷后管理。组织金融机构与贷款主体建立定期回访机制,了解贫困户或企业使用贷款情况,严防改变贷款用途,充分释放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2篇:市政府金融办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市政府金融办金融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市政府金融办金融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金融扶贫工作开展以来,xx市政府金融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金融办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全市金融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为全市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10月末,全市金融机构累计投放金融扶贫小额信贷16.36亿元,户贷率达40.68%。主要做法是:

一、多方发力,积极协同推进

在推进金融扶贫工作中,各级金融办始终把金融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市领导具体负责,扶贫办、金融办、人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指导全市金融扶贫工作。二是强化推进机制。建立了政府引导、银行主推、担保跟进、保险护航、投资带动五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政府引导:即以政府为主导,对金融扶贫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提出安排部署,明确推进方向,把握政策界限;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银行主推:即由市人行、市银监局牵头,各银行机构具体负责,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抽调得力工作队员到分包县(市、区)指导开展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相关工作。担保跟进:即完善贫困县卢氏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额度达到1亿元以上,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县(市、区)以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依托,增加扶贫担保资本金20xx万元,将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增加到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内,确保扶贫信贷担保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同时,引进担保增信,担保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收担保费,对带贫龙头企业按每年1%收取担保费。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保险护航: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金融股扶贫重要手段,积极发展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协调各保险机构开发适合贷款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和特色农业互助保险管理模式,支持人保财险、中原农险等保险机构开展地方政策性保险和高保障农业保险,支持保险企业构建针对贫困人口特点的扶贫保险产品体系。投资带动:即放宽贷款条件、实施优惠政策,支持大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依托金融扶贫政策资金,扩大规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鼓励、帮助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积极利用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发展特色产业和增收项目,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三是加强督促考评。督促各银行业融机构每月定期上报有关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制定《xx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金融机构考核,多措并举,多层压责,多方发力,有力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开展。

二、多位一体,强化风险分担

(一)按比例分担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对非贫困县(市、区)和贫困县采取不同风险分担机制。非贫困县(市、区)采取“政府+银行+保险”三位一体的风险分担模式。对贫困户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渑池县、陕州区、湖滨区、灵宝市均按照35%、15%、50%的比例分担风险;对经营主体扶贫贷款实际发生风险,渑池县、陕州区、灵宝市按照30%、20%、50%的比例分担风险,湖滨区按照10%、40%、50%比例分担风险。对贫困县卢氏县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再担保”“四位一体”风险分担模式,由政府设立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10%、50%、20%的比例分担;对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20%、40%、20%比例分担。

(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级财政设立3000万元风险担保补偿基金池,根据各县(市、区)放贷规模大小给予/ 6 奖补。各县(市、区)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别建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池,其中:卢氏县5000万元,渑池县、陕州区20xx万元,湖滨区1300万元,灵宝市1000万元。目前,各县(市、区)风险补偿基金已全部到位。

(三)建立风险熔断机制。对行政村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村,实施熔断机制,所有金融机构停止对该村发放贷款,对30%的村被熔断的乡(镇),所有金融机构则停止对全乡(镇)发放贷款,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督促银、保、担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加强风险防控。银行部门要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做好风险评估、动态监测;担保部门要不断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和产品,加强贷款项目监管;保险部门要发挥好风险阻隔、经济补偿功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扶贫风险。

三、建立体系,实现三级服务

为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积极督促有关县(市)区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形成有机构、有人员、有流程、有保障的服务体系。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对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主要负责政策宣传、信息整合、信贷受理、监督管理和组织落实。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主要负责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目前,我市应成立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5个,已建成5个,完成率100%;应建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66个,已建66个,完成率100%;应建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1300个,已建1300个,完成率100%,实现了县、乡、村信用体系全覆盖,放款模式多样化,贷款方法灵活化。

四、“信贷+信用”,推广普惠金融

积极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广普惠金融,创新小额贷款信贷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宽授信、严管理、守信激励、失信严惩”原则,积极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事业部组建,努力实现扶贫小额信贷的“应贷尽贷”,专项支持贫困户生产经营。同时,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有效信用评价机制,充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对贫困户实有资产、征信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形成贫困户信用评分及信用等级。各县(市)区按照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习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的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三好三强”“三有三无”行为标准,确定13大类144项具体指标,采取“四个一”办法进行信息采集评定,即采用“一基础、一加分、一减分、一否决”的“四个一”计算原则,进行全面信用评定。截至/ 6 目前,贫困户信用评定工作完成率达100%,非贫困户信用评定工作完成率达99%。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五、加强宣传,提高金融意识

会同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金融扶贫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让贫困户群众真正了解金融扶贫政策优势,提高金融意识,消除贫困户群众的“畏贷”、“拒贷”心理。各县(市、区)金融办分别组织乡镇、村领导干部以及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进行金融扶贫工作培训,举办和开展“抓金融扶贫,促产业提升”培训班等宣传活动,打通金融扶贫工作“最后一公里”,收到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市政府金融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新精神新部署特别是金融扶贫方面的具体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在健全完善金融扶贫机制,扩大带贫企业面,加大发放扶贫贷款速度,提高户贷率等方面下足功夫,切实发挥好金融扶贫助推脱贫攻坚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3篇:县金融扶贫工作汇报(定稿)

**县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为了破解我县贫困农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资金短缺这一制约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题,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先后在39个行政村开展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为确保金融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扶贫办把搞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到县民政局对互助资金协会进行注册,办理互助资金专户。村上采取召开股东大会的形式,从股民中民主选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会计1名、出纳2名组成“互助资金”理事会,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监事会,负责检查、监督农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开展工作。

(二)强化操作程序。制定出台农村互助资金管理章程和资金操作规程,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互助资金运作程序,为农户提供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资金管理。互助资金全部存入农村信用社,资金由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监督,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资金不得对股东以外人员放贷,不得变向使用,不得用于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等支出,更不得私分、平分。

二、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是金融供给总量不足,资金来源仍显单一。全县直接面对贫困农户的准金融组织仅有村级扶贫互助协会,扶贫贷款资金来源局限于财政资金、市县联村部门注资(只是个别村),没有其他资金来源。

二是金融支持深化程度不够,到户贷款贴息覆盖率不足。一方面,我县金融扶贫产品缺乏,从广义的角度来说,近年来金融扶贫的主要抓手仅有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联惠农贷款的投入,多年来处于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资金缺乏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较为缺乏,今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仅为我县整村推进项目村配套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贴息期限只有1年,且仅涉及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村,覆盖率较低。

三是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加强。尽管我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严格按照金融行业财务管理标准

运行,但未与业务主管部门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担保手段较为单一,三户联保信誉担保模式,虽然降低了农户贷款“门槛”,也降低了贷款资金风险。按照每村有50名贷款户计算,需要担保户150户,而我县部分规模较小的行政村,全村户数不足300户,面临担保力不足的难题。

三、下一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贷款总量,拓宽贷款资金来源。通过突出抓好39个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村的产业增收、能力建设、技术到户、民主管理、参与式扶贫等体制机制创新,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今年,我县计划依托扶贫贷款贴息项目,采取政府注入担保基金,撬动金融资金支撑,为全县剩余的41个村成立互助资金协会,发放贷款,确保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达到全县全覆盖。

(二)优化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贷款供给,争取贴息资金扶持。探索改进扶贫贷款资金投入方向,重点支持农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贷款资金优先投向扶贫对象,优先培育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行以“支部+基地+合作社+农户+扶贫贷款资金”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以贷入股,使贫困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丰富增收渠道。支持家庭农场、明星示范户等“职业农民”的信贷需求,通过适当放宽产业大户的贷款限额,提高他们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热情,同时将帮扶效果与第二年申请贷款限额挂钩,建

立奖惩制度,推广“大户带小户”及“致富一户,带动一片”发展模式。努力向上争取国、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扩大到户贷款贴息受益面,降低贷款户使用贷款成本,提高贷款农户收益率,激励农户利用贷款资金脱贫致富的信心。

(三)提高扶贫互助协会服务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扶贫互助协会贷款资金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电子化、网络化财务管理与手工账务管理同步运行,逐步实现担保措施合理化、多样化,逐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加大保险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保险的补贴额度和范围,积极开发保险品种,将保险责任扩大到包括暴雨、暴风、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大灾,丰富种养业保险品种,切实降低贷款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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