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第1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发言稿
同志们,刚才部长讲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希望大家能站在讲政治的角度,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基层党建的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讲几点意见。
一、要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现在已经基本明确了,明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来咱们陕西督导检查。咱们组织部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检查时不出问题。一要有工作机构。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常委、组织部部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基层党建副部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二要有工作方案。各县市区都要制定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都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登记、移送、查处、反馈机制,完善线索甄别制度,确保不随意放过任何一条线索。要完善交办线索查处制度,明确线索查处责任人,限时完成线索查处。四要注意资料收集。各县市区要对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比如软弱涣散整顿中的通知、台账、工作方案、整顿方案、验收方案、验收结果等;再比如村干部联审时的工作方案、负面清单、联审台账、联审结果、取消候选人名单等。
二、要强化措施,确保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的工作重点有两项:一是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二是净化村干部队伍,严防“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各县市区要明确工作目的,在做好这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把构建治理有效的农村新秩序作为最终目标,不断强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1、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这项咱们已经安排了有一段时间了,印发了《通知》,要求12月底就要全面完成整顿工作。对于这项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县镇两级领导包抓制度,指导各村有针对性的制定好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还要成立指导组,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整顿结束后,要逐村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反馈镇、村两级抓好整改,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现任村干部县级部门联审工作。咱们在换届期间,对所有候选人由镇办党委牵头,县级部门参与都进行了审核,取消了一部分候选人的资格。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前几天,咱们又对这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次联审是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现任干部进行审查,包含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有干部。大家要注意把握审查的重点,这次审查的重点是干部违法犯罪、涉黑涉恶、“村霸”情况,当然,不符合村干部资格条件的也要撤换。对于是否需要撤换,各县市区根据干部实际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涉黑涉恶的坚决撤换,移交扫黑部门严厉打击;对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严坚决撤换,严厉打击;对违法犯罪和违法违纪的要区别情况,对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故意行为坚决撤换,对因工作方式方法不正确违法违纪的区别对待,需要撤换的撤换。今后,凡村“两委”换届、干部补选、任命等都要实行县级部门联审。没有经过联审选举、任命干部的一律追究镇办党委责任。
3、构建治理有效农村管理秩序。各县市区要结合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会议制度,健全“三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程序,畅通党员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程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积极构建治理有效农村管理新秩序。
在农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强基层党建的一个契机,县镇两级要高度重视线索摸排工作,发动基层党员群众积极提供线索,铲除黑恶势力。到目前为止,咱们各县市区组织部门没有上报过1条线索,但纪委监委、公安部门已经查处了十几件村干部涉黑涉恶或违法违纪情况了,是咱们工作措施出了问题呢,还是基层没有黑恶势力呢?咱们各县组织部一直都说对黑恶势力、违法违纪没有手段,无法查出,这次扫黑除恶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要学会借助纪委监委和公检法的力量,清理把持基层政权、强取豪夺、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欺压百姓现象,净化农村政治环境,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请大家回去后认真研究下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
第2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迅速在卫计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市卫计委迅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迅速动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卫计委认真研究领会《高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是组建机构、制定工作举措。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早在二月初市卫计委就成立了以主任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安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职责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排查。各地各单位就卫计委行业特点迅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特别是要针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度排查,同时要做到证据真实有效,保证打击有力。3月份卫计委领导小组对全系统进行了一次为期半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督查,对部分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督导意见和建议。力争使扫黑除恶心专项斗争在卫计系统起到真实可见的效果,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高安和谐快速地发展。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二)
按照市、区委统战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要求,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重要指示,在我辖区民族宗教领域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安排部署,不失时机地积极行动,采取宣传、摸排、打击同步进行的方式,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办事处和社区分别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的书记为成员,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数30余人,多次传达区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街道、社区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社区层层传导,每周一进行情况总结上报,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二、广泛摸排,盯紧线索。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每周一社区要将民族宗教领域内的线索摸排情况总结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民族宗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民族宗教领域中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三、大力宣传,全民参与。在街道、商业门市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到目前共计张贴宣传标语214条,电子标语87余条,发放宣传册7000份,发放扫黑除恶主题小扇子1500个,干部下基层走访20次,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四、加强教育,立足防范。加强对少数民族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少数民族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对社区少数民族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少数民族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五、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在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
..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三)
铲除黑恶势力不仅关系到保一方平安,还涉及到反腐败斗争能否在基层取得决定性胜利,巩固前期来之不易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扫黑除恶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
在县教育局的部署下,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我校开展了“扫黑除恶”主题班会。
学校德育处具体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班发放了由五矿镇政府提供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学生人手一份,教师利用多媒体,以身边的典型事例,绘声绘色,图文并茂地让同学了解了当前黑恶势力对社会带来的极大危害,教给同学们同黑恶势力作有效斗争的方法、策略,发现身边的黑恶势力现象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派出所、政府等汇报,绝不姑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免受不法侵害。
“扫黑除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署,我校将继续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这项任务,协同各级、各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并坚决保护校园这方净土,为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四)
为充分发挥学校在“扫黑除恶”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校园和谐,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我校开展““扫黑除恶””宣教暨校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总结如下:
学校在大门口及校内醒目位置悬挂并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还通过党支部会议、板报、校园广播、微信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知晓,营造师生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达到“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效果。
学校还利用主题班会,让学生们认识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积极宣传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的重要性。老师们鼓励同学们远离黑恶势
..力,并带动家长检举揭发犯罪行为和嫌疑人,让黑恶势力得以惩处、最终销声匿迹。
还强化安全管理,消除整治安全隐患,把“xx市平安和谐校园”这张名片擦亮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外来人员逐一询问,并做好登记。要求保卫人员特别留意社会上不法者和不良少年,禁止其在校园附近游荡,防范对学生的滋扰侵害xxx·中学“扫黑除恶”主题班会活动总结4篇工作总结。学校还加大夜间巡逻频率,专人查看24小时校园全域摄像监控,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落实教职工无缝隙安全值班制度,确保万无一失。另外,学校加强对全体同学开展道德法制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
..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3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迅速在卫计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市卫计委迅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迅速动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卫计委认真研究领会《高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是组建机构、制定工作举措。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早在二月初市卫计委就成立了以主任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安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职责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排查。各地各单位就卫计委行业特点迅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特别是要针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度排查,同时要做到证据真实有效,保证打击有力。*月份卫计委领导小组对全系统进行了一次为期半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督查,对部分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督导意见和建议。力争使扫黑除恶心专项斗争在卫计系统起到真实可见的效果,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高安和谐快速地发展。
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从开展打击“村霸”“沙霸”入手扎实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开展扫黑除恶和整治“村霸”“沙霸”工作中,**县纪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及时行动,明确了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对设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信访举报平台,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线索管理台账,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和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镇、各单位成立专班、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整治“村霸”“沙霸”工作,明确职责、推进措施和任务要求。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为增强工作针对性,要求各镇纪委和各纪检监察室重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重点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沦为“村霸”或为“村霸”充当保护伞、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群众意见强烈的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或与“沙霸”勾结串通等问题线索。
三是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利用**县纪委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第4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扫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扫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2018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篇2018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篇。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5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篇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扫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扫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2018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篇2018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篇。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6篇:20某“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汇报汇报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汇报-汇
报材料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各组组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配合,指导督促全乡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下沉到组落实到户。
(二)制定工作方案。全面了解全村扫黑除恶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指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的工作方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制定当中,保证了线索信息渠道的畅通。明确了领导小组月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线索摸排上报机制、宣传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保密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握节点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群众思想,让广大群众体会到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伟大意义。
三、强化措施,攻坚克难
(一)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会议、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发放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层层发动全覆盖开展宣传,向村民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方式,鼓励、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黑涉恶类型、乡举报方式、奖励办法等在内的扫黑除恶宣传手册,派发到各户,快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此次“扫黑除恶”行动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
(二)加强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一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到农户家中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主动提供黑恶势力线索。二是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扩大范围,多广角搜集犯罪类别,加强全面排查力度,认真对群众主动来访、村“两委”换届、脱贫攻坚、封山禁牧、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中有针对性问题进行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三)加强防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一是与上级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赌博、偷盗、欺行霸市等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攻势。二是加强社会防控工作。切实把巡逻防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见警率。
(四)明确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为及时掌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人予以批评。
四、积极整改、促进开展
(一)继续做好宣传群众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
传工具,广泛拓展宣传力度“拉长线、放长钩”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全民参与,做到与群众参与,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的节奏,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治久安的硬仗。
(二)进一步加大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高度重视,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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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
【篇一】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篇二】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三】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篇四】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提高人民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根据性质不同给予不同的现金补助,并设置最高奖励。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篇五】
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及向各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镇宣传打击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篇六】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向物流、交通、金融等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黑恶势力诉诸“硬暴力”的方式明显减少,多使用“软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
扫除黑恶势力需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篇七】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篇八】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告诫,对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在法理上时刻告诫我们:“严打”的政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侵犯人权,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更不可凌驾于宪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
“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篇九】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
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必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们一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
【篇十】
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国各地区均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国性任务,其有着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任务上的艰巨性,这一专项整治运动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殷切愿望,以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扫黑除恶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仅仅是一寸,而扫则是一大片。为何要扫?因为在农村,“村霸”们或利用“拳头”加“金钱”来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或通过非法占有村民集体土地侵占国家财产;或仰仗农村“地主”势力进行相互勾结,损害村民利益……因为在城市,“城霸”们或通过出入夜宵摊点惹是生非;或控制市场销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接受他人委托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正因为当前黑恶势力的这种种举措所产生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上的进一步迈进,所以新时代下的黑恶势力必须要坚决扫除。
那么黑恶势力的“七寸”究竟如何扫?可以说,只要能根除黑恶势力的”七寸“,那么掌握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就将失去其“保护伞”。此处有三方良药,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剂药,当归。对于黑恶势力光靠强权,治得其一时,治不得其一世,故而当加大教育力度,采取教育为主,强权为辅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动意识其错误,改恶归来;第二剂药,附子。黑恶势力并非从出生即是,因此从源头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时期,父母将承担绝大部分的引导功能,从小对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输正确思想,方能促进其走向正确道路;第三剂药,远志。人生在世,需得以
“志向存高远”,方能杜绝“温饱思淫欲”,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为公,步步为营,通过引导其树立崇高理想,方是扫除黑恶势力的最高境界。
第8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感悟[推荐]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感悟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只有坚决打掉涉黑“保护伞”,才能真正根除黑恶势力。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再次点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福建调研时便强调,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这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以反腐和扫黑结合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说到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享受到反腐红利。” “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
从某种程度而言,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篇3】
近年来,全国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实行坚决打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果任由这股黑恶势力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黑恶势力近年来得到遏制,但是还大量存在,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现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但黑恶势力的存在恰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扫黑除恶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铲除滋生这个土壤的“保护伞”。
只有清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才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篇4】
2018年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基层一线,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才能筑牢坚强战斗堡垒。作为基层干部,要深入学习省、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划分“责任田”,将责任明确到个人,把压力传导至末梢。让广大基层干部、人民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掀高潮。
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于那些不称职、不作为甚至涉黑涉恶的村干部果断进行果断处理,对村“两委”班子经常性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确保培训效果,将村干部扫黑除恶工作成效计入考核标准里,与干部个人工作绩效工资相挂钩,确保基层村干部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政策部署相一致,与黑势力说“不”。
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要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拉网式排查群众身边的“苍蝇”、涉黑势力,积极查找涉黑涉恶线索,认真对待群众举报,顺藤摸瓜,将涉黑涉恶人员连根拔起。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战斗力不强、村干部素质不够硬、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个别基层党组织,要下猛药,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扫黑除恶这场重大政治斗争中,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在斗争中体现担当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篇5】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民主法治无法彰显,社会环境乌烟瘴气,只有真正解决好这些突出问题,才能真正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扫黑除恶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迫切要求。安全的生活环境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黑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影响社会发展秩序。只有对黑恶势力采取“零容忍”,有效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人民群众才能够安心追求美好生活。
纪检监察人员依靠党委,以“忠诚、干净、担当”六个字为行为准则,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划清界限立场,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确保除恶务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保障我们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篇6】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具有新时代特征的伟大斗争,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家庭平安、个人幸福,更关系到人心所向和党和政府执政基础稳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坚定“四条路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坚定不移地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毫无保留挖出和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不廉洁问题,坚决截断“以官护黑、以商养官、以商养黑、以黑经商”不正当利益链条,对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挖出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一律严查、绝不姑息养奸。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花大力气、出重拳、下重手,要不讲情面敢担当、敢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一切阻力。严惩“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执法机关和人员不能在工作中就重避轻,应当敢打、深打,以此增强社会的稳定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为党的基层执法干部,我们必须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思想性、觉悟性。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要深刻的领会组织意图,履行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最近,各地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活动捷报频传,快民心、顺民意、得民心的工作任何时候都是我党一贯主张、高度赞同的。党要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打赢“扫黑、除恶、治乱”攻坚战。【篇7】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村霸靠威胁村民投票当上村干部,在村里却为非作歹,不仅不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大敛钱财,令人义愤填膺。的确,黑恶势力一旦侵蚀村级组织,必将危及执政根基,使广大百姓失去安全感和获得感。为此,笔者认为需从以下几个点全面发力,才能推进农村基层平安建设。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民主选举把党性强、作风硬,敢于同黑恶势力斗争的党员和群众选出来当村支书或村主任,不给黑恶势力染指村级组织的空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其次,要进一步增强农村政治的透明度,规范村级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监督,及时改选、撤换带有明显黑恶势力或类似倾向的农村基层干部,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到基层组织中去。要建立健全各种农民组织,提升农民的话语表达效能和抗“黑”能力。
最后,要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要巩固扫黑除恶的群众基础;重点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破坏农村市场秩序的行为,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经济土壤;坚决惩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已占据村负责人位子的黑恶势力决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严惩。【篇8】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于8月30日正式启动对湖北省的督导工作。督导组首先在省级层面对湖北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督导,9月12日起,督导组分成3个小组,赴武汉、宜昌、十堰、襄阳、荆门等地,展开第二轮下沉督导,时间约7天。(湖北日报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近日,党中央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铺天盖地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到严打一起又一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做到了“全覆盖”、“零容忍”。
全民参与揭发是全面扫黑除恶的长远之计。“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只有广泛的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战役中来,大家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攻击克难,才能切实打好扫黑除恶的攻坚战,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严打保护伞是铲除黑恶势力的关键之举。黑恶势力之所以能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很多时候是因为当地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此次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进驻湖北,进一步从根本上加强了打掉“保护伞”的力度、彰显了此次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干涉基层选举,使合法性组织涉黑化、黑社会性质组织合法化,破坏基层政权和党组织建设,不断侵蚀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值得高度警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大力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牢牢把握好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换届工作,坚决避免农村“两委”成为黑恶势力的傀儡。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的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稳定感,扫除黑恶之霾,还人民一片蓝天。【篇9】
东汉时,有这样一个典故。杨震任荆州刺史时发现王密才华出众,便向朝廷举荐王密为昌邑县令。后来他调任东莱大守,途经王密任县令的昌邑时,王密亲赴郊外迎接恩师,并怀金十斤相赠。杨震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没听明白杨震的责备之意,说:“天黑,无人知晓。”杨震说:“天知,地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王密这才明白过来,大感惭愧,怏怏而去。杨震对王密说:“以前正因为我了解你的真才实学,所以才举你为孝廉,希望你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好官。可你这样做,岂不是违背我的初衷和对你的厚望。你对我最好的回报是为国效力,而不是送给我个人什么东西。”反观当下,一些党员干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不住对金钱、权力的诱惑,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当做交易的砝码,大胆妄为,为所欲为,来者不拒,忘了本,逐步迷失在权钱交易的快感之中,无法自拔,最终掉下深渊。
如今,全国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渐入佳境,各地区都着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格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省市共抓捕涉黑涉恶人员上万人,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比例是各个阶层的领导干部,不免让人大吃一惊。在我们纯洁、先进的员队伍中,居然混杂这么多贪官污吏,打着爱党爱民的旗子大肆敛财,不免让百姓心寒,让人心痛。
权为民所赋。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要坚定不移秉持以人民为本的原则,用好手中的权力,担负起肩上的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去办百姓不满的事、想办的事、着急的事。要学习杨震拒金的清廉作风,戒除贪欲,不谋私利,两袖清风,真正选好能为民所用,敢为民作为的好干部。党员干部学会管住自己的手,莫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好干部。【篇10】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笔者以为,“关系网”能否挖出,“保护伞”能否打掉,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所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的要求,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有效结合,刀刃向内、整肃队伍、清理门户,对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党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仅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而且关乎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肩负起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将扫黑除恶与反腐、基层“拍蝇”有效结合,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敢动真碰硬,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党员干部,也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拓展线索来源,做好主动出击。“保护伞”往往隐藏幕后、匿迹潜形,发现、核查、深挖的难度不小。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坚持问题导向,变“被动等”为“主动寻”,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渠道,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信访的“前哨”作用,形成部门收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发现等方式的监督合力,深挖问题线索。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主动出击、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深挖细照追责,做好攻坚克难。由于一些地方仍还存在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甚至包庇纵容的现象,群众意见之大,社会影响恶劣,直接关系到深挖彻查“保护伞”的整体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重拳出击、绝不姑息,“零容忍”、下狠手,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效果推动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