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汇报(精选3篇)_交通局安全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5-26 07:24: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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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新版

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强化,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事故总量、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交安委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交安委副主任、县公安局局长田波任组长,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邓祖恒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局、教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夯实责任,全力抓好本部门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专项行动。

三、整治内容

(一)认真做好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落实工作

1.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落实X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意见》(X安委〔X〕X号)和市政府《落实省安委会〈关于X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X政函〔X〕2X号)要求,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强化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县安委办牵头,县交警大队、交通局落实)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2.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县交通局、安监局要分别牵头组织各交警中队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大型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订清理整顿方案,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失联车辆,要采取措施全部追查。涉及企业在限定时限内仍未清理到位的,一律停止营运。(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安监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3.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报废关和驾驶人考试关,严防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驾驶技能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每月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和逾期未换证、计满12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梳理,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处理,严格培训考试,严格执行降级规定,最大限度消除人、车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许可资质先行审核使用车型,审批新增运力。二是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要依法加强申报审核,对未提交申报审核资料的营运性质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三是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切实治理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四是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两客一危”(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车辆、面包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观光车等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八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卫星定位系统工作不正常不出站、不播放安全宣传录像不出站)、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大中型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开展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安监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开展国省道、县乡道、高速公路引线和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依据标准规范,深入排查治理公路隧道、桥梁、长大下坡、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通行环境恶劣等路段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X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路段和春季冰雪冻土消融路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重点排查X国道、西汉高速X段引线、X国道县乡道路及城区道路交叉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配备是否齐全;县乡道路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等事故易发点段的标志标识、安防措施是否到位。(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安监局、住建局、公路段、西汉高速X管理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二是县交通局运输部门要协调西汉高速X管理所、X管理所,认真排查X县境内高速公路引线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高速公路引线长隧道、隧道群和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有无渗漏水、是否按标准规范设置供配电、照明、通风、监控、消防及救援设施,运转是否正常,照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隧道洞口结构是否安全,洞口路基与隧道之间、桥梁与隧道之间的护栏过渡段是否设置,隧道口路面是否平整,洞口标志设置是否规范齐全,洞口路面标线是否按规范施划,是否清晰完好,洞口立面标记及洞内外其他视线诱导标识是否清晰有效。县交警大队要加大公路日常路面巡查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西汉高速X管理所,并配合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县交通局、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县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旅游景区运营单位开展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县旅发委牵头,县交通局、交警大队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5.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要按照特别危险路段优先、交通流量大优先、旅游道路优先的原则,全面整治国省干道、县乡道路的临水临崖防护设施缺失、波形防护栏锈蚀等路段隐患。要加快实施桥梁护栏改造工程,加大对辖区内桥梁及其引道的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施改造。要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国省干线桥梁排查,对经检测评定为危桥等级的,必须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迅速组织整治,并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要加快实施公路标识标牌标线健全完善工程,加快实施全县普通国省干线三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的标线施划和桥隧两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等标志的制作及安装工作,于X年底前完成道路中心线的施划。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高填、深挖、急弯陡坡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取得实效。(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安监局、公路段、住建局、西汉高速X管理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二是县旅发委要加强对旅游景区运营单位治理景区道路安全隐患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景区道路运输管理,推动治理取得实效。(县旅发委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三是加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工作,安监部门、各交警中队要对近三年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按照职能职责和相关规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经费,确保治理到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配合)

6.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科学性和前瞻性。一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县交通局、安监局分别牵头,县交警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四)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7.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122”“125”“113”“123”道路交通安全联勤联动机制,依托各交警中队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农村劝导站等执法站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各交警中队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山区农村道路、县乡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交通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人货混装、老年代步车、电动观光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及微型面包车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路巡+网巡”方式,加强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行经高速公路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现场拦截和落地查处。四是加强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三车”(出租车、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确保城市通行安全畅通。要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施划和科学管理,持续推进交通信号灯优化提升工作,对道路交通条件发生改变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攻坚行动期间,各交警中队要以每一个月的第一、三周为查处酒驾、毒驾违法集中行动周,每一个月的第二、四周为查处城市和国省道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周。高速公路引线、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穿插组织进行。(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农水科技局、教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8.开展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不断深化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改变现有平台系统之间不联不通的状况。县交通局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快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功能,进一步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全面系统排查整治“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要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严格依法查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100%、报废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行包检测仪安装率达到100%,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侯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安监局、教体局、旅发委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9.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组织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县交警大队、交通局分别牵头,县安监局、教体局、旅发委、农水科技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10.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各交警中队要积极开展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二是以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拥堵滞留问题为重点,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线路进行梳理和优化。三是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工作机制的落实。(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安监局、公路段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11.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县教体局等部门要依托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各中队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学校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县教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交通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12.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学习推广“X模式”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镇办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或监察站,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力量,保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伍装备、待遇。各交警中队要加强对镇办交通安全员、村组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县交警大队各中队要积极开展和参与京昆高速“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大讨论等活动,认真分析辖区典型事故的成因和预防对策,大力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巡展活动,在国省道、县乡主干道制作悬挂交通事故预防标语,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推送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的频次和密度,进一步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委宣传部、交通局、农水科技局、教体局、安监局、旅发委、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14.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专项整治期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中队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不断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1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县交警大队各中队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七进”活动,普及交通法规,纠正不良陋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习惯。(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委宣传部、交通局、教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二是在县电视台、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不定期播放和刊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及时跟踪报道各镇攻坚行动工作进展。(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交警大队、交通局、安监局、教体局、旅发委、农水科技局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16.开展职业驾驶人安全再教育。县交通局要联合县交警大队、教体局对辖区职业驾驶人开展安全在教育活动,一是以包茂高速“8·26”、X“5·15”、京昆高速“8·10”事故案例集中对辖区所有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二是对被记满12分、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再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教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年3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广泛宣传,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X年4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做好省市展督导检查准备,县交安委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阶段(X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是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县交安委各相关单位是实施主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狠抓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负其责,联动治理。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交安委各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开展攻坚行动,推动工作纵深开展。

(三)加强督导,严格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及时发现并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攻坚行动“走过场”。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失职渎职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党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每月22日前将攻坚行动有关工作情况报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县交警大队X 联系方式:X

第2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新版

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现示范区各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事故总量、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攻坚行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管理。以客货运企业、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为重点,切实加强源头安全管理。

1.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大型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定清理整顿方案,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于失联车辆,要采取措施全部追查。涉及企业在限定时限内仍未清理到位的,要一律停止营运。(交通局、公安局按职责落实)

2.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大排查。公安部门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报废关和驾驶人考试关,严防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上路行驶、驾驶技能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机动车和逾期未换证、计满12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要每月进行一次梳理,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处理,严格培训、严格考试、严格执行降级规定,全力消除人、车安全隐患。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许可资质先行审核使用车型,审批新增运力。公安交管部门对未提交申报审核资料的营运性质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切实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严格“两客一危”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八不出站”、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大中型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已开通和即将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公安局、交通局按职责落实)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涵洞、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X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路段和冰雪冻土消融路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公路管理部门要重点排查支干线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配备齐全;县乡村道路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标志标识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交通局牵头,城管局、公安局、X区政府配合落实)

4.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对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高填、深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实效。加快推进干线安全隐患路段治理,按照特别危险路段优先、交通流量大优先、旅游道路优先的原则,全面整治干道临水临崖防护设施缺失、波形防护栏锈蚀等路段隐患。加快实施桥梁护栏改造工程,加大对辖区内桥梁及其引道的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施改造。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桥梁排查,对经检测评定为危桥等级的,必须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迅速组织整治。加快实施公路标识标牌标线健全完善工程,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快对干线三级公路的桥梁、涵洞的标线施划和桥隧两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的制作及安装,X年底前完成道路中心线的施划。(交通局牵头,城管局、公安局、X区政府配合落实)

5.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目前全区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交通局落实)

(三)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6.扎实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路巡+网巡”方式,加强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现场拦截和落地查处。加强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三车”(出租车、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确保城市通行安全畅通。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和科学管理,持续推进交通信号灯优化提升工作,对道路交通条件发生改变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加强城乡结合部、县乡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人货混装、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及微型面包车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示范区农业部门要重点加强农业机械、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攻坚行动期间,每月的第一、三周为查处酒驾、毒驾违法集中行动周,每月的第二、四周为城市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周。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穿插组织进行。(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按职责落实)

7.扎实推进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快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功能,进一步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全面系统排查整治“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并不断深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根据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严格依法查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检验率、报废率分别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汽车客运站行包检测仪安装率达到100%,售票厅、侯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交通局、公安局按职责落实)

8.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交通局、公安局按职责落实)

9.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经贸和安监局配合)

10.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学校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教育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11.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7X号)和《关于学习推广“X模式”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本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原则,继续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以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X区及各乡镇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工作站,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力量。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交通安全员、村组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X区政府落实)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2.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在全区开展X高速“8·26”、X“5·15”、X高速“8·10”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巡回展览。通过在县乡主干道制作悬挂交通事故预防标语,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送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等方面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公安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2)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通过电视、网络进行集中曝光。(公安局落实)

(3)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七进”活动,普及交通法规,纠正不良陋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习惯。(公安局牵头,宣传部、交通局配合)

(4)在X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不定期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公安局、交通局、经贸和安监局、宣传部按职责落实)

(5)组织对被记满12分、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再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公安局落实)三、攻坚行动工作进展安排

此次攻坚行动采取示范区督查、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X年3月5日至X年12月31日止。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3月5日—X年3月31日)。X区政府、示范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细化攻坚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X年4月X年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示范区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X年X年12月31日)。X区政府、示范区各相关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攻坚行动是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在示范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示范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工作组,由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X政同志任组长,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X同志任副组长,X区政府,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经贸和安监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的难点、短板和弱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明晰任务清单、保障措施,积极攻坚克难,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严格奖惩。示范区交安委和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加大对攻坚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攻坚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严格奖惩。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X区政府、示范区各牵头部门每月23日前将攻坚行动有关工作情况上报示范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新

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镇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道路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认真落实较大以上事故倒查责任追究。凡今后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要按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求,认真调查原因,堵塞管理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并按照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县交安委负责)

(二)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管理

1.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大型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定清理整顿方案,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于失联车辆,要采取措施全部追查。涉及企业在限定时限内仍未清理到位的,要一律停止营运。(县交通局牵头,县交管大队配合)

2.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是县交管大队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报废关和驾驶人考试关,严防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驾驶技能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机动车和逾期未换证、计满12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要每月进行一次梳理,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处理,严格培训、严格考试、严格执行降级规定,全力消除人、车安全隐患。县交通局要严格按照许可资质先行审核使用车型,审批新增运力。县交管大队对未提交申报审核资料的营运性质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县交管大队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是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切实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配合)三是严格“两客一危”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八不出站”、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大中型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隐患开展大排查。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配合)

四是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配合)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X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路段和其他危险路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县交通局要重点排查省干线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配备齐全。抓好各镇办农村道路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标志标识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排查。(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各镇办配合)

2.加快推进全县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对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高填、深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实效。二是加快推进国省道干线安全隐患路段治理。要按照特别危险路段优先、交通流量大优先、旅游道路优先的原则,全面整治国省干道临水临崖防护设施缺失、波形防护栏锈蚀等路段隐患。三是加快实施桥梁护栏改造工程。要加大对辖区内桥梁及其引道的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施改造。四是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县交通局要加强对国省干线桥梁排查,对经检测评定为危桥等级的,必须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迅速组织整治。五是加快实施公路标识标牌标线健全完善工程。县交通局要加快对全省普通国省干线三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的标线施划和桥隧两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的制作及安装,于X年底前完成道路中心线的施划。(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各镇办配合)

3.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一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各镇办配合)

(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1.扎实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二是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路巡+网巡”方式,加强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现场拦截和落地查处。三是加强城区主干道、出入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三车”(出租车、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确保城市通行安全畅通;同时,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和科学管理,持续推进交通信号灯优化提升工作,对道路交通条件发生改变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四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山区公路、县镇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人货混装、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及微型面包车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攻坚行动期间,每月的第一、三周为查处酒驾、毒驾违法集中行动周,每月的第二、四周为城市和国省道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周。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穿插组织进行。(县交管大队牵头,交通局、农业局、科教体局及各镇办配合)

2.扎实推进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快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功能,进一步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全面系统排查整治“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并不断深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根据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严格依法查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100%、报废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行包检测仪安装率达到100%,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侯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科教体局、旅发委、安监局配合)

3.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站、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县交管大队牵头,交通局、农业局、科教体局、旅发委配合)

4.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县交管大队牵头,交通局、安监局配合)

5.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学校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县科教体局牵头,交管大队、交通局配合)

6.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7X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政办函〔X〕24X号)的有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原则,继续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各镇办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力量。县交管大队要加强对镇办交通安全员、村组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县交管大队牵头、各镇办落实)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X高速“X”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县交管大队牵头,交通局、安监局配合)

二是组织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讨论,邀请道路交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及道路交通参与的各界代表,就我县典型交通事故分析事故成因与预防对策,为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出谋献策。(县交管大队牵头,县委宣传部、交通局、农业局、科教体局、旅发委、安监局配合)

三是在全县开展X高速“8·26”、X“5·15”、X高速“X”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巡回展览。并通过在省道、县镇主干道制作悬挂交通事故预防标语,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送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等方面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县交管大队牵头,交通局配合,各镇办、交警中队落实)

四是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要通过电视、网络进行集中曝光。(县交管大队牵头,各交警中队落实)

2.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七进”活动,普及交通法规,纠正不良陋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习惯。(县交管大队牵头,县委宣传部、科教体局、交通局、各镇办、交警中队配合)

二是在省、市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不定期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及时跟踪报道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县委宣传部牵头,交管大队、交通局、农业局、科教体局、旅发委、安监局、各镇办配合)

3.大力开展职业驾驶人安全再教育。

一是以X高速“8·26”、X“5·15”、X高速“X”事故案例集中对辖区所有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科教体局,各镇办配合)

二是组织对被记满12分、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再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县交通局牵头,交管大队、科教体局、各镇办配合)

三、整治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3月15日—X年3月31日)。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细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X年4月X年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县上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各镇办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X年X年12月31日)。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是实施主体。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X任组长,公安局政委张先斌、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队长X任副组长,交通局、科教体局、农业局、旅发委、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措施,指导所辖行业领域扎实开展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加大对攻坚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攻坚行动结束后,要按照考核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攻坚行动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联系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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