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清查工作汇报(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空房清查管理工作汇报”。
第1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组长及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莅临**,对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这充分体现了*组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有土地出让工作的关心和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情况
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大监通〔2008〕4号《关于印发〈大理州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对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了认真清理。
(一)土地供应基本情况
2008年1月至11月,全县供应国有土地39宗,面积3.5472公顷,土地价款5208833元。划拨科研设计用地1宗,挂牌出让工业用地3宗,挂牌出让商业、住宅用地35宗。其中:县城国有土地出让9宗,乡镇30宗。38宗招拍挂用地出让价款4562085.5元,1宗行政划拨用地出让收入646747.5元。
(二)供地前规划情况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县规划建设局均依据县城、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了宗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比例、主要出入口、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标明了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及标高、道路红线坐标及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所出让宗地均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不存在违反规划出让的情况。
(三)供地方式的合法性情况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县国土资源局严格依照《划拨用地目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进行供地,供应土地的用途也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要求。2008年度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属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办公用地;无协议出让土地,凡经营性用地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无违法违规供地行为。
(四)供地过程的规范性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认真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活动,且土地出让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按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进行公布;出让底价经过评估或经过集体决策确定(**县国土资源局与**县监察局已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宗地的出让价格没有低于最低价标准或低于底价的现象;所签订出让合同严格执行规范文本。
(五)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县土地出让金由县财政局综合股统一管理及清算。截至11月14日,总收入价款为5443815.2元,其中:土地价款为5208833元、宅基地办证补缴出让金收入184982.2元、国有土地出租收入50000元,已全部及时征收,缴入土地出让金专户1132000元,缴入国库4311815.2元。土地成本2440995.9元,土地纯收益1870819.3元,上缴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1959.33元,缴入县级1718859.97元,做到了规范管理使用,按时足额上缴。
(六)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
我县今年1—11月所供应的39宗用地,16宗未建(宝华小集镇10宗,县城宜居巷3宗、县城幸福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2宗、县城富民街县残联旁1宗),其他的23宗用地均已建成使用。这些用地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进行建设,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滞后,特别是乡集镇规划,现行的规划的指标已经不适应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规划的修编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二是我县财政困难,加之坝区面积小,城镇常驻人口少,导致增加土地存储量,盘活土地资产难度较大,不能有效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三是随着县城面积不断拓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工业投资项目增多而带来的用地量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建设用地紧张形势日趋严峻。四是由于受到资金的制约,许多开发商无法一次性大规模开发,只能分批、分期开发,从而会导致项目开发时间延长,造成部分土地闲置,不能高效利用土地。五是企业改制和小宗地出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仅导致政府收益流失,而且给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我县将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相关规定,预防土地出让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管理力度,理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秩序。继续强化政府对土地
宏观管理,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对土地市场集中统一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各类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土地,做到土地供应的统一化、规范化、市场化、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及收益的监控,确保政府应得的土地收益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对纳入储备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行“政府统一征用、收购、回收土地一个渠道进水、政府统一储备土地一个池子蓄水、政府统一供地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价值效用,增强政府对土地资源资产的控制。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土地交易市场的范围、原则、功能与职责、交易方式、规则等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国土部门所有的土地交易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阳光”作业,增强土地交易的透明度。五是畅通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县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清理工作,我就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如上简要的汇报。恳请检查组的各位领导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项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帮助!
第2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组长及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莅临**,对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这充分体现了*组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有土地出让工作的关心和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情况
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大监通〔2008〕4号《关于印发〈大理州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对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了认真清理。
(一)土地供应基本情况
2008年1月至11月,全县供应国有土地39宗,面积3.5472公顷,土地价款5208833元。划拨科研设计用地1宗,挂牌出让工业用地3宗,挂牌出让商业、住宅用地35宗。其中:县城国有土地出让9宗,乡镇30宗。38宗招拍挂用地出让价款4562085.5元,1宗行政划拨用地出让收入646747.5元。
(二)供地前规划情况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县规划建设局均依据县城、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了宗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比例、主要出入口、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标明了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及标高、道路红线坐标及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所出让宗地均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不存在违反规划出让的情况。
(三)供地方式的合法性情况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县国土资源局严格依照《划拨用地目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进行供地,供应土地的用途也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要求。2008年度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属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办公用地;无协议出让土地,凡经营性用地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无违法违规供地行为。
(四)供地过程的规范性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认真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活动,且土地出让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按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进行公布;出让底价经过评估或经过集体决策确定(**县国土资源局与**县监察局已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宗地的出让价格没有低于最低价标准或低于底价的现象;所签订出让合同严格执行规范文本。
(五)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县土地出让金由县财政局综合股统一管理及清算。截至11月14日,总收入价款为5443815.2元,其中:土地价款为5208833元、宅基地办证补缴出让金收入184982.2元、国有土地出租收入50000元,已全部及时征收,缴入土地出让金专户113XX元,缴入国库4311815.2元。土地成本2440995.9元,土地纯收益1870819.3元,上缴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1959.33元,缴入县级1718859.97元,做到了规范管理使用,按时足额上缴。
(六)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
我县今年1—11月所供应的39宗用地,16宗未建(宝华小集镇10宗,县城宜居巷3宗、县城幸福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2宗、县城富民街县残联旁1宗),其他的23宗用地均已建成使用。这些用地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进行建设,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滞后,特别是乡集镇规划,现行的规划的指标已经不适应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规划的修编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二是我县财政困难,加之坝区面积小,城镇常驻人口少,导致增加土地存储量,盘活土地资产难度较大,不能有效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三是随着县城面积不断拓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工业投资项目增多而带来的用地量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建设用地紧张形势日趋严峻。四是由于受到资金的制约,许多开发商无法一次性大规模开发,只能分批、分期开发,从而会导致项目开发时间延长,造成部分土地闲置,不能高效利用土地。五是企业改制和小宗地出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仅导致政府收益流失,而且给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我县将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相关规定,预防土地出让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管理力度,理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秩序。继续强化政府对土地宏观管理,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对土地市场集中统一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各类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土地,做到土地供应的统一化、规范化、市场化、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及收益的监控,确保政府应得的土地收益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对纳入储备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行“政府统一征用、收购、回收土地一个渠道进水、政府统一储备土地一个池子蓄水、政府统一供地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价值效用,增强政府对土地资源资产的控制。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土地交易市场的范围、原则、功能与职责、交易方式、规则等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国土部门所有的土地交易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阳光”作业,增强土地交易的透明度。五是畅通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某镇土地清查工作方案
xxx土地清查工作方案
(xxxx年xx月xx日草稿)
为切实扭转我镇土地资源严重破坏和流失的局面,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垦荒及非法破坏耕地等行为,以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强化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能为手段,全面清理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规范我镇农村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土地保护管理,坚决制止毁林、毁草开垦行为的指示要求。通过开展土地清查,理清权属,规范管理,化解土地矛盾,依法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清查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清查范围
(一)集体土地。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地块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
2、具有所在地村民户籍。
3、乡村两级土地台帐有记录。
(二)1992年(含1992年)以来开垦的国有土地。主要包括:
1、县政府或土地部门与承包者签订30年有偿使用合同的土地。
2、政府或土地部门与承包者签订5年有偿使用合同的土地。
3、政府或土地部门审批开荒的土地。
4、县政府或草原部门审批的畜牧养殖饲料地。
5、林业部门违反有关规定签订长期合同,并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林地。
6、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私开、1 超出批准面积开垦和异地开垦的土地。
7、利用其它方式和途径开垦的土地。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xxxx年 x 月---xxxx年x 月)
1、成立组织。镇党委、政府成立镇土地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土地清查工作。
镇财政所、农经站、林业站、畜牧站、派出所及司法所联合组建土地清查领导机构,支持、配合镇土地清查工作。镇成立以xxx任组长,xxxx 任副组长的镇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并成立土地清查办公室。各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成员参加的村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在镇土地清查工作方案下发后,各村必须立即把土地清查领导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法,报镇土地清查办公室。
2、召开全镇土地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土地清查工作。明确开展这次土地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3、宣传动员。各村利用广播、标语、条幅等方式宣传关于土地清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印发土地清查宣传单,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强有力的声势和氛围。
4、资料准备。各村需提供各类土地审批手续、承包合同书、土地登记台帐(含二轮土地承包台帐)、农业税课税面积、粮补发放明细表和汇总表等土地清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月末)
1、自清自查。各村必须说明:本村目前共有多少可耕作土地,本村共有多少块耕地,每一块耕地包括多少二轮土地承包户,每户二轮土地承包应分土地面积明细。各村自查工作完成后,在xx月xx日前携带相关手续,到镇土地清查办公室进行申报登记。
2、核实土地权属和面积。镇土地清查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镇土地清查工作小组,对每个村逐地块进行清查、核实,将地块落实到户。3、确定权属关系。对清查出来的土地,镇政府按照“依据政策、尊重历史、积极稳妥、让利于民“的原则,结合实际,依法界定每个地块的权属,确定今后土地管理者。对存在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阶段进行处理解决。
4、整改完善。对清查出的土地,镇财政所、农经站、林业站、畜牧站和各村要按照规范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严格管理。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电子和纸质土地管理档案,必须实现“一户一档“。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村要分别进行存档,每村要形成一本土地卷宗。
(三)总结成果阶段
全镇土地清查结束后,镇土地清查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土地清查结果,绘制成果图,建立全镇土地档案、台帐和数据库。将全镇土地清查工作总结和清查结果一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土地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土地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整改措施
以“整体清理、依法确权、分类处理、解决流失”为总体原则,按照“依据政策、尊重历史、积极稳妥、让利于民”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整改。
1、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国土局、垦荒办)批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垦合同之一的耕地,一律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合同到期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原开垦者或承包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合同未到期的,继续履行合同。草原管理站批准开垦的草原饲料地,具体由草原管理站管理,合同到期后由草原管理站收回,实施退耕还草。
2、无任何有效批件开垦的耕地,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进行统一管理。如对外发包,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原开发连续承包的耕种者,签订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
3、镇、村按公益田管理的耕地(含五荒地、拱地头扩地边等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者签订耕地承包合同,缴纳承 3 包费。
4、复垦及捡种撂荒农村集体耕地。已纳入二轮承包地的,符合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按照第二轮承包地管理。未纳入二轮承包的耕地,经批准、签订承包合同的,履行原合同;未经批准复垦、捡种撂荒地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按相关规定处理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连续耕种者承包,签订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
5、上述类型以外其它耕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6、耕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耕地开垦(经营)者对耕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争议,可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确权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进行调查核实后报县人民政府确权。对经营权存在争议的可向县政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确权申请。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切实把土地清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全力支持和配合土地清查工作。
2、落实责任,严肃纪律。镇直各部门、各村对土地清查工作拖着不干、顶着不办、工作不给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领导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开垦林地、草原的,要主动配合清查工作,对不配合清查工作、不提供清地所需资料、阻碍清查工作开展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镇纪检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拒不配合、阻挠土地清查工作的“钉子户”要进行专项查处。对各种干扰土地清查工作的事件、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保证土地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宣传,保持稳定。各村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户动态,务求稳定。镇土地清查工作小组及各村土地清查小组要切实做好本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化解不稳定因素。对一些疑难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不得上下推诿。遇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沟通,避免引发新 4 的矛盾及上访、群众事件的发生,保持基层稳定。
4、依法办事,公开透明。各村土地清查工作小组要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土地清查工作。参加土地清查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清查行为,确保清查质量,做到权属界定有理有据,面积核实核准,减少误差。土地清查结束后,各村土地清查办公室要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镇土地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5
第4篇:开展婚育情况清查清查工作汇报
金灶卫生院开展婚育情况清查清理
工作汇报
金灶卫生院在(2007年5月14日)接到区局通知《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婚育情况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汕潮阳计育组[2007])4号精神,在我院主要领导重视下,在5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清查清理的范围及有关内容和方法步骤,传达贯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级干部大会精神,让我院干部、职工明确意义,掌握政策,积极参与,如实申报,相互监督举报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在我院清查清理阶段,发动全院干部、职工自查自报方式,院领导组织人力开展调查摸底,张榜公布每个干部、职工的婚育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及举报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认真摸清我院干部、职工的结婚生育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情况,现将清查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在职干部职工88人,1、未婚育龄对象3人,2、已婚未结扎育龄对象共30人;3 已婚已结扎对象共30人,退出育龄对象22人,其中在我院双职户3人,现已清查整理连同表格上报。
金灶卫生院
2007年6月5日
第5篇:单位清查工作汇报
单位清查工作汇报
单位清查是整个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通过单位清查工作,建立起完善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整个统计工作提供有力帮助。基于这种认识,我们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普查办的要求,把经济普查作为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增强协作、责任、质量、服务四种意识,健全激励考核等五项制度,举全局之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单位清查工作。截至12月25日,全市清查个体经营户 万户,法人单位9094家,产业活动单位1946家,其中“三上企业”569家。
一、多措并举,保障清查单位的全面性
一是搞好实地清查。采取地毯式清查,像人口普查一样户户必到,全面了解每户居民的从业情况,根据普查方案的要求,确定其是否属于普查对象,每家店铺必到,不论其规模大小都要看其营业执照,看其是否符合单位的标准。对于那些季节性经营的单位(如冰糕摊、台球桌、饭店、旅行社等),我们在八月份就掌握了这些单位的基本情况,为清查工作打好了基础。二是下大力气搞好查遗补漏工作。在实地清查工作完毕后,工作重点放在查遗补漏上。部门登记资料具有权威性,能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帮助。对于部门资料中的每一个单位,我们都要反复查询,在查找不到的情况下,拿出确凿证据经过部门同意后,确定不纳入普查对象,对那些
没有实地清查上来的单位(没有固定场所经营的单位),在部门资料的指导下,我们找到了这些单位。先后三次组织乡镇统计人员核对查遗补漏清单,把遗漏单位全面纳入清查库。三是注重核对清查上来的单位是否录入数据库。在数据录入完毕后,我们组织人员逐一到省局数据库进行检索,发现有些单位虽有清查表,但在数据库中找不到,我们立即采取了措施进行了弥补,较好的保障了清查单位的全面上报。
二、严格细致,提高数据质量
真实可靠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在工作中,我们强化质量意识,把工作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把好各道关口,全面保障数据质量。一是搞好乡村两级培训,让普查员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增强其责任感,在源头上把报表搞好搞准。二是市乡两级严把审核关。在个体户清查工作中,我们把好基层表审核、电子表格制作、电子表格入网、入库后审核四个关口,较好地保证了工作质量。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工作中,乡镇普查办、市普查办、各专业形成审核工作三道关口,我们下大力气尽量使用正式的组织机构代码,反复核对行业代码,反复剔除重复单位,合理确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的界限,使清查资料更加准确可靠。三是搞好数据评估和工作验收。各级领导对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我们的工作。为保证工作质量,我们组织人员到乡镇办事处进行了质量检查,责令部分单位进行整改,经过核实,个
体经营户从 万户,调整为 万户,法人单位从9637家调整为9094家,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我市的个体经济和法人单位的发展状况。
三、组织清查验收,做好工作总结
12月14日-12月17日,我们对各乡镇办事处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清查表进行统一封面装订,搞好档案整理工作,做好整个单位清查阶段的各项收尾工作,进行全面的工作总结,将整个单位清查阶段的工作情况利用简报的形式向各乡镇办事处的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进行了通报,推广部分乡镇统筹兼顾、早做安排、措施得力等好的做法,吸取教训,为更好的开展正式普查登记工作打下基础。
四、振奋精神,全力推进正式普查登记工作
当前,我市单位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工作重心向正式普查登记工作转移。12月18日,王市长主持召开各乡镇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参加的普查登记动员会,12月24日,举办了除“三上”企业以外的普查业务培训班,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工作部署,参会对象是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新矿集团及驻地村的普查办主任和业务骨干。普查办和各专业反复审核了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信息,把单位清查情况分专业反馈到乡镇,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以上是我们对单位清查工作的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恳请
领导指正。我们将在市普查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加大措施,全面完成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第6篇: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工作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工作程序
一、申请、收文
将行政划拨土地(或临时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出租或改用于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用地者)到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管理处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申请表》和《房地产经营情况申报表》填写、盖章后连同以下资料交办事大厅收文登记,转市场科办理。
(一)初始租赁应提交的资料;
1、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联营、合营、合作、协议)、承包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规划手续(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或房屋施工平面图(复印件);
4、营业执照(自营)(复印件)。
(二)续期租赁应提交的资料;
1、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2、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三)变更租赁应提交的资料;
1、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2、原《土地租金登记证》。
二、调查、审批
1、市场科到现场调查、了解承租地块的详细位置、现状等有关情况。
2、对承租地块进行勘测、丈量并按比例绘制现状图,计算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
3、核算土地租金,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长审批。
三、签订合同、发证
1、处长审批后,市场科与用地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或补充合同)。
2、用地者按规定缴纳土地租金及有关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和《土地租金登记证》,以后按期持证缴费。
四、续期租赁
用地者提前续期申请并按一至四步骤办理续期承租手续。
五、变更租赁
用地者提出变更申请并按一至四步骤变更承租手续。
六、注销租赁
1、用地者提出注销租赁申请,并领取注销承租申请表。
2、市场科实地调查核实(包括土地租金缴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长审批。
3、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和《土地租金登记证》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科,档案员按规定进行注销登记工作。
第7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汇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汇报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从9月底开始对各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现将清查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核实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并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方法步骤
(一)摸底清理统计阶段
根据《建外街道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要求,行政办制作了《固定资产清查统计表表》,各科室对照《统计表》进行自查,自查时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统计表表》。
(二)核查阶段
根据各科室上报的固定资产摸底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如属于已报废固定资产,经查属实后,要作销账处理,同时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
(三)总结完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