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住房保障督察工作汇报会(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扶贫督查工作汇报”。
第1篇:住房保障工作专题汇报会讲话稿
住房保障工作专题汇报会讲话稿
下面,我简单说一下。今天,朱书记牺牲假期休息时间专门听取了保障性住房工作汇报,足见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前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局委也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来看,推进的还算比较顺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任务还比较重、不确定因素还比较多,我们的工作节奏一刻也不能放松。我认为,下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标准,深度挖掘,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廉租补贴保障户资格认定。目前我区廉租补贴保障户还有440户的缺口,这需要各乡镇、办事处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度挖掘潜力,全力加以推进;但是在资格认定中,坚决不能放松门槛,绝不能为了追求数量而放弃法定资格、法定标准和条件,甚至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肃的工作纪律,扎实认真的开展好廉租补贴、公共租赁房的保障资格认定工作。
二是千方百计,密切协作,全力以赴加快公租房房源筹集。由于市里已经初步确定了要在7月底之前完成公租房包租协议,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周总结、月排名等方式督促好责任单位的房源筹集;各街道办事处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紧
房源筹集,要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是掌握信息,研究措施,打好工作提前量。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领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指示精神,及时准确掌握市里关于住房保障的实时工作动态,打好工作的提前量。比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问题,近期市里正在研究储备的办法,可能将于近期出台,土地部门要提前掌握好信息动态、政策动向,研究好工作措施;比如,环卫公寓问题,市政府已要求各区在2012年之前建成,对于该项工作,房管、土地、规划部门要抓紧分析研究,抓紧制定措施。
四是及早着手,认真谋划,切实为区委、政府住房保障决策提供支撑。保障性住房下一阶段将会转变为以公共租赁房建设为主的保障形式,相关部门要抓紧探索公共租赁房建设的途径和办法,特别是探索在集体土地上完成公共租赁房建设任务的途径和办法,在这项工作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参谋的作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参考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做好保障。
住房保障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相信,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有在座各单位的努力工作和密切协作,我区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第2篇:住房保障工作专题汇报会讲话稿
住房保障工作专题汇报会讲话稿
下面,我简单说一下。今天,朱书记牺牲假期休息时间专门听取了保障性住房工作汇报,足见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前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局委也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来看,推进的还算比较顺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任务还比较重、不确定因素还比较多,我们的工作节奏一刻也不能放松。我认为,下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标准,深度挖掘,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廉租补贴保障户资格认定。目前我区廉租补贴保障户还有440户的缺口,这需要各乡镇、办事处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度挖掘潜力,全力加以推进;但是在资格认定中,坚决不能放松门槛,绝不能为了追求数量而放弃法定资格、法定标准和条件,甚至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肃的工作纪律,扎实认真的开展好廉租补贴、公共租赁房的保障资格认定工作。
二是千方百计,密切协作,全力以赴加快公租房房源筹集。由于市里已经初步确定了要在7月底之前完成公租房包租协议,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周总结、月排名等方式督促好责任单位的房源筹集;各街道办事处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紧
房源筹集,要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是掌握信息,研究措施,打好工作提前量。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领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指示精神,及时准确掌握市里关于住房保障的实时工作动态,打好工作的提前量。比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问题,近期市里正在研究储备的办法,可能将于近期出台,土地部门要提前掌握好信息动态、政策动向,研究好工作措施;比如,环卫公寓问题,市政府已要求各区在2012年之前建成,对于该项工作,房管、土地、规划部门要抓紧分析研究,抓紧制定措施。
四是及早着手,认真谋划,切实为区委、政府住房保障决策提供支撑。保障性住房下一阶段将会转变为以公共租赁房建设为主的保障形式,相关部门要抓紧探索公共租赁房建设的途径和办法,特别是探索在集体土地上完成公共租赁房建设任务的途径和办法,在这项工作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参谋的作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参考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做好保障。
第3篇:保障性住房建设汇报会上的讲话
在县人大代表视察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汇报会上的讲话为加快推进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进行视察。上午,我们实地视察了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及样板房。刚才,大家又集中听取了县政府XXX副县长相关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又
进行了座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近几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完善规划设计、加强项目监管、推进项目建设、研究分配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设进度在XX各县市区是领先的,代表们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金筹措渠道单
一、后续管理困难、项目效应尚需加快显现,等等。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下面,我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再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连续几年下达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并列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可以说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发展工程。作为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就是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解决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发展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拉动投资、扩大内需、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二、加强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百年大计,质量为本”。保障性住房质量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必须把工程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管,严格把好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督促建设单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好项目的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发挥工程监理作用,重点加强对地下涵管、供排水管线等隐蔽工程监管,坚决防止偷工减料等现象发生,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要按照“户型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经济实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加强后续服务和管理,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宜居性,努力让群众住得安心、舒心。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时间紧,需要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合力推进。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工期就是效益、工期就是责任的意识,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保障性住房早日投入使用,早日让群众得益。
三、规范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正、运营有序。随着一期一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完工和后续批次的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运营问题势必提上议事日程,而且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首先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分配。公平分配的关键是公开。分配的政策、依据、标准、程序等所有环节都要向社会公开,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确保我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确定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建立完善低收入家庭信息共享平台,法院、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提供住房保障对象的各种信息,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真正让中低收入家庭受益。其次是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是保证低收入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群众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就要退出来,然后让那些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但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这需要大家不断探索、研究、建立完善退出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档案,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保障房分配的动态管理,确保该出者及时出去,该保者应保尽保。第三要重视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要充分考虑城镇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能力较低的困难和实际,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模式,根据业主的消费需求、意向和支付能力,提供管理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最基本的物业服务,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让老百姓住得放心、住得满意,真正把好事办好。
第4篇:江南区精准扶贫住房保障
江南区2017年精准扶贫住房保障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江南区贫困户“有保障住房”指标任务,切实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江南区2017年精准扶贫住房保障工作包括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及住房面积人均不足13㎡房屋增建、2015年及2016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危房改造、4个脱贫摘帽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及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建房工作;要求于2017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2017年精准扶贫住房保障工作任务
1、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193户(由于2017年预脱贫户未确定名单,该数据包含2017、2018年预脱贫户)。
2、完成住房面积人均不足13㎡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8户(由于2017年预脱贫户未确定名单,该数据包含2017、2018年预脱贫户)。
3、完成2015年及2016年建档立卡退出户住房保障不达标15户。
4、完成4个脱贫摘帽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不达标53户(具体户数待各镇核实后再另行发文)。
(二)住房保障标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江南区住房保障办),办公室设在江南区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江南区住建局局长覃冬平兼任,副主任由江南区住建局副局长黄斌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4858651。
四、各部门职责
(一)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开展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工作;指导各镇开展住房保障建房工作及建房质量安全工作。
(二)江南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工作的补助资金,并做好资金管理及拨付。
(三)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江南区扶贫办):负责配合落实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工作贫困户名单,配合落实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的补助资金,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江南区交通运输局:作为精准扶贫基础设施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解决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江南区民政局:负责核定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工作中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的身份
(六)市规划局江南分局:负责配合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有关规划工作。
(七)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负责配合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有关用地工作。
(八)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的贫困户名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保障建房
积按实际需要增加的住房面积执行。
3、建档立卡退出户危房改造建筑面积。
(1)若现住房屋为D级危房,则进行拆除推倒重建。1人户重建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2-4人户重建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5人及5人以上的危改户人均建筑面积为13平方米。若现住房屋为C级危房,则进行修缮加固。
(2)若现住房属于古建筑或具有修缮保护价值的建筑,建议按照修旧如旧的方式进行修复建设。
4、脱贫摘帽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及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建筑面积。
(1)若现住房屋为D级危房,则进行拆除推倒重建。1人户重建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2-4人户重建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5人及5人以上的危改户人均建筑面积为13平方米。若现住房屋为C级危房,则进行修缮加固。
(2)若现住房屋为非危房但住房面积不足人均13㎡,则按实际需要增加的住房面积进行建设;考虑到建筑面积太小不好建房的问题,若需要增加的住房面积低于10㎡,则建房面积按10㎡执行;
(3)若现住房属于古建筑或具有修缮保护价值的建筑,建议按照修旧如旧的方式进行修复建设。
(二)房屋建设要求
1、房屋要符合采光、通风要求;
2、房屋要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要求设置构造柱及圈梁;
3、房屋要求设置1间厨房及无害化厕所,要相应建设1个化粪池;
设的,补助标准按300元/㎡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2.属于C级危房需修缮加固的,补助标准按180元/㎡进行补助。
3.属于古建筑的,由镇规划建设站另行报城区住建部门审定。(五)补助资金发放条件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必须在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后方可发放,对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还须拆除旧房后方可发放。
(六)工作经费标准
工作经费标准按300元/户,309户共9.27万元。
七、资金来源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具体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0.75万元/户,自治区级补助1.55万元/户,市级补助0.45万元/户,县区级补助0.2万元/户;对无自筹能力超出部分由城区财政配套。
(二)住房面积达不到人均13㎡的贫困户增加建房面积补助资金。城区精准扶贫贫困户住房面积达不到人均13㎡的房屋增加住房面积的补助资金由上级扶贫发展资金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城区财政解决。城区2017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建房补助资金约83.1317万元。
(三)建档立卡退出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区2015年、2016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由城区财政解决。2015年、2016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约27.48万元。
(四)脱贫摘帽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及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建房补助资金。城区脱贫摘帽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及
审查,强化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中的现场指导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五)实施奖励,推动工作。
在2017年7月15日前(含15日)危房改造达到入住条件(即楼面完成浇筑封顶),给予6000元/户的奖励资金;在2017年8月15日前(含15日)危房改造达到入住条件(即楼面完成浇筑封顶),给予4000元/户的奖励资金;在2017年9月20日前(含20日)危房改造达到达到入住条件(即楼面完成浇筑封顶),给予2000元/户的奖励资金;超过2017年9月20日后完成竣工的危房改造户,不得享受本奖励政策和资金;政府兜底统建的无自筹能力建房的贫困户不享受此奖励;申请奖励资金的危房改造户必须将原住危房拆除,未拆除者不可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奖励资金。
九、检查验收
(一)督查指导。要加强督查工作,采取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城区住房保障办会同城区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积极推行和引进社会监督,村民相互监督等机制,对工作推诿懈怠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将有关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总结验收。由各乡镇进行预验收后,城区住房保障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房屋及时组织验收,竣工一户,验收报告一户,投入使用一户;要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形式全额拨付到农户手中,凡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合格才能全额拨付完补助资金。
(三)绩效考评。参照《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核验标准》、《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关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