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环城林带建设管理保护情况汇报01doc_保护区管理站工作报告

工作汇报 时间:2020-02-28 21:15:0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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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森林法》工作情况汇报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区人大关于对南明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受区政府委托,我就全区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森林法》主要做法、措施和成效

《森林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1998年修正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积极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区生态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呈现出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显示,南明区现有森林面积616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8.73%,主要树种以常绿针叶林马尾松为主,常绿阔叶林女贞等次之,有各类树种达50余种以上,全区森林均在环城林带范围。自上世纪50年代初,环城林带建设就开始实施,到1989年实施《南明区绿色工程规划》、2000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至2011年,通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行政区有林单位的艰苦努力,50年来建成面积6167.5公顷(合92512.5亩)环城林带。

(一)领导重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和造林绿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环境、开拓创新、强区升位”的工作方针,自1998年起,把城市绿化和造林绿化纳入区委、区政府每年实事任务之一,同时列为区政府的目标管理,在全区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各乡、办事处层层落实,区直有关工作部门具体指导、督促、抓出成效的-1-

工作体系。

(二)科学规划,科学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植树造林任务 在省、市绿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近几年来,南明区从促进生态建设和实现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出发,始终高举生态建设大旗,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积极培育森林资源,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完成南明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年度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并将以上规划纳入南明区 “十一五”期间林业建设和绿化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逐一完成,共完成人工造林713亩、封山育林1700亩,全区12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立义务植树基地5个,面积160亩,成活率均达到85%以上,并通过市林业绿化局技术验收。

(三)积极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全民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增强

自2000年起,我区多次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上万份;乡、办、村、社区以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同时结合林改,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结合查处滥伐盗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违法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通过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不断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增强。

(四)加强管理,落实经费,重视造林绿化成果保护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森林管护和社区绿化管护工作。为彻底改变“重造轻管”的局面,区政府于2002年6月开始,每年拨付15万元经费作为全区国有山护林员的经费开支,并公开招聘38名护林人员对国有山林进行管护,同时加强了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了古树名木调查登记与保护工作,建立了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了保护范围,落实了养护管理措施。

绿化机构的加强、经费的落实保证及绿化工作者的认真负责,南明区自1998年以来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连续五年以上实现森林病虫害防治控制指标达标,并积极配合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滥砍乱伐林木案件,破坏野生森林植物案件,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实现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达到并超过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环城林带管理保护情况

(一)全区森林的管理体制情况

从南明区目前森林的管理体制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1981年6月林业“三定”确权颁证的区属国有山林由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聘请护林人员管护;

2、1981年6月林业“三定”确权颁证的区属集体山林由后巢、云关、小碧、永乐四乡29个行政村安排人员管护;

3、地处城区和面向城区的部分国有山林(如:一号山、大岩坡等)1986年6月经原南明区农水局与市护林绿化专业队签订造林护林承包协议,由该队派专业人员管护;

4、本行政区内的有林单位如省林科院实验林场、市长坡岭林场谷立工区、市苗圃所、市南郊公园、市森林公园、市河滨公园、市药用植物园、市龙洞堡畜牧场等的山林由以上单位安排专职人员管护。

(二)、开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的措施和作法

1、强化宣传、深入现场、大张旗鼓地宣讲、发放《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自2006年5月以来,区林业、城管、后巢乡多次组成宣传队伍,深入后巢乡四方河村、云关乡木头村、永乐乡罗吏村等违法占用林地情况严重的村,宣讲《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管理方法的法规、法令,散发宣传资料上千份,张贴《森林法》

等法律令文,并深入违法占用林地人员家中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在违法占用林地的地块竖立护林警示标牌,长期坚持宣传教育活动。

2、成立机构、抽调人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

遵照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4月9日对我区贯彻《贵阳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市人民政府2007年4月20日“全市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题会议”的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筑府发(2007)48号]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南明区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区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国土、建设、城管、公安、后巢乡等17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并制定了此次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打击整治的要求、范围、目标、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严肃行政执法程序

在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查处。特别是林业部门和城管部门。在查处占用林地、毁林建房案件的过程中,城管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拆除,针对不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分解矛盾,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激化矛盾,确保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法制办和区林业绿化局对以灯笼坡为主的违法占用林地的行政案件举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两次;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和区林业绿化局工作人员还多次对违法占用林地的上访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劝阻,防止了极端事件的发生。截止2011年10月7日, 今年已处罚森林火警案起;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起。

4、努力开展植被恢复工作

自2007年6月首次拆除灯笼坡违法占用林地建房行动后,区

林业绿化局即组织力量,调集树苗对已拆除违章建筑的林地开始植被恢复工作,同时利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云关乡、沙冲办事处、后巢乡在五合碑、万家坟川洞坡等处开展植树活动。目前除灯笼坡点因违法人员阻挡不能实施外,其余点已恢复植被,恢复面积896平方米(其中:五合碑776平方米、万家坟川洞坡120平方米)。

5、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保护森林资源

为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捍卫“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的荣誉,区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动是当前我区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要统一协作,各司其责,把我区森林资源保护好。各相关部门就森林资源保护制定了相关制度:

⑴、建设局严格按照建筑法、规划法、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审核建设项目,严格把好规划、土地、园林等审批关,不符合审批程序或有毁林现象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⑵、规划局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员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绿化用地、环境保护用地等内容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城乡规划中确定的绿地,自然保护区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二是严格征收征用林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核审批手续。在规划管理以及土地招拍挂工作中,做好前置审查,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选址定点和审批前,先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前期审核,本着生态优先,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合理规划,严格把关。严禁占用环城林带进行经营性项目建设,对确需征占用林地的重点项目,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先征收征用林地手续,严禁未批先占;三是严格执行《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规划方案审查时严格

执行《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特别是项目建议涉及名木古树的移栽时,须征求园林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⑶、国土分局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把森林土地巡查列入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工作范围,每月巡查不少于8次。二是建立征收征用林地审查审批制度;三是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先征求林业部门的同意。凡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受理建设用地的申请;四是加强矿山占用林地的管理工作。从2002年起,已停止批准新建矿山的工作。

(四)、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一是各责任乡、办成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二是责任到人,区政府与各乡、办、各责任乡、办与辖区村(居)委会以及有林单位、村(居)委会与林区周边村(居)民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三是区森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南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职责划分,各负其责,各施其职,协同作战。同时,区四大班子29名领导对29个村和办事处进行了责任“包保”,要求责任人要经常深入责任区进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真正形成一抓到底,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和全方位抓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

2、扑火队伍的建设情况与防火物质储备情况

区森防指挥部成立了30—50人的应急队伍,各责任乡、办也根据各责任范围成立了15—30人的应急小分队队伍。目前,全区共有应急小分队14支,共有应急人员200人,并配备了相应的扑火工具和防护服装。

3、防火应急演练和相关预案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南明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南明区森林防火处置预案》等

相关预案,每年在沙冲路电厂灰坝举行了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实战演练,参加演练的单位有贵阳市森林消防队、贵阳电厂消防队以及各乡、办和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时邀请了贵阳市森防办相关同志前来指导工作。

4、卡点设置情况

南明区林区情况复杂,林农交错、林房交错,人为活动频繁。只有坚决管住火灾源头,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才能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目前,我区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共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宣传卡、点47个,3月3日至5月31日清明防火高峰期期间,严禁任何人在坟地烧纸、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并要求各检查卡点实行进山登记制,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5、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确保宣传覆盖率达100%。一是发放森林防火通知书4000余份;二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制宣传扑克5000份,制作纸杯50000个发放到各卡点;三是要求各责任乡、办出动宣传车在重点林区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防火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宣传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使市民改掉陈规俗习、文明祭祀,增强他们“林区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

⑵、严格执行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戒严令,狠抓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为坚决管住火灾源头,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我区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共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宣传卡、点47个。目前,我区已对发生的5起因上坟烧纸引起的火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⑶、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区森防办认真制定了《南明区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大排查统计表》,特别加强对森林火灾多发区、林区重

要设施、仓库、油库、危险物品存放地、林区坟墓区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并由副指挥长殷石春同志带领区森防办工作人员深入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进行森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春防各阶段工作进行指导,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森防办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二是从3月3日起,区两办督察室、区森防办工作人员深入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进行森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春防各阶段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区森防办自今年元月份以来,坚持每天下午四点后电话向区政府办公室汇报当天森林防火工作情况,遇有重大火情及时报告。

⑷、用好用足评比表彰和检查监督两个手段。一方面要对平时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加以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加大奖励力度,每年从财政中拨出专款,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兑现,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更进一步提高了各责任单位及群众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意识。

6、森林防火经费的落实情况

一是区政府2002年开始每年从财政拨付15万元经费作为全区国有森林护林员的经费开支,2010年开始每年从财政拨付20万元经费作为森林防火应急队员的经费开支,由区财政、监察、劳动、林业部门在全区农村范围公开招聘38名护林人员和10名应急队员,确保了护林队伍的稳定;二是2008年区政府已将森林防火经费增加到2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三是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按照“有火无火按有火准备,小火大火按大火准备”的要求,认真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每年都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森林防火专项开支,做好灭火工具、余火处理工具以及后勤物资的准备工作。

(五)、病虫害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和森林病虫害预防工作

区森检站在2011年1月30日——3月18日共完成了四个乡、国有集体林共12万亩林地的林业有害生物越冬带调查,在调查中,均没有发现检疫性病虫,并完成了越冬代调查报告;按照市站的要求,区森检站在5月中旬病虫活跃期按时督促护林员在各防治点悬挂了生物防治所用的诱捕器,并将购买的生物防治药剂及时发放到护林员手中,监督护林员进行药剂的施放和对病虫的监测,同时还完成对林区内的外来有害生物进行普查。另外,区检疫站在全区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普查监测工作,对林区松树的枯死木以及加工厂、市场的松木、木质电缆线盘进行了取样、镜检。截止到目前,尚未发现南明区辖区内有松材线虫病害,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已作好守卡把关工作,严防该病传入南明区。

2、开展南明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积极开展南明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在行动过程中,对从外地调入的大批木质电缆线盘进行了全部检疫复查。同时,对经营使用电缆盘的科飞仓库、二戈寨铁通公司等单位进行多次执法检查和采样镜检,在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检疫性病虫害。检查同时还向企业、商家宣传了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力求在检查的同时普及广大群众的检疫知识,调动人民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完成专项行动的最终目的。

3、强化木材运输证办理和森林植物检疫证书签发与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情况

南明区木材市场经营活跃,涉及的面广,是全市乃至全省最大的木材经营集散地,同时也有不少的木材加工企业,为服务市场,依法管理好木材流通工作,截止10月7日,共签发省内木材运输证1940份,签发检疫证书2640份,共年审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06个,审证率达60%以上,基本完成年审工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当前我区正处在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各项建设征收征用林地数量不断增加,林地资源得不到有效补充,难以实现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的目标责任。

二是《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差,对森林法规和林业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的理解还有待提高。

三是林地的比较效益差,群众经营林地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目前林地补偿低于耕地补偿,受利益驱使,毁林开荒、建房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是全区现有的森林林分基本是以针叶林为主,林分质量不高,结构较单一,树龄老化,易风拆。增加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难度,也增大财力、物力的投入。

五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生态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不断增强林业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办理林业相关手续,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目前已发现的所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加大工作力度,逐件跟踪办理,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能进行植被恢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恢复植被。

(三)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资源保

护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做到发生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有人管、有人查、有结果。

(四)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选址定点和审批前,应依法先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前期审核,本着生态优先,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合理规划、严格把关。严禁占用环城林带林地进行经营性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严禁未批先占。对越权乱批占用林地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综合执法。加强与规划、城管、公安、建设、国土、环保、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综合执法体系,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强化综合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非法侵占林地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针对我区林业干部职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状,将进一步加强林业干部职工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南明区在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中,目标明确,机构健全,措施有力,在市环城林带的建设、保护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与区人大和代表的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在这里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欢迎区检查组对我区的林业执法、造林管护及森林防火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使我区林业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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