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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11年建筑节能执行情况的汇报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检查组各位领导:
你们好!欢迎你们莅临随县住建局检查指导,现将随县近年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建筑节能工作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建县以来,我们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议事日程,瞄准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进取,扎实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目前已经呈现出人民群众受益,节能效果比较明显的喜人效果。
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备案产品达到90%,新型墙材在已报建工程中的使用率达到100%。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墙体保温、中空玻璃、保温防火门)在已报建工程实施方面达到85%,新建建筑建筑节能设计合格率达到100%,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率达到90%。商品混凝土在随县行政区工程建设中及随县开发区的工程建设中除因道路原因混凝土搅拌车无法进入的工地外,基本实现商品混凝土使用全覆盖。2011年已上报并在省住建厅网上公示省级示范工程2个(华源盛世小区、随县宾馆),示范工程面积达到17.5万m,正在逐步落实节能示范内容。元—10月份征收新型墙材专项资金185万元,占应征收的64%,已全部进入财政专户,较好地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我们的主要作法和成效是:
2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建设节能型和谐随县。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随县“禁实”“禁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随县政办文[2010]32号文),明确了以副县长何仁义同志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李贵辛同志,县住建局局长周成义同志、县发改局局长董立勋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局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县住建局,县住住建局副局长胡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诗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了工作制度,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召开了全县“双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土砖、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动员大会,副县长何仁义同志在全上做了动员报告,进行了安排布署,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迅速展开,扎实推进。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
我们大力推行全行业闭合式管理方式,先后出台了《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节能与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随县住建发[2010]14号)、《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随县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随县住建发[2010]15号)等文件, 初步形成了从图纸设计到专项审查,从施工许可到质量监
管,从验收备案到销售许可等一系列的闭合式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建筑节能政策的贯彻执行。
我们注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即一是严把源头关。设计部门必须按照节能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建筑节能实行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把住建筑节能关;二是在实施全过程中进行监管。没有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禁止没有办理登记推广备案手续的节能材料进入建筑工地,禁止使用抽检和复检不合格的节能材料,对节能分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禁止未进行节能信息公示的房屋销售;三是参与专项检查。在全县季度、半年、年终综合大检查中,始终把“双禁”与建筑节能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三、“禁实”有效,发展新材
(一)政策引路,源头管控。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关闭县城区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的通知》(随县政发[2010]33号)、《关于做好殷店、澴潭等重点中心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随县政办函[2011]17号),《关于对随县城区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停电的函》(随县政办函[2010]18号)等文件,引导粘土砖企业关停并转,至2011年10月随县城区原有粘土砖厂全部关停,各乡镇13家粘土
砖厂至今年年底资源全部冻结。县国土资源局实行采矿证管控,做到不延期,不新增采矿企业。殷店、环潭等重点中心镇成立了镇“禁实”领导小组,制定了“禁实”方案,规定了“禁实”最后期限,已取得明显效果。
(二)发展新型墙材、推进墙材革新。全县已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共计39家,年生产能力3.1亿标块,实际年生产量2.5亿标块,产品涵盖了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植物纤维石膏渣空心砌块等品种,基本满足了全县建筑工程的需求,产品质量符合检测标准 要求,未发现因新型墙材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的情况。
2011年随县批准引资项目生产砂加气混凝土项目一家,该项目计划投资3000多万元,目前已进入征地和厂区规划设计阶段,该厂建成后可年产砂加气混凝土砌块20万立方,完全能满足随县在加气混凝土方面的需求,该项目建成后,随县在建筑节能墙体自保温方面将向前迈进一大步。
四、城区“禁现”、乡镇严管
(一)随县城区全面“禁现”。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提示精神于2010年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在县城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随县住建发[2010]12号),在县城范围内全面启动了“禁现”工作。通过闭合式管理,各施工工地从不自觉到自觉,由不主动到主动使用商品混凝土,仅2011年上半年,随县城区各工地使用商品混凝土6.8
万立方。另外,还将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半径延伸到30公里左右,除销到曾都区和随州市城区外,还销往安居、新街、唐镇等乡镇工地,使商品混凝土由城区向乡镇延伸。
(二)发展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随县2011年上半年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7万吨,除县城两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使用外,新型墙材企业安装散装水泥罐6家,分布于几个较大的乡镇,承担着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的推散任务,2011年10月底乡镇销售网点已销售散装水泥500吨左右,极大地方便了乡镇居民自建住房使用水泥的需求。
五、严格标准,申报示范
我们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工程,严格按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图施工,即凡是从2011年初报建的工程必须严格按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执行,鉴于在建工程仍有少量处于过渡交接,2011年以前的建设工程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要求进行节能专项验收,未实施到位的必须整改。未经专项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竣工备案。
随县已备案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有6家,产品涵盖了加气混凝土砌块、无机活性墙体保温砂浆、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和门窗断桥型材及中空玻璃。目前已准备实施太阳能集热工程有帝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的帝龙宾馆,建筑面积约3113.7m,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该工程除
2太阳能集热外,还将安装室内节能照明灯、室外太阳能蓄电池庭院草坪灯,力争整体达到节能65%的标准。
随州市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源盛世小区,1-2期将开发15万m的居住建筑和2.6万m的公共建筑,整个小区计划安装阳台悬挂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太阳能蓄电池庭院照明系统,达到节能65%的标准,该小区已申报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力争达到2星级绿色建筑指标,现在工程主体已封顶,正在实施外墙保温施工。
随州市宏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随县宾馆建筑面积2.5万m,计划实施地埋管水源热泵系统和太阳能蓄电池照明系统,达到节能65%的标准,该工程已申报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力争达到2星级绿色建筑指标。现在工程进度是一层框架混凝土施工。
墙材革新重在建筑节能推广,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低碳城市”建设目标,将新县城行政中心办公楼群建设作为建筑节能重点监控工程,严格建筑节能标准施工,使我县建筑节能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从2011年元月份起,共组织参加各级培训四次。其中,县墙革节能办组织培训一次,培训人数约80人。今年6月份,县政府办组织县住建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到钟祥、通山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市县考察可再生能源示范县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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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过学习考察增强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了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认识。
为了更进一步宣传建筑节能。随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编印了《服务指南》200册,内容包涵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报资料的编制、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的政策依据和对象及范围、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建筑节能文件汇编等,做到每个工程建设方、施工方主要负责人人手一册,这样既增加宣传效果,又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随县建筑节能工作的推广普及。
七、主要问题、薄弱环节
虽然我县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快,效果较好,取得了良好开端和新的进展,但与先进单位比,与上级的要求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随县行政区部分建设单位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少数施工和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技术要点,验收规范不能熟练掌握。
(二)建筑节能整体推进不平衡,特别是部分乡镇不能自觉实施建筑节能。
(三)新型墙材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不高,产品单一,与随县新城区发展不相适应。
(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尚不能得到普及,特别
是太阳能光热在建筑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问题相对滞后。
(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尚未启动。
(六)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八、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大推广建筑节能宣传力度,重点宣传 《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媒体上有步骤、有重点地宣传建筑节能的先进典型、示范工程。在每个工地上要悬挂建筑节能宣传标语,营造建筑节能的浓厚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完善建筑节能设计和图审程序,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设计,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图审,图审不合格或没有图审批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报建不得审批。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必须经图审部门审查通过,坚决不准降低设计标准。
(三)严格 审查 编制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将建筑节能信息在工地和售楼部进行公示,公示牌应在工地和售楼部显著位置悬挂,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必须注明建筑节能措施和墙体保温的保修期限。
(四)监理单位应准确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并在建筑节能施工中负责实体质量的控制,对未按国家
法律、法规实施建筑节能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五)按规定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未进行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实行一票否决制,整改不到位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步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竣工备案。
(六)用高压手段防止“禁实”反弹,加强乡镇“禁实”力度,落实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禁实”责任状,限时关停粘土砖厂,打好“十二五”乡镇“禁实”工作最后的攻坚战。
(七)建立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奖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工程申报“绿色工程”,达到建筑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
建筑节能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借这次检查的东风,再加措施,再鼓干劲,乘势而上,拼博奋进,奋力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为把新随县县城打造成“全国一流、全省最好、五十年不落后”的新县城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