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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司法局复查工作汇报
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绥化市司法局、兰西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司法干警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使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现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司法行政系统基本情况
兰西县下辖15个乡镇,105个村,10个社区,50万人口。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真抓实管,使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司法局内设6个科,下设一个公证处,有5个律师事务所,其中国办所1个(匡正律师事务所)、合伙所2个(洪峰律师事务所和兰新律师事务所)、个人所2个(峰泽律师事务所和沈东源律师事务所),20个乡(镇)、社区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134个调委会,641名调解员,根据我县的实际,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干警62人,其中局机关32人(党员10名,占31%),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30人。局机关办公用房650平方米,基层15个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1,800平方米,全系统共有轿车3辆,微型车3辆,摩托车8辆,电话29部。总的说办公设备配套,工作环境舒适。
我局2010年被县委评为优秀党支部,2009—2010年被绥化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度被兰西县委、县政府评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2010年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2010年在绥化市基层司法所干警业务法律知识竞赛上荣获二等奖(第二名)。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巩固以往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强“两所”的规范化建设,我们一直把此项工作列为重点,对于不同层次的所提出不同的要求,并督促其全力以赴地抓紧、抓实、抓到位。一方面要求省级规范化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对进入省级规范化建设先进所行列的基层所除要求达到市局规定的基本目标要求外,在所务管理上要求力争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管理;同时要求各所要把局里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加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使每名干警都明确自己的职责,推动了各所争上游比干劲的思想的形成,为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要求普通所基础设施达标化,对未进入省级规范化行列的所要求其在规范化建设中逐步投入资金和办公装备,使簿册、卷宗、运行图板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办公用品达到标准化,并逐步跨进先进所行列,截止目前,共有9个单位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占总数的45%,其余6个乡镇所也按要求做到了规范化,尚待检查命名。
三、“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施行的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协调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而且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效衔接和运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发生。我局从实际出发,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其中重点建设村(居)级调委会,现有80%达到规范化标准,并定期进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各基层调委会基本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网络建设到位、职能整合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办公设施到位),达到“六有”标准。我局今年组织了首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共有222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这次学习,对于考核合格的发给工作证,使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2010年我县共有94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今年又有10个调委会被列入我县创建工作之中,计划从现在起一年内全部完成创建工作,使调委会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四、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法律服务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直接影响到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形象和事业的发展。为此,我们紧紧抓住当前形势变化和发展的特点,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延伸服务阵地,拓宽服务领域。我局开展了“法律进农家”“法律进社区”活动,号召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村屯、城镇社区,规定每个法律服务工作者包3—4个村,利用农闲走村屯、进社区进行了法律讲课,或以案说法,对涉及邻里纠纷的小案例进行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正是这些措施,使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社区、村屯,延伸到居民、村民面前,实现了“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在向农村、农民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向经济领域、建筑领域,以及其它领域延伸,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广泛争取案源,大幅度增加办案数量,实现了自我强化和发展。为此我局在成立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成立了区域性、行业性的三大调解中心,即交通肇事调解中心、物业管理调解中心和劳动仲裁调解中心,并于2010年3月17日在人民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室。调解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2011年年初到现在,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18件,成功调处410件,成功率达98.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8次,防止矛盾激化738件,防止和避免群众性上访案件102件,为3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代写法律文书615件,办理见证185件,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326人次,无偿代理民事案件45件。二是净化服务市场,加大培训力度。我局依据绥司发[2005]36号文件精神,转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工作方案》,并紧密结合专项整改活动,采取了“深发动、广公告、暗查访、严打击、抓规章”办法和实行公民代理登记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规范和整顿,收到了良好成效。截止目前,共有5人以公民名义代理的被劝诫,1个“三证”不全的法律服务机构被查处。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硬件建设。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运行图板、工作流程图板;完善了接待、记录、回访等各类簿册,协办公证、诉讼非诉讼代理、人民调解等基础设施,各类案件档案规范齐备。基层司法所全配备了微机、打印一体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都达到了“三个三”标准。
五、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
(一)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在绥化市司法局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使安臵帮教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今年年初至今刑释人员114人,解教人员4人。
我县高度重视安臵帮教工作,一直将安臵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在县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我县在乡镇成立了15个安臵帮教工作接待站,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共成立了134个安臵帮教小组,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三级安臵帮教工作网络已建立健全了。同时我们确定了专职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半年开展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年底统一考核。重点抓衔接登记、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张贴公布,使管理责任一目了然,有效地促进了安臵帮教工作向规范化发展。我们在帮教对象的就业安臵上,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回乡安臵。对家住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协调乡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承包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工作安臵。由于种种原因,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观点还未转变,本身缺乏一技之长,我们尽量帮助他们安臵工作,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三是鼓励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走上自力更生的道路;四是创办实体安臵。以兰西宏源公司亚麻座垫编织为基础的安臵基地正在形成。
(二)社区矫正平台运行情况
我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积极探索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区矫正的创新方式,搭建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去年,我局基层各单位全部按要求建成了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化管理平台“一网通”,实现了对社区矫正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监督方式及动态监督。这样,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数据录入、数据比对查询、日常监督、档案管理、报表统计等情况将一“击”了然。
为进一步将社区矫正工作推向深入,抓好落实,按工作要求,经请示县里同意,我局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施行电信手机定位监控,使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该管理平台对矫正对象的手机进行定位监管,实现管理者与矫正对象之间的信息交互,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监管质量和工作效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中。
六、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结合12.4法宣日和专业法宣传日以及“法律六进”、“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其次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心”,热心接待申请,耐心调查取证,关心弱势群体,细心按法律程序办案,有效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了“四个统一”(即坚持了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审核、统一办理),做到了“三个公开”(即实行服务承诺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做到了来访必答、来电必应、件件有结果,高质量地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深得群众的信任。去年至今,我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173件,接待来访428件次,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的目标。
七、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情况
1、扩大法制宣传的范围。我们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与相关单位在“亚麻节”、“妇女节”等特殊时期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组织乡镇司法所开展了多次“法律大集”活动,联合有关单位举办“法律广场”活动,并通过《兰西县司法行政简报》、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兰西县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县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加强民主法治试点建设,不断巩固和提高基层民主法治试点工作成果。依据兰依治办字„2010‟1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到机关、乡镇、企业、学校和单位,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去年至今共创建试点单位26个,并总结经验,积极加以全面推广。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局将法律六进活动与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有机结合,抽调5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了普法宣讲团,陆续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乡村活动,在全县巡回授课,万余名干部、群众、学生参加了学习培训,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问题与不足
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作风不够实,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创新意识不强;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范围不广、不深,存在重普法、轻依法治理的现象;三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法制宣传手段不活,普法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五是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方面,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矫正和安臵力度不大;六是法律援助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七是公证宣传力度不够大;八是下基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较少;九是律师工作管理应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抓整改,开拓进取,努力创新,使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