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批“三类事项”办理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政审批工作汇报”。
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为的情 况 汇 报
++++县纪委、监察局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纪委要求,我县以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卡死部门责任,认真落实“三类事项”办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件规定,强化服务、提升效能,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目前我县对行政审批项目已由县法制办清理完成,县政府本级7项审批项目,县直各部门135项(其中包括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1项,暂停行政审批项目29项,目前正等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09年12月28日运行。使用面积800余平方米。首批有发改局、建设局、工商局、规划局、国土局、质监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水务局、安监局等12个单位入驻,设有14个业务窗口和金融收费、会计事务所2个服务窗口,涉及审批事项119项,其中收费项目34项,不收费项目85项。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1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机关效能、优化环境工作十分重视,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县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优化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5月份召开了全县1000多人参加的三级干部大会,提出开展机关效能“百日行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的规定》,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等八个方面对行政机关及党员干部做了纪律约束。县纪委书记王献民召开专门会议10余次,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机关效能各项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对市委、市政府两办及市纪委关于治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两个专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部门基本形成了“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抓落实,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各项的深入开展。
2、强化措施,加强监督,确保整体工作进展平稳.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对行政审批项目重新进行了清理审核,审核结果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播放,《今日++++》报纸进行刊发,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便于监督;二是认真比对审核。对各部门2012年以来“三类事项”办理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县效能办,县效能办建立了++++县“三类事项”办理情况数据库,认真比对审核,并对
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实行涉企检查准入制度、企业生产 “宁静日”制度;按照自由裁量空间“趋零”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邀请党校教师、资深律师对全县各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强制法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及格率达到99%以上,各部门对一线执法人员也分别采取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3、加强管理,理顺体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清理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印发了《++++县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凡是国家和省明令取消或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下放的,一律下放;凡是本地不涉及或多年未发生的事项,暂停审批;凡是保留的,一律先公开后实施,由部门自行清理、法制办集中审核,县政府研究公布实施,经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县本级45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最终确定为142项,比之前减少50项,精简率达35.2%;平均承诺时限由之前的19天,缩减为目前的8.5天。二是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在全县大力简化审批环节,推进审批流程规范。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事项逐项建立业务运行流程图,明确审批环节、审批人员和审批时限,且各个环节必须全部在中心运行,实行各个环节计时办理,做到了办事主体明确,流转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要求承诺件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否则视为超时默许,承担相应责任;严把办结时限
关口,确保办件时效性。按照承诺件和即办件进行分类管理。承诺件逐项对照法律法规确定其法定办理时限,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参照行政许可法,确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结合业务运行实际情况,引导部门大力压缩承诺时限,使整体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80%以上,很多承诺件变成了立等可取的即办件,当场办结率达到90 %以上。三是实行效能监控,开展跟踪问效。建立行政效能监控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县直单位服务窗口视频监控系统对接,由县优化办专人负责,对超期办理事项等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完善重点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等14个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县级干部及相关单位分包责任制,全程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卡死部门责任,严查违规行为。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以罚代管问题,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零收费”、“半罚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对一般的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为主,促使当事人主动接受管理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于重罚轻管的部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今年4月份,++++县交警大队在执法工作中,对一辆货车实行追踪拦截,后经检查未发现明显违章问题,但执勤民警仍以不服从指挥为由对驾驶员处100元罚款,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经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带队民警刘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公开
曝光,在全县引起很大震动,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