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6.16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幼儿教育工作汇报”。
海勃湾区幼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海勃湾区现有幼儿园5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6所(含2所校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53所。6所公办幼儿园中,一幼、二幼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乌海市特级幼儿园,区幼为一级乙类幼儿园,铁幼为二级甲类幼儿园。53所民办幼儿园中,已注册审批的共6所。
全区幼儿园现有教职工934人,专任教师56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20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21.8%,专任教师1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民办幼儿园教职工730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8.2%,专任教师44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9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
全区在园幼儿总数为1037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3054 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9.4 %,民办幼儿园7322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0.6%。
二、工作措施
(一)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加快幼儿教育发展步伐 1.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勃湾区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勃湾地区民办幼儿园考核评估奖励办法》,《海勃湾区幼儿教育“十二五”发展实施意见》、《海勃湾区2010年至2015年幼儿园园舍建设规划建议》、《海勃湾区对幼儿园实行财政补贴的方案(试行)》、《关于建立海勃湾区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海勃湾区幼儿教育教学管理规程》、《海勃湾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细则》、《海勃湾区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海勃湾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海勃湾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使学前教育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之路。二是坚持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实行年检,以动态的过程评估手段为抓手,循序渐进地推动办园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根据《海勃湾地区民办幼儿园考核评估奖励办法》,我区六所已办证的民办幼儿园中,两所分别被定为一类甲级幼儿园和二类甲级幼儿园,两所被定为一类乙级幼儿园。今年3月,我区对这四所民办幼儿园给予90万元的奖励。三是坚持公办幼儿园定期考核制度,加大年度督导评估力度。依据《海勃湾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细则》,每年对4所公办幼儿园进行评估检查。
2.实施目标管理。一是办园联合审批制。经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查并审验通过,公示后颁发《办园许可证》。二是加强师资培训。近三年,我们先后组织骨干幼师200多人次分别到北京、深圳、西安等地参加业务学习和现场观摩。每年邀请幼教专家来我区讲学指导,全区所有幼教一线教师全部参加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提升了幼儿园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教学观摩、优质课评比、幼儿德育经验交流会、“手拉手”帮扶、教学基本功赛、幼儿体操比赛等教研教改活动,进一步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促进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档次。2010年,我区两所民办幼儿园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两人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个人。3所幼儿园获自治区幼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8人获自治区幼儿教育先进个人。2人分获自治区幼儿教学能手一、二等奖,2人获自治区“优秀保育员”称号。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教育、工商、卫生、消防、公安等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海勃湾地区的民办幼儿园联合进行整治,目前,全区53所民办幼儿园中,6所取得办学许可证,10所整改效果良好,24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3所下发了取缔通知书。
(二)创新模式,形成多元化的办园格局
一是加大小学附设幼儿园的办园力度。全区共有两所小学附设幼儿园。2010年和2011年,政府投资1100万元,新建了第六小学和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配备了幼教设施和设备,满足了学校附近适龄幼儿的入学需求,促进了幼儿园建设与学校长远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是引进“公助民办”的办园模式。2010年,政府投资1200万元,创办了我区第一所“公助民办”幼儿园金阳光幼儿园,全园共有教职工61人,在园幼儿370人,教学环境和设施配备符合幼儿园办园标准。我区幼儿教育形成了公办、民办、公助民办“三驾马车”并行的办园格局。
三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严格按照政策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并积极排忧解难。社会力量办园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取得相关资质。将民办幼儿园表彰评比、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1.幼儿入园难,公办幼儿园数量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匮乏。
2.城市规划未预留幼儿园用地,新建小区无配套建设幼儿园,即使有配套建设,但也不符合幼儿园的建设标准。
3.幼儿园经费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收费偏低。4.幼儿园专职教研员缺乏,幼儿教科研工作得不到长期持续有效的指导。
四、今后打算
1.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全区幼儿教育资源,到2013年底,新建、改建、扩建1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并投入使用。
二是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2011年底,完成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回收任务。对未按批复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2012年底前完成补建任务,交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2.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幼儿教育经费充足
一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幼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用于学前教育的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认真落实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民办幼儿教育专项发展资金。为解决公办幼儿教育资源短缺问题,政府向民办幼儿园按幼儿人数购买“学位”,用于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补贴、补差以及办园条件的改善和幼教奖励资金。
二是完善幼儿园收费及财务管理。逐步建立质价统一的收费机制。严格按照以质收费、按级收费。建立健全幼儿园预算资金支付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3.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一是加强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区教体局配备2名专职幼教管理干部。区教研室成立幼教部,配备1至2名教研人员,保持幼教管理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性和专业性。
二是努力办好公办幼儿园。加大公办园的建设力度,扩大公办园的数量,提高公办园的质量,发挥其骨干和示范作用。继续做好公办园评估定级工作。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应逐步实行独立核算,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
三是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对其进行合理分类,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继续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认证和审批办证。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或采用联合执法予以关停撤销。加强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继续推行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手拉手”互助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
四是开展幼儿教育教学的专题研究。对幼儿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分类指导,坚持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
4.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一是重新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增加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数量,确保满足保育教育需要。原则上按教职工与幼儿1:7的比例配备教职工,专任教师平均每班2-2.5人,保育员按专任教师的50%配备。
二是要按照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幼儿园教师聘任制度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公办幼儿园园长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教育行政部门对新补充的幼儿教师要严格把关,建立幼儿教师人才资源库,所有新增幼儿教师按程序从资源库选聘。对所有新增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三是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幼儿园教师专业化。设立幼儿园教师培训基金,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育师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加强幼儿教师专业化培训、园长的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促进幼儿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幼儿园保健医生、营养师、保育员、炊事员的专业培训。到2013年,对全区幼儿园园长进行国家级培训;对全区幼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四是认真执行《教师法》,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常规工作一体化管理,由教育部门统一备案,在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参加地区活动等方面同等对待,并适当增加幼儿教师所占的比例。落实幼儿园自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原则上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的70%,并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