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贯彻学习条例情况汇报”。
安顺彝族乡关于贯彻落实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汇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在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0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这是全省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环境治理机制落实到位。10月20日,我乡召开了全体乡干部参加了《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
全体乡干部认真学习了《条例》的背景、意义、内容,倡导干部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做到“三不”——不乱吐、不乱扔、不乱画,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做到“四节约”——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树立低碳环保机关新形象。会上,讨论氛围良好,全体乡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每一项工作。
我乡乡党委书记陈洪忠强调了以下几方面: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城乡环境就是发展环境,就是投资环境,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环境无小事,城乡环境集中体现了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程度和全体公民最基本的素质,集中反映出一个地方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和行政能力。“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条例》的精神实质,就是“全民动员,人人有责”,《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级政府、法人、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武器、思想武器和工作武器。过去,我们处理破坏城乡环境的行为没有手段,无法可依,现在,破坏城乡环境就是违法,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各级政府、社会法人和公民都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我乡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带头乡的责任,村组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各村民等相关企业开展好治理工作,各责任区域责任人要做到“守土有责”,切实搞好“门前三包、院内四自”,每个村民都要自觉参与进来,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动手的良好治理格局。
二、全面总结治理经验,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条例》的实施,把城乡环境治理提升到了法治的高度,标志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实现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三年以来,特别是近几个月以来,全乡城乡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提升。来安顺场的客人和投资者,都纷纷赞扬安顺的发展环境好,投资环境好,安顺人也深感自豪。
在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最值得总结的经验有两条:一是城市环境治理中的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是落实《条例》中责任区制度的安顺化,网格化管理的实施使治理工作由政府主体向群众主体转变,由政府包揽向社会治理转变,实现了责、权、利的落实和统一。二是农村环境治理,通过政府主导、村民自治、市场运作,搞好农村保洁和垃圾清运。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深入总结、大力发扬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县城和各乡镇之间交流,充分落实各级主体的责任,充分调动各级主体的积极性,坚持共建共管共享,共同建好美好家园。
三、在学习贯彻《条例》的同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目前,我们正处于规划新安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机遇千载难逢。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计划,我乡要建成国家AAAA级景区,川西特色民居等奋斗目标。这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乡干部要振奋精神,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创一流,切实做到常规工作,规范高效,主动作为;重点工作,创新突破,大胆作为;群众需要,优先落实,积极作为;急难险重,当仁不让,抢先作为。我们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契机,奋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乡人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优美的环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