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_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汇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0-02-28 02:30:0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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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上半年,我县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大力扶持“三农”发展,稳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改革措施逐步推开,有效地缓解和化解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党群干群关系也逐步改善,群众上访和信访量逐年下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有了良好的基础。

一、上半年我县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下大力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一是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我们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党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主题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举办党政纪条规知识测试、反腐倡廉演讲比赛、权力观主题教育报告会和专题辩论

会、座谈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典型案例录像片和反腐倡廉图片展,进行警示教育。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县城主干道建设廉政广告一条街,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上级纪委领导的肯定。同时,我们认真组织创作廉政歌曲,组织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到农村、厂矿、学校演出,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二)加强监督约束机制的建立,防范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以及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活动,实行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开,对重大违纪问题及时将审计资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核查。全县农村也普遍对村级班子进行届中审计,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民主监督。认真抓好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公开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对县直部门和基层“七站八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三)认真纠正和查处基层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一是重点查处违反农村税改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2005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涉农案件120多件,给予100余人党政纪处理。受理群众举报中小学乱收费160余次,立案查处40多件,退回学生款额600余万元。同时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利益和农村稳定。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走访企业、调查问卷、座谈了解等方式,摸排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设立四个投诉受理中心,及时受理各类涉企投诉。五年来,共受理并查处各类投诉210余件。三是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五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40余件,处分违纪人员700余人,涉及科级干部20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在所查案件中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占办案总数的80%,我县已连续7年实现乡镇办案无空白的目标。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明确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的作用,加强指导和协调。各级纪委认

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县纪委每年初都要根据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结合我实际,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县级班子成员,落实好牵头单位。各级各单位尤其是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牵头单位普遍加大落实力度,结合部门实际进行细化量化,落实到人,严格要求,狠抓落实。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县纪委还建立了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制度,听取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并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现场进行公开评议,提出存在问题及进一步落实的措施。同时抓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五年来,全县有52人被责任追究,涉及科级干部20人,这些措施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促进了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基层的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受住了历史性考验。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又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还远远不能令人乐观,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的。一些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淡

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对涉及基础建设工程、土地征用出租等重大事项,不经民主决策、不经公开招标,只凭关系、凭感情,个人说了算;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干部经济不清、形象不佳;一些基层干部公款吃喝玩乐现象突出,甚至一些基层干部用公款参加赌博,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基层站所在执法过程中不按程序办事,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现象依然存在;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纠而复生,屡屡不止;乡镇干部中存在的“走读”现象、“电话遥控”现象较为普遍。

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一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学习教育抓的不够。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的深入,从县到乡镇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方面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面对日新月异的变化,无论是从管理、监督、教育上看,还是从基层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看,都存在着准备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当、监督乏力的问题。一些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是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也不够到位,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只是文件上写写、口头上说说,在实际操作中

往往也是被动应付,习惯按老经验老办法干。农村基层党委政府和纪检部门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还存在着漏洞,措施不到位。有些乡镇和部门虽然有计划、有部署,但具体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作没有成效,没有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二)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一是党内监督流于形式。一些乡镇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没有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虽然年年召开,经常运行,但由于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主动性不够,上级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下级不好监督、不敢监督,虚于应付,实质效果不尽如人意。二是党外监督未尽其力。一些乡镇民主风气较差,领导民主意识淡薄,工作决策、措施、环节、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公开栏中公开的内容不痛不痒,限制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群众了解掌握的相关信息少,对监督无从下手或力不能及,不能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由于监督的缺失,导致少数领导干部自行其是,我行我素,甚至独断专行,肆无忌惮地违反党纪政纪。

(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尽管近年来,在农村基层推行了政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农村基层在民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党员干部群众参政议政意识、监督意识较之过去有明显增强,但有些地

方在公开中的“形式主义”以及暗箱操作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发包、土地转让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上,缺乏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一些基层乡村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一些地方不从实际出发,搞形式主义,对已经出台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规章制定了不少,但真正执行落实的不多,这样既削弱了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对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查处不够有力。少数基层党政组织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在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认为只是犯犯小错误,属小节问题不值得查处。尤其是对有的问题认为法不责众,如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拖欠公款,公车私用等,不重视查处,或重查轻处,不能严格按规定处理到位,只是轻描淡写地作作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起不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反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从实际工作来看,按照现行的党纪条规,其监督处理的对象是党员、公务员,而村级非党干部既不能按党员对待,又不能按公务员对待,明显存在纪律监督的空档,一旦其有违纪违规而无违法行为时,就无法处理到位,影响很坏。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项综合工程、系统工程,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需要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具体说来应从以下几点来做好这项工作。

(一)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当前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臵,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要通过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在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一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进行廉政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大力树立正面典型广为宣传,特别是选择模范遵纪守法、带领农村致富的典型,制作成专题教育片,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在教育活动中观看,接受教育。要大力开展廉政教育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提高群众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意识,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通过教育活动,力求使基层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起良好的形象。通过教育活动,提高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

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责任意识,真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领导职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在自觉带头遵纪守法的同时,保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二)深化改革,源头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安徽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诱因。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市场,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突出问题。要大力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对公务接待、公务小车配备使用等进行彻底改革,杜绝奢侈浪费歪风。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廉政法规体系,堵塞引发违规违纪问题的漏洞。各项廉政法规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合理的修订、完善,不能一管到底。要使规定体系涵盖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具体、措施更加严密,具有更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如对赌博行为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量性界定,对领导干部领取下属单位奖金、劳务费和招商引资

手续费等行为的正当性方面都应有明确规定。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级党委要有具体的意见和政策规定。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二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民主管理范围和内容,强化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积极推行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切实强化农村民主监督力度。要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研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堵塞漏洞。三是要加强镇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现在全省正在推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省里必须尽快明确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保留镇纪委和监察室的设臵,且在现行编制中,明确每个镇应设立专职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镇纪检监察组织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职责。

(四)加大查处,严肃追究。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及时处理。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必须及时、严肃地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利的案件。同时,要明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延伸工作,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岗位职责。县一级纪委和“七站八所”的主管部门,对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形成条块结合一起抓的局面。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还必须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2007年黎城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纪委、市农廉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健全了县乡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向农村延伸了监督机制,全县农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2007年农廉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乡村各级组织机构健全

(一)成立纪检监察小组,健全农村监督机制。为适应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村级监督机制,我县于2006年9月份在全县251个行政村逐步建立了农村纪检监察小组。在此基础上,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了《黎城县农村纪检监察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各村纪检监察小组的职责权利、组织机构、奖惩等内容。

(二)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小组的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2007年3月,我县组织全县各乡镇纪检书记、纪检委员,各村纪检监督小组组长集中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务公开及党员和党组织管理,新农村建设相关内容及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等的认识,通过这次培训,加深了基层党员干部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依法开展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为全县农村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成立联席会议,强化组织协调。2007年5月,根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了黎城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高正堂和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彩红,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相关职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农廉办主任为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康润芳。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作用,根据市农廉办有关精神,又从有关单位抽调了3名工作人员,充实了办公队伍。在我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拔出1万元经费,为农廉办购置了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证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的深入开展。各乡镇以及各村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费、人员和办公场所等也得到了合理的配置。

为全面贯彻县委《关于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按照晋纪办〔2007〕10号文件要求,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实行县纪委常委包乡、村工作制度。要求包乡、村领导坚持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22项工作标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着力在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各项监督上下功夫,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谐建设的实际成效。

(四)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内容和目标。年初,县委书记和各乡镇书记、县直各有关单位领导签定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明确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目标以及责任考核、追究等内容,并要求各单位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向村级延伸。县纪委根据2007年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分解意见》,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健全了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了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制定了党务公开具体办法;县编办对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县审计局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安排开展了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的领导任期经济责任以及支农资金的审计;县发改局认真落实政策,积极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落实等相关工作;县劳动保障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计划及实施办法;县民政局、经管局积极开展了对全县各村2007年上半年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二、畅通信访渠道,积极稳妥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为了增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有序的渠道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我县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信访条例》印发了《关于认真实施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意见》、《黎城县信访工作考核办法》、《黎城县信访责任追究办法》、《黎城县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暂行规定》、《黎城县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实行领导包处信访突出问题的建议》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上访群众的接待、问题的处理、答复等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要向广大群众公开领导接待地点、接待时间、接访电话,让群众遇到问题时知道到什么部门反映、怎样反映;要求各乡镇、系统每月要对本乡镇、系统的矛盾纠纷隐患和信访隐患进行汇总梳理、排查调处。通过这些政策、办法、规定的实施和落实,我县的各类上访案件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截止今年8月,我县信访局共受理农村群众来信来访9件次(现已经办结5件),其中群体访1件次,群众上访次数较去年下降20%。

近期,根据省农廉办“关于加强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农廉办又积极组织各乡镇、村和信访、农业、林业、国土等相关单位对涉及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干部作风,农村土地政策等16类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摸底,截止目前,我县共排查出12个问题,并已按文件要求向市农廉办上报。对其中西仵村群众反映的占地补偿费

发放过程不公开,财务收支等问题在西仵乡政府的积极协调和该村纪检监督小组的努力工作下得到圆满解决。对西井镇樊家窑村党支部书记王支松同志不按有关规定审批就砍伐树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引发群众上访的违纪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洪井乡烟子村村委主任李福魁同志贪污公款1000元、违犯财经纪律对集体款直接进行收支等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党内撤职处分;对洪井乡白云村村委主任苗庆龄同志违犯财经纪律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群众反映的高速公路占地安置补偿费不到位,退耕还林工作存在合格率低、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县农廉办正在组织相关单位调查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腐工作。

县委、县政府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着力探索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使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得到明显的加强。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研究制定了《中共黎城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包括农村基层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一些制度相继出台,一些体制制度的创新正在逐步形成,并在不断完善,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制度函盖了人、财、物管理各个方面;二是制度有较强的针对性,注意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规章制度。如针对基层干部走读现象,制定了《关于制止乡(镇)干部“走读”现象有关规定》;针对基层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制定了《黎城县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要十不要”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制度》;针对村级财务、资产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委托代理制度》、《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制度》;针对制度的监督落实又出台了《关于县纪委常委、监委副主任包乡、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制度。

在创新农村基层体制机制制度方面,针对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上存在的财会人员不稳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差,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较严重的现状,我县推行了以“村帐乡审”为主要内容的“一个中心”、“四权不变”(“一个中心”即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四权不变”即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不变)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实践,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初步形成了以“村帐乡审”为主体、村集体自我管理为辅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新机制,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强化了群众监督。全县251个村级组织中,全部实行了村帐乡审。通过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管理混乱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规范了农村的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干部的腐败行为;从总体上摸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从政治上密切了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从管理上提高了集体资产的使用效益;从思想上调动了群众民主理财的积极性。解决了农民最为关心的村财务管理问题,使干部省心,群众放心。去年,我县又针对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黎城县开展清理规范乡镇财务试点工作方案》,在西井镇和东阳关两个镇开展清理规范乡镇财务试点工作,为今后全面铺开清理规范乡镇财务工作打好基础。

四、延伸监督机制,逐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基层管理的体制机制。

今年以来,黎城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从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入手,将乡、村两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廉政信息网延伸到全县9个乡镇和156个行政村,强化了对乡村两级干部的充分监督。

一是为适应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建立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廉政信息网络体系。截止目前,全县9个乡镇156个村,全部有了自己的信息网,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来宣传贯彻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宣传党的廉政规定和廉政文化,反馈农村的各项信息。

二是延伸农村基层干部的档案体系。在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今年把建立全县251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纪检监督小组长的廉政档案作为县农廉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出台了黎城县《关于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中建立工作档案的意见》,将农村基层干部的履行职责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和执行情况、廉政承诺情况、述职述廉情况、诫勉谈话和函询情况、农村基层干部的处分情况以及年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情况等都要装入档案,实行了档案与干部考核工作挂钩,并把工作档案作为考核、考评、供职、述职、评优和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使之真正成为正确评价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的“信息库”和“资料库”。

三是延伸了农村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规定全县各行政村在年底进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时必须召集村民代表、全体党员,驻村的市、县、乡人大代表,退下来的老干部、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及纪检监督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大会。

四是延伸了对农村干部的廉政谈话。对各村新上任的村干部以及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 守党的纪律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和在工作中存在有轻微问题的干部,由乡镇纪委与其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或由乡镇纪委以书面形式对其进行函询。对因违纪受到责任追究的村干部,乡镇纪委负责进行回访教育、廉政谈话。

五、实施“阳光工程”,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自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以来,我县认真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把强化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在全县乡村两级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基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近年来的实践情况来看,我县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的推行逐步走上正轨,基层民主监督不断得到加强。一是健全了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人大、组织、经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党支部村委会成立了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保证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通过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群众监督意识,激发了群众参与村级管理的积极性。三是通过规范操作,确保公开有序开展,出台了《黎城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意见》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量化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这些意见和标准,对规范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和检查验收标准等均做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强化监督,防止公开流于形式。每年都按考核标准要求加强年中检查和年末考核,对考核结果合格的进行表彰,对较差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县9个镇251个行政村已全部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确保了“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六、强化思想教育工作,狠抓廉政文化建设

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方面,我们始终注重对象的针对性、内容的实用性和形式的多样性。我们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省市关于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相关规定,采取请上来、沉下去的办法,利用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专题调研、开座谈会,乡村夜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县纪委的同志为各乡镇广大党员讲廉政党课,县监委组成调研组,分批分期对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反馈情况,对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在执行纪律方面进行整改、提高。

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我县东阳关镇廉政建设为一大亮点,在新农村建设中,东阳关村被县列入首批10个示范村之一,该村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制定出科学规划,积极发展以壮大汽车运输和核桃生产为主的主导产业,投资近30万元改善村貌,在绿化、亮化、白化、美化的基础上,投资近5万元,突出文化建设,共新建各种宣传版面、文化墙、对联等共计近1000平米,宣传内容包括廉洁自律、计划生育、道德准则等各项内容,并各级组织东阳关村“老少秧歌队”、“农家乐”等个体文化组织(曾被中央七套节目录制),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文化建设,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

七、抓住重点,积极开展“三个一”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市农廉办《关于全市农村纪检监督小组集中开展“三个一”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长农廉发[2007]5号)精神,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彩虹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林业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对清理违反规定发放和使用退耕还林粮款、违反规定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违反规定发放和使用救济救灾款物,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以及协调解决农村信访矛盾和问题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转发了市农廉办[2007]5号文件。在此基础上,县农廉办组织财政、林业、民政等部门深入到各乡镇、村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督促、指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目前,“三个一” 专项治理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

以上是我县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这与上级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还要很大差距,望上级领导多多给予批评指导,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沽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 虎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部分。全面履行职责,找准切入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就要打造一支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

一是注重思想教育,争创学习型团队。要创新学习方法,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学习,促进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高。要注重宗旨意识的教育。在学习内容上不仅要开展党的重大理论学习,更要注重服务“三农”知识的充实。要注重能力知识的教育,加强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学习掌握,改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二是注重作风培养,打造严谨型团队。要加强农村干部自身作风建设,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要反对形式主义,保证务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提倡讲真话、办实事、讲实效。要反对官僚主义,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注重主题实践,建设服务型团队。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大讨论,集思广益,增强服务意识;要了解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所想、所怨、所盼,积极建言献策,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为民办实事,帮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要开展阳光信访,畅通诉求渠道,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注重保护干部,创建农村基层好班子。对肯干事、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干部,要切实履行保护职能,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要为他们撑腰,做好后盾。尤其是对那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敢干敢为,勇挑重担而受到不实举报甚至诬陷的干部,更要及时为他们澄清事实,还其清白,真正做到支持实干者、帮助失误者、处臵腐败者、保护受诬陷者。对那些因经验不足或政策界限不清而出现工作上的偏差和失误的干部,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教育帮助为主,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二、以案件查处为重点,确保政策落实

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很关心资金使用、干部廉洁自律、村务公开等情况。但由于种种原因,来自农民群众自身的监督非常有限。为此,纪检监察机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重点在于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消除“中间梗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形成新机制,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狠抓政策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新农村建设内容广泛,涉及方方面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农支农政策落实到位。沽源县纪委监察局立足本县实际,在工作中注重新推和拔高,在全县大力推广平定堡镇南村的村务公开做法,变过

去公开什么内容群众看什么,为现在的群众想看什么就公开什么内容。出台了《沽源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农村干部实行述、评、考工作意见》以及《乡镇、村财务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切实抓好监督,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着眼于预防违法违纪,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提高效能。一是通过专项执法监察,以行政监察为重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人民满意单位评选,促使各部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要通过对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作风监管,以效能监察为突破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切实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在状态等问题。要建立健全信访监督回复制,对中层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行政行为、行政效率等方面的信访反映,要求被举报人直接向县纪委作出书面说明。要建立重要反映反馈制,对中层干部行政执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重大反映的,及时向其单位反馈。要建立管理责任制,把中层干部的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内容,其作风好坏与分管领导的表彰奖励挂钩,落实责任追究。

维护群众利益。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难免出现一些为贪点蝇头小利而丧失原则的人和事。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毫不手软,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线”的作用。

一要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基层干部制度办事、廉洁办事。要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工作,解决农民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在土地征用中私自挤占、挪用、截留征地款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加强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对那些不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无视党纪法纪、严重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要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开放环境。要立足于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工作,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大力纠风治乱。要通过对农业、工商、林业、税务等涉农部门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引导他们切实把各项工作重心倾斜到为新农村建设服

务上。要强化对基层干部作风整顿,使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习作风等方面都有一个大的提高和改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以强化监督为手段,确保农村干部廉洁为民 强化党内监督。一是实行农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乡镇党委、纪委要定期同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村干部,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确保不“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警示谈话;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要开展跟踪问效谈话;对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较大或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干部,乡镇纪委采取诫勉谈话措施。二是实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组织,采取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的形式,同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报酬直接挂钩。

加强审计监督。建立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任期届满、离职或免职时,乡镇要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做到离任必审;建立村级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做到招投标必审;建立农村集体财务轮审制度,努力做到每三年轮审一次。

推进激励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激励农村干部廉洁为民。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一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丰富廉政文化载体,营造氛围,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气。要拓展廉政文化进农村领域,常敲“警示钟”,增强教育的影响力。通过廉政文化“六进”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将廉政教育不断向农村延伸,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化大宣教格局。要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常吹“廉政风”,增

强教育的吸引力。利用互联网信息量大、更新速度快、群众接收广泛等特点,建立廉政网站;充分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刊、标语、宣传画等形式,以及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汇演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人人思廉、人人讲廉、人人倡廉、人人守廉,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二是要切实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营造“老有所养、退有所乐”的环境,促进基层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为民。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使其逐步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让干部干了有想头;其二要建立村干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不但从物资上重奖,精神和政治

上也要予以配套,建立长效机制,让干部干了有奔头。其三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村干部退职养老机制,在干部任期内,加强村干部的农业技术的培训,让其掌握致富本领;完善退职补助,探索建立完善的养老办法,让干部老了有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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