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开展整治两非情况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两整治开展情况汇报”。
清远市集中整治“两非”情况汇报
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年3月23日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建章立制、部门联动,打防结合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152宗,2011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62,延续“十一五”以来平稳下降的趋势。
一、领导重视,纳入考核
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经常过问“两非”行为整治工作情况,召开专门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帮助解决“两非”行为整治工作中的困难。近年来,还把查处“两非”案件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六大”考核任务之一下达到各县(市、区)。对错报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每例扣20分;对依法查处“两非”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的,每个案例加10分。各级专门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集中整治“两非”工作。
二、建章立制,防范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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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注重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性别比控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2009年,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局联合出台《清远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禁止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落实凭计划生育证明终止妊娠规定》、《实施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和信息通报制度》、《落实计生兼职单位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吊销当事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并追究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妇幼保健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其他医疗机构,要吊销其妇产科、超声科、检验科等问题科室的诊疗科目登记。
2011年,按照国家、省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市人口计生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妇联联合下发了《清远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人口计生联【2011】1号),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牵头单位职责,联合开展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人口计生部门重点检查近年来领
取《生育服务证》后未生育、孕情消失以及终止妊娠的妇女情况等;卫生部门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近年来的超声诊断仪检查、染色体检测记录,以及终止妊娠登记簿、相关病历档案及药物等管理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有权销售机构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情况等。同时,加强区域联动,积极进行跨区域的信息通报和密切合作,联手查处“两非”案件,共同抓好综合治理。
三、部门联动,整治两非
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注意加强与宣传、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集中整治“两非”的专项行动,共同查处“两非”案件,收到一定效果。
2011年集中整治“两非”的专项行动期间,市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清城区、清远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组,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突击检查了清城区、清远经济开发区两间涉案门诊。行动中,专项行动组对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药房、医疗文书档案等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封存了违规配置器械,对门诊管理人员、当班医生及涉案对象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确认该门诊违规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后,专项行动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经媒体曝光。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卫
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也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县医药机构进行地毯式清理排查。一是检查药店有无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以及药监部门是否做好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二是对医疗机构的B超机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造册,以及是否张贴打击“两非”警示牌;三是调查清理医疗机构2010年10月1日以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是否有2名医生在场签名和施行引产、复通、取环手术时是否凭计生证明,以及卫生站是否有超范围执业行为等。此外,还对2010年10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生育的孕妇孕情消失情况进行追踪调查。据统计,2011年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孕情消失案件14宗,处理涉案人员28人,罚款4.9万元。
四、舆论先行,营造氛围
我市注意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刊、电话、电视、户外宣传牌、“三栏”、标语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其认真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在村一级人口计生“三栏”张贴打击“两非”举报办法和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在2011年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共发放专项行动宣传
单张23000份,张挂宣传横幅312条、宣传标语4572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受编制所限,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没有专门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均把职能放到宣传教育或政策法规科(股)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靠群众举报、统一行动、分析孕妇孕情消失行为查处“两非”行为,经常性检查监督工作难。
(二)相关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主要是私营医院B超的管理和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管不到位,有死角,有超范围经营开展B超的现象,同时也发现有计划生育“四术”器械包。
(三)打击“两非”案件存在“三难”问题。即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查处难。一是手段极其隐蔽,一些医疗机构尤其是私人诊所没有记录,根本无从查起;举报是很重要的线索和取证渠道,但往往是单个举报,取证的量不足,造成处罚时依据不足;二是群众不配合,双方都是违法对象,所以取证很难;三是调查取证手段落后,尤其是人口计生部门对“两非”案件调查的手段和方法不多。因此,打击“两非”收效不大。
六、今后工作建议
(一)完善打击“两非”联席会议制度。各级由政府牵头,成立由相关责任单位组成的打击“两非”联席会议。一是对出生性别比有升高势头或者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的地
区,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重点帮扶、跟踪督办。二是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对“两非”案件进行联合办案,各部门按照各自权限,依法对涉案的育龄群众、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等进行严厉查处,增加其违法成本,以进一步增强“两非”活动源头的控管力度。
(二)各级组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配强配齐固定工作人员,加强对本辖区内重点区域的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线索快速反应,抢抓打击“两非”行为的战机,形成“两非”行为露头就打的工作态势。
(三)建立“两非”活动重点区域控管机制。将部分性别比偏高的乡镇、中心城区、边缘化区域的卫生医疗机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下窝点列为重点控管区域。建立“两非”案件涉案医管人员、医护人员“黑名单”机制。对查实违法开展“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商店法人代表和相关从业人员吊销执照并列入“黑名单”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曝光“两非”典型案例,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处罚情况,在全社会形成整治“两非”的强大宣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