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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杂谷脑镇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0年,我镇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省、州、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按照“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美化村容村貌”的总体要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入手,把综合整治工作与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我镇城乡环境得到初步治理,全镇环境综合质量大为改观。现将一年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报告如下:
一、城乡综治工作情况介绍
(一)“机制”进一步健全。
1、考核机制。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细则,与各村(居)、辖区内的施工单位签订了环境卫生责任书,并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沿街铺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包卫生、包交通运输工具乱停乱放管理、包小广告清理责任制。建立群众集中安置点、社区单位和村庄卫生达标责任制。
2、管理机制。落实了“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离退休老 1
干部督查巡查制度,建立联系村领导、联系村部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的日巡查制度。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档案制度。
3、投入机制。实行“受益者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投入办法,通过“群众自筹、上级补助、户主投入”的方式,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目前,我镇组建16人的环卫队,负责场镇的日常卫生。成立义务劝导队和村民自治队。为规范场镇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建立了长效机制。
4、责任追究机制。为了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出台了杂谷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二)“面”上工作整体推进。
一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通过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区域3处,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取缔了多年以来形成的以街代市、占道经营的行为,逐步形成了“坐商归店、流商归市”的格局。
三是强化镇容村貌治理工作,栽植绿化树1280余株,新投放果屑箱65个,建立垃圾池17个。
四是规范建设行为,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共拆除乱搭乱建39处,清理广告乱贴乱画350余处。
五是以“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为标准,累计“清垃圾、清杂物、清污水、清污泥”1635处,“四清”面80%;“改水、改厨、改厕、改圈”900余间,“通水、通电、通路、通
广播电视、通电话”村(居)达10个。
(三)“点”上工作亮点突出
1、城乡风貌大为改观。
按照“藏羌民居”的总体定位,集中对317沿线、精品旅游村寨和幸福魅力家园和场镇周边600余户农房进行了农房风貌提升,并结藏族特点,在风貌设计上彰显嘉绒藏族民居风情,对照建设幸福美丽家园示范村寨和精品旅游村寨的目标要求,立足高标准、严要求,更好地打造嘉绒藏族民居浓郁独特风情。
2、幸福美丽村寨和精品旅游村寨的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府的要求部署,我镇及时启动官田村的幸福美丽村寨和日底村的精品旅游村寨建设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动员,全力推进。
(1)村寨规划水平进一步提高。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幸福美丽村寨和日底村的精品旅游村寨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
(2)特色民居风貌进一步凸显。按照“藏式名居”的总体定位,组织实施农村民居设计和特色风貌控制设计,在风貌设计上彰显嘉绒藏族民居风情。
(3)村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合理布局通村及村内路网,做到主次分明,硬化整治村内主要干道5.6公里,达到村组路、户间路、院坝硬化,有力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居住环境。由湖南“三湘情”援建人饮灌溉工程,完全保证了全村生产生活用水。新建垃圾
池8个,新设果皮箱23个,对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地净化处理生产和生活污水。
(4)村容村貌进一步美化净化。健全保洁制度,配备2名专(兼)职保洁员,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100%,新建沼气池68口,清洁能源普及率达40%。
二、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由于人员变动,为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镇及时调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部署、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整治的重点及区域。各村(居)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一是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各村通过召开党员会、村组干部会、群众会等形式,认真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内容和相关要求,使之家喻户晓。二是通过标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文明行为、文明理念、文明方式宣传到千家万户,发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行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从而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充分发动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公益行动,全面调动
全民积极性,形成了镇干部职工分片负责城镇街道和过境路段长期坚持每周四清扫垃圾的整治措施,在全镇掀起环境整治热潮。
(三)抓监督检查,提高整治效果。
为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我镇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政府还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组和巡查组定期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同时,还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并分阶段考核检查。为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定期到村(社区)调研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整治力度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及时掌握,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全镇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由镇党委、政府督查室追究其责任。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聘请2名人大代表、委员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巡查员,对我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在整治期间,镇党委、政府对整治工作不力,环境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个别村(社区),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