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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
保险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自2009年12月启动以来,按照《青海省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建立健全了切合我县农村牧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就我县在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中的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全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研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玛沁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建了县新农保办公室,各村委会确定了一名人员协助办理。同时,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了县领导联点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委会、村委会干部包片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深入调查,广泛宣传。为准确掌握各乡镇的基本信息,组织召开新农保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讲解了有关政策,对新农保入户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制定了《玛沁县乡(镇)农村牧区59岁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与此同时,用藏语文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6000份、《参保人员正常缴费领取养老金测算表》4000份,抽调5名骨干为乡镇新农保工作指导员,协同工作组分赴各乡(镇)、村指导开展入户调查和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经调查我县符合参加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为18708人。
三、严肃制度,规范工作。鉴于我县暂时不具备银行代收的条件,以现金收缴为主,根据《青海省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青海省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乡(镇)派专人收缴保险金,然后统一上缴新农保专户内得收缴管理,保证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入利息的完整,对开具的发票与信用社划转单一并上缴县新农保办进行复核,做到日清月结。同时,严格实行“三公开制度“,对各乡(镇)参保缴费情况、基金建账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比较促进新农保工作的开展相互交流,便于各级领导、经办人员和指导员对新农保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监督,既加强了工作指导,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新农保工作的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四、严格程序,加强控管。为扩大首次发放的影响和效果,于2009年12月23日精心组织了规模盛大的新农保首批养老金公开发放仪式,对全县首批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2294名农牧民发放了基础养老金,随后各乡(镇)相继举办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以发放促进了宣传和参保工作,在入户调查时我们发现重名重姓较多,为了防止发放时出现错误,县、乡(镇)、村三级经办人员在首次发放前进行了反复核对,确保了发放工作万无一失。使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同和大力支持。同时,我们本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原则,多次组织召开财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席会议,专题就基金管理、收入、支出明确了严格的工作流程,确定由果洛州农村信用合承办我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金收入、基础养老金发放等工作。县财政局、审计局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立健全财政管理机制,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及缴费资金的跟踪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新农保基金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新农保办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收入和支出管理,按月提出用款计划,核实发放金额,严格新农保预算管理,实行单独记账、核算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
为切实加强稽核内控,组成了督导稽查工作组,对参保农牧民进行抽查,走访调查,了解享受农保待遇人员是否公示,是否有人死亡等进行了资格审核了解。各乡(镇)与乡(镇)干部、村委会成员签订管理办法,由驻村干部、两委成员负责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认证,发现死亡人员及时上报,如没有及时上报造成冒领、多领的将由驻村干部和两委成员追回资金。2011年追回冒领、多领基础养老金3.38万元。
五、做实工作,规范档案。为确保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在缴费满十五年之后,到达法定领取保险金年龄,有档可查,有案可寻,农保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认真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核对和录入工作,确保了信息系统录入完整准确,对每个参保人员的资料逐一进行整理、编号、登记、造册、归档。使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统
一、规范。截止3月27日,我县新农保参保缴费信息系统个人账户建账率达100%,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全县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14505人,全县享受基础养老金人数为2313人,累计收缴参保金228.9万元,财政补贴459.2万元,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331.29万元,参保人数、享受待遇人数入库率均为100%。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认真检查督促,对各乡(镇)将继续下达具体工作指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特别是拉加镇,当洛、优云等以往的重点地区更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力争在难点、重点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其次,鉴于此项民生工程牵涉到千家万户每个牧民的切实利益,是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为了加强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建议每个乡(镇)配备专职社保干事,并由一名主要领导分管社保工作,解决当前主要由临时人员担任所带来的责任不明,分工不细的问题。
(二)加紧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己参保人员档案进行全面的查漏补缺工作,所有人员信息按要求实现电子化系统管理。
(三)力争在九月份前完成对新农保养老金领取人员年度资格认证,十一月中旬完成新农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的100%。将这一惠及全县广大牧民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办实。
(四)为提高经办服务管理水平,我县新农保工作一直由从事社保工作经验丰富、熟知会计业务的同志兼职负责经办农保工作,并指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基金财务、统计等工作,为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截止目前,机构,编制未得到审批,人员身份未确定,群众办事没有服务窗口,办公场所拥挤不堪,群众办事经常在政府大楼的楼道排队,影响其他单位工作和周围办公秩序,工作人员一边办理社保工作,一边办理农保工作,经常顾此失彼,造成工作失误。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汇报,多方争取,力争早日解决这一影响新农保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的制约因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县自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上级部门未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现有新农保工作人员3名,都是从我县各事业单位抽调的临时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编制不到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导致我县对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宣传不到位,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家喻户晓,进展不快。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由于我县广大农牧民对户口不够重视,有相当一部分人员至今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这部分人员已经参保登记并且已缴费,导致我局无法将这部分人员信息及时录入新农保业务系统,至使实际缴费人员与信息系统录入人员不符。
(三)由于我县地处高原欠发达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广大农牧民对新农保参保积极性不高。
(四)各乡镇由于经费紧张,没有配套必要的办公设施,信息反馈慢,致使我局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五)由于我县地处青海省东南部,有些乡镇交通严重闭塞,与我县相邻的海南州等地的农牧民与当地农牧民通婚等原因,导致人户分离现象比较严重,致使这部分人员无法按规定纳入新农保参保范围。
(六)我县地广人稀,人员居住分散,对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的资格认证十分困难。
八、几点建议
(一)恳请上级部门为新农保办解决人员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
(二)对存在人户分离现象的人员,按实际居住生活地参加当地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
(三)我县地处高海拔地区、生活环境恶劣,提高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中央补助金标准, 让广大农牧民充分领会参加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的参保积极性。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青政[2009]63号)文件精神,我县将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联系,让广大农牧民充分领会参加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的参保积极性,将这一惠及全县广大牧民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办实。
玛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