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新区大走访活动情况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走访情况汇报”。
深入走访听民意 服务群众抓实效
南海新区“访民情、树形象、促和谐”活动成效显著
全市“访民情、树形象、促和谐”活动工作会议召开后,南海新区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走访过程中,积极宣传我市和南海新区近年来经济建设和民生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倾听群众心声。走访活动成效显著,深受群众好评,真正实现了“反映民情、传达民意、汇聚民智、献策民生”的活动效果。
干部深入走访,倾听民声,汇聚民智
走访活动中,党委书记模范亲头,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共99人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参与本村走访。截止7月1日机关干部共走访群众6230户,向广大党员群众发放《致党员群众一封信》14350余份,收回调查问卷7681张,机关干部和农村干部记录走访记录簿99本,收集广大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135条,走访过程中处理完结57条。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及时梳理总结,按村和相关职能部门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管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机关干部包村进行监督落实。
着力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实现文化惠民
在走访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农村文化生活匮乏的问题,南海管委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成立了由管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会事业局、考核办、财审局、妇联、文化站任成员的农村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南海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文化活动机制载体,培育壮大农村文化队伍为抓手,着力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丰富活跃南海新区农民文化生活。
为确保严格落实,实现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管委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重点加强农村巾帼文明队建设,鼓励各村配备文化活动设施,利用“三八”妇女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农村参与比赛展演等活动;对各村农家书屋建设、文化大院建设等方面分别制定了具体的考核细则;同时管委对丰富农村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培训指导等方面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各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并将各村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工作纳入农村的年终考核,充分调动各村及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已有20多个村每天晚上组织妇女开展健身活动,包括跳扇子舞、扭秧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落实政策,切实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 “访民情、树形象、促和谐”这一主题,管委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干部作风、农村环境保护、帮助困难群众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集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评定村级困难群众及低保对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从贯彻落实坐班制度、请假和去向报告制度、联系农户制度、集中议事会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等方面规范推进农村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从合理划分卫生责任片区、保洁人员的配备、垃圾的清运、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等方面确保农村环境亮美洁净,有效解决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从规范评定方式、评分标准、评定步骤等方面切实发挥民政救助资金的最大实效,真正实现“真情惠民、情暖万家”。针对每项工作,管委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农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挂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密切联系群众,激发服务民生热情
经过这次大走访,真正拉近了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我们今后更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广大干部在“察民情、听民意、访民苦、解民忧”的过程中,激起了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满腔热情。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南海新区党委将全力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为群众造福谋利,让人民舒心满意,努力使南海新区的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
南海新区发展实现新跨越。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