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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不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迈上新台阶
哈密市人民政府
(2011年5月2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哈密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单的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提高城市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哈密市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实施资源优势转化战略的同时,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强化城市环境管理、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等措施,不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了城市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
一、“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做法
(一)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随着哈密被国家和自治区确定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光伏发电基地、煤电基地和新疆的铁路枢纽,为我市城镇化发展注入了持久的动力,哈密市城镇化步入了加速发展阶段,面对发展机遇和城市规划建设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市委托上海同济规划研究院和自治区环科院分别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功能区划进行全面修编。在规划修编过程中,一是从不同区域层面研究落实我市规划布局,突出强调了区域统筹发展的思路;二是城市发展思路从单纯重视增长速度向控制合理环境容量、确定科学建设标
准转变,将环境资源有效保护和集约利用,充分体现了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三是通过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加强区域分工协作,形成网络化的空间结构,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通过科学规划使我市城市布局更加合理,环境功能更加明确,为今后的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制定计划 落实责任
每年年初,市政府结合市委一号文件和地区与哈密市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本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对计划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工作不利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将定期督促检查的结果和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相关部门年终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一是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及LNG气化普及率。“十一五”期间,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拆除、关停区域内大小锅炉103台,初步形成以哈密华电、哈密明珠热力公司、哈密市恒信热力公司为骨架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全市累计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84.8万平方米;为不断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力实施城市LNG气化工程,完成天然气入户5.6万户。截止“十一五”
末,我市城镇居民生活天然气入户率已达90%。
二是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十一五”期间,我市投入3350万元,新建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日处理3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已投入运行,为彻底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城市排污管网覆盖率等有效措施,全面恢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提升了城市污染防治的基础能力,为哈密市污染物减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及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我市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努力构建城市生态防护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植树造林28.97万亩,以312国道、303省道、哈罗公路两侧区域为骨架的城市外围绿色生态屏障已初步形成;通过拆墙透绿、拆临还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土地置换等措施,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截止“十一五”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4.25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由37%上升到41.91%,规划建设了全民健身文化公园,该项目绿化面积达77.94%,实现了当年规划、当年拆迁、当年建设,当年完工,为进一步提升哈密市的文化氛围,改善哈密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品位,满足市民健身、娱乐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城区道路的拓建、改造步伐,“十一五”期间,累计投资63837万元,对迎宾大道、复兴路、红星东路、新民六路等28条道路和城市巷道进行了硬化
改造。
(四)不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1、强化综合监管机制,从源头杜绝污染。我市不断推进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环保与发改、经贸、规划、土地、工商、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做到“三个不办”: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办,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的项目不办,污染负荷严重超过当地环境容量的项目不办。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做到“三个不批”:项目环保情况不明不批,污染防治方案不行不批,项目选址不当不批,真正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坚决从制度上防止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2、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哈密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共检查建设项目300个,对清理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55个建设项目,按照《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55个未办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已全部补办完毕。二是积极推进“退城入园”工程的实施。以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技改迁建为开端,全面
启动“退城入园”工程的实施,哈密市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环保、经贸、发改、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大对企业“退城入园”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督察力度。截止目前,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的技改迁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计划于今年8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对14家石材加工企业搬迁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双合碱业有限公司、雅矿球团厂、铁合金厂、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污染企业的技改迁建前期工作也已陆续启动。三是开展煤场污染的集中整治。完成城市上风向312国道两侧区域及阿牙路两侧区域33家煤场的清理搬迁工作,在城市下风向远离市区的非环境敏感区域集中规划建设煤炭交易市场,并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煤场遍地开发、煤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四是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我市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加大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的集中整治力度,以宾馆、酒店和底商餐饮场所为重点,由环保、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先大后小、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的治理,截止目前,已完成15家宾馆酒店和3条街区的124家底商餐饮场所的油烟净化,对向阳路等路段的24家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底商餐厅责令限期安装专用油烟道或油烟净化设备。五是对市区及周边区域随意焚烧垃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采用重点区域派专人值守、昼夜定期巡查、重点区域住户张贴并发放书面通告等措施,对市区及周边区域随意焚烧垃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
出动巡查780余人次,发布电视公告以及重点区域书面通告1000余份,处罚违法行为40余起,有效遏制了随意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严重污染城市大气行为的发生。六是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力度。我市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于2009年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做好饮用水源地调查和评估工作,建设了三水厂、四水厂等备用水源,并不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严禁在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严禁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制订和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目前,我市饮用水水质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标准的Ⅲ类标准。七是不断加强区域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审批程序,对各类扰民的噪声污染源严格限制作业时间,积极开展中、高考期间禁噪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电视曝光等措施,确保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八是积极开展扬尘污染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哈密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重点对各类工程施工现场、物料装卸场所进行规范化整治,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对200余个施工现场和物料装卸场所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先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5份。九是对城市交通组织进行优化设计。委托西安长安大学针对我市城市道路布局、路口设置不合理、道路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优化改造。一方面可以改善我市交通拥堵的状况,完善道路交
通功能;另一方面也能减少因车辆拥堵造成的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污染,从而对改善城市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十是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多家次,对9家“十五小”企业进行取缔关停,对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新密纸品包装厂等10家超标排污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限期治理。
(四)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节能和减排是我国“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约束性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哈密市把污染减排纳入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推进《哈密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落实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的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对我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通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每年减少COD排放量3800吨。
二是通过实施城市天燃气气化工程,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积,拆除部分供热锅炉,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677.39吨。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结构减排。对华电哈密公司小发电机组、哈密市瑞达合金有限公司3200KVA电熔炉等企业进行拆除
和关停,实现SO2减排685.998吨。
四是强化市属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推动企业工程减排项目实施。完成了哈密市恒信热力公司和新疆乌苏啤酒(哈密)有限公司双碱法脱硫工程建设,正式投入使用后,每年可实现SO2减排600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体上还缺乏系统性,工作开展得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重点需要进一步突出。
(二)用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短缺,严重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城市环境监测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素质、装备水平迫切需要加强。
三、“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市政府将加快组织编制“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在总结“十一五”经验的基础上注重提高我市“十二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政府例会制和问责制,定期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与全市其他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
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四是积极拓宽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筹措渠道,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力度。一方面大力推进“退城入园”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搬迁督查力度,将搬迁工作纳入“十二五”总体规划,用3-5年的时间,将城区及周边的所有污染企业全部迁入相应的工业园区,通过对企业实行“退城入园”,在推动污染企业实行技术改造,促进我市产业全面升级的同时,实现城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另一方面对工业园区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计划到“十二五”末,哈密市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50%以上,达标排放率达到80%以上。
(三)结合资源优势转化战略的实施和煤电化基地建设,尽快编制完成《哈密市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哈密市环境保护战略规划》,准确分析判断在资源优势转化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对我市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并制定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四)针对城市突出的环境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大对煤炭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一方面提高环保准入门
槛,从根本上杜绝“建起一个、污染一片”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快现有煤炭企业的污染治理,要求污染企业必须配套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二是加快餐饮业污染的整治,结合“气化哈密”工程的实施,计划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市区内餐饮场所炉灶的“煤改气”工程,彻底解决城市餐饮业燃煤污染的问题,同时,要求底商餐饮场所和各大宾馆酒店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消除油烟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三是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能力建设。根据哈密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较快的现状,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凸显,我市将在年内编制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能力建设规划,计划两年内配套完善相应的尾气检测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超标排放车辆的管理,切实将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五)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鲁能哈密电厂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力争两年内实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剩余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取缔、关停,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实施“气化哈密”工程,大力推进“第二气源”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将于2012年建成哈密新捷天然气利用工程,届时我市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将达到100%,为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
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卫”的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环境,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尽管我市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