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羊区司法所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某镇司法所工作汇报”。
关于青羊区司法所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自2007年8月15日市上召开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后,我局在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理顺体制、落实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经费和筹备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在全市司法所建设评比中,我局被评为“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并被荣记三等功一次。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工作 我们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司法局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人事局、区司法局基层科、各街道司法所为成员单位的“青羊区标准化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2007年8月期间,由区司法局局长带队,对街道司法所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为搞好规范化工作打牢基础,在14个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规范司法所建设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在解决司法所建设过程中,坚持高起点配置工作设施,切实尊重和执行双重领导体制,注重协调街道与政府各部门共同搞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经费投入。就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取得最大支持。
二、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基层法制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按照市司法局布置的全面建设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任务,协调区内各个部门,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此次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的过程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划拨了30万元用于此次司法所各项基础建设的启动资金,我局也投入近2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中各项制度展板、外观标识、吊牌的制作、安装,各街道同时也投入近100万元用于对司法所办公用房的翻新及重建并添置办公设备等。累计金额投入约150万元。此外,我区司法局也对辖区14个司法所进行了新所长的任命,并且新所长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同时每所配备2名司法助理员,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今年4月,我区新录用9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充实各司法所,研究生以上学历达3名。司法局党组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出了六家司法所,由各新招录基层司法助理员按照考试排名自主选择,各新招录人员均如愿选择了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针对新录用司法助理员,我局还邀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社区矫正处、宣教处等市局有关领导讲解了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原则、方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工作程序,使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了基本的了解,增强了他们做好基层司法行政的信心。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基本达到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传真机等一系列办公用具,08年11月间,从我局有限的工作经费中,分别为每个司法所划拨3000元添置办公用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成都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区司法助理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悉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
为使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掌握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增强个人业务素质,切实提高调解工作实效,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2005年以来,每年举行两次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培训。今年7月开展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两次,全区14个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以及各社区人民调解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会我局邀请武侯区司法局副局长作了题为《熟练调解工作的技巧与方法,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专题讲座,介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对人民调解的含义、种类、工作特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必须坚持的立场等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并运用生动的案例向参训人员讲解了人民调解
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四、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
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九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
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