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司法局项目资金申报情况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项目资金使用申请报告”。
2011年榕江县司法局项目资金申报情况汇报
2011年榕江县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州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榕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服务“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奋力赶超、推动跨越”主基调和 “工业强县、城镇化带动”主战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申报项目的资金、项目及到位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拟申报资金
申报的项目为:司法行政办公大楼。拟申报33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338.1万元。
(二)司法行政办公大楼项目建设内容、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培训、律师公证、普法依法治理、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行政会议室、档案管理室、陈列室,法制、调解培训中心、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庭,职工食堂、门卫值班室、车库,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通讯、消防、绿化、道路等设施。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0平方米(单层320平方米X5层)
第一层建筑面积为320平方米。内设:门厅、门卫室、接待大厅、储存室、职工食堂。
第二层建筑面积为320平方米。内设: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中心法律服务所。
第三层建筑面积为320平方米。内设:司法行政公用房。第四层建筑面积为320平方米。内设:司法行政公用房。第五层建筑面积为320平方米。内设:人民调解庭、法律培训中心、会议室。
(三)资金到位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州发展与改革局立项报批,现还没有立项,正处于申报阶段。我局将会继续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沟通,争取尽快落实该项项目资金。
二、司法行政办公大楼项目资金申报方式及措施
(一)申报方式
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转发》、《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请编报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1‟283号)文件精神,拟写了《关于划拨榕江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用地的请示》(榕司请„2010‟5号)、《榕江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对榕江县
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承诺书》(两份)等相关材料,并报县人民政府进行批示。获得批复后,全部材料现已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二)相关措施
为保证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申报过程中,我局成立了由县司法局局长涂瑶任组长,党组书记赵学成、副局长陈诗彬、政工科科长朱首庚、依法治县办主任江天杰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处所干部为成员的项目资金申报领导小组。各股室处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统一领导,协同作战的工作模式,为申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申报过程中我们严格了工作制度、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个人抓、抓个人”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整改方案、监督方案,务必保证司法行政办公大楼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榕江县司法局
二0一一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