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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法律专才优势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2006年底,宁波市工商系统市局和分局共有27名干部取得省司法厅颁发的公职律师证,这是全省工商系统和全市政府行政部门首批公职律师,也是宁波市工商系统组建的第一支公职律师队伍。六年来,我局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在服务领导决策、代理诉讼案件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有部分公职律师因业绩突出被提拔为所长、科长。我局在职干部踊跃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目前我局共有35名干部已经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有6名干部已经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正在申请公职律师资格证,在全市工商系统呈现出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利推动了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落实制度,确保公职律师队伍顺利发展并逐步强大。
组建公职律师队伍是依法行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管理形势发展变化的重要举措。因此我局对组建公职律师队伍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一是成立公职律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在公职律师筹建之初,领导小组不断加强调研,和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反复沟通、协商,积极促成了2006年底首批公职律师队伍的顺利组建。二是明确机构和人员。公职律师队伍组建之后,我局即明确市局法规处是配合司法部门对本系统公职律师进行管理的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六年来,市局法规处先后配合省市司法部门组织本系统公职律师参与培训、年检、新老证件更换,新任公职律师上岗培训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职律师的各项管理任务。三是建立完善制度。为确保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公职律师队伍的指导思想,规定了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职责范围和权利义务,建立了公职律师的学习实践机制、制度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有效保障了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
二、加强培训,强化管理,不断提升公职律师的业务水平
公职律师队伍组建以来,我局在省工商局、司法部门的指导协助下,积极对公职律师进行培训管理,使他们能更好地为我市工商系统的依法行政做贡献。一是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及时学习了新颁布的法律和新修订的法律,学习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非诉法律事务等各种律师业务职能,开拓了公职律师的业务视野,也提升了他们的业务水平。自2011年起我局公职律师根据省、市司法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网络公职律师培训,全部圆满完成了相关课程和作业。二是组织公职律师参加省工商局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我局共组织公职律师参加省工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法、行政强制法等培训7次,有效提升了公职律师的工商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公职律师参加行政诉讼的庭审旁听,增强他们对行政诉讼的现场感和履职的紧迫感。目前我局已经组织公职律师参加了各类庭审观摩6次。庭审观摩使公职律师了解了司法部门对行政行为的要求,也增强了他们提升行政行为水平的自觉意识和积极作为的动力。
三、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各项法律业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组建公职律师队伍的目的就在于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特长,推动我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市局和分局在日常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均充分运用公职律师的专业特长,组织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做到有所作为。一是委托公职律师代理参加本系统的行政诉讼案件。自2007年到2011年,全市系统公职律师共代理本系统行政诉讼49起,并没有一起败诉案件。二是给予公职律师列席案审会的权利,参与疑难案件讨论。全市系统公职律师共参加了159次疑难案件讨论,有效保障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作出。三是组织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本系统本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六年来共审核了1229件规范性文件,有效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四由公职律师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六年来共审理了23件复议案件,为实现复议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本系统内部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分析,并在市局工商杂志上发表,2011年共对系统内发生的7件典型诉讼案件进行分析,对执法起到了较好的指导意义。六是组织公职律师讲课团,有意识让公职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心里素质等方面得到很好的锻炼。共组织了21次公职律师讲课,有效扩大了公职律师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七是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国家局工商基础法律知识题库的出题审题工作,确保了工商基础知识题库的质量,有效保障了全市系统工商基础知识题库考试制度的顺利施行。
四、积极培育公职律师后备力量,不断增强公职律师队伍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我局一向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的同时,还鼓励具有司法考试资格的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积极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一是时间保证。在学习时间方面给予特殊照顾,让其从繁琐的日常事务脱身出来,把更多时间放在准备考试上,有的分局还特许报考人员一个月的准备考试时间,有效保证了司法考试通过的几率。除第一批27名公职律师外,近年来我局又有17名同志通过了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95%。二是经费保障。为了支持公职律师的工作,我局鼓励公职律师在业余时间多学习法律知识,并对法律书籍的费用予以报销,有效提升了公职律师学习的积极性。三是让公职律师到基层第一线去锻炼,并担当重任。目前我局共有5名公职律师被提拔为科长,所长,还有3名公职律师担任市局处长副处长,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了出色的业绩。
五、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几点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领导重视是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关键,也是前提,我局自公职律师筹建之初到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壮大,局领导一直非常重视,专门成立公职律师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鼓励具有参加司法考试资格的人员参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大张旗鼓营造氛围,并将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作为《关于法制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重要内容,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
二是制度保障。制度建设是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长效发展的保障。我局制定的《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不仅对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更要求全系统要为公职律师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同时要对表现优秀的公职律师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上予以政策倾斜。《意见》和《办法》对全市系统公职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机制保障。
三是措施激励。公职律师队伍筹建初始,全市系统对公职律师队伍的认识比较浅显,认为是一个文字上的概念。近年来随着公职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公职律师人才的提拔,整个系统越来越充分认识到公职律师队伍的重要性,并积极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努力跻身于公职律师队伍,以能成为公职律师中的一员而感到自豪。因此,良好的激励机制对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局给予公职律师列席案审委员会、介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评析系统典型案件的机会,积极鼓励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给予时间上的照顾和物质上的补贴,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公职律师大胆予以提拔任用。这些措施均大大提高了公职律师履职的积极性和热情,有利促进了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并最终提升了全市工商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
在省工商局、省市两级司法部门、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我局的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初显成效,并逐渐壮大,但是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过程中,我们仍认识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并解决,主要表现在:公职律师队伍的地区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现象。有的分局有3-4名公职律师,有的分局一个也没有,一些分局的公职律师作用发挥得非常充分,一些分局还并没有认识到公职律师的重要作用。另外公职律师作用发挥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目前公职律师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复议、诉讼、案件审理等法制工作方面,对全局性招标投标、民事合同签订等方面参与不深。因此,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拓展公职律师工作范围,探索公职律师团跨分局协同合作机制,继续强化公职律师培训力度,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以推动我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