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工作汇报(汇总12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3-11-12 06:11: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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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一

凡属本市户籍的城乡困难居民及市政府确定的其它特殊困难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达6000元以上(含)的均可以申请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不限制个人自付金额数)。

二、申办程序:

1.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城乡医疗定点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清单、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

2.镇政府对申请人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审核意见,并编制汇总表统一报送市民政部门。

3.市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4.市民政部门审批后,及时将救助款转入申请人的农业银行专户。.。

三、申办需提供的材料:1.疾病证明书;

2.住院医疗费发票(报销联或客户联);

3.医保或新农合结算清单;

6.户主及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7.户主或患者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二

医疗救助工作纳入了市定目标管理。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在县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覆盖方便了救助对象使“看病难”有所缓解。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看病提供便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成立了桐柏县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还组织了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且实现了全覆盖。

第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救助的范围、救助比例、年封顶线分别反复进行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同步结算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的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原则、医疗机构、结算程序、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为实施同步结算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定点医院全覆盖。在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镇)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

三是整合资源。把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合为一体,实行统一救助。把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对社会特困群体救助资源进行了有机的资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实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

第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关键在于解决城乡困难对象的看不起病、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烦琐的问题,同步结算工作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在定点医院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困难对象就诊、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完善就医就诊、医疗结算和救助程序。县级医院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就医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

二是分类实施医前救助。建立与定点医院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住院期间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均由定点医院垫付;为缓解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医病难问题,实行了适度的医前救助,即在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入院时,根据病情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办公室将救助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救助结算清单等及时立卷归档,随时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确保医疗救助档案完好无缺。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制约和监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检查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和救助对象家中,采取查看处方、调阅医疗救助信息和走访救助对象等形式,对救助对象的住院情况,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医疗情况真实及医疗救助合理。

全县自20元月份起至9月底,共救助农村五保、低保共1786人次,救助金额150.7万元;救助城市低保、优抚对象394人,金额60万元。医疗服务机构前期垫付医疗救助费用,季末由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结算,保证了困难群众“一站式”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三

xx县紧紧围绕“解民忧、解民难、解民困”的工作思路,从方式、制度等多方面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开拓、创新,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上台阶,提升利民、惠民绩效。截止7月底累计救助32204人次,累计支付救助资金494.9022万元。

继县内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以来,不断探索、创新,于20xx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一站式”异地结算服务,更大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截止7月底全县已“一站式”救助1556人次,救助资金98.7万元,其中县外救助288人次,救助资金45.7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救助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为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能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优惠政策,在每次低保和五保对象动态调整后,县民政局都会同各乡镇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准确更新,与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以便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和“一站式”服务。

结合本县具体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明确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的基础上,一是适时延伸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一般城乡居民;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从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30%提高到70%,即统筹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救助资金按剩余部分(不含自费费用)的70%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2万元。

坚持以住院大病救助为主,并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今年该县已为农村低保、五保和孤儿等对象近3万人资助参保参合资金达194.194万元;支付门诊救助对象204人81.6万元;支付住院救助对象20xx人次219.1万元。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四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xx省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四部门印发的《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n民发[2018]14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m政办发〔2016〕44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在xx重要讲话和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实现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医疗救助工作与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扶贫攻坚工作无缝对接与深度融合,现结合我市医疗救助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服务要求,加强统筹衔接,增强救助合力,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支出负担,最大可能提供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托住底线原则。根据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其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统筹衔接原则。推进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主动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及实施情况,采取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高效便捷原则。加快救助信息化建设,优化救助程序,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难功能,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目标任务。

1、有效解决我市医疗救助无经办机构、无专业人员、无工作经费的“三无”问题。以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方式承办市县两级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协助县级民政部门办理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大病关怀及“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2、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先进的“一站式”网络结算系统和专业人员,实现xx市医保定点医院全覆盖;实现救助对象全覆盖;同步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的“一站式”即时结算。

3、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大病保险的专业优势与经验,加强定点医院就医过程管控,防止过度医疗,最大限度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确保救助资金高效使用。

二、服务对象覆盖范围。

(一)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

(三)脱贫攻坚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统称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一)承办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办公、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开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并与经办服务机构建立医疗救助联合办公机制。

(二)组织保障。经办机构在市、县两级民政、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的监管下,开展医疗救助业务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开展。遵循“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三位一体的医疗风险管控模式,结合xx市医疗救助运行实际,充分发挥专业公司的人才、技术、网络、风险管控等各方面的优势,在医疗救助承办过程中,依托xx市医保中心信息系统的基础,开发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目前已建立运行的即时结算系统(平台)进行无缝对接。

(四)工作内容。针对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受理、费用审核、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监控、现场稽核、异地调查、外伤患者的调查取证、门诊统筹、医院合作与管理、运行统计分析、救助档案管理等,以及协助医疗救助管理部门对救助对象的其他服务。

(五)财务管理。经办机构应建立医疗救助专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封闭运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资金采取分县核算模式,从各县(市、区)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县级民政医疗救助部门与经办机构每年按自然年度对预付的救助即时结算资金进行决算,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县级财政应根据县民政局测算的当年医疗救助即时结算额度定期将医疗救助资金分批预付经办机构专户,开展即时结算工作,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经办机构定期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五、相关事项。

(一)购买第三方经办服务费用,由市民政局、财政局结合兄弟地市购买服务的费用情况进行测算,即按照当年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资金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根据运城、太原的比例,应不超过当年支出额的8%。且要根据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具体比例应逐步降低),从市级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中列支。

(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承办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确定,承办机构服务时间为两年。具体实施由市民政局与中标的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承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拟定具体可操作性细节,确定责任、义务等。

2018年9月。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五

注意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好突发舆情事件,准确把握事态发展形势,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xx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严格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要求,围绕医疗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推进医疗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20xx年xx县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及时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公开,做到群众“快知晓、多受益”,赢得人民群众对医疗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加强舆情回应。

注意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好突发舆情事件,准确把握事态发展形势,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的引导社会预期,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四、工作细则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

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好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考核督查。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六

2014年,医疗救助工作纳入了市定目标管理。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在县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覆盖,方便了救助对象,使“看病难”有所缓解。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还组织了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且实现了全覆盖。

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救助的范围、救助比例、年封顶线分别反复进行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同步结算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的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原则、医疗机构、结算程序、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为实施同步结算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定点医院全覆盖。在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

三是整合资源。把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合为一体,实行统一救助。把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对社会特困群体救助资源进行了有机的资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实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

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关键在于解决城乡困难对象的看不起病、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烦琐的问题,同步结算工作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在定点医。

院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困难对象就诊、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完善就医就诊、医疗结算和救助程序。县级医院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就医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

二是分类实施医前救助。建立与定点医院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住院期间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均由定点医院垫付;为缓解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医病难问题,实行了适度的医前救助,即在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入院时,根据病情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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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

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成立了桐柏县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还组织了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且实现了全覆盖。

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为实施同步结算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定点医院全覆盖。在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

三是整合资源。把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合为一体,实行统一救助。把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对社会特困群体救助资源进行了有机的资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实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

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在定点医院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困难对象就诊、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完善就医就诊、医疗结算和救助程序。县级医院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就医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

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办公室将救助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救助结算清单等及时立卷归档,随时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确保医疗救助档案完好无缺。

处方、调阅医疗救助信息和走访救助对象等形式,对救助对象的住院情况,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医疗情况真实及医疗救助合理。

全县自2014年元月份起至9月底,共救助农村五保、低保共1786人次,救助金额150.7万元;救助城市低保、优抚对象394人,金额60万元。医疗服务机构前期垫付医疗救助费用,季末由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结算,保证了困难群众“一站式”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尊敬的蔡组长及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冒着酷暑来xx检查指导我县城乡低保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工作安排,我县对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人,中等困难户xx户x人,一般困难户x户x人。提标后每月发放城市低保金xx万元,每季度发放农村低保金xx万元,半年来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xx万元,农村低保资金xx万元,救助粮xx吨。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从2014年起,我县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模式由原来的手工发放改成社会化发放。按照“对象申请、乡村两级调查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开展工作。经审批对象的医疗救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县信用联社,信用联社根据对象户提供的个人账号直接将资金汇入对象户的个人存折。同时对特殊大病急需用钱对象,按照救急救难的原则,采取直接由县民政局办理的方式进行。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全县共收到上级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xx万元,本级财政匹配v万元,2014年结转资金vv万元,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vv万元,累计救助人次168xx3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49xx人次,门诊救助xx人次,资助新农合xx人,目前滚动结存资金cc万元。此外,铜仁市惠民医院xx籍精神病人2014年上半年xx万元医疗费用业务股室正在核对中,除去该项资金后,我县目前实际可用资金为xx万元。下半年,我县将根据《铜仁市民政局印发〈铜仁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已确定,具体操作程序正在与合医局、定点医院协商中。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启动该项工作,为困难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

二、自查情况。

通过对xx个乡镇低保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能严格按照“三个环节、十个步骤”评审低保,严格按照低保资金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和社会化发放管理使用资金,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低保对象认定准确高。按照《方案》要求,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10户低保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户,农村低保对象4户的要求,4个工作组共抽查低保对象xx0户。从入户抽查的情况看,农村低保对象中长期保障对象和重点保障对象以及城市低保对象中a类家庭和b类家庭认定准确,而一般保障对象和c类家庭则出现个别对象认定不够准确的现象。根据抽查统计,我县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达x%,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达x%。

管,有人做的目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达x%。入户调查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符合逻辑,能够真实反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民主评议参会人数达到规定要求,评议时都能够采取无计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评定,并且都做了详实的记录。三榜公示内容齐全,公示彻底真实,公示范围广。同时,一户一档资料收集齐全,档案资料摆放整齐。

情况来看,我县城乡低保资金均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贪污、挪用、乱支、虚报、冒领的现象发生,也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低保资金拨付及时。

金发放台账健全,不仅有领导审核签字的清册存根,而且还将发放对象信息录入专门系统。每个低保对象均持有低保证和低保存折。建立了退出低保对象和新增低保对象登记制度,将退出低保的填入《待遇取消表》中,把新增的则填入《待遇审批表》中。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我县一些乡镇社会事务办编制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一人多岗,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中心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和c类家庭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专项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低保工作,实现低保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真正落实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面,同时,利用好市级配备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机会,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请县财政局对xx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干群连心室”的联动作用,组成低保政策宣传组,进村入户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知晓率,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人民群众。

箱向社会公开,乡镇纪委通过公示栏公示举报投放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2014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领导重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的工作方式,按照边摸索、边推进、边改善、边扩大的工作思路,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方便了需救助的农牧民群众,使“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领导重视。

情况。

在制定相关方案时,充分考虑了我县贫困程度及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xx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州局业务部门审报后实施。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结算,后由民政部门给予二次救助。

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救助的范围、救助比例、年封顶线分别反复进行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我县制定了符合本县情况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结算的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原则、医疗机构、结算程序、基金的监管、机构设置、部门职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是定点医院全覆盖。要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

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就近医院住、大病及时转”,满足群众不同医疗需求。

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关键在于解决城乡困难对象的看不起病、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烦琐的问题,乡民政助理员认真审核后,上报我局由专人负责结算,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也减轻了我们工作,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民政部门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由专人负责,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医疗救助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将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

产生费用的发票及出院证,交给乡民政助理上报。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

二是分类实施医前救助。建立与定点医院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为缓解城乡低保和贫困对象医病难问题,实行了适度的医前适当救助,即在城乡低保贫困对象入院时,根据病情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医疗情况真实及医疗救助合理。

万元;农村资助参保人数为15740人,每人补贴30元,共计47.22万元,年初由我局统一划拔给相关部门做参保费。

为加快完善我乡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市县级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龙田乡民生工程督查小组组织了对我乡各村农村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情况的督查,此次督查情况如下:

一、我乡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到位,家喻户晓。

二、我乡城乡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基本为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生活特困户。

三、2014年我乡城乡医疗救助人员救助病种为恶性肿瘤、严重摔伤、移植手术等。

四、救助审批程序符合要求。

1、个人申请。大病救助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

供如下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疾病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2、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应组织必要的调查、核实,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对象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报乡政府。

3、乡政府审核。乡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和。

《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26~。

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再次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并书面通知乡。乡自接到县民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后7日内,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及时下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也应当书面通知乡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救助服务。

1、由农村合作医疗乡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2、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检查项目,建立健全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27~。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必须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农村医疗救助管理机构及经办人员因工作失职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流失的,应予赔偿,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如在医疗救助的诊断、治疗、处方等环节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28~。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七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八

在区科技厅的大力支持下,广西老科协于5月17~22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学院、广西区妇幼保健院三个分会的离退休老专家到桂林市的中科院广西植物研究所、桂林市水利局、桂林工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广西师范大学6个社区(每天一个社区)为当地群众开展健康咨询、医疗义诊活动。

参加这次活动的有心脑血管科、骨伤科、普通外科、耳喉鼻科、儿科、妇产科、临床营养及工作人员共12人(其中医疗专家9人,领队及工作人员3人)。健康咨询、医疗义诊受益群众882人次,发放《吃出健康来》科普宣传资料1533份,并送给3个社区《健康养生操》光盘。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这次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医疗进社区到桂林市活动是协会今年工作计划的主要部分,具体由分管科普工作的副会长、广西科普演讲团副团长兼办公室主任杨道华组织领导工作。4月初就与广西老科协医科大分会、广西中医学院分会和区妇幼保健院分会商议筹备这项工作,请三个分会以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比较需要的专科选派专家。加强与区科技厅联系,争取把这次活动列入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着手以区科技厅和广西老科协的名义联合编印了《吃出健康来》彩色宣传手册。同时请桂林市老科协做好开展活动的选点工作,使整个活动的筹备工作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开展这次医疗进社区活动,所到之处的社区群众反映普遍强烈,他们拉出欢迎横幅和水牌,提前来到活动场所等候专家义诊。群众说:这次来桂林开展健康咨询、医疗义诊活动的是广西三个大医院的老教授、老专家,其中还有全国名中医,规格高、专科多,十分方便群众。他们有高深的医疗理论和积累了多年丰富的临床经验,而且医德好、有奉献精神,咨询中群众可以与医生相互交流,医生耐心为我们讲述病况,为我们作治疗示范动作,这是到医院看病所不相同的,我们希望他们多来开展这样的活动。在6个社区活动中,专家为882人次群众进行了健康咨询、医疗义诊,发放《吃出健康来》科普宣传资料1533份,并送给3个社区《健康养生操》光盘。张挂的健康生活挂图也深受群众喜爱。

专家们接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安排好时间,放下自己手头的工作(专家大都有返聘工作),以极大的热情参加这次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专家年龄最低的59岁,最高的82岁。在健康咨询中,他们很耐心的解答群众的提出问题,为群众指导健康生活;在医疗义诊中,为群众分析x光片,检查耳鼻喉,进行辅助治疗的按摩示范动作,开出治疗的处方。尽管活动时间是每天上午9:00~12:00,有时来的群众较多,超过时间,他们也坚持服务。有的群众原来只是咨询,后来感觉专家医术高,忙回家拿病历、或带小孩子来看医生,他们也耐心等候。有位广西医科大学的专家连住院处方也带来了,有一位群众经他诊断后,他建议这位群众住院治疗,并开出住院处方,群众感到相当满意。

这次活动,是广西老科协配合200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开展的活动,也是进一步落实中办发[20xx]9号、桂办发[20xx]27号文件精神,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再做贡献的一次活动。活动期间,正逢汶川大地震,专家们除在本单位捐款外,他们把参加这次活动、做好医疗义诊作为支援灾区的实际行动。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九

南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为保证贫困人口对象充分享受到慢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惠,该州采取六举措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州、县两级财政按2:8比例配套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及时完成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出专户开设,专户设在各县市合医局(中心),由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使用、管理;各县市20xx年慢性病资金要按照州预算数于2月28日前配套到位。

二是启动“一站式”结报。农村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各县市扶贫办负责提供,新农合经办机构会同移动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系统配置。在运行过程中,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变更并提交变更信息名册至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救助标准,州卫生计生委已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项参数配置,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州、县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督促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启动慢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方便参合群众就医报销。

三是严格审批工作。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的审批工作,确保患病患者真正得到救助。慢性病审批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凭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个月内疾病。

证明书。

到统筹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医疗救助卡,救助对象凭慢性病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政策救助。

四是规范报账程序。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报帐时限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慢性病救助花名册和慢性病救助月报表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医疗救助资金。非直补医疗机构由参合患者凭户口本、农合卡(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各类补偿救助证明、处方、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申报材料,新农合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拨付。

五是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慢性病救助基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慢性病救助基金,严格慢性病病种审批,加强资金审核和支付,严防套取、骗取慢性病救助基金等违法行为发生,发挥慢性病救助金政策效应,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资助政策,实现100%参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慢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未被资助对象积极参合,确保贫困人口参合实现全覆盖。

一是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对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专账并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杜绝克扣、截留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为特困群体参加新农合“买单”。为保证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农村困难群体“一个都不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过程中,广泛开展新农合惠农政策的宣传,切实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统一为其“买单”,使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同样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20xx年,为71794名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代缴新农合参合费共计861.53万元。

三是实现政策性脱贫。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之后,该县制定了《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实施方案》,着力实施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到20xx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将实现“两线合一”,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对在各定点医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按规定给予救助。

xx县认真摸底调查,加强对特殊群体动态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着力加大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工作顺利进行。截至20xx年2月底,城乡医疗救助130人次,参合21911人、补助364.0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94.47万元,人均183.4元。农村五保供养发放资金157万元,补助1571人,实施孤儿生活基本救助发放资金13.08万元,救助109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资金3.5万元、救助74人次。

一是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行严格个人申请、审核公示、评议公示、审批公示、发放等程序。深化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设信息平台,建立困难、低保、低保边缘户、五保等对象档案库,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及时清退死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采取定期复核制度,通过对口互查、集中检查、走村入户、逐户核实的方式,定期全面核查困难家庭,确保救助对象情况属实,救助及时。

二是保障困难群体标准自然增长。坚持按照《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对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价格上涨影响。

三是加强资金发放监督管理。资金发放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低保、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救助等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五保户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账户。建立相应三级公示制度,张榜公示全县在册低保、五保、孤儿救助等困难救助对象,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人情保”、“关系保”、骗取低保等情况严肃处理。

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主动发现”、“一门受理”等措施,与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托底线、救急难,扫盲区、补短板,真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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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

20xx年,xx县按照“救急、救难、公开、便捷”的原则,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题。目前,xx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金440万元。

一是加强门诊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照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定的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范围给予门诊救助,门诊救助比例为门诊治疗自付费的70%。

二是加强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是加大参保资助。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救助对象给予每人100元的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每人xx0元的全额资助,保障特困供养人员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四是突出救助重点。不断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方式上,取消病种限制,转向完全按费用救助,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按规定合理划定救助标准,对重点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规定根据医疗救助对象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程度及救助资金状况等因素给予救助。

为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更大限度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xx县三举措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会议、宣传册子、村干部走访宣传介绍医疗救助的范围、申办程序和报销办法。让困难群众全面了解救助政策,以便得到及时救助。截止1月中旬,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6份,电视媒体宣传3次。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受理医疗救助工作,实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县社保局调查核实并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审批后,救助资金将打入救助对象自己提供的信用社存折账号,真正把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对象中最困难和急需医疗救助的患者手中。截止20xx年底,累计发放60.7551元,共救助78户。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大力推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模式,通过不断简化程序,提高了救助效率,切实解决医疗救助对象医疗困难,更好的完善和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当前,市卫生计生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扶贫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通过调查摸底、政策落实、督导督查、分类施治、人才管理等五方面举措,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不断提高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据了解,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针对仁和区、xx县、xx县,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核查,登录新农合系统进行逐人核对,对发现遗漏参合的人员立即协调有关方面完善参合手续,在确保参合率100%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20xx、20xx年计划减贫人口参合情况花名册,同时对20xx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各家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情况进行清理,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每次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在抓政策落实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补助政策,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九免二补助”政策;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

在督导督查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组建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工作组,深入盐边县鳡鱼乡马鹿村开展蹲点现场督导,对贫困村的发展规划和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20xx、20xx年度计划脱贫摘帽的55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问题通报;多次深入结对帮扶的联系村开展扶贫工作。

在分类施治工作中,制定了《攀枝花市健康扶贫分类施治。

》,针对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开展贫困患者疾病“清除行动”;以“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抢救能力,增强二级以下医院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中医和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慢病分类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

在人才管理工作中,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资源、统一财务、统一绩效、统一人员”改革,全域推进乡村尤其是贫困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试点;逐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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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一

xx年市局下达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任务11.79万人,目前全区累计参保缴费7.95万人,完成累计任务67.45%。xx年市考核口径由参保人数调整为缴费人数,全区目前参保11.82万人,缴费7.95万人,未缴费3.87万人。从上半年新增参保缴费情况看,我区仅新增缴费4220人,仅增长4个百分点,下半年的任务比较重。

1、兑现考核尚未到位。市劳动保障虽已下达xx居民医保任务指标,但市政府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未开,市区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尚未建立,造成区政府无法对各街道办事处下达任务书,任务不能层层分解。另08年市政府居民医保兑现资金一直未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

2、任务指标过重。我区总人口数与鼓楼相当,比泉山少10万人,但xx年市下达我区居民医保任务覆盖率要达到97.5%,而泉山、鼓楼的覆盖率只有92%,在城区覆盖率最高,覆盖面接近饱和。

3、扩面进度缓慢。上半年,全区新增参保人数4220人,仅完成净增任务9.84%,完成任务艰难。

4、行政村补助政策不到位。目前全区涉农行政村16家(不包含大龙湖办事处13个行政村)总人口4.08万人,现参保缴费1.9万人,占总人数47%。潘塘办事处四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2个行政村未出台补助政策,翠屏办事处三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下河头村没有续保补助。已经实施补助政策的行政村,由于补助范围不广、标准不高等原因,村民参保覆盖率最高子房办事处建国村达82%,最低的大郭庄办事处上河头村仅28%。

6、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力量薄弱。目前劳动保障平台仅一名工作人员,承担着就业、退管、监察、医保等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和服务内容的不断拓展,更凸现了社区劳动保障经办能力明显不足。

7、宣传力度不大。今年上半年,我们采取广场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居民医保的宣传,由于人手、资金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造成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不广。

8、区级无经办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市考核指标,区劳动局承担着大量的工作。全市其它区都相应成立了区级医保经办机构,我区至今无经办机构和人员。

1、强化行政推动。征缴扩面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推动,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要建立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征缴扩面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扩面征缴工作中的问题,变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为制度化、长效化运作。

2、行政村建立长效机制。全区16个行政村要达到95%的覆盖率,各行政村要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提高村民的参保积极性。

3、抓住工作重点。城区各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的大市场、外来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居委会的辐射力度,调动社区主任、楼长、退管组长等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登门入户宣传动员。

4、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劳动局牵头,以办事处为中心开展各类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场有实效。二是突出典型事例的宣传。对辖区内重病、大病等有保障需求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上门入户进行政策讲解,提供现场办理服务。注重强化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已参保居民享受待遇的典型事例,讲实例、算细帐,增强宣传效果。三是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

5、成立医保经办机构。成立区级“医疗保险处”,增加编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6、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社区劳动保障站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区、办事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7、加大基层工作经费投入。目前,区、办事处、社区医保工作均无经费来源,而宣传、培训、设备投入等工作急需专项经费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建议区政府将医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给予解决医保专项经费10万元。

1、区政府召开各办事处主要领导调度会。

2、区政府召开各行政村书记会议,要求全部制定补助政策以及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

3、成立云龙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增加编制,配备人员。

4、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二

南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为保证贫困人口对象充分享受到慢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惠,该州采取六举措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州、县两级财政按2:8比例配套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及时完成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出专户开设,专户设在各县市合医局(中心),由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使用、管理;各县市20xx年慢性病资金要按照州预算数于2月28日前配套到位。

二是启动“一站式”结报。农村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各县市扶贫办负责提供,新农合经办机构会同移动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系统配置。在运行过程中,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变更并提交变更信息名册至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救助标准,州卫生计生委已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项参数配置,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州、县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督促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启动慢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方便参合群众就医报销。

三是严格审批工作。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的审批工作,确保患病患者真正得到救助。慢性病审批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凭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个月内疾病证明书到统筹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医疗救助卡,救助对象凭慢性病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政策救助。

四是规范报账程序。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报帐时限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慢性病救助花名册和慢性病救助月报表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医疗救助资金。非直补医疗机构由参合患者凭户口本、农合卡(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各类补偿救助证明、处方、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申报材料,新农合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拨付。

五是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慢性病救助基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慢性病救助基金,严格慢性病病种审批,加强资金审核和支付,严防套取、骗取慢性病救助基金等违法行为发生,发挥慢性病救助金政策效应,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资助政策,实现100%参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慢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未被资助对象积极参合,确保贫困人口参合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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