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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汇报篇一
制度化管理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名词,可是在开展制度管理工作时,前期的制度建设的要求都有哪些呢?其实,这些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依照一套完整的方案及流程进行操作,以严肃、严谨、科学的态度把这场仗打的更
专业
些。现就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分析设计。一、如何开展组织架构及定岗工作
公司的各部门组织架构建设决定着公司阶段发展及制度化管理的主要方向。公司组织架构的完善需基于稳定、合理、健全的原则,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使每个部门、每个职位的职责清晰明朗,无空白、也无重叠。
该工作应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将公司现有部门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工作主要责任及岗位设置的重要性进行调查。可设置相应调查表格(如表一),调查表应本着简单、科学、务实的.原则进行实施,要求各部门领导尽量能用一句话表述设置的岗位情况。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综合公司及部门整体发展和阶段性公司运营需要进行设计,不可拘于现状,又不可随意编制,每一个职能部门、每一个工作岗位的确定都应与部门内部人员及直属管理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汇总后由招聘专员将各部门现有岗位定岗情况进行汇编成册,并需至少二次以上征求各部门主管领导意见,由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确定后的表格由人力资源部内勤进行绘制,可以直线管理图示进行表述,确认后的架构图以公司制度格式编制,反馈给相应部门领导签字。
职位分析是公司定编、组织架构依据之一,通过职位分析即可以了解公司各岗位的任职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各工作开展权限,也有助于人力资源部以后的招聘、培训、考核工作能有参考依据,使工作责任、工作权限分配、工作衔接和工作流程设计更加合理。
第一、人力资源部将职位调查表下发至各部门每一位职员,部门人员填写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总各岗位相关信息,确认信息表中各指标是否符合部门业务开展要求。调查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人力资源部。第二、调查表中的资料准确、真实,反映的问题可仅限于各部门现有的职位信息情况,但向公司提交的《岗位作业指导书》时,未能从调查表中获取的职位中其它业务工作,在发放调查表的同时人力资源派专人(一般为招聘主管)与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当面沟通,以询问的形式了解各岗位的具体实操工作及要求,最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谈记录与该职位所属部门领导共同进行撰写。
《岗位作业指导书》由总经理签发后,人力资源部可以引导各部门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饱和度、岗位责任程度、人员设置目地等方面进行定编配置工作,明确各岗位具体安排人数。
对于单项工作及要求,汇总上述内容也就是形成了制度。
表三
善。附制度建设开展计划(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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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汇报篇二
1.管理及服务运行机制有限
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图书馆是教学的辅助单位,一般情况下受到的重视程度不高,行政上的不重视必然导致沟通过程中也存有障碍,学科馆员制度的推进也必然遇见瓶颈。当前民办高校的图书馆中普遍存在共同的特征是:日常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较为清晰等优点,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职能某些方面的不够集中的缺点,比如说,本应该依据本校馆内资源的学科化服务在传统的影响下被格式化,因此就出现了管理程序化与分工之间的矛盾,使得工作在开展中受到不少局限。
2.许多民办高校师生对学科馆员制度的了解程度不高
目前,很多民办高校在进行院系建设时,往往仅仅注重对院系教师力量的充实,却很少关注本校图书馆的作用,有很大一部分师生对图书馆的教学和科研作用都意识不到,仅仅局限地认为图书馆就是用来查阅资料。还有很多民办高校的图书馆虽然建立了学科联系人的模式,但读者与其的互动性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学科馆员仅仅就是帮助读者提供简单的收集信息或者查阅服务,和学科馆员制度的建立目标还差很大一段距离。同时,在一部分民办高校中,缺少对图书馆学科馆员制度的相关宣传,使得学校中的教师和学生对其了解不深。还有一部分民办高校虽然也做了一定的宣传工作,比如在图书馆主页中设定了一定的介绍,但很少有人关注到这点,因而宣传作用也远远不到。
3.学科馆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办学初期阶段,很多民办高校图书馆聘任了一些已经退休的高职称馆员,涉及多个领域,有的来自公共图书馆,有的来自少儿图书馆。虽然经验丰富,但就学科馆员服务来说,还是难以做到一个学科自身对应的专业图书馆员,且就学科的知识结构方面,虽然馆员的知识层次很高,但面对最新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很难把握。同时,还有一部分民办高校在进行图书馆学科馆员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不能深刻的认识该项服务,不能充分理解其对学校的发展的综合作用和重要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馆员的积极性。甚至有部分馆员认为,学科馆员仅仅是承担学科化服务工作的,其他馆员没必要参与这项工作,这样,就使得部室间和馆员间的沟通很少,很难较好的做好协作工作,进而使得部分馆员对工作的开展不采取支持和配合的态度。
1.完善和健全人才培养制度
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应该从图书馆的内部挑选专业知识过硬,工作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作为学科馆员,并定期对他们做好培训,帮助他们及时充电。另外,对于学科馆员制度来说,应该多多重视培养具有综合素质高的学科馆员,从而推动馆中人才队伍的优化,使得馆中的整体水平得以提高。学科馆员不仅要充分了解文献资源,还要充实多门学科的知识资源,并关注他们的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从而让自己的知识资源与岗位着实匹配起来。
2.重视管理,逐步健全学科馆员制度
要想保证学科馆员的目标顺利实现,离不开完善的管理体制。应该明确学科馆员的岗位责任,通过健全的管理制度加以保障。同时,结合完善的考核机制,选拔优秀人才上岗。并且,根据学科馆员的实际表现进行量化考评,对于考评不合格的学科馆员要进行新的馆员评聘,从而在优胜劣汰的大环境下激发学科馆员的工作激情,让他们的积极性和潜力得以充分发挥。
3.创新学科化服务模式,重视与院系之间的联系
应该重视学科馆员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建立一种新的服务模式,这样一来,学科馆员就可以帮助教师在较短的时间中获取大量的知识信息。而对于教师来说,他们在使用信息的时候,又为学生提供了信息的供应,如此也带动了学生利用图书馆。另外,在互动模式下,教师还可以为图书馆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让其效益发挥至最大化。而在教师的一些课题研究中,学科馆员也可以为他们提供最新的研究动态,真正的实现教学和科研的有效结合。让民办高校的图书馆服务也提高到新的层次。
民办高校图书馆为了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脚步保持同步,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创新管理和服务,使其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能够实现最大化。希望通过建立高校学科馆员制度,能够提升民办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层次和能力,开拓图书馆的服务形式和服务领域,实现高校图书馆的长效服务。但在建设中也难免存在不少问题,使得其真正作用难以发挥,因而应该正确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合理对策,从而让民办高校图书馆服务提高到新的层次。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汇报篇三
:本文主要研究绩效考核在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并对薪酬制度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改进。
薪酬制度不仅是衡量单位员工工作情况的指标,也是激励事业单位职员工作的一种管理手段。薪酬制度主要与单位员工的工资进行挂钩,根据不同员工的工作成绩,来完成员工队伍收入的合理分配。薪酬制度需要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工作内容,进行薪酬等级、薪酬金额、薪酬分配制度的制定。只有将单位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才能保证薪酬分配的公平合理,才能实现单位所得收益的最大化。而绩效考核则主要负责对单位员工工作成绩的量化,通过特定绩效考核与评价标准,来完成对员工工作等级的划分。通过将单位员工工作内容进行量化,能够帮助职员衡量自身的工作绩效,从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只有完成对员工工作内容的绩效考核与评估,才能构建公正平等的薪酬制度,才能有效提升职员的工作效率。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建设的有效结合,能够实现事业单位效益的最大化。
2.1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关联性的认识不足
相比于企业的营利性目标,事业单位则主要承担着公共服务的社会职能。因此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影响因素与评价指标。当前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与单位职工绩效考核的联系程度较弱,这就导致了薪酬分配的不公平问题。而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尚未认识到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之间存在的关联性。因此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评价指标过多、评价标准不规范的问题。由于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服务性特征,所以管理人员想要完成每个指标的量化,则显得非常不切实际。因此当前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方面,还存在着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关联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2.2绩效考核内容与方式的设置不当
事业单位在对员工绩效考核过程中,所使用的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多种多样,且绩效考核准则设置中也存在相应的缺陷。因此事业单位工作职员对绩效考核,始终保持着怀疑与抵触的态度。这种不平等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的设置,大大降低了事业单位薪酬制度的权威性,并造成了事业单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低下。而且在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的设置过程中,并没有对绩效考核的理论观点,做出符合现实实践的内容表达。这就导致在运用绩效考核进行实践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的操作问题与制度界定问题。过于随意的绩效考核内容与方式设置,严重降低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与实践性。
2.3绩效考核制度的僵化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与薪酬制度的挂钩,最终目的在于提高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绩效考核制度只是薪酬制度的一部分,而并非单位员工收入分配的决定性因素。但某些事业单位却将绩效考核,作为衡量员工工作能力的唯一标准,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僵化。一旦事业单位过分追求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就可能致使工作人员只顾一味迎合绩效考察,而降低自身的工作质量与办事效率。
3.1推动绩效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的规范化
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标准的构建过程中,只有秉持着公平、公正和公开制度指标,才能够实现绩效考核的规范化。当前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标准,主要根据不同单位的社会服务类型,进行单位员工工作内容的等级划分与评定。同时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方式的制定过程中,需要通过规范性的工作职能分类,来保证最终绩效考核的效果。只有制定规范化的绩效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才能实现全体员工薪酬分配的公平,才能提升员工工作的专业性。
3.2形成绩效考核与薪酬相结合的奖励制度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与薪酬制度的结合,构建出公平的工作人员薪酬与升迁机制。当前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大量的基层人员,通过绩效考核来决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不仅可以提高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在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的前提下,基层员工的工作能量会得到较大施展,从而实现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的提升。而且基层员工的升迁概率会大大增加,员工也有更多机会来实现单位效益的增长。因此绩效考核与薪酬相结合的奖励制度,能够创造出更加良好的工作与晋升环境。
3.3实施多元化的薪酬奖励制度
在以绩效考核为主的薪酬制度建设过程中,还要制定多元化的薪酬奖励制度,以保证事业单位中其他员工的薪酬权益。对于那些绩效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员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一味进行批评打击,或者给予这些员工较低的薪酬工资,这会严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是要建立多元化的薪酬奖励制度,肯定单位在工作中优秀的部分,并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进行批评指正。同时也要开展相应的工作内容培训,来帮助员工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只有建立起多元化的薪酬奖励与绩效考核制度,才能激发工作人员的内在潜能,以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与进步的前提下,事业单位面临着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的压力。而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绩效考核在薪酬体系建立过程中应用,能够有效激发单位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工作内容考核的公平化与合理化。而且以绩效考核为主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能够保障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并有效提升职员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汇报篇四
本文就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就此提出具体的强化措施,希望对加强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建设有所帮助。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猛。与此同时,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非常巨大的进步,极大的促进了城建开发企业的发展。随着城建开发企业发展的不断深化,内部控制中也突显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和不足。很多企业投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但由于多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国很多城建开发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目前,城建开发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壮大,在此过程中很多问题不断展现出来。比如企业风险评估环节比较薄弱、企业内部信息不流通、企业的产品细分不足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弱化等。以下将对城建开发企业中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城建开发企业的风险评估环节比较薄弱
近年来,城市建设日益频繁,城建开发企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在此过程中,内部控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也日益凸显。其中,企业内部控制中的风险问题尤为明显。城建开发企业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建开发企业目前的风险评估体系还没有建立完善;另一方面,城建开发企业内部的风险意识薄弱。由于城建开发企业的风险评估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企业没有办法采取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进行有效的预警。再加上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意识非常薄弱,企业的高层领导对内部控制的风险控制认识不足,基层的相关人员很难认识到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所以,城建企业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重要性认识严重缺位,从而导致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力达不到预期的标准,导致企业内部的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企业内部控制在执行或者全面实现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难度。
(二)城建开发企业内部信息不流通
城建开发企业中高度强调企业内部信息的透明和沟通,企业内部信息的透明和有效的沟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可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联系,极大的促进企业的工作效率提高。一般情况下,城建开发企业多为跨区域发展,企业统一管理的过程中信息透明和沟通显得非常重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城建开发企业的大部分内部信息是不流通的,很多企业的各大部门都各自为政,部门之间的沟通非常少,而且很多部门的工作都处于敌对的状态,基本上每个部门都只是关门处理自己的工作,实现自己部门的预期业务目标,从而导致企业的内部信息极度封闭,无法实现企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三)城建开发企业的产品细分不足,内控情况各异
城建开发企业的产品用途按照产业可以分为民用项目、商用项目和工业项目。其中,民用项目对于城建开发企业和普通的建设企业都比较普通,这样的项目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建立有效的决策流程,因此,民用项目的内部控制比较容易。而商业项目和工业项目是一种比较新兴的项目类型,目前,还未形成成熟有效的运作模式,缺乏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很难进行。
(四)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弱化
由于我国城建开发企业的内部财务监督起步比较短,所以,企业的内部控制监督弱化,提高企业内部制度的水平势在必行。很多企业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的建立都是从西方国家引入的,经过一定的研究转化为企业自己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从而促进企业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持续发展,形成自己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一般情况下,企业内部控制的管理体系能够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计划的有效实施,但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只是涉及与此联系密切的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需要密切联系、互相监督和调节才能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进行。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财务活动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多变,导致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各个部门为了争夺利益而故意避免其他部门涉及的财务计划,所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以及进行强有力的执行是非常困难的,企业内部牵制体系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本来应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职能也被极大的弱化。
(一)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模式
针对目前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构建切实可行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企业要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优秀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可以保证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行。所以,企业应该结合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治理机制等,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从而营造良好的环境。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各项准则及制度,在城建开发企业中,内部控制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和财务准则,企业要根据内部的业务情况和自身所处的行业环境制定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具体的核算制度,对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汇报总结,为以后的内部控制工作奠定基础。总之,城建开发企业要严格贯彻和执行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的执行力度,切不可将内部制度形式化。为了有效的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在城建开发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过程中,应该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审查财务凭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对各部门或者人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必要的登记和审查其实际使用情况。所以,城建开发企业要建立有效的财务审核制度,对财务授权审核工作进行检查,通过财务信息审查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逐步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
(二)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内部控制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综合素质高的内部控制相关人员从非常专业的角度掌握企业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流程,可以从被监督的状态转变为主动控制内部控制管理的流程。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才能有效的创新和完善内部控制理念,才能更加高效的进行企业内部控制。一般情况下,城建开发企业内控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是指企业内部控制人员在内部控制管理中能够非常专业的辨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找到问题的原因所在,以专业的办法解决问题。城建开发企业一定要建立一支具有高专业水平的内部控制管理团队,有效的进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在此基础上,城建开发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内部控制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他们先进的内部控制意识和思想,采用一定的奖惩制度激励内控人员主动学习、自我提升,从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人才培养。
总之,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企业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认真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城建开发企业风险评估环节比较薄弱、城建开发企业内部信息不流通以及城建开发企业的产品细分不足和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弱化等,对症下药,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优化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模式、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促进城建开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其执行力度,从多个方面促进城建开发企业的发展和管理。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汇报篇五
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本文详细介绍了20xx年以来,辽宁省在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制度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并针对目前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工作展望。
辽宁省河流众多,全省流域面积达50km2以上的河流共有845条,河流长度28560余km,浑河、太子河、清河、大洋河、爱河、鸭绿江等大型河流,以及辽东、辽南、辽西部分中小河流砂石资源非常丰富。由于辽宁省大部分河流属于季节性河流,河道采砂以旱采为主,存在采砂工艺简单、流动性强、破坏力大等特点,加上存在着采砂立法滞后、思想观念不适应、监管能力和执法手段软弱等共性问题,河道采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各级管理部门的压力越来越大。多年来,为突出抓好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河道生态文明建设,辽宁省在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强化采砂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河道采砂管理政策文件,有效推动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朝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开展。
由于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河道采砂管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采砂管理权的规定存在交叉,导致多年以来水利、国土资源和交通等部门均参与河道采砂管理,在全省不同区域存在不同的管理体制,出现了河道采砂多家发证、多家收费、多头管理状况,导致采砂管理主体不明确、权责不清晰、推诿扯皮等问题发生;在水利行业内部,也存在着省、市、县各自承担的职责不明确、权限不清问题。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20xx年,省编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调整河道采砂管理职责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全省(不含辽河凌河保护区,下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统交水利部门负责,实行水利部门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征收采砂权出让价款,并由水利部门负责管理,有效解决了河道采砂权责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同年,省编委批复设立了省江河流域管理局和省公安厅江河流域公安局,明确了河道砂石资源监管保护和打击水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此后,全省各地也参照省模式相继成立了市县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和公安队伍,水利和公安联合巡查、联合执法等机制逐渐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建立和推广。
2.1谋建章立制,健全采砂管理政策
20xx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水利厅加大了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建设力度,先后出台了《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河道采砂权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辽宁省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分成体制等征管事项的通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20xx年,针对采砂政策实际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和国家对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下放了部分采砂规划计划的审批权限,明确了重点工程用砂和“河道清淤”等程序,20xx年又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辽宁省河道采砂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使全省采砂管理制度体系得以基本健全。为增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保障,积极配合开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的修订,在《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中专设了“河道采砂”章节,明确了河道管理的许可权限和管理权限,理顺了河道管理责、权、利之间的关系,细化了管理要求,加大了处罚打击力度,成为保障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开展的“基本法”。
2.2抓贯彻落实,强化制度刚性运行
河道采砂管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执行是规范采砂管理的关键。省水利厅在指导地方开展采砂许可工作中,严格监督各地贯彻落实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采砂权公开出让制度,坚持未列入年度采砂计划的河流(河段)禁止一切经营性采砂行为,在保证河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河道砂石资源;在全省推行采砂公示牌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群众进行采砂监督;积极探索推行采砂前、中、后动态监管和采砂视频监控试点建设等措施,规范了砂场日常运行;在全省建立河道采砂监管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主体、频次等要求,强化各级管理部门防范非法违规采砂管理能力。省水利厅还加大了采砂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考核激励政策以进一步调动地方采砂管理的积极性,推动河道采砂各项制度刚性运行。
2.3落管理责任,强化采砂监管执法
在采砂日常管理方面,20xx年以来,省水利厅又先后下发了多个管理文件,推动建立河道、水政、公安“三位一体”巡查防控体系,明确各级河道、水政、江河公安部门及乡镇水利站、村水管员的责任,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采砂巡查监管队伍和日常管理责任人,实行对采砂日常管理责任人的考核与聘用挂钩;在全省推行采砂公示牌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和鼓励全社会对河道采砂进行监督。全面推广水利和公安联合巡查、执法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合力打击非法采砂、犯罪活动。据初步统计,20xx—20xx年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打击处理非法采砂案件1101件、扣押设备718台套、行政罚款1644.2万元、刑事查处案件53起,打击力度明显加大,有力地维护了河道采砂管理的正常秩序。
3.1刑事打击非法采砂犯罪难
由于水法律法规不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缺乏有效衔接,致使在追究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责任时,存在定罪难和量刑难的问题。尽管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全省按“非法采矿罪”探索打击了一批,但由于是新生事物,各地法院在审判时大多判处当事人缓刑,打击震慑效果未充分发挥;对类似已危及河道防洪工程安全又达不到“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的非法采砂活动,缺少刑罚的罪名和判例,部分司法机关不愿“冒险”。
3.2河道采砂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河道管理范围不明确,与河争地、侵占河道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但给河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带来隐患,也导致管理部门不能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管护权力,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难度大。二是河道采砂日常巡查监管任务重,基层管理单位普遍存在采砂监管经费短缺、管理队伍不稳定问题,严重制约了河道采砂日常巡查监管的正常开展。三是对于“昼伏夜出”“蚂蚁搬家”,以及“闪电”“游击”式的盗采活动,取证较难,管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4.1加强河道采砂法制建设
因河道采砂管理所依据的水法律法规不完善,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犯罪中定罪难、量刑难。因此,强烈建议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进行修正,单独增设“非法采砂罪”,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从根本上解决打击非法采砂量刑定罪难的问题。
4.2出台指导政策,探索采砂管理措施
建议国家尽早出台全国性的河道采砂政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指导各地在探索采取“保证金”“特许经营”措施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开展。
4.3加大保障力度,切实扭转重建轻管
建议国家制定出台有关基层河道管理单位和人员编制设置的意见,将基层管理单位运行及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切实扭转“重建轻管”现象,实现河道采砂长效监管。
河道采砂管理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河道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对河道采砂管理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强化采砂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并通过不断推进河道采砂体制、制度建设和进行持续的创新实践,进一步开拓依法行政、便捷高效的河道采砂管理新局面。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汇报篇六
传达室是学校对外的重要窗口,是治安保卫工作的前哨,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治安秩序,须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工作。
1、门卫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条件。学校要对门卫的身心健康、工作生活情况予以关心。大门的钥匙均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其他人不得持有,严禁复制。
2、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各类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门卫若临时离开处理急事,必须找人替代,且要速办速归。
3、门卫要认真做好各类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挂号信、包裹单要认真登记和投送,上下课、上下班按学校规定准时打铃,维持好校门口正常秩序。
4、门卫要热情接待来校联系工作的校外人员。校外人员来访,应问清被访者姓名、单位、事由,并检查来访者有效证件,填写《会客登记簿》,并回收接待人签名的回单。
5、仪器、设备、建筑材料等物资出校门须持有关处(室)负责人签发的《物品出门证》,经传达室凭证验物后方能放行,未带出门证不得放行。
第一条局机关应急值班室,担负局机关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区建设局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三条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区内外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八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条值班员要将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一条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如遇紧急重大,重特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做好随领导赴现场的准备工作。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四条派员随领导赴事发现场的值班干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领导服好务。
第十五条值班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第十六条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意图,继续做好协调工作,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存档备查。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部值班管理,规范设备部值班管理秩序,确保设备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设备部的值班管理工作。
3、 值班时间
一、设备部日常值班分为节假日、正常上班值班。
二、正常上班值班时间为: 8:0021:10,
三、节假日值班时间为: 8:005:30,
四、以上时间遇公司调整按公司调整为准。
4、 值班人员履行职责要求
4.1值班电工应坚守岗位,不得睡觉、喝酒、上网、和非本部人员吸烟/闲聊。
4.3接到车间人员的呼叫后,应在5-1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如正在维修其他机器设备或其他特殊情况时,需和对方讲明原因以及能够到达现场的大概时间)。
4.4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5值班电工应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班,应提前向设备管理部反应情况,经得批准后方可换班,否则后果自负。
4.6值班期间值班电工应随时待命,随身携带对讲机/耳机,并保证对讲机的频道畅通。
4.7夜间值班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可照明的设备,以防止特殊情况的发生。
映情况。
本规章制度自张贴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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