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来铜调研汇报材料_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工作汇报 时间:2020-02-27 06:17: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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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来我县调研汇报材料

铜陵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2月24日)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国家和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我局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国家和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上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即:在深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在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任务上下功夫;在突出重点抓落实上下功夫。

为切实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厅的部署上来,我局专门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广泛动员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我局采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宣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使之在干部职工头脑中“扎下根、留下影、记下印”。

我局还积极向市、县有关领导汇报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应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的重要论述,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1 —

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

衡量学习贯彻活动是否取得成效,最终要看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是否取得实效。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上级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节约集约用地,保资源促发展。做好“开源节流”文章。在“开源”方面,要积极研究并灵活运用国家政策,落实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切实拓宽用地渠道。在“节流”方面,要牢固树立“节流”就是“开源”的理念,以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加强执法监察,遏制违法用地。进一步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和公检法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办案的机制。对违法用地实行高压态势,要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强化执法力度,确保立案率、查处到位率“双到位”。

三是推进民生工程,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征地管理,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推进矿区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村庄搬迁等应急工程建设。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努力建设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五是加强国土文化建设,打造一流团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继续强力推进国土文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实现国土事业的大发展、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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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一)土地利用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大力发展节地型经济,建设节地型社会,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始终坚持新的土地利用模式,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衡量土地利用合理与否的依据,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实施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规划,凡新开工工业项目一律进驻工业集中区,使公用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共享。在进区项目用地的审批中,坚持以规划为龙头,突出产业特色,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我县先后关闭淘汰19户化工、水泥、矿山等规模企业。双赢产业园、金力铜材、江威精密等一批新上和技改项目相继投产,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9户,总数达110户,据统计实现工业增加值39.8亿元,增长39.1%。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达274%,较上年提高79.2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二)土地集约利用的主要做法

一是注重了转变土地利用观念,树立集约用地的观念。二是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构建土地配置的新机制。三是引导发展模式从外延扩张转变为内涵发掘。四是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管理力度。五是应用级差地租,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六是建立并执行奖惩分明的用地政策。

(三)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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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认识狭隘,政绩左右用地;违法用地冲击,处罚明显乏力;工作机制陈旧,调控措施失灵;体制弊端不除,部门难有作为。

(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对策和建议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2、以修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契机,执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以查处曝光典型案件为突破口,强制规范用地行为,强力打造法治国土。

4、以“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为抓手,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工作水平。以空间盘活的方式,实现“向上发展”。以收回盘活方式,实现“移花接木”。以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变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发展。

三、耕地保护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建议。2010年我县现有耕地面积24295.58 公顷,占总面积的 28.7%,比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多4245.78公顷; 2010年耕地减少112.22 公顷,其中建设占用65.82公顷,灾害损毁35.7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0.67 公顷。2010年,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全县耕地增加594.0597 公顷。2010年,我县耕地净增加481.84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情况:2010年我区划定基本农田15812.16 公顷,其中水浇地公顷,旱地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78.86%,比市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多329.33公顷。全县设立保护标志——

牌116块,大标牌每乡镇一块,小标牌一村一块。有基本农田的各乡镇与村、组均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93.5505公顷。2010年铜陵县补充耕地义务53.33公顷,实际补充耕地595.48公顷,资金投入总额1817.24万元。

耕地质量建设情况:积极开展耕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7个。根据农业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县有高产田7266.66公顷,中产田6533.33公顷,低产田2266.67公顷。

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新开耕地质量参差不齐,补充耕地质量相对于被占耕地质量有差距;农业综合投入仍显不足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后备资源匮乏,开发难度大,投入资金不足;部分新开耕地由于产出低,肥力培植周期长,影响农民耕种积极性等。

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制。二是继续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三是多渠道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四是要加大对耕地投入,提高农田质量。五是从利益上对耕地实施保护,改变种地亏本的现象。

四、违法用地情况,主要原因,对策建议。(1)违法违规用地现状:

自2010年以来,我县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各类土地违法总量大幅下降,土地管理秩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2010年度,我县立案查处了包括国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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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工程宁安城际铁路和京福高铁项目共10宗违法用地,实现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零约谈、零问责”目标。2011年以来,我县对5宗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正结合土地变更调查梳理违法用地线索,为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通过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违法违规用地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主要表现在边报边用违法用地;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工业项目违法用地;拆迁安置及村民建房违法用地;其它违法用地五个方面。

1、边报边用是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在我县新发生违法用地中,边报边用违法用地占90%。

2、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占用大量土地。违法用地中,公路、铁路线性工程违法用地面积较大,且大量占用耕地。2010年度我县范围内国家重点工程宁安城际铁路和京福高铁两个项目占用耕地数占全县违法用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8.6%。

3、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时有发生。近来年,我市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违法明显减少,但“零星”的通过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存在。

4、拆迁安置及村民建房违法用地仍然存在。因用地指标紧缺,造成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和部分宅基地建设在用地手续未经审批情况下即行动工。

5、其它违法用地。具体有科教、医疗等公益类违法用地,这类用地主要是一些部门标准化建设因进度要求造成用地手续尚未审批即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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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法违规的主要原因:

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特别在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不够。

2、违法用地行为受利益驱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农民的土地一旦被征收,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费。

3、政府有限的财力不能承担预先支付土地补偿和报批费用,而是由用地单位来承担,这就造成土地尚未征转、不具备出让条件,用地单位已经支付了大笔费用。

4、用地指标紧缺、资金不足以及城乡土地增减持钩计划下达较迟等原因,也造成部份项目没有及时办理农手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手续,形成违法用地事实。

(3)违法违规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国策意识。

2、坚持预防和严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要把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切实解决当前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突破口来抓。

3、强化部门协作与配合,遏制违法用地。既要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也要发挥纪检监察、法院、公安、司法、建设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电力、供水等机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制止、打击土地违法行为。

4、严格土地执法,坚决纠正“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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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一律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也必须履行完行政处罚后才能办理。

5、严格执行问责制。认真贯彻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办法》,落实保护耕地共同责任,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

6、改革干部考核机制。改变对地方发展的评价标准,经济指标不应为唯一标准,应重点放在可持续发展上,考核要注意综合协调发展,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应进行惩罚,建议耕地保护也实行一票否决。

五、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建议。矿产资源管理情况:

全县现有探矿权55个,主要勘查矿种为金、铜铅锌、铁锰等金属矿种和硫铁矿、水泥用灰岩、石膏等非金属矿。现有采矿权74个,开发矿种11种,2011年度年产矿石量约935万吨,矿业总产值约21亿元。

2011年共办理6个石料矿山的采矿权延续手续。组织开展了矿权换证工作。2012年1月,完成了全县探矿权初检工作。对55个探矿权的年检资料进行了审核,实地抽查了包括所有有巷探的探矿权在内的18个探矿权。

我县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现有矿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产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2009年以来,依据产能标准我县叶家湾铁矿等一批矿山企业都先后实施了技术改造、提产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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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县石料矿山存在布局不尽合理、生产环境和噪音污染较大等问题,强力推进石料矿山治理、整合工作。2010年起,由政府牵头,国土、安监、经信、发改、公安、黄金、煤炭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各负其责,将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县现有27家小型石料矿山进行有序关闭和有效整合;除新型干法水泥及电厂脱硫、钢厂溶剂用石灰岩矿山外,全县只保留5家普通建筑石料矿山,每个石料矿山的生产规模不低于50万吨/年。对全县现有11家小型煤矿及4家膨润土矿山,在督促其实施技术改造、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同时,实行采矿许可证到期一个即关闭一个,最终实现到“十二五”末所有小型煤矿及露采膨润土矿山全部关闭的目标。

据统计,2005年以来,我县持续开展矿业秩序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小矿山、小选(洗)矿、小球团、小水泥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整合、关闭各类小型矿山企业共73家,矿山数由2005年147个减少到2011年末的74个。

在抓恢复治理,改善地质及生态环境工作方面,我县严格按照《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鼓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努力减少开采对环境的破坏。如黄狮涝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投入1351万元,共治理恢复土地12.4公顷。同时,有步骤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的复垦复绿工作。2010年3月,结合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积极争取市财政扶持资金,安排对钟鸣镇境内2座历史遗留矿山进行全面复垦。虎形山铜矿的复垦治理工作计划于今年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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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完成,钟鸣硫铁矿治理方案计划分三年完成,去年完成了2.5万平方米的复垦复绿治理。

我县还将是否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作为矿山年度检查的一票否决性指标。2010年,全县 84家矿山企业共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4010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率100%,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10年6月国土资源部将我县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矿产主导型)创建活动试点县。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全面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历时1年半,各项考核成绩出色,最终通过评审,进入首批全国模范县(市)行列,并与2012年2月被国土部表彰为首届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

创建工作中,我县做到“三个结合七个抓”即:将创建活动与日常国土资源监管工作相结合、与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相结合、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相结合,促进节约集约,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抓源头把关,推进矿业结构布局调整。去年以来,已依法关闭10余家达不到标准的矿山企业及选矿厂。计划到今年底将全县31家石料厂整合、关闭,仅保留6家。

抓资源整合,加快矿山规模化经营步伐。2005年以来,全县整合关闭、小型矿山企业73家,矿山数从147个减少到目前的74个。

抓综合利用,提高矿山企业资源利用水平。在加强“三率”考核监管的同时,鼓励扶持骨干矿山企业推进技术改造,提升“三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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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我县抓住铜陵市循环经济试点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市的政策机遇,大力支持矿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新上项目,延伸资源利用产业链,形成了黄狮涝金矿、牛山矿业、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矿产资源循环再利用工程项目。黄狮涝金矿对采矿系统和选矿厂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尾矿处理及硫精矿脱硫生产装置,采用全泥氰化炭浸提金工艺,在尾矿中获得成品金和铁精矿,剩下的含铁尾渣直接销售给水泥企业作原料,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及废弃物的再资源化。目前,已处理尾矿30多万吨,生产黄金40公斤,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铜陵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利用电厂石灰石脱硫废渣生产各类高标准石膏板,节约天然石膏80万吨,节约堆存用地100亩,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及废物的再资源化。

抓规划修编,加大矿产资源规划执行力度。按照“合理开发、节约集约、注重生态、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抓恢复治理,保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不断加大对矿山毁损土地复垦复绿力度,鼓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增加植被覆盖率,努力减少开采对环境的破坏。

抓执法监管,维护矿业开发的良好秩序。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矿山勘查和开采活动巡查督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乱采滥挖行为。

建议:

1、明确探矿权勘查周期,加强对探矿权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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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完善“三率”考核制度和督察制度。建议对我县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适当的资金支持,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申请材料。对于采矿登记材料中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相关材料,建议予以去掉,采矿登记材料中主要是涉及到国土部门,其它相关内容由主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4、建立地质灾害保证金经常使用制度,鼓励矿山实施边开发、边治理边验收制度,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用,考虑铜陵作为资源枯竭城市,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复垦过去欠账较多,建议对我县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适当的资金支持。

5、进一步明确国土部门在矿业权管理中的职责,探矿权安全管理方面应该交由地方安全监督局负责。

6、加强基层矿政管理人才建设工作。为了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实现地方矿业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基层矿政管理工作的重点,确保基层矿政管理对人才数量和质量的需求,目前现有的矿政管理人数偏少,专业人才匮乏已经凸显。

六、构建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的主要做法和建议 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节约优先,切实保障建设用地。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和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指标体系,坚持有保有压的供地政策,严格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如我县对金桥工业园入园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8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每亩,税收不低于15万元每亩,并将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进行约束,对工业用——

地出让严格按国土部规定的规划条件容积率不低于1.0。同时,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土地市场建设,促进建设用地高效使用;清理盘活闲置土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从严监管,促进土地占补平衡。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健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工作,坚持县、乡两级动态巡查防范,强化违法用地案件联合查处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011年共联合巡查50余次,查处违规用地5宗,非法开采3宗。有效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坚持以民为本,积极维护民生权益。制定供地计划,落实住房用地保障措施,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土地供应;采取多种办法和途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大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与保护力度,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对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钟鸣镇水村田傍张25户村民另择安置点建房搬迁,其余住户汛期安排搬迁避让,对县级地质灾害点顺安镇新湖村塘坝村民组有安全隐患的村民进行了搬迁避让;治理地质隐患点2处(钟鸣水村田傍张、701道口),同时,积极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8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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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坚持创新管理,不断强化工作责任。积极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新格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保发展、拓展用地空间上做文章,较好地实现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赢。

建议:

一、要进一步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努力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要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拓展建设用地渠道,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整理,积极探索和开展低丘缓坡地、山地开发利用。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充分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鼓励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提高新增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二要坚持守土有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要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地执法监察网络,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强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各个环节全程监管。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要把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土地执法相关部门考核评价目标体系,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定期通报职责履行情况,同时采取多种方式——

对土地执法监管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县乡两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及建议。全系统干部职工总计101人,在岗人员72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11人,土地储备中心8人,监察大队10人,信息中心2人,开垦中心2人,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28人,政府雇员3人,临聘人员8人),退二线4人,离退休人员25人。内设7个股室,4个局属事业单位,9个派出机构。

9个基层所于2010年6月份成立,分别为8个乡镇及金桥工业园区的国土资源所,国土所作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6名。国土资源所所需人员从原乡镇土地城建站中提到管理岗位在编在岗人员中择优聘用。我县乡镇土地管理岗位正式在编在岗共28人;基层队伍的成立,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建议:

根据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管理办法》要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日趋常态化和规范化,为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高发势头,建议:

(1)组建9个基层国土资源监察中队,核定编外聘用人员(政府雇员)24人,其中五松所2人、顺安所4人、钟鸣所4人、天门所4人、胥坝所2人、老洲所2人、东联所2人、西联所2人、金桥所2人。

(2)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国土局自2002年9月成立以来,国土系统干部没有纳入全县干部人才交流范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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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国土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建议加强国土干部跨系统交流,形成“走出去、请进来”的良好机制。

(3)聘请国土信息员。近年以来,农村违法用地现象有增无减,特别是农民违法建房和非法开采、盗采现象较为严重。由于信息报送机制不健全,导致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滞后,很是被动。为此,我们建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及信息反馈制度,在全县各村聘请1名国土信息员,为兼职人员,其待遇为50-80元/月,预计年支出约10万元,主要职责是报送辖区内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信息,及时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4)进一步加大国土系统评先争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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