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情况调研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商资本下乡调研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情况调研报告
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为切实掌握好“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的基本情况,引导和规范其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我市对“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情况进行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扎兰屯市行政区总面积1.69万平方公里,设4乡、8镇、7个街道办事处。其中:4乡、7镇、4个街道办事处有126个行政村,1009个村民小组,耕地297万亩。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扎兰屯市经营范围涉及农牧业领域的企业有3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49个。
二、“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情况
(一)“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的方式
根据调查,我市“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取得农村土地,直接从事生产经营。2014年,蓝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大河湾镇暖泉村签订协议,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方式,长期租赁荒山1000余亩,种植黄太平沙果,既有效开发了“五荒”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企业的原料供应,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吴昊万寿菊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转让和租赁方式取得耕地153余亩,建大棚温室,为万寿菊种植农户培育种苗,推动了蘑菇气镇和周边地区万寿菊产业的发展。
二是“工商(社会)资本”通过领办或参与合作社的创办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2008年,润田农资经销部作为“工商(社会)资本”与大河湾镇金星村52户农民实行股份合作,创办富裕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承包耕地5000亩,通过集中连片经营,获得了很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三是“工商(社会)资本”通过订单农业方式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鸿巍公司以创办利民杂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与达斡尔民族乡、卧牛河镇及周边地区的农民建立了长期的杂粮订单合作关系,通过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杂粮,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生产原料的供应。
四是个人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一些闲置的城市个人资本通过与农户个人协商,租赁或转让农村土地的方式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从事种养业生产。这种模式在各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但相对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对当地农牧业生产推动作用不明显。
(二)“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领域的特点
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领域有以下特点:
一是规模小。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工商(社会)资本”还没有在农牧业生产领域形成较大的规模,直接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的企业数量很少,个别企业虽然租赁了土地,但是规模不大。
二是自发性。我市的“工商(社会)资本”都是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出发,自发产生的行为。由于这种现象很少,政府尚未制订推动“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的相关政策。
三是投资方式原始。我市的“工商(社会)资本”为了保障本企业生产原料的供应、降低生产成本或是寻求新的投资方向而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受投资规模限制,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上的突破,对农牧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尚不明显。
(三)“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的原因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积极的政策导向。中央连续多年出台的一号文件搭建起农业支持保护的政策体系,各种强农惠农富农措施不断加强,营造了建设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这些使得工商资本看到了投资农业的希望
二是企业原料供应和生产成本压力的原因。我市的农牧业生产有分散性、自主性的特点,种什么、种多少、卖给谁都是由农户自己作主,受市场环境变化因素的影响,部分农副产品的产销量和价格不够稳定,对企业生产的原料和成本形成压力,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部分企业将资金直接投入到农牧业生产领域。
三是城市闲散资金寻找新投资方向的需要。由于宏观经济影响,二、三产业内多数行业竞争激烈,投资效益不稳定,而农牧业生产领域市场环境相对稳定、投资规模要求不高、投资安全系数较高,成为一些城市闲散资金投资的优先选择。
四是农牧业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副产品的市场需求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牧业正在步入高价时代,优质、安全、方便的农副产品需求旺盛,只要能生产出好的产品、创造出好的品牌,不愁销路,而且利润相对丰厚和稳定。
五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不断巩固、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规范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工商(社会)资本”通过土地流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提供了契机。
三、“工商(社会)资本”的进入对农牧业生产领域的影响
虽然我市的“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规模不大,但是对农牧业生产的一些影响已经初露端倪:
(一)“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的积极作用
一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牧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难题。分散经营的农户依靠原始积累,很难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问题,“工商(社会)资本”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通常要求土地连片经营、集中管理,直接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户成为了流转的受益者,既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又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牧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高。通过企业生产的示范带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广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理念、优良品种和先进的种植技术、推广使用的先进农业机械设备,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水平。
四是有助于推动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企业直接从事的农牧业生产,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其组织化程度更高,通过更合理的分工和更有效的协作,提高生产效率和收益水平。这势必会对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总之,“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领域,对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允许“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领域,并对其加以规范,是农牧业生产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关于“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领域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工商(社会)资本”流转或租赁农村土地的准入机制。要对“工商(社会)资本”在农牧业领域的生产经营能力、履约能力进行审核,并指定相关部门对其备案,把好“准入关”。
2、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补助金制度和村级土地流转保障金制度,在企业无法履约时,对转出耕地的农户进行补助,降低其损失。
3、建立和完善“工商(社会)资本”从事农牧业生产的监测机制。加强对企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动态监测,重点监测流转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如流转土地500亩以上),防止企业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或变相圈地。
4、建立和完善“工商(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领域的引导和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引导“工商(社会)资本”向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产品精加工、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议方向引导,带动本地农牧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