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市场调研报告(精选8篇)_在线医疗市场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24 07:09:4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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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医疗调研报告

为继续深化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市政协专门成立调研组,从2008年8月开始,就医疗资源配置问题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研究。调研组先后走访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市卫生局、市建设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及医卫界部分老同志,组织召开座谈会,查阅分析有关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医疗资源逐渐增加,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有了基本保障。

(一)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医疗服务范围逐步延伸。据了解,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95家,其中市级综合性医院4家,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康复医院、惠民医院各1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地名卫生院11家,民营医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1家,村卫生室487家,口腔诊所33家,企业学校医务室22家,门诊部12家。目前,我市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构筑,20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成型,医疗服务范围不断延伸,群众就医保健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已基本形成以市级医疗机构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二)等级医院建设富有成效,优质医疗资源逐步增加。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和医院上等级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截至2007年底,我市拥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各1家,二级甲等中医院1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家,二级乙等专科医院1家,二级甲等民营医院1家,二级乙等民营医院1家,省级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1家,台州市级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2家。重视引进外地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尽力方便群众就医;注重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协调发展,综合性医院与专科医院的互补发展,逐步丰富优质医疗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保健需求。

(三)医疗业务不断扩大,医疗资源利用率逐步提高。随着卫生事业的较快发展,我市各类医疗机构逐步完善,医疗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总量进一步增加,综合指标位居台州乃至全省前列。据统计,2007年,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额10.6亿元,门、急诊4813479人次,住院102541人次,住院手术44694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完成诊疗1802144人次。全市共有床位数3098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2.7张,其中市级医院病床2505张,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地名卫生院458张,床位使用率达到99%。磁共振、直线加速器、dsa、ct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基本到位,能满足各类疑难疾病诊断和治疗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医疗资源和参合带来的实惠。

(四)卫生人力资源不断扩大,队伍形象逐步提升。随着医疗机构的较快发展,我市卫技队伍也得到不断发展。近10年来,我市卫技队伍总量达到4868人,增加了近3/4,其中执业医师1370人,执业助理医师674人;每千人拥有医生数1.76人,每千人拥有护士数1.21人;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拥有技术职称的数量尤其是中高级职称人员明显增加,其中高级职称257人,中级职称997人,中高级占25.8%。不断深化“医

院管理年”和“三心”(爱心、责任心、进取心)教育活动,卫技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逐步规范,卫技队伍整体形象逐步提升。

二、我市医疗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 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离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的需求,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医疗资源在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中显现出来的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医疗机构的设置缺乏指导性和调控力。我市于2007年制定了《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对全市医疗机构的总体布局、等级标准、建设规模等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但未制定医疗机构设置的详细规划,在全市医疗机构新建、扩建、改建中,对医院的功能定位、学科设置、设备配置、卫技人员配备等缺乏一个全面、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在《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建设发展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和调控力,各医院之间往往各自为政,较难统筹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院之间的过度竞争,从而导致医疗资源的重复建设和局部性浪费,出现了有的医院因建设规模过大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影响各级各类医院的持续发展。

二是医疗资源配置的均衡性矛盾日益显现。从医疗机构分布情况看,医疗设备、资产和卫生人力等医疗资源的80%集中在城区和城镇医院,而我市人口的70%在农村,明显存在着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导致病员流向不合理,造成城区医疗机构负担过重,压力较大,影响了市级医院对疑难复杂病种的研究和“名院”、“名科” 的建设,难以向“高、精、尖”方向发展;而基层医疗机构却业务清淡,出现资源浪费,有些面临生存危机,影响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据了解,2007年市一院、市中医院(不含原市三院)、市妇保院的业务总量分别达到4.34亿元、1.39亿元和0.53亿元,依次占全市业务总量的40.94%、13.11%和5.0%,仅此3家市级医院业务量就占全市业务总量近60%,而且其一般性质的医疗业务量所占比例较大。

三是公共医疗资源政府性投入有待加大。全市卫生事业费投入虽逐年增加,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卫生事业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未达到市财政总支出的5%以上。2007年卫生事业费投入(包括农民健康体检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5756.793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2.63%。对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难以体现,就医成本难以降低,公共医疗机构、传染病、精神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相对滞后。四是医疗机构卫技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由于受卫生人事体制的影响,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无技术职称、无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长期沉积、比例较高,据2007年底统计,全市卫技队伍中无职称人员达304人,占6.2%,影响了卫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和新分配医科专业大学生的招收。而且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中,中高级职称大多集中在市一院和其它市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所占比例极低,城乡差距较大。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8名卫技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的仅14人,中级职称的145人,分别占1.55%、16.2%。

三、对优化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的建议

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科学规划,注重梯度发展,实现整体提升,进一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便捷、技术优良的医疗资源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完善规划,加强资源调控力度。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既是卫生事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的重要手段。要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十一五”设置和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浙江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以及温岭市域总体规划要求,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科学编制《温岭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现有医疗资源布局和结构,整合优化各层次医疗机构。规划要对市级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卫生院以及村级卫生室的布局、规模、功能定位、人员结构、名医培养、学科建设、设备配置等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以适应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要强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以加强对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约束力和调控力。要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和要求,避免规划调整的随意性,有效盘活利用医疗资源存量,严格控制建设增量,限制和减少盲目的扩张和升格,特别是市级医院规模的扩大、镇(街道)卫生院的升格以及民营医院的设立等一定要慎重。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程序,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等,无论何种资金渠道,都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要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效率。

(二)提升层次,丰富优质医疗资源。

优化配置医疗资源,要以现行设置的医疗机构为基础,以当地的实际医疗需求为依据,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均衡、优质发展。

医疗资源集聚的中心城区,要合理规划新增资源,做强做精现有资源,凸现医疗业务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综合规划市级医疗中心。市级综合医疗中心,要以三级乙等的市一院为基础,以建设三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医院为目标,集医、教、研于一体,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使其真正成为我市医疗技术龙头和骨干,成为医治疑难疾病的业务中心,成为台州南部的医疗中心。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医改方向,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加强和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加强重点中医学科建设,提高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能力。延伸中医服务网络,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辐射能力。加强妇女儿童医院建设。根据《“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妇女儿童医院的功能定位,继续发挥产科优势,加强儿科和妇科建设,形成妇女儿童医院应有的特色和品牌,真正把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成为台州乃至全省一流的妇女儿童医院。

要加强各医疗机构合作交流机制建设,既要重视引进外地优质医疗资源,又要重视市内医疗资源的合作和共享,实现资源的对接和深度合作,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提升医疗资源的档次和医疗服务水平。

(三)培育品牌,促进特色医疗资源建设。

随着诊疗科目不断增加,各医院特色学科建设日显重要,已成为优质医疗资源培育的重要内容。一要重点扶持已有的特色专科。综观现有特色专科现状,要积极扶持诸如肿瘤、骨伤科、小儿科等特色专科的发展,带动全市学科品牌建设。例如市二院肿瘤专科在周边县市都有一定的影响,病员不断增加,病区建设不断扩大,但由于医院规模扩展较快,医院进一步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给予政策支持,通过盘活其闲置的资产等多种途径解决肿瘤治疗中心院区的建设和当前医院所面临的财务困难,以进一步促进肿瘤专科特色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温岭乃至台州的肿瘤治疗中心。二要加强特色学科错位发展。针对我市实际病源和医疗业务水平,要正确引导各医疗机构在特色学科建设上错位发展,形成各自品牌。继续抓好原三院的泌尿科、四院的肛肠科、中医院的推拿针灸科、台州骨伤医院骨伤科等专科特色建设,拓展特色专科领域。三要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和《浙江省医疗机构“十一五”设置和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县级市设立传染病专科医院要依托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因此,结合我市传染病防治技术力量的实际,建议挂靠市一院,与医疗中心建设同步规划,并严格按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实施,尽早列入建设规划。四是发展康复医疗机构。随着康复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市精神康复医院的硬件建设和技术力量的扶持,切实改善办院条件,使其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和发挥社会效益。此外,还应根据医疗实际需求,可筹建市级康复医疗专科医院。

(四)加大力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要采取改善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要根据《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温岭市镇(街道)卫生院设置规划》,按每个建制镇至少建设好一所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加强对镇(街道)卫生院的建设和管理,强化镇(街道)卫生院“六位一体”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卫生院布局,归并和改制地名卫生院。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和设备装备的投资,按规划目标稳步推进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要强化镇(街道)卫生院的公益性质,确保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使卫生院能承担起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要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要求,继续加大“网底”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致力推进其规范化建设。要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引导其合理用药,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信息平台要逐步向基层全面覆盖,让更多的参合农民享受到医疗资源快速发展带来的实惠,从重点保大病向门诊小病延伸,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保障水平。

(五)健全机制,提升卫技队伍整体水平。

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的关键因素是卫技人员。要进一步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和合理配置卫技人员,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人才流动。要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和卫技

人员双向聘任制,激活卫生系统人才的有效流动。要根据岗位要求和执业标准选配人员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对无职称的卫技人员进行有计划清退转岗。要深入开展市级医院牵手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和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城乡卫技人员的合理流动机制,实现城乡卫技人员互派学习,支援农村医疗,方便群众就医。要制订并实施新分配卫技人员和农村卫技人员的培养方案,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鼓励和支持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积极培养面向农村的全科医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要采取外引和内培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名医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社会认可的名医队伍,引领我市品牌学科建设,切实提高我市医疗的整体水平。篇二:医疗卫生调查报告

河南省南阳市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调查

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如何,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息息相关。农村医疗卫生搞得好,可有利地保障农民的健康,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反之,则会产生种种不利的影响。当大家把越来越多的目光投向农村时,身为医学生的我们,也情不自禁的加入到这一行列。为此,今年8月,我们来到了南阳市的各乡镇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方法与对象:采取抽样调查法,以实地采访为主,结合问卷调查,对南阳市各个县乡镇进行调查。

调查时间:2011.8.05——2011.8.20 正文:

我国十三亿人口当中有八亿是农民,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是国家关心的最大的公共利益。奔小康,必须先有健康;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病者有其医”。“看病贵,看病难”已成为当今社会讨论的热点。我国不少农村,特别是比较边远的山区缺医少药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显然无益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如何,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息息相关。农村医疗卫生搞得好,可有利地保障农民的健康,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反之,则会产生种种不利的影响。经过一个暑假的调查、分析及查阅相关资料,我基本上对奴前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状况有一个了解。

通过调查发现,相对于城市来说,当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现状还是很落后的。首先,从卫生服务资源的总量上看,城市地区占有卫生资源的70-80%,农村地区只拥有20-30%的卫生资源;其次,从资源的质量上看,农村拥有的卫生服务资源质量远远低于城市,几乎所有的高层次卫生资源,包括人员、技术、设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等,都分布在城市地区;第三,卫生投入的重点也在城市,包括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等,都建设在城市地区;第四,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此外,还有政策因素,管理因素,社会因素等等,共同构成这种城乡之间的不均等状态。县级医疗机构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基本还可以存活,因为这些机构还是县域内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最强的医疗机构,它们还可以保有赖以生存的服务量。乡镇卫生院基本上还是“三三制”,即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处于有“盈余”状态,具有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少量经济不发达但乡镇人口密集的地区;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勉强过得去,过着“紧巴巴”的日子;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处于长期“亏损”状态,这些卫生院主要分布在边远地区,靠财政拨款勉强维持。农村卫生站则是形式多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村办村管政府给予一定补助的(如宁夏),有村办个人承包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如广东)的或不给补贴的、有个体办的、有村与个体联办的、有卫生院下伸举办的等等,形式多样。总体来看是县和乡镇医疗机构以政府主导为主体,村级卫生站以个体为主导者较多。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参差不齐。在农村医生中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农村医生有的是原来的赤脚医生,后来通过进修取得了乡村行医资格,有的是卫生学校或者医学院毕业后在农村行医。从调查情况看,村级医生的受教育程度以中专为主,大约有70.6%的村医生是中专学历,8.3%的是大专学历,本科学历者占1.9%,还有19.2%的村医生是没有学历者。在村医生中,大约有80%的医生具有乡村医疗资格,约20%的村医没有取得乡村医疗资格。另外村诊所的医疗器械,目前仍是原来的三大件,此外就一无所有了,镇医院里比较昂贵稀有的就数b超机、x光机、电镜。医生们反映,常规器械和药品一般能满足需要,至于特殊的器材像核磁共振仪,无力添置,也没必要。因而在质量方面私人诊所和村卫生室相对较差,比不上卫生院和其他更高一级的医院,限于设备和文化水平,这也是不可避免的。

县及县以上医院最不方便,价格相对也最高,但是质量好。鉴于农村的医疗设备状况和医术,很多人都对农村的医疗机构不是很信任。看个头痛发烧还好,但遇到要做手术时,就不敢轻易就诊了。

这些年农村卫生事业虽然有所改善,但是医疗价格不断攀升,农民医疗负担过重。同样一种药,在医院买比起在药店买可能要翻番。有些药,在外面又买不到。而且,没有哪个医院愿意病人拿着处方到外面买药。在外面买,便宜些,但还是不放心,生怕买假药。虽然今乡镇已经在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减轻病人看病贵的想法,如病人可在指定的顶点卫生院就诊,若是门诊治疗则每天可减免三十元的医药费,若是住院治疗则既可报销百分之八十的医药费,若是在县级医院就诊住院则报销百分之五十,市级医药则报销百分之二十,低保户既可全免,这样的措施实则为病人带来福音,不仅收容了病人到指定的卫生院就诊,同时也给病人减免了医药费,让其看病贵的问题得到大大改善,为此医疗卫生改革是个永不褪色的话题。但是,合作医疗范围之内的药品少,农民生病后,发现好多效果比较好的药都不在报销之列,而之前对哪些药可报又不清楚。而且,参加合作医疗以后,各项费用都上涨了。就算报销,但最后还是没少花钱。由于农民朋友自身对合作医疗不是很了解,加上合作医疗具体实行中的种种限制,很多人都对合作医疗开始产生怀疑。好多人都说:“政策是好的,但执行有问题!

城乡卫生服务差距表现在应就诊和未就诊,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患者比例上,2003年全国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中国城乡居民患病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城市为百分之五十七,农村为百分之四十五,患者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城市为百分之二十七,农村百分之三十,在出院患者病情未痊愈就主动提出要出院的占百分之四十三,自己要求出院患者农村百分之六十七是由于经济困难而城市只有百分之五十三,尽管中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最紧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的差距,这些差距有重要的根源。

存在这些问题的因素也是多样性的。首先是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政策未得到很好的落实,农村卫生仍然落后于城市卫生工作;其次是农村卫生投入少,农村卫生工作者的待遇低,晋升机会少,导致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尤其是高中级专业人才流出多于进入;第三是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条件差,业务发展机会少,吸引不了高层次人才到农村工作。第四,农村卫生工作管理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导致产出不足。

城乡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导致了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支付能力的差距,医务工作者的报酬和收入持钩,影响了贫困农村地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积极性,结果把农村按经济发展水平分类进行分析,收入差距对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的影响更加明显,在大多数地方富裕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城市不相上下,而在中西部的贫困农村,这些问题最突出。另外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完全不同,城镇医疗保障水平远远离农村,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二元结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支出都不同程度纳入了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长期以自力更生为主,是农村居民难以与城镇居民一样公平的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虽然政府卫生投入的重点是最近几年在向农村转移,但数十年来政府卫生投入的重心在城市,因而积重难返,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政府应加大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投入,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既然农民对大病依然很难负担(合作医疗补贴有限),那么,能不能在疾病发生发展之前就把它遏止住呢?中医云,“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预防为主也是我国医疗工作的基本方针。政府如果加大农村公共卫生特别是基本卫生保健的投入,组织好人力、物力,开展好基本医疗保健工作,这不仅仅是农民的福音,更是整个社会的福祉。一来,农民的健康意识会大大增强,身体素质会有一个质的提高,另一方面,还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农民身体棒了,吃饭香

了,疾病少了,不仅可以使政府避免在疾病治疗方面的大规模消耗,还能为社会生产、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基本前提。长远观之,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方面的投入,是能够产生正的效果的。

其次严格管理农村医药市场。我国医疗市场化之后,长期以来,医院走的都是以药养医的路子,服务费收得低,药价自然而然的高了。二是目前的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剥皮”如药厂、医生、医院、药品销售公司等几个环节,医院环节占了50%以上。(2)所以,对于自负亏盈的医院来说,他们很难舍弃“药品”这个砝码。加上医药市场缺乏有力监督,农村假冒伪劣药品四处蔓延,农民对此怨声载道。要想逐步扭转这种局面,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大力监督,坚决抵制不合格的药品,打击不法商贩,提高药品质量。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减少药品销售流通环节,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坚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集中采购、公开竞标和区域配送的试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受惠于民。

医疗卫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容,如何去审视这一系列问题,那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改革,适应卫生改革需求,培养使用性医学人才间接的进行了医疗卫生改革。

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处于一个经济、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医学模式转变的历史发展时期培养方面,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作用,从规模和结构质量控制,课程改革,定向培养,毕业后教育和在职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入手,推动医疗改革的进程。基层医疗就是一个国家医疗事业的基础,所以重视我们的基础医疗,重视我们的基层医疗,那么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才会稳步前行。篇三:医疗调查报告范本 2015年农村医疗调查报告范本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03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 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3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 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 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 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 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 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 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05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06-2009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 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篇四:医疗市场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洲区医疗市场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基层医疗服务投入的逐年加大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区医疗卫生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我们对全区特别是我院的医疗现状作了一个全面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医疗机构设置情况 全区卫生系统共设置区、街道两级医疗卫生机构27个。其中区属医疗卫生机构13个,街镇场区卫生院15个。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590人,区、街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共设置病床1458张。全区卫生系统房屋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2亿元,有价值万元以上各种医疗设备370台套,其中百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10台件。我院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53张,设有11个病区23个临床一级科室,6大医技科室和14个行政职能科室;开展西医、中医各科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到黄陂、红安、黄冈、麻城等邻近县(区)市。并且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现有在职职工640人,其中卫技人员507人,高级职称60人,中级职称183人;拥有万元以上设备120余台件,其中美国ge双排螺旋ct、阿克松彩色b超、康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奥林巴斯彩色电子胃镜、日本进口血透机、腹腔镜等设备在武汉市区级医院中处于先进水平,医疗设备总价值达到3000余万元。我院坚持科技兴院,注重专科建设。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消化内科、骨外科、神经内科已成为本地区知名专科,能开展开颅、中上段食道癌根治、胰十二指肠切除、肺叶切除、部分肝叶切除、椎间盘摘除、脊柱矫形、子宫全切带盆腔清扫、乳突根治等复杂重大手术。每年均有30余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杂志上,2~3项新技术获市、区科技进步奖。06年度《平律复方治疗病灶性心律失常临床与实验研究》科研课题经成果鉴定达国内领先水平,被评为武汉市重大科技成果,07年获得武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8年我院通过管理评审被命名为“二级优秀医院”并顺利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的认证。

由上述情况可见,我区各医疗机机构特别是我院无论是设备、设施还是医疗技术水平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

(二)近5年来全区医疗服务状况 近5年来,特别是在2004年底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近年开始的标准化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开始以来,我区的医疗服务情况有了较大的改观,人民群众特别是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得到了较大的保障,农民开始享有较多的优惠政策,医疗服务网点遍布全区各个角落,使得我区大部分农民群众有条件且能够看得起病,有的甚至可以花小钱诊大病。全区各个医疗机构业务工作量也因此开始大幅增长,有的街镇卫生院业务收入还实现了翻番,这都从侧面反映出我们国家政策在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全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状况正在逐步得以改善。

我院作为全区医疗行业的龙头单位,近5年来,按上级领导的要求,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更新医疗设备,改善就医环境,降低药品价格,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使得我院的各项工作指标也有了明显提高,现将相关的医疗服务各项指标列举如下:

人民医院相关医疗服务数据

由此可见,全区卫生系统,特别是我院在医疗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的同时,业务工作量也正在逐年同步明显增长。老百姓有病大都能够走进医院并看得起病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

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各项医疗费用仍呈增长趋势。我们对本院相关数据指标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与比照,发现在逐年增长的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占了较大的比例,而实际的服务费用与治疗费用在我院的不断调控下还有所下降,这个问题值得关注;另外,由于当前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大家对医务服务的要求开始逐年提高,对服务项目、服务水平与服务内容都有着更高的要求,许多新的仪器、新的疗法、新的药物开始不断投入使用,从而使得我们的服务成本也大幅提高,这是医疗费用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当然,患者有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花小钱照样是可以看得好病的。正是由于还存在着上述诸多原因,部分老百姓所谓“看病贵”的问题还有待在未来工作中继续努力,不断采取措施予以逐步解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采取了诸多措施,已经解决了部分存在的问题,但是由于基层卫生条件底子差,发展不平衡,财政投入又相对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势必使整个卫生系统的服务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兑现难。政府部门对卫生事业投入资金有限,并且有的配套资金不能兑现。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区财政对全区卫生系统投入的卫生事业费和各项配套经费应达到4200万以上;2005年,全区卫生系统区财政预算只有1373万元,即使按卫生系统在编在册人员算,人均卫生事业费年均不足5000元。近几年来,区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同期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没有保持与财政支出同比例增长。没有必要的财力作为后盾,各医疗单位的就诊环境、设备、设施、后勤保障都将无从保证;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医务人员何以安心工作?在此条件下若想搞好医疗服务谈何容易!

(二)街镇卫生院人员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

从总体上看,我区街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而且大部分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从业经验主要集中在疾病的治疗上,缺乏预防、保健、康复、健康咨询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调查显示:全区3590名医务工作者,从职称来看,高级仅占6.7%,中级占28%,初级则占59% ;从学历来看,大专以上占43.6%,中专或高中占35.6%,而街镇卫生院高级仅占0.3%,中级占7.8%,初级则占31.5%。目前街镇卫生院在职临床医务人员中职前本科生、专科生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专业人员学历职称层次低成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基本制约因素。另外,街镇卫生院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方面是整体人员臃肿,另一方面卫生技术人才匮乏。

存在专业从业人员明显不足。这就使得我区基层特别是农村人民群众仍然存在一定的就医因难。

(三)设备设施缺乏或落后。

在基层医院,特别是有的街镇卫生院,设备还相当的落后,有的辅助检查只能做最基本的血尿常规;有的手术室简陋异常,全部手术过程在同一房间里完成;有的连基本的急救设备都不曾备齐。这样的条件是很难为病人服好务的。

(四)区人民医院的实际困难。

我院作为行业龙头,也是全区医疗技术的指导中心,虽然在人员和设备、设施方面比街镇卫生院状况要好,尚可以基本满足常见多发病及少数疑难病症的诊治,但是仍存在着很多实际困难,一直制约着我们更好地向前发展和更好地为病患者服务。

首先,病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我院医疗实际发展水平的矛盾渐趋显著。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也必然地要求医疗服务水平相应提高。但作为一所二级医院,其发展与进步受着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如地域、人力、财力、上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政策扶持等。只有各方协作并形成合力,才能使我们的医疗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另外,由于医院建筑、布局、设备、设施等硬件方面仍较陈旧和落后,在全市乃至全省同级医院中仍显滞后。全院各病区床位普遍偏少,每到疾病高峰期,经常人满为患,一方面不能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另一方面由于设施不到位也易出现医疗差错与服务不到位从而引发纠纷,也因而不能更好地服务于民。

还有就是外部医疗环境欠佳和社会舆论的不良导向对医院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停尸闹丧、恶性纠纷时有发生。一是影响正常工作的进行,二来限制了医学科学的创新与发展,创新被认为即是“试验”,所谓“无据可考”的东西更会让“扯皮”者有机可乘。当前,这些不良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着,已经严重地阻碍了当代医学科学的发展与进步,如果不尽快予以解决,要想真正提高全区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将无从谈起。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资金问题是制约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大力改善就医条件,添置必要的设备,特别是对

经济相对薄弱街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财政上要予以倾斜。

(二)加快基层全科医师培训与资格认证的步伐。逐步提高街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一级医疗部门人员素质。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的培养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就业,对志愿到条件较为艰苦的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提前定级,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更要充分发挥人才的优势,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三)对中心医疗机构更要加大投入,促其发展,继而带动全区卫生系统向前发展。在财力上、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全区疑难、重危、复杂病例大多集中在我院,全区近70%的医疗服务是由我院来承担的,只有不断完善设施、改良设备、激励进取,才能使其真正的成为我区名副其实的龙头,成为全区真正的学术、医疗科技和业务指导中心,从而为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完善配套政策。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标准,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五)医药分家,实行药品托管制度。通过托管来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全国许多医院已经走在了前面,而且试行的效果颇佳。许多的事实证明,这确实是一项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好举措。

(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行力。一切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好全区整个医疗行业安全的工作环境与良好的工作秩序,为各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保驾护航。

(六)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实事求是地评价整个医疗行业,纠正当今社会的不良舆论导向。给医院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七)更加深入地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为基层医疗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制度保证。

目前,我区确实仍然存在部分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但这不是普遍问题。并且,其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街镇及至村一级的医疗单位。只要政府更加关注医疗卫生工作,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我区的整体医疗状况一定会越来越好。篇五:关于医疗改革的调查报告

关于医疗改革的调查报告 2009年暑假,公共卫生学院安排07级预防专业的学生进行社区预防保健实践。在xx老师的指导下,我开始进行有关医疗改革的调查。

在《小康》杂志连续四年对全面小康进程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调查中,医疗改革一直居关注焦点的首位。本次医疗改革方案主要着手解决广大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改革对医患关系的影响情况是这次调查的重点,同时,也可以通过了解医患关系状况,发现医疗改革过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为医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方向。

一、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了解群众及医生对医疗改革的了解程度和对医患关系的满意程度,从而发现医疗改革过程中仍需注意的问题。

二、调查对象及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山东省xx市部分三级甲等医院医生,部分私立医院医生,社区医院、乡镇医院、卫生服务站医生;xx市群众。

一般情况:被调查的医生多为医院门诊医生,被调查的群众多为医院门诊随机抽取,以及社区、单位的部分群众。

三、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

问卷分为医生调查问卷和群众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并全部回收,其中,医生执业调查问卷50分,群众意见调查问卷50分。

四、调查时间及地点

调查时间:2009年7月27日——2009年8月15日 调查地点:

医生调查:山东省xx市人民医院、胜利医院、部分私人诊所

群众调查: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门诊、人民医院门诊、胜利医院门诊、xx市部分社区广场、单位职工

五、调查内容

调查分为两部分:医生执业情况调查,群众意见调查

医生执业情况调查主要内容为医生对其行医环境、医患关系、工资情况的满意程度,是否推荐子女从事医疗工作,对于国家医疗改革与医生待遇和医患关系改善的看法和态度等。

群众意见调查主要内容为了解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的消费比重,对医患关系的满意程度,对医疗改革的了解程度等。

六、调查结果

以下是两份调查问卷的问题回答情况及结果总结:

医生执业情况调查

1、您认为目前行医环境: a.一般 56% c.很差 18% b.很好 20% d.达到了有可能的最差的程度 6%

2、您认为目前医患关系: a.还过得去 52% c.很紧张 38% b.很和谐 8% d.简直像“敌”“我”矛盾 2%

3、您行医时是否很警惕,以防受到人身攻击: a.是 52% c.从不 4% b.不是 18% d.一直很注意 26%

4、与您的工作量和付出相比较,您认为您的工资收入: a.太少 62% c.较满意 13% b.大致相当 26% d.很满意 0%

5、您愿意推荐您的子女从事医疗工作吗: a.极力推荐 0% c.不推荐 56% b.推荐 16% d.由他们自己决定 28%

6、您认为国家正在进行的医疗改革会对医生的待遇产生哪种影响: a.改善医生的待遇

21% c.可能会略有提高 56% b.医生待遇不变 23% d.可能会有很大提高 0%

7、您认为国家正准备进行的医疗改革对医患关系的影响可能是: a.不变 24% c.对医患关系会有明显改善 b.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 47% d.可能会使医患关系更紧张

8、您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进修学习(可多选): a.迫切需要 31% c.没有时间 20% b.没有必要 2% d.没有机会 18%

9、您以从事医疗工作多少年: a.3年以下 6% c.5-10年 12% b.3-5年 14% d.10年以上 68%

10、您是在哪种医院工作: a.三甲医院 36% c.社区医院 22% b.二甲医院 26% d.其他 16%

11、您所在的工作单位属于:a.公立 68% b.私立 32% 14% 14% 此次调查,共调查了各级医院医生50人。以上为每个问题各答案所占的百分比,由此可得出调查结果如下:

1、医院的级别不同,医生对行医环境、医院关系、工资状况的满意程度差别较大:

上面的表格可或多或少反映出:

总体来看,大部分医生对自己的行医环境不甚满意,与工作量相比,认为工资太低,且认为医患关系不太乐观。

越是级别较高的医院,医生对自己的工作环境、医患关系、工资状况的不满意程度越高。而与居民日常接触较多的社区医院、乡镇医院、卫生服务站的医生,对医患关系、工资状况基本满意。

2、大部分医生不推荐子女学医,主要原因是,医患关系太紧张,以及医生行业比较辛苦。由此也可看出,医生对医生行业在今后的发展所持态度并不乐观。

3、有关医疗改革方面:

大部分医生对医疗改革将产生的结果持乐观态度,认为国家正在进行的医疗改革可以或多或少提高医生的待遇,改善医患关系。但也有小部分医生认为,由于医疗改革更加侧重于公益性,为公益性改革,因此相对不利于医生的个人利益,容易使利益方面的冲突更容易发生,因而不利于医患关系项有利方面发展。

在交流中还了解到,“以药养医”是当今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的现状,以药养医若不能有所改变,医生与病患之间的利益矛盾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关系也就不能有彻底的改观。

虽然国家已经确定了医疗改革的方案方针,但大部分医生认为现在医疗改革的效果还很不明显,在短时间内还不能给医生和群众带来明显的实际利益,医疗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在重症病患比较集中的三甲医院,医患关系等问题可能更为尖锐,医疗改革的公益性效果较差。而在与居民日常生活接触较多的社区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处,医患关系较为和谐。自xx市各社区实行药品零差价活动(xx市医疗改革措施之一)后,群众反映良好,社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认为群众对他们的满意度较高。

4、绝大多数医生都认为有继续学习的必要,但由于各种原因没办法实现。群众意见调查表

1、您存钱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a.孩子上学 43% b.以防生病 17% c.购房 17% d.存钱养老 12% e.其他 11%

2、您觉得目前看病就医方便吗: a.方便,和去年一样 51% b.比去年更方便

16% c.不方便,和以前一样 10% d.不方便,但是比以前好 22%

3、有关医疗改革的情况 请您选择一项: a.政府已经公布医改方案 59% b.政府快要公布医改方案 41%

4、您生病后经常去哪种医院看病:: a.公立医院 36% c.社区医院 16% b.私立医院

14%

5、您就诊时医生开的药: a.太少 2% c.太多 30% b.正好 32% d.有一些是不必要的6、您本人或亲友看病时曾对医生予以物质方面的感谢吗: a.是。希望医生能给我最好的治疗。27% b.是。因为我对医生的治疗感到很满意。21% c.没有。因为医生对我的治疗令我不满意。4% d.没有。因为我已经交了应交的治疗费用。48%

7、您就诊时对医生的服务态度: a.满意。71% b.不满意。24% 36% c.很不满意。4% 此次调查,共调查群众50人。以上为每个问题各答案所占的百分比。由此可得出调查结果如下:

1、群众存钱主要目的是孩子上学,治病医疗相关的消费并不是群众消费的主要方面。

2、群众对医疗改革的效果体会并不明显,没有感到看病更加方便或者体会到更多的看病就医方面的便利。且依然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现在看病就医并不方便,可见有关部门仍有许多便民利民的工作要做。

3、在问及医疗改革的相关问题时,几乎所有的被调查群众都不了解医疗改革的相关情况,不清楚医改的现状和方案,也没有深切体会到医改的便利。

4、大部分群众对医生的服务态度持一般态度,介于满意与不满意之间。相对来说,医患关系在群众眼中较为和谐,但由群众的不满意程度接近30%也可以看出,医患关系还实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5、大部分群众认为就诊时医生开的药过多,有一些要是不必要的,且接近一半的人在看病时曾对医生给予物质方面的感谢。由此可见,群众对医生的诊疗方案并不是完全信任的,“以药养医”,“灰色收入”,仍是阻碍医患关系的重要方面。

6、由于医院体制改革等原因,我市信誉最高的一家三甲医院现为民营医院。这对群众看病就医时对医院的选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大多数群众仍叫信任公立医院,但由于市场经济等社会发展的原因,有越来越多的公立医院在向私立医院转变,使部分群众对大型医院的诊疗效果产生了怀疑。

七、调查体会

为了完成此次调查实践活动,我首先上网查找了很多关于医疗改革的资料。

国内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社会发展相关的各类问题中,医疗改革连年居于居民关注问题的首位。但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在医疗改革这个布满了体制沉疴的领域,人们充满了失望,同时又满怀期待。在一次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中,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最多,人们希望在医疗改革领域加大政府投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保障医务人员待遇,加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降低药品费用等。

在整个医疗改革中,最急迫解决的是医疗保险制度问题,最大的难题是公立医院的改革。显然,中国医疗改革面临的现状是艰巨的,任重而道远。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指出,本次医疗改革方案需要着手解决广大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在走访医院的过程中,我发现,xx市的医疗保险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普及,在各个社区实行的药品零差价制度,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好评。自2001年以来,我市按照“完善制度,统筹协调,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使医疗保险工作更具有人文性和社会性,构筑起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切实减轻社区居民要费负担,引导居民“小病在社区,康复会社区”,确定了社区100种常用药品的205个品规,实行社区常用药品零差价率销售,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医疗改革中,改善医患关系无疑仍是医疗改革的重点方面。而改善医患关系的根本在于如何解决医生与患者的利益冲突。就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由于医疗体系的资产界定不清,使得医院定位混乱,绝大多数公立医院可以利用公有资产进行完全商业化的医疗行为,而对民营医疗机构由要求他们提供队中公共医疗服务。

第2篇:「精品」医疗调研报告

医疗调研报告范文4篇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文,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xx”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XX年间增长了2.52倍,而XX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市县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我于今年8月初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活动,我分别走访了金城镇及其周边的部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地查看了“新农合”开展的情况,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随机选择的100名农民患者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发展态势良好

1、我县今年参合情况良好。过去两年,农民参保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信任度增加,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XX年共有87.6万参合农民,参合率为93.06%。上半年本级筹集资金876万元,补偿“参合”农民41.1万人次,医药费2480万元。

2、我县“新农合”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县出台的《新农合实施细则》可行性较强,实行了“日均费用、例均费用、病床使用率”三项指标控制,并规范了医疗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了病人相关信息联网及网上审核报帐,不但提高了报帐效率,更体现了《新农合实施细则》中所包涵的公平、公正、高透明度的原则。

3、农民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过去因为地方偏远,有病没时间看,以及生病没钱治而放弃治疗等死的现象在农民中屡见不鲜,现在“新农合”的实施让许多留守的农民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了,而补偿金在治疗结束就可以直接在当地兑现。3年为一周期的优惠常规健康体检,已于今年8月全面实施,这为疾病的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新农合”的实施让农民一方面打消了顾虑,另一方面开始重视自己的健康需求。

4、促进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身建设。随着近几年“新农合”的开展,各相关医疗机构为适应“新农合”的发展,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都不断在努力提升和完善,这已逐步形成了医患双赢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的问题

1、“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新农合”相关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14%的农民对参保的基本条件和怎样参保不了解,12%的参保人对报帐程序不了解,32%的参保人对报销范围不了解,29%的参保人对报销的起付费及比例不了解,17%的参保人所持《新农合证》上的个人信息与《户口簿》上不相符,这些不但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也给医患双方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2、部分乡卫生院医疗条件依然落后,部分偏远乡卫生院因为落后的工作条件和较差的待遇,依然是老的想走,新的不愿来,许多日常工作是一人承担多项事务,医疗水平的发展更无从谈起。

3、为利益驱动,个别卫生院假挂床住院以及按病人门诊经费标准乱开药的情况依然存在。

4、由于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留守人员稀少,大部分文化层次较低,这给“新农合”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参保,安心治疗,关爱健康。

2、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公开报销项目、比例,简化报帐程序,加强“新农合”资金管理的监督工作。

3、《新农合证》的办理要严格查对并实行机打,防差错,以免给参保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偏远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及医务人员的待遇,有针对性地为偏远卫生院培养适用人才。

党的xx大报告强调:“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在广阔的中国大地上百分之八十是农民,农民的健康状况是很值得关注的。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近几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镇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镇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

1、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辖区内卫生单位共有51家,其中民营医院2家;私立医院1家;卫生室46家;门诊部1家;优抚诊所1家。全镇卫生机构共有人员277名。卫生院的办公、门诊、病房和医务人员的住宿等条件都得到了相应改善,环境良好,各个卫生院都新配备了一定的医疗设备。

2、人员配置趋向合理。卫生院现有职工11人;村级卫生员20人;乡村医生101人。3、管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服务态度优良。

4、广大群众医疗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小病自费,大病统筹”的惠民政策为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免除了后顾之忧,医院的“门槛”低了,农民愿走进医院看病治疗。其中XX年7月1至11月20日,我镇补偿参保病人763人次,兑现金额9.7万元,其中在县内看病补偿8.9万元,在县外看病补偿0.8万元。

5、农民群众参保率高。xx镇总面积68平方公里,20个行政村,总人口数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数为5万人。在XX年度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4.65万人的基础上,XX年度我镇参保4.96万人。参保率达99.2%左右。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村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2、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乡镇,乃至县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3、政策制度尚需完善,有些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4、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

第3篇:医疗机构调研报告

医疗机构调研报告()目录

正文第一篇:民营个体医疗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个体诊所成为我市建立多层次新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规模小、数量多、设立分散、情况复杂,管理难度较大。截止目前,全市个体诊所已有近0家,主要集中在市中区和滕州市城区街道,为城区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服务,近几年,经过对医疗市场的整治和规范,个体诊所在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环境上有了明

显的改善,特别是经过实施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以来,部分个体诊所的软硬件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年开始,我们国家组织了几次大型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今年省里又针对性的开展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检查结果看,我市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个体诊所的健康发展,下面我结合日常的检查情况,对个体诊所存在的问题做简要分析:

一、人员执业、地址变更问题

【法律规定】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从目前我市检查的情况看,有近%的诊所不是开业申请人在执业,而聘任的人员多数没有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有的诊所有医师没护士、有的有护士没医师,个别诊所甚至是护士现场执业,近期,市监督所对一家诊所进行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是因为没有坐诊医生,由护士进行现场执业,导致患者延误病情死亡。这样的事例不少,由于人员执业导致的医疗纠纷在我市屡屡出现。关于诊所聘用人员行医问题,卫生部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第没有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和已取得证书未进行变更注册的人员都视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一部分执业人员未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关于诊所擅自变更执业地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已经对诊所进行了核准登记,核定了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不是随便可以变更的,变更要首先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今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诊所擅自变更了执业地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二、超范围执业和夸大宣传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根据检查情况,多数诊所能基本按照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但是有个别诊所存在超范围执业情况,有的内科诊所公然宣传治疗妇科、外科、皮肤科、儿科等疾病,目前,我市审批的诊所中除内科、中医、口腔诊所外,只审批了1家美容诊所和1家皮肤科诊所。检查发现有个别诊所甚至违法开展妇科手术、放环、取环、流产输卵管结扎术、早期终止妊娠术等项目。关于夸大宣传的问题,个体诊所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现象比较少,但是个别诊所通过散发小广告,门头广告牌宣传的现象很普遍,多数有内容违规,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二是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三、消毒、隔离技术规范问题

【法律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

第二篇: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监管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监管问题的调研报告

如何有效的做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管,是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新农合医疗机构是否得到健康发展的问题。黑龙江省卫生监督顺应形式的发展成立医政四科,是个新成立的科室。该科为了做好全省新农合医疗机构的监管,不断探索、研究,于年3月日至日组织人员到海伦市、绥棱县、兰西县的3个县及3个乡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县卫生局农合办、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走访、了解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情况

海伦市、绥棱县、兰西县经过几年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1、海伦市的基本情况

在省卫生厅和绥化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海伦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加大缴费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严密核销程序,使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定点合作医疗机构个,其中乡镇个。年,参合人数达到0,8人,参合率达%;收缴农民参合基金万元,合作医疗总资金达万元,共为,0名参合患者核销医药费万元,其中,住院核销万元,门诊核销9万元,实际住院比例为省级%、市级%、乡级%,年,全市参合人数仍为0,8人,参合率为%总

资金万元,截止到目前,已核销总资金为万元。2、绥棱县的基本情况

年全县有户籍农业人口人,常住农民人口人,有人参加新农合,按常住人口计算参合率为4.%。为完成省、市政府提出的年参合率达到%以上的工作目标,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县长亲自召开各乡镇长新农合工作会议,落实新农合工作任务。卫生局、县合管办亲自深入村屯对新农合政策与农民面对面答疑解惑。县的参合率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了使参合农民得到党的这一惠民政策,按照省、市对新农合工作的要求,科学合理的制定的我县的补偿方案,保证了新农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安全。

3、兰西县星火乡的基本情况

星火乡辖区共5个行政村,个自然屯;多户村民,常住人口0人左右;共有5个村卫生所,名村医。全乡农民参合率达到0%。乡卫生院大厅有新农合公示板和农合办的咨询电话,但没有公示具体核销病人的基本情况。所有参合人员均持有新农合医疗证,核销时的票据全部为机打收据。参合报销农民的档案基本完备。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管理上的问题: 1、本次调查发现有的市到现在没有给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证,以收缴收据代替,有的办理了,但是没有照片等信息,给参合农民的真实身份辨认带来了不便,形成了一些定点机构只凭参合农民口头上说,冒名现象无法杜绝。

2、管理机构的问题:县农合办的组成人员存在一定的技术结构不合理,由于有的方面的人才缺乏,致使对定点医疗的监管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例如审查病例,什么样的病人该住院出院的标准等。新农合办由于没有独立的办公经费,其日常对医疗机构监督存在比较远的定点医疗机构监督不到位。

3、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定点医疗机构的存在病例书写不规范,标牌及程序未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未公开。还有的存在存在挂床现象,如开人情方、大处方以及超标准出院带药等。也有一些医院“小病大养”、“短病长治”等现象比较突出。

4、参合农民的个人问题:有的利用医院管理上的漏洞做假病历骗保,还有的把假就医票据直接卖给农民方便他们回家乡报销。还有的医患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如病人入院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身份难以核定,加之部分村委会领导证明不实事求是,造成外伤病人性质难以确定,给新农合基金造成不必要损失。

5、国家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后,由于配送体系构建、配送费用、监管等方面的原因,一些乡镇卫生院反映基本药物无法满足需要,一些病人不得不到县卫生院去,加上交通费、食宿费等,使一些农民的负担加重。

6、新农合网络信息传输平台,有的县还没有建立。7、乡镇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才缺乏培训。三、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要明确对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患者三方监管的内容,针对基金管理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的重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专项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1、加强对管理机构的监管。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省里要加大培训力度,使一些监督部门的监管人员的政策掌握好,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新农合基金能否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关键在于地方特别是县、乡有关部门和机构规范的管理和严格的审核把关。随着新农合的全覆盖和筹资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作为一项长期限巨的任务来抓,加大对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基金筹集、存储、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基金管理安全、运行规范,确保基金全部用在农民身上,切实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对参合农民的管理。首先定点医疗机构要把住参合农民身份辨认关;二是农合办对外出人员严格审核。三是全省要对参合人员统一办理证,以便真假身份的确认等。

4、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出省、市、县三级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强化经办和管理能力

建设。

5、加强监管人员及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6、加大新农合网络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新农合资金网上审核、网上监测、网上信息汇总,及时进行预警报告,更好的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建立新农合报销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资金一站式同步结算平台。

7、尽快出台新农合管理法规,使新农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监管力度。

.4.1 第三篇:医疗机构环节的调研总结报告 柘荣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本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调研总结报告 柘荣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年成立以来,在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上花费了巨大的精力和心血,对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环节上的监督管理尤为重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对某些医疗机构出现的一些不规范使用药品及对药品质量管理上的疏漏仍然感到不容乐观。在这里根据这次调研活动中所了解的情况,以及结合我局在这几年的对本县医疗机构的执法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及相应管理办法作一个总结分析。

一、柘荣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监管的情况和方法(一)从加强岗位培训入手,提高人员素质。

我局在狠抓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把事前的培训帮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分批分层次组织法律法规和药学业务知识培训,进行指导。同时采取有效方式认真督促医疗机构自身开展药剂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药学专业水平,为规范药品管理提供有力的人员保证,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从规范购药渠道入手,保证药品质量。

为从源头上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我局“三管齐下”,一是要求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营销人员和供货企业资质审验,做到“三查五对”(即查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对身份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印章、授权范围),签订配送质量保证协议,把好进药第一关;二是加强药品营销人员管理,通过建立信誉档案、强化信用管理措施,督促医药企业严格依法聘用营销人员,严格实行对营销人员的审查考核和业务培训;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打击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药等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

(三)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统一管理“软件”。

针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没有明确的规范化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我局在出台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软件”,即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资料记录等统一做了细化,督促医疗机构统一制作各项制度并统一上墙明示,统一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统一做好各种资料收集和质量记录,使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做到合乎规定,有章可循。

(四)从创建“规范药房”入手,加强诚信自律。

为加强诚信自律体系建设,我局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规模不同,专门制定了《柘荣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分县级、乡(镇)卫生院、社会医疗机构和城乡个体诊所三级制定相应的条款,符合要求的按照得分情况评为“规范药房”。“规范药房”采取动态管理,每年将根据监督检查和管理情况可升级或降级,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记录在案并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增加检查次数,对屡教不改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

治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从而充分地调动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主动地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五)从密切部门配合入手,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成了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通知》,并成立了联合检查指导小组,加强指导;二是建立互通信息制度,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医疗机构涉药违法案件和检查情况,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从而增强了部门沟通和药品监督执法工作透明度,也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药品管理,提高了守法遵规的自觉性。

二、目前柘荣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由于病患者相对集中,用药人群大,在用药品种、数量上相对较大,是人民群众药品使用最直接、最广泛的窗口,因此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通过这几年多的监督管理实践,我们感觉到,医疗机构在监督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进药渠道不规范。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各级医疗机构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进货渠道混乱的问题。虽然药监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责令其改正,并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但他们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使得药监部门无法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管。

2、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素质低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法律观念淡薄,对《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认识;其次专业知识匮乏,由于某些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药品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忽视,导致了药品从业人员整体专业水平相对低下,从而造成在药品使用管理上的效率低下。

3、药房、药库药品管理差。与药品经营企业相比,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在卫生条件、场地、设施等方面都相对较差,药品堆放杂乱无章,灰尘较大,拆零药品较乱,没有药房及药库管理制度,中西药品没有分开,药房、药库设施缺乏,基本上没有防尘、防鼠、防潮、隔热等设施,并且在药品验收制度的实行方面也明显存在不足。尤其在村级卫生所,依然还存在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二)我县在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在药品研究、生产、经营等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规范,如药品研究领域有glp、gcp,药品生产领域有gmp,药品经营销售环节有gsp等,这些规范都是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条款的要求制定出来的,具有法律效力。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单位只有符合并通过这些规范的严格认证,才具有合法从业的资格,这些环节抓监管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但是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却遇到了一些违法行为无法追究的情形。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状况令人担忧,对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潜在威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已经远远落在了药品研究、生产和经营等环节的后头。在现阶段,我国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上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

1、欠完备、全面

我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仅限于规定而规定,没有相应的约束条款,或只有禁则而无罚则,即规定了应当怎么做,却没有规定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使之在实际操作过程

中难以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不同形式的违法行为,致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中许多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威慑。而这些行为却无形之中对百姓的健康和生命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如:合法票据、购进验收有记录是医疗机构依法购进药品的依据和凭证,在《药品管理法》中虽作了明确规定,但却没有罚则,而这在实际操作中非常重要。2、欠前后规定的一致性

《药品管理法》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参照什么质量管理规范才能获得认证许可并没有做出象gmp、gsp那样的明确规定,但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第八十三条关于药品认证含义中却提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这样的描述,显然没有做到法律与法规的统一。

3、对药品使用从业人员业务学习缺乏硬性要求

我国目前实施的执业药师制度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由于gmp、gsp认证必须配备的硬性规定,极大地促进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因没有相应的质量规范,该制度很难得到医院的重视,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不学习照样工作,无危机感,这就很难保证百姓用药安全,更不能正确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了。

三、对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设想和对策(一)、完善补充现有法律法规

1、在现行的《药品管理法》的基础上,需对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章节增加如下内容:(1)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须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使用许可证》;无《药品使用许可证》的,不得使用药品。(2)《药品使用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3)医疗机构药剂科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4)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库、药房、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有保证所使用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5)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必须按照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药剂科是否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6)《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xx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2、制订《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制订《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必须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制订《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可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订《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时除对药库、药房软硬件做出规定外,应考虑急诊室、防疫室、中药炮制室、病区药房、化验室、煎药室的药品管理问题。

(二)、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可实行“扣分制”管理。

“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是药监部门工作方针,为把这一工作方针运用到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监管上,建议可借鉴交警部门对驾驶员扣分的作法,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实行“扣分制”管理。这一管理模式主要包括: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规定,制订一个扣分的标准,即扣分的内容,这一内容不宜过多、过细,但必须量化,有操作性,如

”margin:0cm0cm0pt;text-indent:pt;mso-char-indent-count:2.0”>1、药械从正规渠道购进2分

2、建立药械购进、验收、登记2分 3、药械购进、使用帐目清楚2分 4、使用正规药品、器械2分 5、特殊药品管理规范2分 6、依法对药品、器械进行管理2分

根据上述内容及分值,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药品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没有做到的内容,则此项分数全扣,当一次检查扣分达4分以下,且行为较轻的,则给予警告,限期改正外,必须视情予以经济处罚。如全年累计扣分达分以上,则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同时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发放了《药品使用许可证》,同时予以吊销。

第四篇:关于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调研报告 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是我们日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农民用药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药品监管实践中,农村医疗院所的药事管理十分薄弱,药品抽验不合格率明显高于县内药品经营企业,而且也是假劣药品的多发区,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案件也居高不下,这既是我们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也是药事管理研究的热点问题。笔者根据几年的药品

监管工作实践,就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难点及对策谈一些看法和体会。

一、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现状与分析

我县现有乡镇卫生院家,村级卫生所及个体诊所6家。分布在农村个乡镇和7个自然村。由于受地方经济的影响,这些乡镇卫生院、村级诊所以及个体诊所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有的甚致职工都开不出工资,而且硬件设施极度匮乏,处于维持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难以达到政府和百姓的要求,也给我们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首先,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功能达不到要求。由于乡镇医疗机构受规模、人员所限,在药事管理上药房人员缺少,有的还不够从事药房管理的资质条件,还有的是资质能力偏低,对药品的养护、评价、配制和分发以及特殊药品管理的知识还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以致造成药事管理功能不全,只能维持简单的药事管理职责。第二,药学技术人员中非药学专业人员占有一定比例,学历普通较低,业务素质不高,有的药房人员身兼数职。这种情况在农村医疗机构表现的尤为突出。第三,药事管理制度不健全。药事管理的好坏有赖于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大多没有摆上日程,个别基层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事实上处于可有可无状态,既缺乏外部的压力,又缺少内部激励的动力,就连《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医疗机构中得不到落实,给药品的安全使用带来了隐患。第四,药事管理水平较低。在日常监管中,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明显低于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技术水准、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普遍较低。医院往往只重视药品的进出数量管理,注重药品的经济收益,忽视药品的质量管理,而且对药房、药库及设施的投入比较少,很多农村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硬件还不如普通的药店,制度和软件建设更是处于低层次状态,不能适应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第五、药品养护和贮存设施条件较差,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贮存设施可以用“简陋”二字来形容。一是药库药房条件差,既无隔热装置,室内也无空调,窗帘、排气扇,及防鼠装置等设施,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在潮湿多雨的季节极易吸潮霉变。有些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各种药品随意摆放,未按要求进行分类,极易混淆;二是阴凉库缺乏。全县%的医疗机构没有设置阴凉库,有阴凉库的其面积与用药规模不相适应,空调长期关闭,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三是冷藏设备不齐全,只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有冰箱,%的村级医疗机构没有冰箱,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一些需要冷藏的药品如胎盘注射液等也在常温下存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冰箱不是不使用就是不够用,冰箱未起到应有作用;四是中药贮存器皿简陋。用纸箱、竹篓、麻袋盛装中药现象普遍,造成中药饮片发生吸潮霉变;五是温度计配备不全,多数医疗机构没配备温度计,有的配备了温度计,也无记录,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温湿度调控成为一名空话;六是一些医疗机构缺少烘干、熏蒸等中药养护设施;七是药品出库不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操作,随意性大,导致经营发现过期失效药品。第六,药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质量隐患大,由于没有制度的约束,加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医疗单位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向无证经营者采购药品,尤其是农村个体诊所,药品采购渠道比较混乱。而无证经营者提供的药品来源复杂,加上储存和养护条件差,没有相应的药品质量保证措施,因此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大。又因购进药品无质量验收制度也不进行验收,一旦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难以追根溯源。

二、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

造成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相对混乱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gsp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时医疗机构取得用药资格与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条件却不同,医疗机构使用(其实质就是经营)药品只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可用药,且用药范围广,并可以合用三类医疗器械。虽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设施、设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及规章制度有相应要求,但没有具体的详细规定,所以卫生行政部门

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很少组织现场验收,而办药店,则要求法人代表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同时还要有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且必须通过gsp认证。另外,一般零售药店要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资格,必须要有2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因此,在农村申办药店的人少,而申办个体诊所的人却很多。另外,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

规定的不明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条规定:“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不得设置药房,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而现实中城镇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普遍设置了药房。虽然有关解释明确了城镇和乡村的区别,但是药房和药柜怎么区别,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对违反第条该如何进行处罚现实中难以操作。2、不重视药品管理,设施设备投入不够。农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只抱应付态度。一方面,有些医疗机构认为,医疗水平及声誉的提升完全依赖于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与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的提高,而药品的管理对此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特别是乡镇一级卫生院资金本来就很紧缺,在药品管理方面投入不如在医疗设备上投入经济效益来得快。乡镇医疗机构买一台空调,一年下来电费要好几千,而保存的药品价值也不过几百元,经济上很不划算。村级卫生所需要在阴凉和冷藏条件下保存的药品价格有的只有几元,即使被药监部门查获,处罚金额也比需要的投入少得多;另一方面,有些人把药剂科看作是辅助科室,在资金技术上投入明显不足;再者,从现实中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既使使用假劣药品)导致的纠纷远远少于其他医疗事故导致的纠纷。以上是直接导致医疗机构对药品的管理不够重视,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的主要因素。另外农村医疗机构对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不重视。每年除药监部门对药剂人员进行有限的一、二次培训外,很少组织对药剂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导致了药剂人员专业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不足,整体素质偏低,有些药学技术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和必要的职业道德修养。

3、我们还存在监管力度还不够问题。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资金不足,执法装备落后,从而影响监管覆盖面。**县现有乡镇卫生院个,村级诊所7个,个体诊所6个,分布比较分散,每年监督检查频次达不到两次,这也是造成监管不到位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把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上面谈到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治理好必须依赖于健全的法制。众所周知,药品是直接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特殊商品,也是受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的商品之一。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定的“许可”,由于我国医疗机构的市场属性迟迟未能在法律层面得到确认,尚属于“使用”单位的性质,因此医疗机构的“用药”不需要获得“许可”(小编推荐你关注)。这一现状直接造成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和实践问题。一方面,医疗机构承担着%份额的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责任;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却游离于市场准入之外,只要成立医疗机构就自然获得了使用药品的权力,这对广大药品经营企业而言是一种超国民待遇,对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管理也少了最后一道最重要的防线。实践证明,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问题,违法违规问题一直居高不下,仅靠事后监管很难治本,只有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将医疗机构药品纳入市场准入的大环境中去,明确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市场流通的一种形式,从开办起就要符合法定要求或标准,才能获准“使用”药品资格。否则就严格实行“医药分家”,不允许其单设药房或药库。目前在现有管理基础上,一些地方或通过规章或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及药库提出了基本标准,这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现实选择。

2、依法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笔者认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与药库实行市场准入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然而,要求农村医疗机构配备依法经营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是《药品管理法》(条)规定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应当可以依法强制推行。问题是虽然《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这一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并且进一步规定了禁止性条款,即“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但是由于缺少配套的法律责任条款,这一法定义务以及禁止性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摆设”,仅靠药监人员的教育督促事实上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在一些配套规章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上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第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基本素质能依法得到保证,农村医疗的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会得到明显提升。

3、健全完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药事管理顾名思义必须要符合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其中,制度保证是重要一环。相对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规范和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规范,承担%以上药品终端消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至今没有一套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来规范,这是我国药事管理之“链条缺损”。应该说大型综合性医院多年来在药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然而,大量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起点低,制度落实几乎都没有成文,更无从谈及制度执行与保障,直接导致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随意、被动、削弱,造成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始终处于低水平甚至负性循环。在监管实践中,一些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缺乏可控保证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屡禁屡犯,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药事管理不规范,缺少必须的制度保障。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农村医疗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药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关制度,如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记录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调动农村医疗机构自身积极性,参照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规范,制订一套适合本辖区医疗机构用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如采购审批制度、处方调配制度、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岗位制度、药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

在当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法制尚不健全完善的阶段,加强和促进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上台阶、上水平,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要与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等协调动作,运用法制的、政策的、自律的、经济的手段,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使之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广大农民的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第:医疗机构环节的调研总结报告 ”margin:0cm0cm0pt;text-indent:pt;mso-char-indent-count:2.0”>1、药械从正规渠道购进2分

2、建立药械购进、验收、登记2分 3、药械购进、使用帐目清楚2分 4、使用正规药品、器械2分 5、特殊药品管理规范2分 6、依法对药品、器械进行管理2分

根据上述内容及分值,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药品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没有做到的内容,则此项分数全扣,当一次检查扣分达4分以下,且行为较轻的,则给予警告,限期改正外,必须视情予以经济处罚。如全年累计扣分达分以上,则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同时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发放了《药品使用许可证》,同时予以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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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实践主题: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0 年12月 4 日

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广场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旨在改善农村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是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并没有完全随之而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的不足,提出相关建议使之日益完善,服务于民。

关键字:农村;医保;问题;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多,但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社会保障滞后,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妨害了社会稳定。农村医疗保障突破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死角也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新曙光。可是,农村医保正处在发展前期,问题迭出,势必会阻碍其发展进程。本文旨在探索其出现的原因,提出建议解决问题使之更加完善,服务于民,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人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1.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一些地方如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

【】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1

2.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

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将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2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

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3.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

【】全国的5%。3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1.农村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而在农村100个人中,只有12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业或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在大中城市这个数字则为54。从1999 年正式实行的社会保障改革,至今已有10.895万人受益,其中近65%都是城镇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而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率极低,作为各种商业和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20%。而且,农村79%的农民自费医疗,保障水平低。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严重不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地方财政吃紧,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剩无几,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贴减少,农村卫生资源将更加匮乏。

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供给逐渐市场化,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不断上涨,“因病致贫”、“有病难就医”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农民对看病就医心存隐忧。近年来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许多农民已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形成“小病拖,大病抗”的普遍局面。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矛盾突出,必须改革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否则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如计划生育、传染病、流行病的管理控制等问题,都将面临严重的挑战。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缺乏激励机制农民参保热情不高,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目的,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大病医疗负担。而患大病具有偶然性,因此,农民会因为患大病的几率小而不愿意保险费参加统筹。其次,管理存在漏洞,筹资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违反中央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试点指导原则的做法。此外,忽视地区间差异,造成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农民医保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建设滞后

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80%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2002年10月颁布实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这样一个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举足轻重的大事,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政策法则、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就会各不相同。即使是杭州地区相邻的区县政策规定也差别很大,农民享受的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这项制度的可信度。

2.政府职能不明确

政府的管理职能未恰当发挥,未明确自身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角色一些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服务和产品,政府将其转由市场提供,使农村较贫困的缺医少药的人口无法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而一些本应主要由市场提供和分配的医疗服务资源,政府却在负担。长期以来,政府过分依赖直接提供医疗服务,过分集中控制医疗设施,而对由政府支配的金融、信息和规章制度工具,则利用得太少。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穷人患病能拿得出钱,富人得病能拿出钱,但是怕年年交钱不生病,明摆着吃亏。很多农民直言不讳地表示对村乡干部工作的不信任,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

3.合作医疗等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够规范

管理好运作好合作医疗基金,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经办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但是,很多地方的实际情况差距很大,甚至存在“四无”的问题:无正式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无规范制度。兼职经办人员较多而且变动频繁,报销审批程序繁琐,患病农民报销时意见很大。基金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挪用贪污等违规违法现象。

4.医疗费支出增长迅猛,加重了患病农民的负担。

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如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医疗费用的急剧膨胀已经给我国财政、企业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由于“医疗领域中的不确定性和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所以现实中,目前我国很多医院以药养医,辅助检查项目过多、药价偏高,导致住院费猛涨的不良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医生在巨大的批零差价诱惑下,开大处方、用贵药、乱检查甚至拿回扣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些现象一方面造成了医药资源、国家的财政的巨大浪费,同时也给病人尤其是农民群众带来了十分沉重的负担。并且人口老龄化、高新医疗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增高、公共卫生体制不健全可能带来突发事件等等原因还会继续导致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仍然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

5.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差。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资源多集中于地区性的中型或大型医院,一些中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则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从城乡来看,医疗卫生资源则被集中投放于城市,占总资源的80%,其中2/3又集中投在大医院。可见,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存在极大的不合理因素。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2000年医疗卫生服务报告中披露,191个国家和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公正指数中,中国排188位,在所有成员国中居倒数第四,是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农村人口的医疗可及性差,导致了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则意味着倾家荡产,因病致贫。于是,农村卫生医疗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改革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一大失着。也就成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群众缺乏对于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对合作医疗的财政支持都极其有限,而农民的收入增长又比较缓慢,合作医疗面临筹资困难的窘境。即便是能够筹集起资金,合作医疗也缺乏群众基础,因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尤其长期以来政府的信用危机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落

实的信心,很多农民渴望农村医疗保障,但对此又持怀疑和观望态度,还有少数极其贫困的农民对拿出10元合作基金确有困难而担心将是有去无回,因而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结构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在农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效益很低的农业生产,农业剩余很少。为了保证农村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农民获得公平的基本医疗服务,必须建立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应该承担起供给公共产品的责任,投入相当大的财政资源,切实改善财政资金在城乡卫生的差异化支出结构。据了解,2006年,中央财政投入47.3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比上年增加41.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二)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 如前所述,目前无论是中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还是西部各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其标准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加入试点的各县,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又千差万别,有的地方经济较为发达,财政状况较好,有的地方经济落后,财政状况不好甚至因某些事件还不断恶化。加之,西部县乡财政“隐形负债”问题特别严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难以使已经建立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为此,建议,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真正体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给予不同的支持,有利于中央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效益最大的地方,另一个附带的作用,是让过去在GDP上“吹牛”的地方付出代价。

一是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具体有两个办法:(1)中央确定补助标准是各省人均GDP的某一比例;(2)先确定一个基数,比如每人每年5元,在此基础上,再与人均GDP挂钩,其办法同第一种。

二是省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地(市、州、盟)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是县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加大强化农村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国经验表明,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与卫生习惯的培养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呈现正相关关系,可以有效地促进民众的健康,同时降低医疗压力。利用人类已经创造和提供的知识及其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来促进我国的公共卫生、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把传播卫生知识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公共物品,提供给13亿人民,预防疾病、普及和增加人民卫生健康知识这本身就比治疗疾病更有效益。2007年3月29-30日在北京召开了“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医政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06年的工作回顾中指出,四川坚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培育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等八个方面结合,全面加强医院管理。

(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医疗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加强对支付制度的内在激励机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付制度包括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如何对医疗费用风险进行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如何就服务进行收费。支付制度决定了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和供应者可能受到的激励程度的大小。相应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中同样面临着支付制度的激励问题。如何构建一种既能使农民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而又能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的支付机制一直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对医疗服务方的激励。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强化对医疗服务方服务意识的激励。二是通过医疗费用的偿付方式来影响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即利用共付制、按人头付费制及按病种付费制等方式来抑制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道德危险,从而尽可能地发挥医疗服务资源的效率。在这方面,德国和泰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都实行了按病种付费制度,日本则通过共付制及限定封顶线等措施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以泰国的“30铢计划”为例,它是针对农民及流动人口而推行的一项全民医疗服务计划。它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标准(2002年为人均1202铢,约250元人民币),将资金预拨到省,省卫生管理部门按人力工资、预防保健和医疗等几个部分分配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计划的国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每诊次只需支付30铢的挂号费(约6元人民币,对收入低于2800铢的农民可予免缴),即可得到下列医疗服务:(1)预防保健,包括体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艾滋病预防等;(2)门诊和住院服务,包括医学检查、治疗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用品;(3)不多于2次的分娩;(4)正常住院食宿;(5)口腔疾病治疗等。开展“30铢计划”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调整国家卫生支出结构来实现。国家将每年用于卫生的财政拨款,在事先作必要扣除后,全部用于该项计划。“30铢计划”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偿付主要采用“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制,但在具体操作时,各省可相机选择使用何种偿付方式。

(五)建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规范化运行,保持这项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性,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实属必要。建议首先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条例》两个法规,从法律上保证该项制度的有序运行。并配套制定有关法规细则及政策措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各利益主体—国家、地方和农民各自的责任、权利及利益有一个明确界定,使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障此项制度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下去。

(六)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疗救助体系

在地方财政资源保障能力不强的条件下,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只能是按“保重点,分阶段”的原则,保障那些最贫困农村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为此:

首先,要建立起农民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网的“网底”建设。根据西部农村的实际情况确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而起到一个社会稳定器和减压器的作用,并为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造条件。

其次,要摸清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具体情况,同时,对当地农村居民疾病发病的地域分布、居民家族病史、发病频率以及地方性流行病状况有一个充分认识,并对农村居民的经济和卫生情况进行系统化管理。要将那些收入水平低、家庭负担重、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的农村人口优先纳入医疗救助体系。

再次,地方财政要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并与中央财政拨款相配套。

最后,农民获得医疗救助的前提条件应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可通过合理运作基金的办法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获得医疗保健实行补偿。

结语

在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中,小组成员感受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小组成员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

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张琪.中国医疗保障:理论、制度与运行.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2]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年.北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3]岳颂东.呼唤新的社会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4]杨立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研究[M].中国软科学,2003

[5]张子平等.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0

第5篇: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姓名:赖欣200814074137

倪文君2008140741

41班级:民族学系200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实践主题: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0 年12月 4 日

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广场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旨在改善农村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是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并没有完全随之而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的不足,提出相关建议使之日益完善,服务于民。

关键字:农村;医保;问题;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多,但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社会保障滞后,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妨害了社会稳定。农村医疗保障突破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死角也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新曙光。可是,农村医保正处在发展前期,问题迭出,势必会阻碍其发展进程。本文旨在探索其出现的原因,提出建议解决问题使之更加完善,服务于民,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人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1.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一些地方如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

【】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

12.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

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将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2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

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3.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

【】全国的5%。

3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1.农村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而在农村100个人中,只有12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业或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在大中城市这个数字则为54。从1999 年正式实行的社会保障改革,至今已有10.895万人受益,其中近65%都是城镇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而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率极低,作为各种商业和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20%。而且,农村79%的农民自费医疗,保障水平低。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严重不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地方财政吃紧,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剩无几,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贴减少,农村卫生资源将更加匮乏。

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供给逐渐市场化,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不断上涨,“因病致贫”、“有病难就医”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农民对看病就医心存隐忧。近年来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许多农民已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形成“小病拖,大病抗”的普遍局面。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矛盾突出,必须改革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否则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如计划生育、传染病、流行病的管理控制等问题,都将面临严重的挑战。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缺乏激励机制农民参保热情不高,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目的,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大病医疗负担。而患大病具有偶然性,因此,农民会因为患大病的几率小而不愿意保险费参加统筹。其次,管理存在漏洞,筹资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违反中央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试点指导原则的做法。此外,忽视地区间差异,造成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农民医保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建设滞后

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80%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2002年10月颁布实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这样一个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举足轻重的大事,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政策法则、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就会各不相同。即使是杭州地区相邻的区县政策规定也差别很大,农民享受的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这项制度的可信度。

2.政府职能不明确

政府的管理职能未恰当发挥,未明确自身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角色一些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服务和产品,政府将其转由市场提供,使农村较贫困的缺医少药的人口无法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而一些本应主要由市场提供和分配的医疗服务资源,政府却在负担。长期以来,政府过分依赖直接提供医疗服务,过分集中控制医疗设施,而对由政府支配的金融、信息和规章制度工具,则利用得太少。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穷人患病能拿得出钱,富人得病能拿出钱,但是怕年年交钱不生病,明摆着吃亏。很多农民直言不讳地表示对村乡干部工作的不信任,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

3.合作医疗等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够规范

管理好运作好合作医疗基金,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经办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但是,很多地方的实际情况差距很大,甚至存在“四无”的问题:无正式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无规范制度。兼职经办人员较多而且变动频繁,报销审批程序繁琐,患病农民报销时意见很大。基金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挪用贪污等违规违法现象。

4.医疗费支出增长迅猛,加重了患病农民的负担。

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如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医疗费用的急剧膨胀已经给我国财政、企业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由于“医疗领域中的不确定性和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所以现实中,目前我国很多医院以药养医,辅助检查项目过多、药价偏高,导致住院费猛涨的不良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医生在巨大的批零差价诱惑下,开大处方、用贵药、乱检查甚至拿回扣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些现象一方面造成了医药资源、国家的财政的巨大浪费,同时也给病人尤其是农民群众带来了十分沉重的负担。并且人口老龄化、高新医疗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增高、公共卫生体制不健全可能带来突发事件等等原因还会继续导致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仍然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

5.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差。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资源多集中于地区性的中型或大型医院,一些中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则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从城乡来看,医疗卫生资源则被集中投放于城市,占总资源的80%,其中2/3又集中投在大医院。可见,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存在极大的不合理因素。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2000年医疗卫生服务报告中披露,191个国家和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公正指数中,中国排188位,在所有成员国中居倒数第四,是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农村人口的医疗可及性差,导致了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则意味着倾家荡产,因病致贫。于是,农村卫生医疗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改革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一大失着。也就成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群众缺乏对于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对合作医疗的财政支持都极其有限,而农民的收入增长又比较缓慢,合作医疗面临筹资困难的窘境。即便是能够筹集起资金,合作医疗也缺乏群众基础,因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尤其长期以来政府的信用危机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落

实的信心,很多农民渴望农村医疗保障,但对此又持怀疑和观望态度,还有少数极其贫困的农民对拿出10元合作基金确有困难而担心将是有去无回,因而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结构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在农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效益很低的农业生产,农业剩余很少。为了保证农村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农民获得公平的基本医疗服务,必须建立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应该承担起供给公共产品的责任,投入相当大的财政资源,切实改善财政资金在城乡卫生的差异化支出结构。据了解,2006年,中央财政投入47.3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比上年增加41.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二)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 如前所述,目前无论是中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还是西部各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其标准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加入试点的各县,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又千差万别,有的地方经济较为发达,财政状况较好,有的地方经济落后,财政状况不好甚至因某些事件还不断恶化。加之,西部县乡财政“隐形负债”问题特别严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难以使已经建立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为此,建议,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真正体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给予不同的支持,有利于中央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效益最大的地方,另一个附带的作用,是让过去在GDP上“吹牛”的地方付出代价。

一是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具体有两个办法:(1)中央确定补助标准是各省人均GDP的某一比例;(2)先确定一个基数,比如每人每年5元,在此基础上,再与人均GDP挂钩,其办法同第一种。

二是省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地(市、州、盟)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是县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加大强化农村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国经验表明,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与卫生习惯的培养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呈现正相关关系,可以有效地促进民众的健康,同时降低医疗压力。利用人类已经创造和提供的知识及其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来促进我国的公共卫生、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把传播卫生知识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公共物品,提供给13亿人民,预防疾病、普及和增加人民卫生健康知识这本身就比治疗疾病更有效益。2007年3月29-30日在北京召开了“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医政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06年的工作回顾中指出,四川坚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培育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等八个方面结合,全面加强医院管理。

(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医疗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加强对支付制度的内在激励机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付制度包括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如何对医疗费用风险进行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如何就服务进行收费。支付制度决定了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和供应者可能受到的激励程度的大小。相应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中同样面临着支付制度的激励问题。如何构建一种既能使农民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而又能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的支付机制一直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对医疗服务方的激励。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强化对医疗服务方服务意识的激励。二是通过医疗费用的偿付方式来影响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即利用共付制、按人头付费制及按病种付费制等方式来抑制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道德危险,从而尽可能地发挥医疗服务资源的效率。在这方面,德国和泰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都实行了按病种付费制度,日本则通过共付制及限定封顶线等措施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以泰国的“30铢计划”为例,它是针对农民及流动人口而推行的一项全民医疗服务计划。它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标准(2002年为人均1202铢,约250元人民币),将资金预拨到省,省卫生管理部门按人力工资、预防保健和医疗等几个部分分配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计划的国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每诊次只需支付30铢的挂号费(约6元人民币,对收入低于2800铢的农民可予免缴),即可得到下列医疗服务:(1)预防保健,包括体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艾滋病预防等;(2)门诊和住院服务,包括医学检查、治疗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用品;(3)不多于2次的分娩;(4)正常住院食宿;(5)口腔疾病治疗等。开展“30铢计划”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调整国家卫生支出结构来实现。国家将每年用于卫生的财政拨款,在事先作必要扣除后,全部用于该项计划。“30铢计划”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偿付主要采用“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制,但在具体操作时,各省可相机选择使用何种偿付方式。

(五)建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规范化运行,保持这项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性,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实属必要。建议首先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条例》两个法规,从法律上保证该项制度的有序运行。并配套制定有关法规细则及政策措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各利益主体—国家、地方和农民各自的责任、权利及利益有一个明确界定,使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障此项制度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下去。

(六)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疗救助体系

在地方财政资源保障能力不强的条件下,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只能是按“保重点,分阶段”的原则,保障那些最贫困农村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为此:

首先,要建立起农民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网的“网底”建设。根据西部农村的实际情况确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而起到一个社会稳定器和减压器的作用,并为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造条件。

其次,要摸清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具体情况,同时,对当地农村居民疾病发病的地域分布、居民家族病史、发病频率以及地方性流行病状况有一个充分认识,并对农村居民的经济和卫生情况进行系统化管理。要将那些收入水平低、家庭负担重、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的农村人口优先纳入医疗救助体系。

再次,地方财政要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并与中央财政拨款相配套。

最后,农民获得医疗救助的前提条件应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可通过合理运作基金的办法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获得医疗保健实行补偿。

结语

在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中,小组成员感受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小组成员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

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第6篇: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我委在区人大常委会xxxx副主任的带领下,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调研组,对我区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赴永嘉考察,实地走访台一医、宁溪中心卫生院等单位,并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充分征求了各参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2015年6月开始,我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启动实施了分级诊疗工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合理就医秩序为目标,将群众首诊需求合理引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工程,注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制订方案、出台政策、规范流程、狠抓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累计转诊患者3724人,其中由基层转诊到区级医院就诊的1784人,转到区外市内医院就诊的430人,转到省级或省外医院就诊的1429人。由区级医院转诊到基层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81人。

(一)强基础,分级诊疗格局已初步形成。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工作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出台城乡卫生一体化、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并从经费支持、医保政策、药品配备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从强化硬件保障入手,先后启动了宁溪卫生院、南城、江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系列基建工程,并成立了台一医院桥住院分部、宁溪住院分部,区中医院北洋住院分部,定期选派专家到分部坐诊。积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共有3家中心卫生院通过省级甲等卫生院评审,6家卫生院通过省级乙等卫生院评审,群众就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区级医院与上海长征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等上级医院开展合作办医,上级专家来黄门诊、手术和技术指导,区级医院专家下基层门诊和技术帮扶渐成常态。

(二)重保障,分级诊疗管理渐趋规范。注重政策引导,重点发挥社保政策的利益导向作用,城乡医保报销实行差别化支付,对不同级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2016年为乡镇级80%、区级70%,区外市内45%-55%、市外40%),参保患者经分级诊疗平台转诊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且住院起付线只剔除一次,更好地引导患者首诊到基层。注重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导向作用,从单位收支结余数中提取40%用于发放超额绩效工资。同时对在西部工作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助金,21年以上的每月补助可达500元。注重配套机制建设,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的理念和模式,目前,全区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签约覆盖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5.4%。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配送机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保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齐全。发挥中医药传统特色,全区19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中医科和中药房,受到了群众的青睐,中医馆的建设对于引导开展分级诊疗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建平台,分级诊疗工作已初显成效。为确保分级诊疗工作规范有序,各医疗单位均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转诊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按照双向转诊工作规范制定实施方案,制作工作手册,建立合理的转诊工作流程,加强分级诊疗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和检查考核,确保转诊渠道畅通。建立了以台一医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信息化网络为载体的区病理诊断、临床检验、心电会诊、医疗器械消毒供应、放射诊疗等五个区域诊断中心,加强预约诊疗、上下转诊、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由此引导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将病情重、疾病急、危险性大的病患转诊到区级医院诊治,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合理就诊的新格局。分级诊疗工作实施一年多来,已初见成效,据卫计部门统计,2015年,全区门急诊总人次为417.6万,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区门急诊总人次的54.14%,首次超过区级医疗机构的门急诊人次。区级医院的住院人数增速明显放缓,以台一医为例,2013-2014年,出院人次增长率为6.8%,2014-2015年,增长率下降为2%。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明显增长,以院桥中心卫生院为例,2014年住院人数为为1713人,2015年住院人次为2327人,住院人次年均增长率47%。

二、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就医习惯难改。调研中发现,影响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多数群众没有获知该项制度的实施,分级诊疗的宣传方式不够多、力度不够大,广大群众对分级诊疗的目的意义了解不深,对具体操作流程、医保政策等内容知晓率不高。医护人员对该项政策的知晓率较高,但仅限于自身了解,缺少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宣传。另外,一些群众的就医行为很大程度受长期以来形成的“就医惯性”影响,就医看病无原则地追求大医院、追求著名医学专家。2、基层诊疗水平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分级诊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最主要是要提高基层的医疗服务水平。但当前,我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群众的信任度还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基层医疗机构常规设备不足、仪器过于简陋,无法开展疾病诊治所需的常规检查,是导致群众没有选择首诊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我区19家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缺口达2000万左右。二是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据统计,目前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缺口达304人。同时由于农村工作条件和环境相对差,工作后部分基层医疗卫技人没就想方设法调到城区单位工作,因此培养好了就调走了,服务质量难以“取信于民”。三是全科医生紧缺,按我国每万民居民配置2-3名全科医生的标准,我区全科医生缺口达130余人,已成为分级诊疗推进缓慢的重要原因。

3、转诊操作流程有待规范,信息化管理机制滞后。一是转诊单流失较严重。因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尚在建设之中,转诊单采取纸质形式,个别医生填写转诊单内容不完整、字迹潦草,部分患者因重视度不够,转诊单流失还较严重。二是区域内的“双向转诊”平台已初步建立,但下转依然较少,从数据显示,由基层转诊到区级医院就诊的1784人,而由区级医院转诊到基层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仅81人,由此挫伤了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的积极性。三是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转诊平台尚未建立,造成区外市内的转诊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致使分级诊疗的部分政策无法实施。

第7篇:基层医疗调研报告

二、近年来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医疗队伍人员使用情况:

白云区通阳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在岗人员34人,其中在岗在编16人,在岗编外人员18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负责辖区内16000人的医疗服务,分四个社区,每个社区设医生、护士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合医疗服务工作。

2.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自去年4月1日起,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始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进一步巩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工作,我中心从今年开始对所有医护人员进行了国家医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中心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自治区补充药品力度,确保了我中心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我中心积极主动加强与中标药品配送企业的沟通联系,要求配送企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基本药物及补充药品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配足货源,确保我中心正常药品供应得到有效保证,切实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3.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编制不尽合理。我中心共有编制名额30人,在岗编制16人,空编14人。空余的编制名额因受人事政策影响,大量临聘多年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也因此无法

入编,出现空编现象。造成人员分布不平衡,无法合理统筹调配使用。

三、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科学的基层卫生人才使用机制。要加大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岗位设置,合理整合优化基层卫生资源,逐步实行卫生人员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以业绩、能力为主的原则,评价和使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现正在制定具体绩效考核评价细则,争取尽早开展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奖励性绩效工资。

为加强资格准入制管理,下一步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公开招聘,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服务中心就业,适时补充基层卫生人才。对于紧缺的专业人员可采取灵活的用人机制,多形式多渠道选拔录用人才,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向基层,逐步建立起符合基层卫生机构特点的用人机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培养情况

进一步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工作。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持续发展我区卫生事业中,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在上级卫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确保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修、培训,大力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实施并细化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提高基层卫生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总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医改配套措施,巩固医改成果,惠及全区人民,也努力为全区提供优质卫生服务,促进医改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8篇:医疗行业调研报告

关于医疗行业调研报告

关于医疗行业调研报告你们知道应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医疗行业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一、医疗卫生现状

乌公共卫生发展滞后。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20年乌干达全国医疗卫生总支出占的9.3%,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人均医疗健康支出123美元。平均每万人拥有药师1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5张,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准。20年全国能够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用水的人口比例为74.8%,其中,城市为91.3%,农村地区为71.7%。全国能够使用较为安全的卫生设备的人口比例为35%。60%的家庭拥有经过药物处理的蚊帐。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20年乌只有34%的人口有条件使用相对卫生的厕所。

传染病方面,疟疾、肺结核、霍乱和艾滋病是乌干达四大致命流行疾病。其中,疟疾是乌发病率和致死率最高的疾病。据统计,52%的5岁以下的儿童感染过疟疾。2020财年,在15岁以下因病致死的人群当中,疟疾致死率达到24.9%,而在15岁以上年龄段人群中这一比例则为17.4%。在非洲,乌因疟疾死亡人数列第三位。20年,乌成人艾滋病感染率约为6%。乌传染病风险较高,2年2月,乌首都附近爆发伤寒疫情,造成2人死亡。

近年来,在各国援助下,乌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一定发展。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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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年,婴儿死亡率从千分之107下降到千分之45,人口死亡率从千分之17.2下降到千分之9.5,五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从千分之178下降到千分之69,而人均预期寿命则从47.5岁上升至58.7岁。2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十万分之440,较从前也有明显下降。

二、医疗机构和医疗体制

截至20年6月,乌干达共有5229家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和保健站)其中,国家中心医院2家,地区中心医院14家,普通医院132家,区卫生局112家。医务从业人员35903人,岗位缺口达到21152个,医务人员紧缺的现状阻碍了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乌目前对全国民众实施公费医疗。由公立医院为全民提供免费的基础医疗服务;国内私立诊所作为医疗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在公费医疗体系中,患者在公立医院接受治疗仅需负担部分检查费用,医生看诊、药品等均免费。公立医院的药品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采购或在接受国际社会捐赠后统一分配,乌干达负责药品采购和分配的部门为卫生部()。由于药品和设施缺乏,公立医院仅提供中低端医疗服务,只能对常见病进行诊断,远远无法满足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

药品生产方面,目前乌干达国内有7家药品生产企业。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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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第三大药厂于20年在坎帕拉投资的药厂.于2年投产,主要生产抗疟、抗艾滋、抗生素类药品。其他药厂多数因开工不足、投资规模较少或尚未投产等原因,基本没有形成规模。上述企业生产的药品仅能满足乌国内小部分需求,其余均通过进口解决。

三、20年医疗领域主要成绩

(一)对、、等地区的大医院、26个医疗机构、部分地区医院进行了翻修和设备补充更新,完成了对尿导管实验室和癌症研究所的建设。

(二)艾滋病感染数降低。新的艾滋病感染数从20年的137000下降到20年的127000。

(三)免疫覆盖率达到92%。

(四)医务人员数量增加,20年医药行业毕业人数达到754人。

(五)在全国设立了77个卫生实验室。四、政策

《病人权利和义务法案》。法案为病人就医时享有的权利和须遵守的义务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对医护工作者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行为做出较为严格的约束,相比于以往的法规,这部法案更加注重对病人人格尊严和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各项合法权利的保护。该法案已草拟完成,目前正在等待议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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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险法案》。根据这部法案,乌干达着手实施社会医疗保险计划。法案强制全国的公务人员和企业正式雇员定期缴纳医疗保险。法案的推行将有助于推动全国医疗水平的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率。该法案目前正处于内阁讨论阶段。

五、疫情

20年8月发生马尔堡病毒感染病例,造成一人死亡;15年2月坎帕拉周边地区爆发伤寒疫情,造成上万人感染。

六、主要项目

全球基金项目。全球基金(,)致力于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是一个政府与民间合作创办的国际金融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乌干达作为最不发达和传染病多发国,是该机构的重点支持对象之一。自2年全球基金成立之日起,乌干达已累计从该项基金中申请了8笔无偿援助,用于抵制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和加强全国卫生体系建设,总援款达到4.27亿美元。同时,乌干达也为全球基金在项目管理等制度安排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卫生部体系能力建设项目。为推动实施乌干达医疗部门战略和投资计划(2011财年2015财年),增强坎帕拉、鲁文佐里和西尼罗河地区医务工作者计划、领导和组织能力,提升医疗系统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乌干达卫生部启动实施了体系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1、聘用专家团队对乌干达医疗系统运转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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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研究,对首都医疗体系进行整体方案设计;2、对鲁文佐里、西尼罗河等地区的中心医院和综合医院提供人力和设备支持,改善当地医疗服务水平。项目实施时间为2年7月1日20年12月31日,共耗资785万欧元,其中650万欧元由乌干达政府提供,其余资金来自国外援助。

卫生部医疗体系强化项目。该项目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整个卫生系统对孕妇、新生儿护理的服务能力,主要内容为通过为医务人员提供岗前和在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改善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实施期限为20年5月20年6月,总金额为1.4亿美元,其中,世界银行给予提供1.3亿美元的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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