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调研报告(精选8篇)_易地扶贫社会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时间:2021-11-20 07:14:4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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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研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府关于决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当头炮”,把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地区等不适合发展地方的贫困群众搬出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石龙镇建设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个,搬迁贫困户231户

999

人。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就业解决长远生计。以产业带动促增收。依托加工业、劳务经济等帮助搬迁户实现增收致富。在石龙易地搬迁点规划建设了扶贫车间,带动了搬迁点的就业。以公益岗位促增收,我镇将30%以上的公益性岗位用于搬迁户,解决了部分搬迁户的就业问题。

二是以就学增强搬迁动力。加强双向摸底,对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宣传各种教育资助政策,简化办理入学学籍手续,同步配套学校建设,让搬迁群总子女就近择优入学。石龙镇幼儿园、良山小学、石龙一中等都可为搬迁户子女提供就学保障。

三是以就医推进健康关怀。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健康信息建设和医疗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工程”,让搬迁户享受到健康信息化成果。同时经常组织石龙卫生院进行义诊服务。四是以关怀化解群众乡愁。搬出地村支“两委”经常去看望搬迁群众,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关心和温暖,让他们有依赖、有依靠,引导他们更好更快融入新环境、融入新生活。同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覆盖到移民安置点,加强党的凝聚力,带领石龙老乡家园社区进行共建共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二、工作成效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搬出了持续发展的广阔天地。搬迁户的生活水平变化显著,贫困发生率降低,人均年收入提高了,从搬迁前的2500元左右提高到现在的4600元左右。

(二)提升了就业能力,搬出了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整合部门培训资源,优先覆盖搬迁对象,确保受到培训的人员都有一门终身受用的谋生技能。同时组织心理医生对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等情绪进行心理疏导,移民的市民意识和市场意识不断增强,逐渐变成了有技术、懂经营、思发展的新型农民。

(三)改善了群众生产居住环境。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将深山区、石山区等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中心城镇,彻底改变了群众住房难、用电难、饮水难、出行难等问题,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四)保护了生态环境,搬出了守住底线的发展空间。搬迁户原居住地生存环境相对较差,耕作方式落后,生产效益较低。群众搬出后,一些群众将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既保护和恢复了生态,又提高了生产效益。

三、困难问题

(一)旧房拆除问题。搬迁对象对几代留传的房屋念想大,故土难离;同时也担心适应不了今后城镇生活,担心旧房拆除后,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没有生活来源。有的穷窝难舍,想用旧房堆放一些生产劳动工具,对旧房拆除有抵触情绪。还有的认为住房面积大多偏小,难以适应农村家庭人口合理增长的需要。

(二)就业机会和持续保障问题。由于城镇化滞后,就业市场偏小,难以保障一户一人就业。有的综合素质偏低,特别是年龄偏低,特别是年龄偏大、缺乏文化和技能的群众就业难度较大。城乡社会保障衔接不到位,特别是一些老年移民离开了熟人社会极易感到孤独无助。没有就业、就学、就医的后续扶持专项资金,个别户出现了“搬迁即失业”“入住即返迁”现象。

(三)精准搬迁问题。贫困户搬迁对象在扶贫系统上是动态数据,加之是自愿搬迁,要在中长期规划上落实到户到人操作困难。由于很多村只有部分贫困户得到搬迁,容易造成心理不平衡现象。安置点位于乡镇,外部交通、内部基础条件均难以满足搬迁群众发展和就业需要。

(四)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我镇的安置区虽然已全部竣工并完成入住,但安置区周边的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配套服务还未跟进到位。

四、对策建议

(一)盘活好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三大资源。推进土地开发和拆旧复绿。推进“三变”改革,统筹搬出地迁入地资源,引导和鼓励搬迁农户流转原有土地,对原有承包地和复垦增加的土地进行集中开发,种植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果林、茶叶、中药材等,实现农户增收与生态恢复双赢。

(二)创新就业保障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只要就业解决得好,搬迁一户就能脱贫一户。要坚持抓就业岗位,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实现岗位需求和就业需求精准对接。要按照至少一户一就业的标准,清岗腾位、精准对接,谋划好就业岗位,比如,安置点的保安员、保洁员、水电工、修理工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举办专场招聘会,常态化推进招聘工作,让用人单位和搬迁群众双向选择岗位,确保一户一就业。要紧盯初三末端和高三末端这两个节点,加强“两候生”培训,让他们学到一技之长,在安置区、企业、合作社务工,争取吸纳搬迁群众外出就业,让他们成为产业工人。

(三)衔接好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和养老保险三类保障。整合民政、卫计、扶贫等部门资源,对收入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搬迁对象,特别是对45岁到60岁的人员,主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或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城市低保保障,搬迁群众享受国家政策从高,履行国家政策从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建立移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搬迁群众老有所养,实现60周岁以上人群应保尽保。建立长期缴费激励补助机制,引导搬迁户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进一步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健全搬迁户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让搬迁户前瞻无愁、后顾无忧。

第2篇: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 自然 水土 地方 村庄 整体 同步 安置 旧房

新家 协议 按期

学与用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标准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第3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调研

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深入了解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成立专题调研组分别到部分乡镇(街道)和移民安置点,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20XX-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推进情况

xx县20XX-20XX年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六个,安置规模为1XXX户5XXX人。10月底完成实际入住XXX户3XXX人,各安置点具体推进情况如下:

(一)20XX年盘水街道河边村铁厂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xx0户XXX人,目前,统规统建住房完成1xx套,统规自建房应建44套,实际建设完成43套,搬迁入住XXX户XXX人;

(二)20XX年江西坡镇茅背冲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XXX户XXX人,实际搬迁入住2户9人,由于该安置点因选址不当,基础配套设施难以全覆盖,通过多次共商,群众搬迁意愿仍不高,经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核价后置换江西坡茶场社区保障房安置,现已共商愿意搬迁纳茶小区的有XXX户XXX人;

(三)20XX年楼下镇夹马石坡脚安置点。心得体会计划安置任务XXX户1XXX人。目前该安置点实际入住XXX户1XXX人;

(四)20XX年青山镇百合小区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XXX户1XXX人。目前,安置住房已完成220套,实际搬迁入住XXX户1XXX人;

(五)20XX年新店镇林场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XXX户XXX人,目前,自建房77套已完成69套,还有8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公租房安置已全部建成,实际入住XXX户XXX人;

(六)20XX年龙吟镇长冲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XXX户XXX人,目前,住房已完成130套,完成分房XXX户XXX人,实际入住XXX户XXX人。

二、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情况。

(一)搬迁入住情况。xx县20xx年安置规模为8XXX人,截止6月30日,已实际入住8XXX人,各安置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县城惠民小区安置点安置任务为XXX户1XXX人,已搬迁入住XXX户1XXX人;二是东城区(江西坡)纳茶小区安置点安置任务为XXX户3XXX人,已搬迁入住XXX户2XXX人;三是兴义洒金(一期)安置点安置任务为XXX户2XXX人,已搬迁入住XXX户4XXX人;四是兴义木贾安置点安置任务为XXX户XXX人,已搬迁入住XXX户XXX人。

热门思想汇报(二)资金结算及科目验收情况。由于上级资金未全部到位,县城惠民小区、东城区纳茶小区两个安置点住房性质均为购置保障房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未完成资金结算。按照《xx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xx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科目验收工作委员会,但相关程序未完成和档案资料未收集健全,验收的基本条件尚未全面具备,待项目实施单位完善后再行验收。

(三)旧房拆除及“三块地”盘活情况。根据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xx县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方案》和《xx县易地扶贫搬迁盘活三块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十二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适时启动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三、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情况

我县20XX年计划搬迁4XXX户xxX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XXX户11XXX人,共规划建设3个安置点(其中县内安置点1个,跨区域安置点2个)。

四、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情况

xx县20xx年安置规模10XXX人。其中:“十三五”规划内指标1XXX户5XXX人,“十三五”外新增指标1XXX户口5XXX人。建设安置点两个,其中西城区龙溪石砚小镇安置6XXX人,安置点选址位于南湖街道保冲,由浙江新大集团统一规划、设计、施工。目前,正在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东城区布依茶源小镇(二期)安置4XXX人,目前,工程已进入实质性施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调查核实新增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通知》,通过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入户共商,我县3个深度贫困村、居住在生产发展条件较差村寨的困难群众,愿意搬迁的纳入新增搬迁人口;XXX户以下(含XXX户)、通硬化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困难大、成本高的自然村寨贫困发生率高于XX%的村寨,全部纳入整体搬迁。

五、存在的问题

(一)从事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力量薄弱,靠县移民局完成大量业务工作,而移局空编缺员严重,现有行政事业编制XXX人,在编人员仅XXX人,除去从事水库移民业务和工勤人员外,从事易地扶贫搬迁业务人员仅有5人。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体制和组织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搬迁人口3万人以上的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人员不少于XXX人。

(二)20XX—20XX年生态移民搬迁,由于生态移民工作是20XX年才从县发改局转移到县移民局的,遗留问题多,安置点搬迁入住率低;由于搬迁对象未全部锁定,有的安置点统规自建房未建设完成,有的安置点基础设施未竣工,有的保障房装修未达到入住条件;各安置点工程档案资料收集不全,管理不规范,至今未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项目交工验收。

(三)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一是搬迁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存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合户搬迁情况;搬迁家庭人口数与国办系统人口数不一致,有的搬迁人口比贫困系统人口多,有的搬迁人口比贫困系统人口少。存在有20XX年已脱贫人口作为贫困人口参与搬迁情况,存在有国家公职人员、“四有人员”参与搬迁情况,还有已购买商品房、廉租房人员参与搬迁情况。20xx年整寨搬迁点有未满足“双50”的要求而被列为整寨搬迁点,非贫困人口搬迁比例大。

二是搬迁入住率低,部分搬迁人员存在两头居住现象。由于现在要拆除旧房,部分搬迁户有回迁现象。

内容地图三是安置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如惠民小区幼儿园建设、东城区布依茶源小镇学校建设、洒金安置点附属设施建设滞后,离市区较远,搬迁群众到市区就业及办理相关事务存在困难,且无农贸市场、金融服务机构等,搬迁户反映极为不便。

四是搬迁群众就业率不高,子女就学收费高。搬迁群众就业得到实际解决就业少,且大多数不稳定,如兴义安置点兴义市提供的就业岗位,劳动力需求条件要求苛刻,大部分就业人员要求年轻化、高学历。搬迁群众子女就学按照兴义市标准收费,搬迁群众难以承受。搬迁群众在xx就学,小学只需缴纳保险费XXX元,初中每学期预交XXX元生活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校每人每学期补助XXX元生活费;而搬迁户子女在兴义就学,小学住宿生活费等费用合计2XXX元每人每学期,初中住宿生活费等费用合计2XXX元每人每学期。由于大部分搬迁群众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年收入低、子女多,负担较重,难以支持相关费用。

五是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及“三块地”盘活工作落实缓慢,有工作实施方案,旧房拆除复垦复绿还未实质性启动。无工作开展印证材料,盘活率较低。

(五)“十三五”外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整寨搬迁点XXX个,搬迁人口1XXX户5XXX人(精准贫困xx0户XXX人),其中白沙乡新增XXX户3XXX人,高棉乡新增XXX户XXX人,楼下镇新增XXX户XXX人,新店镇新增xx户XXX人,兴中镇新增XXX户XXX人。截止11月25日,涉及的5个乡镇均未上报搬迁人口信息。

六、几点建议

一、建议政府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县移民局空编补员问题,充实扶贫搬迁业务人员;

二、着力抓好20XX-20XX年项目收尾工作。建议县政府责成县发改局、县移民局牵头,相关部门及乡镇配合,明确专人和时限,及时做好20XX-20XX年生态移民项目的收尾工作,确保全面收尾销号。

四、建议县政府责成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明确专人,按要求及时做好“五个三”和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五、建议县政府采取措施加快解决移民就业、安置点房源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等问题,用安置点的示范带动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第4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住房保障促进脱贫”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确保“搬得出”。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精准搬迁”。实行“三看三评三审”,确保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户一户不进。实地“三看”,即看区域环境是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看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群众搬迁意愿。严格“三评”,即对贫困户申请,实行社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评定。落实“三审”,即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区级审定,保证符合政策规定。全区共识别“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x户x人,并对所有搬迁户实行“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证。二是分类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合理搬迁”。根据搬迁安置任务和进村入户摸底情况,坚持以城区、食品工业园、乡镇集镇、中心村和聚居点等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多元化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就业技能的,安置到城区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集镇的,安置到乡镇场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剩下的引导投亲靠友。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集中安置x户x人,插花分散建房安置x户x人,城区购房安置x户x人,场镇购房安置x户x人,投亲靠友安置x户x人。三是刚性落实上级政策确保“阳光搬迁”。通过走访群众、市场调查、成本核算,以及返贫风险论证,实行分类补助。对进入城区购房、集镇(园区)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和投亲靠友5类易地搬迁贫困户,分别给予人均补助3.5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1.75万元。按照开工、完工、入住、拆旧四个阶段,打卡直拨20%、30%、30%、20%补助资金。严格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对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超额、旧房不拆除、质量不达标的实行“四个一律不补助”。

二、精准制定发展规划,确保“稳得住”。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安全、增收致富、生活配套等多种因素,科学确定搬迁安置点选址,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五进”(进城区、进集镇、进社区、进乡村旅游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五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从规划入手解决群众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提升的问题。在户型上,由区规划部门按符合面积标准、民居传统、地形地貌、功能要求等统一设计,为每户提供2—3套户型选择,既改善新居风貌,又留住乡愁记忆。在面积上,坚决防止住房面积超标、建设标准豪华、房屋空置等现象。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在模式上,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由6—20户组团小规模聚居,鼓励搬迁对象2—3户联建具有川东北传统合院式风格的三合院、四合院。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实行“政府主导、乡镇主责、群众主体”,加快新居建设。由搬迁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坚持统一政策标准、规划设计、土地协调、工程建设,自主进行选址定点、户型选择、队伍确定、质量监督的“四统一四自主”机制,实现“自己家园自己建”。政府重点抓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政策兑现、拆旧复垦等。三是突出综合配套。坚持把易地搬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配套建设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工作,从关心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入手,帮助实现“微心愿”;帮助搭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网络,营造邻里守望、互助和谐的人文氛围。以创建“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契机,利用农民夜校、文艺演出、“村村响”等载体,开展感恩奋进、文明健康、科技法治等主题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强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管理方式同步转变,引导农户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精准施策促进增收,确保“逐步能致富”。一是“搬迁户+产业培育”,增加经营性收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优质粮油、品质果蔬、特色养殖。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三双”、“152”等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二是“搬迁户+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成人继续教育“五大培训工程”,摸清农户就业愿望、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签约率。三是“搬迁户+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搬迁户将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和林地,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业主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地、农房、林木、人才、闲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将“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四是“搬迁户+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出台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分类分档补助政策,激发贫困户增种增养“五小”经济,放大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效益,解决产业发展投入难

题。

第5篇: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报告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审计发现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摸排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扶贫移民局和所涉乡镇认真对照《通知》五个方面的反馈问题逐一排查核查,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我县组织对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各项目乡镇进行了全覆盖排查,经认真复核,未发现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情况,不存在已搬迁人口不在搬迁对象范围内。

二、搬迁任务

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共计划完成、3个乡(镇)5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20户440人,历时2年,现已累计完成96户360人顺利搬迁入住,占总任务的80%,剩余24户80人待发改局验收后搬迁入住。

三、未搬迁已脱贫

经与扶贫移民局对接核实,《未入住已脱贫名单》中,县已脱贫未搬迁入住的搬迁户共17户,其中镇2户已搬迁入住,并在系统中进行了标注;乡6户、镇9户因已脱贫户享受脱贫不脱政策的相关要求,纳入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目前住房均已建设完成,正在筹备入住事宜,待发改局验收过后,入住信息再录入系统。

四、农户自筹资金

按照中央、省有关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标准,严控三条红线,坚守三条底线,坚持“标准主导、标准优先”,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政策”,给予1人户家庭一次性补助3.281万元,2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补助2.281万元,严格控制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参照本县人均收入实际情况,我县不存在因搬迁举债返贫现象。

五、住房面积情况

在住房面积上,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我县对2016年—2018年各项目乡(镇)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发现存在个别超面积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第6篇:易地扶贫搬迁对联

易地扶贫搬迁搬家对联

1、感恩思进 坚定信念跟党走 脱贫致富奔小康

2、不忘党恩

党恩布神州全民享小康 人心向政府社会皆和谐

3、乔迁之喜 易地搬迁政策好 村民心中谢党恩

4、脱贫攻坚 托党恩乐迁新居 感良策喜脱贫困

5、党恩赐福

河深海深不如党的恩情深 千好万好不如政府领导好

6、人民政府为人民 幸福不忘共产党

7、共产党好

精准扶贫见成效感谢共产党 勤劳致富建家业不忘习主席

8、脱贫攻坚 政策拓宽平坦路 春风吹暖贫困家

以上是整理各大网站内容!

第7篇: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XXX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第8篇: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四川省自2001年被纳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首批试点省区以来,在国家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向上,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改善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科学指导全省“十二五 ”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推进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农牧民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区域范围重点为中央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兼顾我省其他贫困地区。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投向,结合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藏区牧民定居行动、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以及促进秦巴山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民生工程,瞄准改善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搬迁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扶贫和生态两个方面的目标加快实现。累计投资13.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7.4亿元,在全省13个市(州)57个县(市、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25万户14.99万人,实施成效显著。

一是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搬迁群众新建住房332.2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含圈舍)101.6万平方米,打井2203口(处),建人饮蓄水池7.7万立方米,引水渠(管)2980公里;在安置地整治水池(塘、库、堰)40万立方米,建设灌溉渠道643公里,改善中低产田土7.6万亩,新、改建乡村公路和村内道路2844公里。搬迁群众实现了家家户户住新房,并配有院坝、畜圈和厕所,喝上了清洁、安全的自来水,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彻底改变了过去恶劣的生存环境,促进解决了游牧民族数千年来“逐水草而居”的问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安置地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搬迁群众安置地新、改建校舍1.6万平方米,卫生院(站、点)0.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了一批村级活动阵地和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好解决了搬迁群众上学难、就医难和学习培训难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搬迁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并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

三是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不仅解决了搬迁群众增产增收问题,同时还为搬迁群众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平台。在新环境中,搬迁户对教育、卫生、文化的认识和商品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转变了过去“等、靠、要”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创建美好新家园的观念蔚然成风。

四是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居住在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内的贫困农牧民,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天保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随即退耕(封山)还(育)林;搬迁后农牧民不再砍柴烧饭、取暖,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建房资金缺口较大。广大困难群众要求搬迁的积极性很高,但按现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工程建设能兑现到搬迁户建房的国家补助资金一般为每户0.8—1万元左右,搬迁户建房资金缺口大,已影响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安置土地调整较难。搬迁安置地大多属于高寒山区或深山河谷地区,可供安置的用地资源极少,搬迁安置土地调整难度越来越大。尤其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用纳税,还能享受国家对种粮户的“定补”政策,并且还具有土地被征用赔偿的潜在价值,安置地原住农民因为大多不愿转让土地,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

三是后续产业发展较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住房和口粮问题,但由于搬迁户文化程度低,贫困程度深,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意识,缺乏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导致搬迁群众落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后续产业发展较为困难。

四是易地搬迁任务较重。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在我省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希望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改变落后面貌的农村贫困人口总数仍高达200万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复杂,大多数分布在边远、高寒、多灾地区,搬迁成本高,搬迁难度大,搬迁任务十分艰巨。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已将易地扶贫搬迁列为新的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扶贫政策,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省已经建立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在政策宣传、群众发动、规划组织、项目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土地调整、产业选择等诸多方面都积累了相当经验,摸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特点的不同的搬迁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总结形成了《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指南》,为“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展开和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涨。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以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实施对象,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搬迁群众创造生存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稳步推进,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县级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基础上,通过政策导向、典型示范、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和动员群众自愿参与搬迁。

----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加强与其他移民工程和全省新村建设的衔接,统筹安排,综合协调,促进各方面资源有效整合。区别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规划,分批逐年实施,确保搬迁工程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基础配套、产业跟进。通过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和开展技术培训,为搬迁群众培育和发展适合当地特点、适应市场需求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既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又实现脱贫致富。

----自力更生、政府支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建设美好新家园;克服“等、靠、要”落后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生存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和地方病多发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四类:

----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无法就地脱贫越温,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人口,不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搬迁方式

整体迁出。对相对集中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位置重要或地方病严重区域的贫困群众,以自然村或组(社)为单元,采取整体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地方病严重,应尽可能采取整体迁出方式。

部分迁出。对分散居住在高山峡谷、洪涝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贫困群众,且不宜实施整体迁出的,采取部分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搬迁对象类型复杂,难以实施整体迁出的,可采取部分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要能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且无地质灾害隐患。规划区域中的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大多属高寒山区或深山峡谷区,公共服务配套成本较高,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分散安置。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要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中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等建设,主要采取插花分散安置的方式。

其他安置。对于少部分不适宜或不愿意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方式的搬迁群众,可依据群众意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依托城镇、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安置地选择

安置地的选择坚持以有条件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能落实土地、实现稳定增收为重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土地资源较丰富,集中安置点所需土地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按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及程序调地安置或多渠道解决,安置对象人均耕地不低于安置地平均水平;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较好,无安全隐患的地点。

二是水、电、路、土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标准内即能完成配套建设任务,且能就近解决搬迁群众入学、就医问题的地点。

三是可开发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周边环境有利于改变搬迁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产方式,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有助于搬迁农户实现稳定增收的地点。

四、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对36.2万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生存环境彻底改变,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稳定后的生产生活不低于迁入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按扶贫区域划分:

在川西北高原藏区搬迁安置1.97万户8.6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3.8%;

在大小凉山彝区搬迁安置2.97万户13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35.9%;

在川东北秦巴山区搬迁安置2.14万户9.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6%; 在川南乌蒙山区搬迁安置0.62万户2.8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7.7%。

在其它贫困地区搬迁安置0.56万户2.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6.6%。

(二)建设内容

围绕为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必要的生活设施建设,安置地基本生产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扩大就业渠道,提升发展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

改善搬迁群众生活条件。修建住房727万平方米,附属设施200万平方米,建设安全饮水工程2000处。

改善安置地生产条件。建设基本农田32.5万亩,草场20万亩,乡村公路3000公里,小型农田水利3200公里。

改善安置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村学校2.2万平方米,卫生院(站)1.8万平方米,乡村公共活动场所1.5万平方米。

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培育“农家乐”、“藏家乐”等新兴服务业。

五、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53.9亿元,其中:搬迁群众住房、附属设施、安全饮水等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投资40.7亿元,小微水利、基本农田、草场、乡村公路等基本生产设施建设投资12.5亿元,学校、卫生站、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0.7亿元。后续产业发展投资4亿元。

(二)资金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6000元。拟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1.7亿元,占总投资的40.3%;地方投资6.5亿元,占总投资的12.1%;搬迁群众自筹资金25.7亿元,占总投资的47.6%。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由整合中央其他支农资金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解决。

(三)中央补助资金投向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补助性资金。中央和省级投资主要用于搬迁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做到机构、领导、人员和职责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均应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建设、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广电、税务、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研究和相关政策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资金监督、政策兑现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考核。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二)抓好前期工作

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大会、走访农户、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各种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安置地原住居民“排外”思想,调动搬迁群众和安置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调查摸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搬迁对象并登记造册;在调查摸清可供安置区域人口、土地、道路、供水、电力、通讯、广电、教育、卫生等各方面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和评估后续产业发展潜力和群众就业机会,择优确定安置地,并根据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安置地可安置人口数量。

搞好项目储备。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加强市(州)和县(市、区)项目储备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抓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实行公告公示。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将上级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项目乡(镇)、村应以乡村公告栏(墙)、广播、告示等形式,直接面向群众进行公告、公示。迁出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搬迁群众名单、国家补助政策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安置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投诉电话等内容,扩大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抓好工程建设。各市(州)应与各项目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与工程主管部门和项目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做好工程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乡(镇)政府应负责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协调搬迁户生产生活用地的调整、户籍迁转、子女入学等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健全项目档案。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文件、计划表册、政策文件、协议合同、项目竣工报告以及搬迁户花名册、备案表等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发展后续产业

坚持“市场牵动,政府推动,产业带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安置区的后续产业,努力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搬迁群众脱贫致富。通过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当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与搬迁农户发展订单农业或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加强搬迁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其它职业培训,改变搬迁群众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增加和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实现增收渠道的多元化。

(五)落实配套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中的生产、生活用地、税收、户籍、医疗、保险、子女入学、信贷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全面提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水平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六)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检查、项目专项稽查、项目审计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增加监督层次,落实监督责任,保证监督效果。通过交叉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工程检查、财务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开展第三方检查审计,加强对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确保各级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确保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清正为民。

最新消息:

1.四川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3日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将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其中,对于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四川将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按照此次制定的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秦巴山、乌蒙山片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支持;其他地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在土地支持政策方面,四川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开展增减挂钩的,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四川将优先安排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覆盖,提升耕地质量,改善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

此外,四川将支持各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安置地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2.四川今年计划易地扶贫搬迁25万人

2016年,四川省计划在20个市州144个县市区对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是记者从2月25日在成都召开的省脱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十三五”期间,我省“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规模为120万人,其中35万户、116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占建档立卡人口总数23.3%,占全国搬迁总规模1000万人的11.6%,计划分四年安排,2020年巩固提升,总投资约700亿元。目前,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平台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公司已正式运行,国土部门已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革命老区开展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此前产生至今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有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将对搬迁资金筹措、还贷来源、贫困户搬迁安置住房补助及土地、产业、就业等方面提出系列扶持政策。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中最早在国家层面从资金到项目得到明确落实,考虑到了贫困户生产生活生态结合和长远生计,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是一搬了之。要基本锁定目标任务,并在实施中实现动态调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贫困户自筹标准因地制宜,不宜一刀切。做好规划计划,抓紧出台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划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并给予地方一定发挥创造空间。要对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农民在搬出迁入后的权益等问题研究制定政策。要加强技术指导,政策要让基层读懂,今年开展一次全省系统培训。要强化督查检查,定期进行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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