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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区)级党校建设问题研究的调研报告
摘 要: 县(区)级党校作为党校系统最基层的培训单位,在培训轮训基层党员干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熔炉”和“阵地”的作用,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搞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县(区)级党校要在办学体制、培训质量、师资素质、基地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有新气象、新发展、新突破,才能在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保持生机活力。
关键词:县(区)级党校 干部教育 培训 党校建设 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4-0356-02
一、县(区)党校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1.党委重视,为党校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各县区委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党校工作给予了坚强领导。党委常委会每年都能专门研究党校工作,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就党校的班子建设、培训计划、办学体制、经费划拨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有的县区委还制定了干部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县(区)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和落实党校干部培训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为党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县(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领导多次在主体班讲课,其他县区级领导也多次到党校讲课做报告,兼任党校校长的县(区)委领导经常深入党校调研,研究党校发展,指导办学方向,及时帮助解决党校面临的问题。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县区的干部培训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全面规划,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大培训”新格局
各县区委根据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本地区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谋划本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积极推进教育资源整合,构建了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大培训工作新格局。采取委托培训、合作培训、自主培训、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途径,大力整合培训资源。在办好党校主体班次的同时,综合运用选调干部到上级党校、院校培训,到经济发达地区异地培训、挂职锻炼,校企联合办学,举办专题研讨班,设立“大讲堂”,专家论坛,请省市专家做报告等不同形式开展干部培训,拓宽了干部培训渠道,创新了干部培训方式,使培训的人数、规模、深度和广度有了巨大的飞跃。通过培训,各县区的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服务县区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3.深化改革,党校培训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根据《党校工作条例》和 《干部培训改革纲要》的要求,不断深化党校各项改革,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在培训理念、培训机制、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手段上不断创新,努力探索党校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紧紧围绕县区中心工作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开展了大规模的干部培训,使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得到了普遍提高。
4.开展科学研究,为县(区)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各县区党校紧密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充分发挥党校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组织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县(区)委的中心工作中去,着重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着重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重大课题,着重围绕工业突破、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重点发展问题,深入研究、总结提炼,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其中很多成果被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纳吸收,为县(区)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县区党校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对县(区)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和教师的问卷调查中显示,县(区)党校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基础设施落后列第一位。受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县(区)级党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经济发达地区好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县委党校好于区委党校。就辽宁省而言,县(市)党校一共44所,基础设施较好的县(市)级党校,大约占30%左右,这些党校具有独立的校园、独立的教室、餐厅和学生宿舍,功能比较健全,能够满足培训要求。基层设施一般的约占50%左右,这些党校有独立校园、办公场所和培训场所,但面积较小、设施老化,有的没有学员宿舍和食堂。基础设施比较差的党校约占20%左右,这些党校没有独立校园,基础设施功能不健全。
2.师资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师资队伍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一是专职教师的数量严重不足。目前,我省县(市)党校中,专职教师10人以上的有20所,5―10人的18所,5人以下的6所,在区委党校中,专职教师5人(含5人)以上的有18所,占总数的35%。本溪市6所县区党校共有教职工56名,其中专职师25名,占总数的45%。二是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党校教师年龄普遍偏大,30-40岁左右的年轻骨干教师少。三是教师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像我省县(区)级党校教师的学历构成基本以本科为主,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到教师总数的10%,专业知识结构以政治、历史、中文、管理为主,专业对口且能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严重缺乏。四是教师科研能力有待加强。
3.办学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落实
在对县(区)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和教师的问卷调查中显示,县(区)党校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中,经费投入不足列第二位。近些年来,多数县区党校除办公经费外,培训轮训经费、教师的培训进修费、科研费、图书资料费、资产维修费等均未列入县区年度财政预算。我省县级党校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基本纳入财政预算,但只有31所县级党校的培训经费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占县级党校总数的33%,还有67%的县级党校培训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需要一事一议。本溪市只有一个县委党校的培训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占我市县区党校总数的16.7%
4.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县(区)党校在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更新培训观念、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解决为什么培训、怎样组织开展培训、如何实施有效果的教学和管理等问题还要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1.整合培训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在改革办学体制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规范县(区)级党校的设置。办好县级党校,根本出路在于改革,中央对此有明确要求。《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提出:“着眼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基层干部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深入推进市(地)、县(市)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地)、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任务。”辽宁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校建设的意见》,对我省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县(市)委党校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县(市)设立县(市)委党校”。对区委党校的设置提出了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可设立区委党校”。主要指沈阳、大连两市市辖区和其他市距离主城区较远的市辖区,一般应设立区委党校。第二种是“可设立区委党校也可作为市委党校分校”。主要指沈阳、大连以外的其他市的市辖区,基础条件好、有办学特色和优势的,可独立设置;其他的市辖区,可设立市委党校分校。第三种是“精简重组、职能并入市委党校”。主要是指那些城区规模较小或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区委党校,应取消设置,所承担的培训职能并入市委党校,《意见》同时规定,“具体采取何种形式,由各市市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应从实际出发,依托县(区)委党校,对区域内干部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组建面向基层干部、党员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在县(区)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制定干部教育培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县(区)委党校具体负责落实培训工作,形成分工合理、整体联动的基层干部党员培训工作格局。通过资源整合,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县(区)级党校办成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办成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理论武装的主阵地;办成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党性修养的大熔炉;办成当地党委和政府决策的参谋部。
2.拓展培训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培训内容。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校特色。围绕 “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加强党性修养”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教学布局要求,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服务。县(区)级党校更要紧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市情、县(区)情,紧密围绕区域工作大局,结合不同培训对象特点和干部现实需求,不断拓展和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努力做到党的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少什么就培训什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基层干部成长服务。
二是创新培训形式和方法,增强教学吸引力。教学形式和方法创新是党校教育的一个鲜明特点和优良传统。县(区)级党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对干部的培训,采取理论教学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可积极探索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探索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学校的合作培训模式。对普通党员的培训,应采取“流动党校“、送课下乡、理论大讲堂、基层宣讲等形式进行。要充分发挥不同县区党校的特点和优势,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在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尝试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用讲授式方法加强基本理论教育,用体验式方法加强理想信念、意志品质教育,用模拟式方法加强实践性教育。充分调动教员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提高教学的吸引力。
3.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在实施人才强校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强化专职教师队伍培养。党校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和上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跟班学习等途径,切实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公开招聘等形式,把一批高层次、高学历、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党校教师队伍中来,切实改善党校教育的师资力量和学科结构。
二是建立一支兼职教师队伍。可以按照“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的思路,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使人才脱颖而出。要为教师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通过制定科学规范的教师培养评估与绩效考核制度,调动教师自我培养、自我提升的积极性,营造在理论研究和教学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宽松环境。
四是要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党校科研工作,应该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各县(区)级党校应该建立健全科研工作的相关制度及科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多搞研究,多写文章,使科研成果进课堂,进入党委政府决策层,发挥党校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4.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在提供基础保障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区)党委和政府应该重视党校教学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县(区)级党校校园、办公场所报告厅和教室、学员宿舍、学源食堂、图书资料室、教学配套设备等办学物质条件,更好地满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同时为党校广大教职工和学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县(区)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确保党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5.重视党校工作,在对县(区)级党校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对县(区)级党校的领导。党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党校的性质、地位及党校教育的作用、要求进行了重新定位,规定:“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县区党委,应该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培养高素质领导人才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党校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党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县区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去把握,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党校工作制度、党委负责人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与党校学员座谈等制度。抓好党校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帮助解决党校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重视对县(区)级党校工作的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省市委党校应切实担负起对县(区)级党校业务指导的职责。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切实有效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3]《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
[4]《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
[5]《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校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