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运行情况调研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运营情况调研报告”。
肃州区定点零售药店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202号)文件精神。酒泉市、区社会保险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调研组,按照《酒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和《酒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调研,现将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这次检查调研采取现场查看、听取介绍、人员访谈、抽查样品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市区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管理、用药管理及日常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
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调研情况
此次检查调研从全市118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随机抽取经营规模较大或新定点的零售药店共61家进行。
从调研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定点零售药店都能按照《酒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规定落实各项制度,加强药品及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主要表现为:
1、管理制度健全,药品质量总体较好。各定点零售药店均有专人负责,内部的有关证件资料及手续齐全。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重视药品质量,药品按规定分类陈列并设立医保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品专柜,实行明码标价。
2、服务设施较为完善,信息管理基本到位。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营业场所比较宽敞,营业面积基本达到要求,布局合理、药品摆放整齐、分类醒目、标价规范清楚,按规定刷卡结算。
3、各项规定落实,服务质量较好。绝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健全了服务质量制度和措施,主动热情,服务规范,基本掌握所经销药品的有关知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调研,各定点零售药店在遵守服务协议、落实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执业药师不在岗。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执业药师营业期间不在岗的现象。
2、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检查的61家定点零售药店中,金昌市德生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健康广场、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众友健康城、肃州区蓝十字药房有限公司等50家定点药店都存在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范围,在经营场所摆放、出售洗衣粉、洗发水等日化用品的现象。吐哈石油指挥部酒泉市康泰药品广场、酒泉市同星药房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范围,设有生活超市。酒泉市肃州区惠民大药房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范围销售鸡蛋、牛奶。肃州区恒康大药房、肃州区新恒康大药房、酒泉市鑫恒康大药房、肃州区大恒康药房存在出售药物性化妆品的现象。
3.未设立意见箱。绝大多数药店都未按协议规定设立意见箱。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监督台、医保政策宣传栏等服务设施设立不规范,部分药店服务制度不健全或监督落实不到位。
4、医保政策执行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药店刷卡药品区、非刷卡药品区无分类或无明显标识;个别定点零售用药管理不够规范,酒泉绿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6药店和第13药店经营面积不达标,备药率均低于60%。
四、有关建议。
1、加强定点审核审批管理。建议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入口管理,在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中,对无驻店药师或无执业药师及超出药品许可经营范围的零售药店坚决不予定点。
2、实行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预留保证金制度。建议对考核基本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扣除一定比例的预留保证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继续定点;对考核不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扣除预留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资格。
医疗待遇审核股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