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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开展新形势下 纠风工作的调研报告
多年来,各部门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宗旨,积极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如何不断强化和完善政风行风党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适应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需要,还需不断探索。
一、不正之风的危害
首先,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它侵害的对象非常广,具有广泛性和随机性,凡是其公共权限服务范围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侵害的对象,特别是非权力单位和一般老百姓更容易受到侵害。它往往通过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手段,加重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负担;通过作风粗暴、漠视群众利益、执法不公等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精神和人身伤害。据中纪委信访室统计,这两年中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检举控告中,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占40%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执法不公和政府不依法行政问题。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也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第二,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影响阻碍经济健康发展。从
某种意义上说,风气就是环境。一个地方党风、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好,风清气正,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和发展,他们参与建设、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会得到充分发挥,这个地方的社会就稳定,改革、发展的环境就好。反之,如果歪风邪气盛行,“三乱”问题突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个地方的发展环境必然受到破坏,人民群众不可能心平气顺,也无法在稳定中求发展。
第三,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腐蚀干部职工队伍,带坏社会风气。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它发生在掌握一定行政权力的政府部门和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身上,使职权不再是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而成了捞取私利的工具。它引导人们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一切向钱看,把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它腐蚀一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扭曲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权力观和利益观,使其信仰动摇、道德失范、诚信缺失。
第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这种血肉联系的基础是我们党和政府必须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到爱民、安民、富民,这样人民
群众才能拥护和支持我们。但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也离间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影响了他们对政府的信任。人民群众看政府怎么说,更要看政府怎样做。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只能使政府脱离群众,这个危害决不能小视。
二、在新形势下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
纠风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大量涉及到经济问题,处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点上;是一项紧贴经济建设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各行各业干部职工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表现。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体现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中。而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为百姓排忧解难,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基本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提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重要观点,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诠释。中国共产党无论在建党初期还是在执政以后,都把关心群众利益提到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的高度来看待。把
土地、劳动、住房、柴米油盐、孩子读书、群众生病等看起来琐碎的事当作大事来办、尽心竭力地为群众解难排忧。在党执政6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更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体察民情民意,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把每一件看行起来不大的“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办。不能做到这一点,就难以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失去人民群众这个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民心不聚、国家不安。因此,虽然纠风工作解决的是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但却是一项“小”中见“大”,凝聚民心,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
第二,抓好纠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首先,纠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虽然属于廉政建设的范畴,但与党的作风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党风正,可以带动政风和行风好转;党风不正,也会影响到政风和行风不正。党风中的突出问题大多在政风和行风中都有反映。但政风与行风优、对党风的好坏又有直接的作用。因此,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也更大。我们要自觉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来把握纠风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不断深化对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在当前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与时俱进,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创造性地全面推进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使之协调发展。也就是说惩治腐败分子和认真纠正不正之风这两个方面都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继续抓出让老百姓认可并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成效。
四、不断完善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内容
多年的纠风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不断摸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也确定了纠风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基本方法。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纠风工作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纠风工作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不断使群众感受到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惠。
(二)把人民群众作为纠风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充分
发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到纠风工作中来,注意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并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受益作为检验纠风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依靠各部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坚持常抓不懈,既做好长期抓的思想准备,在战略上总体部署;又要有现实紧迫感,在战术上分阶段实施。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抓起,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问题坚持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取得解决实际问题的阶段性成果,积小胜为大胜。
(五)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即要纠风、又要防风,高度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部门和行业的业务管理及体制机制改革,进行标本兼治;整合政府部门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六)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纠风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做好反复抓的思想准备。
(七)把坚持明察暗访、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抓舆论宣传和抓重点作为重要工作方法。
五、新形势下纠风工作对策思考
在指导思想上,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既要从严治标,切实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治本,把改革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工作措施上,要继续强化部门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把每个纠风专项治理任务逐项分解,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等,并按责任制进行检查落实;要坚持抓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要进一步扩大纠风工作的透明度,重视舆论宣传,动员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要及时查处严重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将查处与预防相结合,建立举一反
三、查防并举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构,提高人员素质,以好的作风抓纠风,不断提高把握全局及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富纠风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