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小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研报告_劳动关系形势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时间:2020-02-28 06:31:2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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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小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和工商联合会联合下文的《关于开展我区小企业状况调研的通知》(桂人社函[2010]1111号)精神,把对“小企业劳动关系综合性政策研究”的认识统一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9]103号)中来,我县于2010年8月9日召开了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召集,县总工会、县经贸局和县工商联合会领导参加的“关于开展昭平县小企业状况调研会”,并按照桂人社函[2010]1111号精神落实分工。在本次调研活动中,我县按照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自治区《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方案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77号)精神,开展实地走访企业并要求各企业认真、如实的填报《小企业劳动关系情况调查表》和向该企业劳动者发放《劳动者权益情况保护问卷调查》,从不同层面反映了我县目前小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确保本次调研效果和质量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一、本县小企业劳动关系总体状况。

昭平县2009年末全县共有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雇工等)183户,在岗职工共7950人。在这次调研活动中,我县分类抽样调查了小企业共32户,其中国有企业12户,非公企业20户;向有关企业劳动者发放《劳动者权益情况保护问卷调查》118份,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1、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小企业摸底调查来看,2009年末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小企业总户数共37户,这次调研活动我们分类抽样调查了林业种植业2户、林业加工业4户、粮油行业1户、房地产业1户、文化服务业1户、医疗卫生业1户、自来水公司1户、客运汽车运输业1户,共12户在我县具有代表性的国有小企业,占国有及国有控股小企业总户数的32.43%。从抽样调查的结果上看,抽样调查的12户国有小企业2009年平均人数1058人,2009年末人数1054人,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05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劳动合同的类型及期限分别为合同期限为1年的有18人,合同期限为1—3年的有230人,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有508人,无固定期合同的有277人,其它劳动合同的有21人;工资支付水平和增长情况方面,2008年工资总额1375.25万元,2009年工资总额1411.03万元,2009年较2008年工资支付水平和增长了2.6%;工时制度执行情况方面,从抽样调查的12户国有小企业来看,国有小企业目前比较遵守工时制度,职工加班都支付加班费,没有超时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方面,2009年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应缴数为529.39万元,已缴数为269.82万元,社会保险费缴纳完成50.96%;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方面,国有小企业在劳动组合、职工考核、竞争上岗等方面做得比较好,但在富余人员的调剂安置方面处理得不够妥当,有待改进;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方面,从抽样调查的12户国有小企业来看,这些国有小企业都严格的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并且执行得比较好;劳动争议纠纷方面,由于国有小企业比较认真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做得比较好,目前很少发生劳动争议纠纷。

2、从县工商联合会负责的非公小企业摸底调查来看,2009年末在册非公小企业总户数共146户,这次调研活动我们分类抽样调查了茶叶企业3户、水电企业3户、木材加工企业4户、矿业2户、酒店业1户、医药业1户、化工业1户、高污染高能耗企业1户、娱乐业1户,共20家具有代表性的非公小企业,占2009年末在册非公小企业总户数的13.69%。从抽样调查的结果上看,抽样调查的20家非公小企业2009年平均人数1160人,2009年末人数1560人,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47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35%;劳动合同的类型及期限分别为合同期限为1年的有674人,合同期限为1—3年的有494人,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有304人,无固定期合同的有0人,其它劳动合同的有0人;2008年工资总额1245.10万元,2009年工资总额1496.00万元,2009年较2008年工资支付水平和增长了20.15%;工时制度执行情况方面,从抽样调查的20户非公小企业来看,非公小企业普遍存在存在超时加班现象,有的非公小企业职工每月加班甚至超过100小时,严重影响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因职工休息不足而造成安全生产隐患,另外,部分非公小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侵害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方面,在我们调查的20户非公小企业中,只有5户非公小企业参加了社会保险,且仅仅是基本养老保险,其余四项社会保险均没有参加,而这5家非公小企业2009年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应缴数为68.75万元,已缴数为27.5万元,社会保险费缴纳仅完成40%;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情况方面,由于非公小企业招用的劳动者绝大部份是农民工,只有少数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情况执行得不够好,劳动者变动较大;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方面,从抽样调查的20户非公小企业来看,这些非公小企业有的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并且执行得比较好,有的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其劳动用工管理比较松散,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员工培训等方面都做得不够;劳动争议纠纷方面,由于非公小企业很多不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没有得到正常的保护,时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

3、从县总工会负责的劳动权益情况保护问卷调查方面来看,抽样问卷调查涵盖了我县内的各小企业的类型,共对13家规范以上的小企业作了问卷调查,其中工业小企业5家、交通运输业1家、建筑业1家、零售业1家、批发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3家,并向118名劳动者发放权益情况保护问卷118份,收回调查问卷118份。具体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①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方面:选择1—3年的为33人,选择3年以上的有5人,选择无固定期限的有40人,选择非全日制的有0人,选择没有签合同的有40人;

②工资是否拖欠方面:选择没有拖欠的有82人,选择有时拖欠的有14人,选择经常拖欠的有22人;

③拖欠工资时间长短方面:选择一个月的有65人,选择两个月的有13人,选择三个月以上的有40人;

④每月可以拿到的工资数额方面:选择1000元以下的有74人,选择1000—1500的有50人,选择1500—2000元的有3人,选择2000—2500的有0人,选择2000—3000元的有1人,选择3000元以上的有0人。

从上面抽样问卷调查的信息可以看出,我县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比较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小企业拖欠时间较长,甚至达3个月以上,拖欠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工资偏低,绝大多数在1000元以下。

二、昭平县小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拟采取的主要解决措施

目前我县小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合会和县总工会三方各自摸底抽样调查的数据汇总来看,目前我县小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为:

1、非公小企业用工稳定性较差,流动性过大。尤其是零售业、批发业、住宿和餐饮等服务类企业,多数是“流水式”职工。主要原因是非公服务类小企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用人需求量增加,好的岗位竞争国加大,同时由于社会服务行业职工工资普遍偏低,导致职工“跳槽”现象增大。

2、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认真履行难。此次抽样调查的32户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6%以上,但据118名劳动者问卷调查反映,在选择“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方面,选择“没有签订合同”选项的有40人,也就是说我县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66.10%。据有关人员反映,在我县的零售业、批发业、住宿和餐饮等服务类企业以及乡镇小企业,其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50%,有的虽然签有劳动合同,但对企业和职工双方的约束力并不大,要认真履行更难。主要原因是劳资双方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特别是非公小企业和职工没有从根本上掌握《劳动合同法》,导致非公小企业或职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

3、职工工资收入低,有时还有被拖欠现象。此次调查的32户小企业职工人月平均工资统计虽达到1092.21元,但普通生产岗位职工月工资上1000元水平的却并不多,多数生产一线岗位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一般只有600—800元左右,多数小企业职工特别是国有林场小企业和国有林产品加工企业的职工的工资有的还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60元)。据劳动权益情况保护问卷调查资料反映,在118名问卷调查的劳动者当中,在“每月可以拿到的工资数额”选择“1000元以下”数额选项的有74人,占被调查总数的61.01%。;同时在“工资是否拖欠方面”选择“有时拖欠工资”和“经常拖欠工资”选项的占总抽样调查的19.49%。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有小企业体制改革不彻底,生产经营缺乏活力;二是非公小企业为获取最大利润,人为的降低人工成本。

4、社会保险参保面还较窄,较多非公小企业的职工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影响较大。此次调查的32户小企业五大社会保险,除国有小企业外,只有5户非公小企业参加了社会保险,且仅仅是基本养老保险,其余四项社会保险均没有参加,企业的参保率只有53.12%,非公小企业职工的参保率只有14.29%。主要原因:一是非公小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增加利润积累,主观上不愿为职工投保,尤其不愿为全体职工五项险种都投保。二是部分非公小企业职工有现得利思想,自己不愿参加社会保险。

5、劳动保障监察的力度不够,手段乏力,监管办法和措施不到位,未能将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和消除。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设备缺乏。目前昭平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只有专职监察员2人,要面对全县100多户小企业、数以万计的劳动者,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拟采取的主要解决措施

1、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保意识。由于我县部分小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至今还对《劳动合同法》知之甚少,还不甚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助于提高我县小企业的管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2、健全完善统筹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险一体化体系。将社会保险扩面单位重点放在非公小企业上,参保人员扩面重点放在农民工、季节工、非全日用工的劳动者上,这样有利于稳定社会和安定民心。

3、将劳动关系管理的重点转向非公小企业,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规范我县小企业劳动用工的行为,努力提高非公小企业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

4、发挥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合会、行业协会等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提高办事效率和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昭平县在促进小企业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昭平县在促进小企业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1、组织先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组织网。重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网络。一是发挥我县小企业党工团组织的作用。一般建有党工团组织,并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小企业,劳动关系总体比较和谐,劳动争议比较少。如我县的县汽车总站、县城厢粮油管理所、县新华书店、县供水公司等国有小企业都组建了党组织,这些党组织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都发挥了主导、引导的作用。二是重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心下移,直接加强对非公小企业的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服务。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和受理举报投诉案89件,涉及劳动者1.09万人。其中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单位76家/次,立案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6件,检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1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00多份,为劳动者追薪301.76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0.76万元。

2、服务为主,建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网。

小企业主观上更重视业务的发展,客观上没有专职的劳资干部,因此更容易造成劳动用工不规范。为此,我县以服务为主,主动出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重点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经常性地培训、走访、上门指导,帮助小企业和劳动者规范用工。2009年我县先后通过 “春风行动”暨反乡人员招聘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党组织服务年”、“五月十三文化节”、开展打击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宣传资料1800多份;同时我县确定每年的 6月份为“安全生产月”,集中组织全县近100家有一定规模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人员,分批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专题培训。通过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大力宣传,使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取得的主要成效

1、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执行情况改善。根据2010年初我县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全县小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0%;其中国有小企业为98.3%,非公小企业为86.92%,比2009年末提高近10个百分点。

2、劳动者工资收入明显增长,拖欠现象减少。从我县分类抽样调查了小企业共32户的《小企业劳动关系情况调查表》来看,在工资增长情况方面,国有小企业2009年较2008年工资增长了2.6%,非公小企业2009年较2008年工资增长了20.15%;从118名劳动者的抽样问卷调查的信息上看,选择没有拖欠的有82人,占抽样问卷调查的69.49%,比2008年有所好转。

3、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劳动关系进一步稳定。据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保所统计,2009年末全县小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约4350人,其中国有小企业的为2774人,非公小企业的为1576人,比2008年新增近113人。

主要经验

一是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使劳动合同法深入人心,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采取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按照有案必查、违法必纠、依法处罚的要求,依据具体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深究细查,从严查处,实行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四公开,切实做到投诉举报案件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昭平县对进一步促进小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利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尽快尽早的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对县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2、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工商管理结合起来,实现每注册一户企业,必须建立好劳动用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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