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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工作调研材料
征求意见稿
(2011年4月21日)
为完善我区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切实改善区容区貌,美化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已基本建成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责任下沉,权、责、利相统一的城市管理格局。
一、综合管理工作概况
目前,我区综合管理工作主要由机关大楼物业、道路河道保洁、城市绿化养护、道路维护、城管协管、治安协管等内容构成,2010年全区综合物业管理费用开支累计约为2800万元,从业人员约1039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大楼管理情况。我区机关内部共有物业服务人员44名,主要负责机关大楼日常的卫生保洁、设备维修、会务服务和值班保卫等工作,人员全部由嘉兴安保物业有限公司提供,2010年累计支出费用约95.6万元。
2、道路、河道保洁管理情况。我区道路保洁由管委会统一招标,河道保洁工作由四街道负责招标。同时,根据“二保一养”保洁养护难易度等具体情况,区域内分一类保洁养护和二类保洁养护,分别拟定定额标准。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道路、河 1
道保洁的日常监管工作,区财政局按照道路保洁合同价和河道保洁定额每季度末拨付街道保洁经费。2010年,全区道路保洁面积约为558.6万平方米,由五家保洁单位承担,共有道路保洁人员465名,保洁费用开支约为1196万元;河道保洁面积约为196.3万平方米,由七家保洁单位承担,共有河道保洁人员79名,保洁费用开支约为142.4万元。本期城市道路和河道保洁承包期,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011年,由于新增加长水街道,全区道路保洁面积约为615万平方米,全年保洁经费支出约为1321.4万元;河道保洁面积约为229.7万平方米,保洁经费支出约为168.7万元。)
3、绿化养护管理情况。全区纳入财政统一管护的绿地有近209.04公顷,绿化工作的考核、监管工作由建设分局牵头,城管执法局、财政局、监察室和各街道组成考核组,对招标的绿地养护质量进行考核,实行考核分数与企业养护费直接挂钩的管理制度。目前,全区绿化工作通过公开招标分别由五家园林绿化公司进行养护,共有绿化养护人员190名,2010年绿化费用开支434.7万元。
4、道路维护管理情况。全区道路日常维护工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承担,承包期限三年为一期,本期承包期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2010年全区道路养护费用开支约为300万元。
5、城管协管管理情况。我区城管协管人员由街道提出,报
管委会同意,并由党群工作部会同行政执法局和有关街道组织招聘,人员由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经费由街道财政保障,区财政按实际招聘人数给予定额补助。目前,全区共有城管协管人员67名,其中14人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其他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和各街道分别承担一半,2010年全区协管人员经费累计支出128万元。
6、治安协管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做好警力和执法力量的补充,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区目前采用招聘盔甲队员和治安协管员的方式用于充实一线执法队伍,招聘人员由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目前,区公安分局共有盔甲队员80名,治安协管员114名,2010年费用开支505万元。
二、筹建综合管理公司情况分析
通过筹建管理公司将当前全区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绿化养护、道路维护、安保管理等工作纳入统一管理,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1、筹建综合管理公司的优点
一是筹建管理公司有利于节约日常成本。按照2010年全区各项费用开支计算,全年费用已经接近3000万元,通过成立管理公司将上述各项工作进行集中管理,将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从而达到节约成本,减少开支的目的。
二是筹建管理公司有利于资源整合提升。目前,全区的绿
化、环卫保洁等工作通过公开招标,分别由社会上不同的公司进行实施,由区城管执法局、建设分局和社发局等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通过成立专门的公司进行管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
三是筹建管理公司有利于优化管理模式。通过注资成立专业的管理公司,有助于克服一般环卫或物业公司资金少、技术弱等缺点,能够集中力量快速、有效的推进部分全区部分重点绿化、保洁等项目的建设速度和建设质量。同时,能够确保在应急事件的处理中能够更加快速、及时、有效。
2、筹建综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困难
一是前期投入较大,后期收益不稳定。以环卫保洁工作为例,要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道路保洁需要洒水车等专业车辆,河道保洁需要船只等专业的运输和施工工具,新公司成立后要投入大量设备购置费用,前期需要较大的资金。根据当前的社会管理状况,政府向社会采购服务必须通过招投标,而新公司能否承接到业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若政府直接发包给新公司又不符合规定,容易引起其他经营管理公司的投诉,给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管理人员缺乏,人员招聘有难度。物业管理、道路维护、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都涉及不同的专业知识,尽管前期申报资质时可用我区各部门专业人员的证书,但经投集团和嘉国投公司由于承担的建设任务繁重,难以兼顾公司的具体管理工
作。同时,由于此类管理公司的待遇普遍较低,在面向社会招聘中也很难招聘到较为满意的专业管理人员,新管理公司若要按实运作,没有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很难将这项工作做好并达到预期的目标,我区现有的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建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都因为上述原因没用按实运作。
三是劳动风险较大,矛盾隐患点较多。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为国有公司,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目前国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体制下,今后在解聘人员的过程中可能会比较麻烦,甚至会产生诉讼。同时,在具体的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等工作中各种安全事故风险较大,如果处理不好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筹建综合管理公司具体建议
打造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提高城市品味,美化城市形象,是我们建设生态宜居新城区的重要内容,要确保新管理公司正常运作,切实提高全区物业管理、绿化养护、道路维护、安保管理的管理水平,建议新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步实施、提高品位、自负盈亏”的原则予以操作。
1、政府出资、统一管理。由管委会出资注册成立公司,经投集团和嘉国投公司建成的拆迁安置房、道路、绿化等资产在建成后将管理权移交给此管理公司,后期逐步将物业管理、绿
化养护、道路维护、安保管理等工作纳入公司业务范围。同时,由建设分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管理中心,负责对该公司的指导和管理。
2、分步实施、稳步实施。当前我区的河道保洁、道路养护等工作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由社会企业承担,同时,由于这些业务对人员和设备的要求较高,短期内难以运作。因此,新公司的运作可以从大楼物业、道路绿化等工作先行着手开展,逐步扩大到道路维护、河道保洁等社会职能。
3、加强考核、提高品味。通过制定完善的考核机制和办法,努力促进管理公司不断提高自身实力,拓展业务范围,严格按照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不断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市容环境标准化,营造美化、亮化、洁化、绿化和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新区品位。
4、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管理公司成立后作为独立法人,采取市场化运作,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原则,由管理公司对经营成果好坏及盈亏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同时,管委会需赋予新管理公司在用人、用钱等方面的灵活政策和措施,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