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槐荫法院)(小编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会”。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商河法院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增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而且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可以说,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信息化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法院的重视。省、市法院先后出台了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实施方案,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息化建设。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认识上有误区、发展不平衡、利用率低下以及不能实现信息化管理与法院自身管理的有效对接等诸多问题。
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以全省三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来看,到目前为止,三级联网已经实现,提高了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但这些还远远不够,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建成统一高速的网络平台,如“审判管理系统”虽然统一应用了,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但仅限于各个法院内部,没有真正实现资源共享,许多数据资料没有被整合,应用到审判工作中去。
(一)重视信息化建设,忽略了各系统之间的关联。
由于信息化建设涉及法院审判、办公以及干警个人利益等各个方面,选择好的应用软件是关键,如果没有一整套既方便、又实用的软件系统,很难达到信息化建设的初衷。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大局着想,实现全方位的系统集
成,建设统一数据平台,在此平台上开发应用系统,从而更好地利用数据资源,实现对物质装备管理系统的整合,对车辆管理与案件管理的整合,对人事管理与案件管理的整合,对人事管理与后勤管理的整合,从而实现法院现行管理与信息化对接,实现审判工作网络化、行政管理智能化、人事管理信息化。
(二)重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缺乏懂法律、懂网络和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材。
现在我们基层法院存在严重的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有些法院只有1名技术人员,还有的法院甚至是临时工在做这项工作。随着信息化建设、发展,这种状况势必带来不小的影响。虽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不断想办法引进技术人员,但种种原因的制约,短时间内很难实现要求。有些法院与一些软、硬件集成商协商,实现外维,但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实现外包,这里存在安全问题,一旦出现问题责任追究很难。
(三)重视信息化建设,忽略了与法院整个管理对接。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并不能简单地以审判工作“网络化”作为法院信息化标准。而应根据法院工作特点,以法院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和物质装备管理在网络上的运行程度作为信息标准,作为法院办公现代化的衡量尺度。这为管理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方面,管理要进一步公开透明;另一方面,管理要更为科学合理。同时,也对开发商提出了要求,开发商不仅要开发出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又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开发出符合法院实际的人事管理和物质装备管理系统,并实现网络管理与法院管理的对接。由于各个法院的管理思路不同,管理模式大相径庭,加上人事管理的复杂性和物质装备管理的繁琐性,要在现有的系统软件上,不断完善和修改完全适应各法院工作的实际。
二、法院信息化建设展望
法院信息化管理是提升法院工作水平、提高法院管理档次的唯一途径,也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
如果真正实现对物质装备管理系统的整合,对车辆管理与案件管理的整合,对人事管理与案件管理的整合,对人事管理与后勤管理的整合,就会从根本上实现法院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模式地转变。
三、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物质财力的投入。信息化建设没有物质财力的保障,是不可能实现的,针对各个法院情况不同,可以分阶段投入,打好提前量,为下一步的信息化工作做好准备。
其次,加强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有了物质财力的保障,还远远不够,必须要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提高部门层次和人员职级待遇,人微言轻,很难协调工作,对信息化建设也是不利的。
第三,统一思想。自上而下做到统一,包括建设思路、机构人员配备、系统应用等层面。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