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情况调查报告_文化遗产保护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时间:2020-02-29 03:21:5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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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情况调查报告

综合调研组

〔内容摘要〕 六盘水市境内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民族文化资源面临着濒危、变异等问题,本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民族文化 保护传承 开发利用

〔作者介绍〕 市政协、市民委、市文化局综合调研组

为了促进我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市政协、市民委和市文化局于2011年5月对我市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深入到4个县、特区、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了10余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富集、特色鲜明的村寨,就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生活现状、民族传统文化与当地旅游业的结合等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建立了民族文化工作机构,大力开展民族文化普查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市成立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研究的专门工作机构——六盘水市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之后,各县、特区、区相继成立了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成果”。目前,我市是全国市、州、地中唯一市、县两级都有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机构的地区。2005年,我市又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推动了我市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多年来,我市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机构从普查工作入手,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市文化系统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90%以上的项目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历经多年的艰苦努力,基本摸清了全市民族文化遗产的家底,普查工作收到很大成效。

(二)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硕果累累

民族音乐舞蹈方面:早在50年代,市境内就出现过杰出的苗族芦笙舞蹈家张文友。随后,又有少数民族艺人甘明媚、罗文军、祝兴荣等在全省、全国的各类文艺演出中获得较好成绩。九十年代以来,我市的羊皮鼓舞、海马舞、铃铛舞、芦笙舞等一批民族民间舞蹈在全国、全省民族文艺会演中获得多项大奖。2005年至今,我市有“六枝梭戛‘箐苗’彩色服饰艺术”、盘县“布依族口传史诗——布依族盘歌”、水城“苗族芦苼舞(箐鸡舞)”、盘县淤泥“彝族山歌”4 个项目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我市的“非遗”保护名录中,99%以上的项目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

古籍整理方面:目前,我市共搜集民族古籍文献600多册,翻译整理20余册彝文古籍。编译出版了《彝文金石图录》,《盘县彝族指路经》、《盘县彝族民间文学选》、《盘县彝族古歌》、《夜郎同亭》等民族文献古籍。

民族民间美术方面:我市通过举办“少数民族民间绘画班”等形式,培养了一大批民族民间艺人,许多少数民族同胞的美术作品多次参加全国、全省展览,并被国家美术馆和国外美术馆收藏。近年来,陡箐苗族农民画已自成体系,并探索出了产业化发展的成功之路。

民族文化研究和文化交流方面:参与了《中国彝族通史》、《中国少数民族大辞典系列·彝族卷·白族卷》等国家级、省级重要典籍的编纂工作;编辑出版了《贵州六盘水市彝族词典》、《六盘水市志·民族志》等10余部民族文化书籍;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民族文化工作研讨会、座谈会、培训班,推动了全市民族文化研究工作的开展;承办了贵州省彝学会、布依学会、苗学会等多次大型交流、联谊会议,促进了我市的对外文化交流;参与完成《中国仡佬母语生态研究》、《中国彝汉英字典》、“六盘水彝族历史文化研究”等省内外重要课题研究;加强与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协作,共同开展了六盘水市民族古籍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等等。

民族文化园建设方面:建成了挪威国王和江泽民同志共同出席签字仪式的国际合作项目亚洲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六枝梭戛苗族风情生态博物馆。投资500多万元建成海坪彝族文化园一期工程,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陇脚布依文化生态园一期工程。决定启动海坪彝族文化园二期工程和白族文化园前期工作。投资384万元分别在钟山区、水城县兴建苗族文化园。

民族风情影视制作方面:近些年来分别与峨眉电影制片厂、市电视台等单位合作,拍摄了《六盘水彝族风情》、《凉都民族风彩》和《夜郎彝韵》等影视作品,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民族文化进校园和民族节日活动组织开展方面:目前全市共建立了3个省级、6个市级民族文化教学点,6个双语教学点,3个民族体育培训基地。各教学点、培训基地在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传统体育竞技等方面效果明显,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组织和复兴了彝族火把节、彝族年、苗族跳花节、苗族四月

八、布依族六月

六、回族开斋节、仡佬族吃新节等民族节日活动并创出了品牌,使民族节日活动成为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舞台。除此之外,我市先后有玉舍等10个民族传统文化特色鲜明的乡镇被省政府命名为各类民族歌舞艺术之乡。

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影响,我市宝贵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濒危、变异等问题。

(一)母语危机日益加剧。由于全球文化交流和文化碰撞,使得本就处于脆弱状态的民族传统文化更趋于濒危状态,尤其是母语危机日益加剧。与80年代相比,我市境内民族语言的使用率急剧下降,彝语、苗语、布依语下降率达8个百分点,呈惊人态势。

(二)民族文物损毁和流失严重,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面临断代危机。由于民族文物特别是民族古籍大多散存在民间,保护意识淡漠,保护条件差,损毁现象较为严重。市境外的一些民族文化研究机构和私人进入我市民族地区,私自购买了一批民族文献古籍,造成了民族文物古籍的流失。民族文化特别是民族古籍传播渠道狭窄,普及使用范围不宽,除了极少数传承人能简单识读外,民族地区大多数人不具备识读能力。传承人大都年事较高、相继辞世,造成了民族文化传承人断代的危险。一但传承人均去世,很多具有珍贵价值的民族古籍文物将成为无人识读的“天书”。

(三)文化认知观念亟待改变。在文化认知上,一方面是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并未看重自己的文化,对于如何保护和弘扬本民族文化没有深层次的思考,失去了文化传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我们的一些所谓的文化产业人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只注重商业利益,不注重文化保护,导致了许多伪民俗,假文化的出现,严重伤害了拥有民族文化的人们的民族文化情感,造成了民族文化认知上的误区,即没有处理好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的关系。同时,民族文化类型的界定有待进一步明晰。主要是人们常说的“原生态文化”概念和“原汁原味”的文化需要进一步明晰并科学化。因为任何民族文化都有精华与糟粕之分,应予区别对待。

(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尚待规范。民族文化进校园,进去后学什么?跟谁学?目前国家没有一套规范的教材,也没有教学大纲。所以,从各县、特区、区的试点看,民族文化进校园的差别比较大。有向黔东南学的,也有向当地民族民间艺人学的,教的人懂什么,就学什么,没有相应的标准,这项工作亟待规范。

(五)民族文化专业人才奇缺。现在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部分人员不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有的连最基本的本民族语言都不懂,更没有经过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缺乏民族文化情感,造成了工作技能与工作岗位的严重错位。

(六)民族文化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同级财政未将民族文化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民委系统有“三项经费”(民族工作经费、发展资金、教育补助资金),但没有单列的民族文化经费,造成民族文化工作“基层有热情,艺人有真情,专家有感情,认识有位子,财政无盘子”的局面,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举步维艰。

(七)公权保护、地域文化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尚待完善。按文化保护的理论和规律,民族文化的保护应当由创造这一文化并拥有这一文化资源的地域和群体来保护。但是,就目前情况看,文化保护主要还是国家政策保护,也就是公权保护,私权保护尚无法律依据。哪个单位征集,就由哪个单位申报成果,并拥有知识产权,而创造和拥有这一文化资源的群体被置于知识产权之外,所以就缺乏对自己文化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甚至不愿意提供自己拥有的民族文化资源参与保护。

(八)民居古建筑和特色民居濒临灭绝。由于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绝大部分民族地区不根据民族特点、地域特点、文化特点、传统特点、气候特点、自然特点,一概照搬照套外地民居建筑模式,使得曾经引以为自豪的具有人文品质的苗家山寨、彝族山村、布依水乡即将消失。民族地区民居样式洋了,特色没了、建筑新了,传统丢了,未能很好的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和谐发展。

三、进一步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议

(一)制定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建设规划。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我市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建议制定六盘水市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建设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并出台相关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市民族传统文化的作用,提升我市的文化软实力,促进我市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民族传统文化人才的培养和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加大培养民族文化学科带头人的力度,在选拔配备民族干部和招考民族文化工作人员时,以懂民族语言文字者优先,适当放宽条件招录。在普通高校、职业技术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培养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人才。调查、登记、申报、批准、确定民族文化传承人,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惠待遇,保护和激励民族文化传承人自觉传承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做好文化传承和传承人保护工作。

(三)设立民族文化工作专项经费,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应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文化和民族工作部门应当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专项经费,真正做到民族文化工作“认识有位子、财政有盘子”。

(四)认真探索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机制。应结合乌蒙高原特有的喀斯特地貌和六盘水市亚高原的地域特点,大力挖掘各民族文化特色和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内涵,实现开发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和发展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推动我市旅游业向前发展。

(五)改变文化认知观念,做到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并重。充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情感,唤醒他们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自觉意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的关系,以开发促传承,以利用促保护。

(六)认真完善公权保护、地域文化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关系,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明确拥有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群体的知识产权,让他们在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利用中受益,激发他们创造和保护自己文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更好地保护、传承自己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

(七)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快民族文化园建设速度。六盘水市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民族文化资源区,又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与气候资源优势,建立多个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可以更好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又可以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快民族文化园建设,目前苗族文化园、白族文化园、海坪彝族文化园二期工程、陇脚布依文化园二期工程处于停滞状态,应加快建设速度,让文化园建设助推我市近郊旅游业的发展。

(八)出台特殊保护政策和优惠政策。主要是增设双语教学点,设立双语特岗教师岗位;出台民族文化进校园的相关标准,规范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设立各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补助经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专项经费。

(九)加强民族文化工作机构与民间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民族文化工作机,壮大民族文化工作队伍;在各有关乡镇、村设立民族文化传习所,鼓励和激发民间机构和传承人保护民族文化热情,搞好民族文化传承;以优惠政策鼓励建立民族民间文艺团体,激励文艺工作者到民族民间,在挖掘、保护、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文艺创作,传播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帮助培养民族文化艺术人才;扶持民族民间文艺团体,让优秀民族文艺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民族文化旅游。

(十)将民族传统建筑形式的保护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实施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带动战略中应注意民族传统建筑形式的保护。要根据民族特点、地域特点、传统特点、自然特点、文化特点,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提早避免那些丧失个性和特色的“千城一面,千村一面”的事情发生。

执笔:安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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