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关于我县公共交通运营情况的调查报告_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调查报告 时间:2020-02-26 23:38: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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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公交车运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县公共交通事业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现有公交经营者受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的影响,公共交通经营者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断违背公交为民服务的公益性原则,它的管理模式、服务质量已成为我县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制约因素。运营时间不合理、公交线路布局不合理、公交公益性原则不能体现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2013年在运行局部调整公交路线走向的同时,我县公交车发生了局面区域集体涨价事件,非法将票价由每人次1 元提高到每人次1.5至2 元,为此,群众意见很大,纷纷向交通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同时拒载老年人、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从业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也屡禁不止,网络投诉不断,公交行业在社会影响较差。为了我县公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方便老百姓的出行,近期,我所对我县公交车的现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公交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交企业基本情况

1、歙县奔马公交有限公司发展情况。2002年5月15日歙县人民政府公交事业领导组和江苏奔马公交有限公司签订《歙县公交车建设项目协议书》,同意江苏奔马公交有限公司在歙县发展公共交通建设项目。2002年6月歙县奔马公交有限公司成立。随着歙县奔马公交有限公司2004年6月、2010年4月两次股权转让,徐永进成为公司执行董事、法人、公司经理。

2、歙县社会汽车公用站发展情况。2011年为推行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应广大富堨片区百姓及人大代表的要求,开通歙县至富堨的公交车。因县政府公交事业领导组与奔马公交公司有协议,2012年以前歙县不得发展第二家公交公司,新开通的2辆公交车只好挂靠歙县社会汽车公用站。随后歙县至雄村至航步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的2辆公交车和歙县至北岸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的4辆公交车均挂靠在歙县社会汽车公用站。

3、歙县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交经营情况。随着我县高铁北站的正式投入使用,为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县政府研定,2015年6月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依法取得高铁北站公交专线的经营权,该公司成立了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交经营管理,投入宇通牌高一级公交车辆3台(8.5米),实行了公车公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公交车及线路发展情况

在《歙县公交车建设项目协议书》中规定,第一期投入公交车25辆,考虑到实际需求,企业自行增加公交车6辆,第一次实际投入公交车31辆,车辆虽由公司统一购买,但车款由个体车主集资支付且车主均为江苏人。运营线路为4条: 1路火车站--渔梁;2路二中--县中;3路交通局--金三角;4路歙州学校--牌坊群。一年后江苏车主不断将公交车向歙县本地人出售转让。2005年2月南源口撤乡并入徽城镇,为方便当地老百姓出行,于2005年7月将1路火车站--渔梁延伸至南源口,同时为了便于车辆调度,增加公交车一辆。

2008年3月为方便群众到县政务中心办事,4路延伸至桂林,同时对其它线路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运营线路为: 1路火车站--南源口;2路潭渡中学--影剧院; 3路二中--金三角;4路牌坊群--桂林。

2010年5月奔马公交有限公司将原有的32辆公交车报废,并一次性购买新公交车36辆,每条线路增加运力一辆。至此歙县城区共有公交车36辆。

2010年10月公交管理职能由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移至歙县交通运输局。

2011年9 月2路公交延伸至泊仕山庄,3路公交延伸至牌头。

2011年因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开通歙县--富堨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车2台。开通歙县--雄村--航步公交线路,将农公班车转换为公交车2台。开通歙县--北岸公交线路,将农公班车转换为公交车4台。

(三)经营形式

奔马公交有限公司属于个体民营企业,其所属公交车辆均个体车主全额投资购置,车辆的收支运行费用全部由个体车主负责,个体经营车主将公交车挂靠在公司捆绑式经营。公司的主要收入主要是挂靠费、管理费以及公交车身部分广告费。

(四)从业人员构成现有36 台城市公交车仅有18台是第一轮参与承包的车主,其他车辆都进行了一轮或二轮以上的转让。多名从业人员中,真正由股东亲自驾驶或售票的不到三分之一,大部分股东都是以投资者身份进入公交行业,雇人从事运营。

(五)票价及公交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经物价部门核准,现行公交车城区票价核定为1 元/人次,超出城区核定价格为1 元/人次,按照国家现有公交车票价优惠政策规定以及根据歙县公交车建设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公交经营者应对70 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实行免票,对学生实行半票,但公交公司对该政策的执行不到位,各项惠民政策履行不到位,同时要求政府支付由政策性引起的补贴,同时该公司在老年人持老年人证乘车时人为的制造障碍,出台霸王条款规定持老年人证乘车不予免费,要求老年人必须到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借机收取老年人乘车卡押金20元。据测算,该公司目前仅仅老年人乘车卡押金一项就占有资金8万元。

(六)经营状况分析

1、奔马公交公司经营分析

现有公司主营收入来源为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一是36台公交车每年上交的164160元管理费;二是公交车车身广告投放收入 约为12万元左右;三是老年人专项补贴10%的所谓管理费18000元;据初步估算,该公交公司年收入达30万元左右。

2、城市公交车辆经营分析

1、公交车收入情况公交车主要收入由营运收入、燃油补贴收入、车体广告收入三部分构成。

以2014年为例,全年单车总收入为16万元左右,月均 13300万元,2014年度燃油补贴为35000元,正常支出费用有:驾驶员年工资37200元,支付公司挂靠管理费4560元,单车保险费用支出9500元,车辆修理及维护费用11000元,燃油支出60000元,车辆折旧13000元。

综上,2014年度实际每台公交车辆纯利润为59640元左右。

3、城乡公交车经营分析

歙县至富堨城乡公交车为个体出资购置挂靠在歙县社会公用站(交通运输局所属国有企业)经营,自负盈亏,目前经营惨淡,日常收益只能满足加油,驾驶员的工资来源于政策性油贴补助。歙县至雄村公交车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年亏损达1.2万元左右。歙县至北岸城乡公交车因与歙县至深渡线农共班车捆绑式经营,目前年收入在6万元左右。

从调查情况看,当前我县公交车的经营利润与往年相比明显减少。

(七)当前公交客运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交经营模式落后,管理难度大 一是当前我县公交企业为个体所有,经营采用的是单车挂靠经营模式,公司不断违背公交为民服务的经营理念,现有的经营模式根本体现不了公益性;二是为了谋取利益最大化,公司把经营公交作为一种投资创收手段,只关心营运收入和利润,忽视公交服务质量和安全问题,经常出现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中途甩客、招手即停、发车时间不均衡、拒载老年人等现象,导致群众意见很大,投诉不断。三是现有公交公司内部的管理不规范,安全制度及安全监管不到位,没有形成真正公司化的管理模式。四是管理难。现有的公交管理手段单一,执法难度大,对公司的经营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

2、经营权炒作、转让、私自变卖公共资源特别严重 据调查,一台12万多元的公交车炒到现有95万元左右,最高的被炒到了100万元,经营权无序炒作转让给后进入的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导致投资成本难以收回。比如,2010年5月,为了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增加公交发班密度,经原建委批准后,奔马公交公司在原有32台公交车的前提下,增加公交车辆4台。2010年后,但该公司擅自将这四台公交车辆陆续以每台60万元转让给个人后挂靠公司捆绑式经营,导致了国有公共资源的流失的同时造成政府后续改革困难重重。

3、公交行业配套设施严重滞后

目前、奔马公交公司没有自己所属的办公场所,也没用公交车辆固定停放场所,由于受地理环境的影响原因,我县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滞后,造成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相对缺乏。公交车辆占用行车道停靠,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造成道路通行能力下降时有发生。

4、公交车辆运行时间、线路布局不合理

一是现在我县公交的运行时间维持在下午6:00前,特别是夏季末班车过早停止运行,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无法乘坐公交车返家,导致了晚自习的学生无车可乘,好多家长迫于无奈常常自驾车辆去接送孩子,此举也容易引起交通堵塞,为此,家长意见很大。二是公交覆盖率低。公司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以没有经济效益为由拒绝开通一些重要的公共服务场所,对一些合理的公交线路调整置之不理。比如按照县城公交调整的要求将公交二路车辆由二中延伸至新安中学,但该公司拒不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决定,无形中造车了新安中学师生出行难,在社会上也造车了恶劣的影响。

(八)当前城乡公交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前期对部分农共班车实行公交化改造的线路为二条(歙县至大阜、歙县至雄村),新开城乡公交一条(歙县至富堨),城乡公交经营车辆累计8台,以上车辆均以单车挂靠的方式挂靠在县社会公用站(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经营。存在的 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社会公用站和运管所客运管理办公室为一套人马、二块牌子,即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难以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利于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推进;二是城乡客运公交经营没有形成公司化的经营模式,实际经营者日常经营不规范,随意性大,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存在重大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以歙县至大阜的4台城乡公交(原歙县至深渡县内班车改造的)为例,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主要是经济效益),该4台城乡公交自开通以来一直都在从事歙县至深渡的班车客运,可以说,就这四台农共班车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改造是失败的。三是城乡公交效益普遍较差,导致城乡公交的实际经营者不按核定的时间发车屡有发生,经营断断续续,群众乘车不方便,体现不了公交的优越性。

二、下一步公交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建议 方案一:全面实施政府收购,公交实行国有主导

(一)公交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等文件,都明确要求政府主导、保障市民充分享受公交的基本权益。国家建设部在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必须尽快扭转“线路经营权私下倒卖”、“挂靠经营、个人承包”等问题,现有涉及公交改革与发展有法可依。

(二)具体方案

我国各城市公交经营主要为国有专营、民有专营和国有控股专营三种模式。根据我县城区的规模、财政状况、公交自身发展情况、社会效益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我县公交宜采用国有专营模式。一是县政府出台公交改革的指导性意见,通过第三方的评估由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对现有36台公交车依法收购;二是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缴奔马公交公司擅自转让的四台公交车非法获得的利益;三是按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逐步更新公交车辆,增加发车密度,适当延长公交运行时间,对部分公交线路的走向进行局部的调整。

这一方案是根本性解决我县公交发展的最好方案,将换来公交行业今后的平稳发展。我们可以借鉴外地已有的公车公营改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以人为本,无情改制,有情操作,依法实施公交体制改革。但是按照这种改革的模式势必会引起现有公交经营者的强烈反对,社会维稳压力大。

方案二:国有控股专营模式

以歙县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托,鼓励现有公交车辆实际车主以合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的格局。对现有的公交车车主,可以按以下两种模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安置。一是将其公交车评估后的资产全额入股国有控股的公交公司,成为公司股东,按公司章程享有股东的权利;二是自愿退出我县公交客运市场,其公交车由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保值收购。这一方案涉及到现有的各公交经营户,由于经营业户考虑到今后的利润收入、管理等因素,预计难度较大。方案三:维持体制现状,减轻经营负担

一是对现有公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执行政策性的规定造成的亏损,要求公交公司在公交车辆上安装电子收费系统,对老年人、特殊群体免费乘车进行统计,按照实际情况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二是强化对公交公司经营者的管理,严格按照现有公交法规从严管理公交公司,依法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持公交现有经营体制下不能达到公交为民、便民的宗旨,这个方案不能治本,只是权宜之计。随着交通出行方式的改变,公交经营举步维艰,公交效益会逐步下滑,公交经营亏损是早晚的事情。为此,为了维护正常公交秩序、保障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政府 除了最终要实行公交国有经营,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以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规范与扶持:

1、继续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是城市交通的主要载体,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我县现行的公交票价与周边区、县的标准一致,城市公交是市民出行的最基本的交通工具,对于票价问题,老百姓非常敏感,因此,建议我县的公交票价仍维持1 元/人次的标准。

2、建立并完善对公交的规范补贴制度。对于实行低票价和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而增加的支出,要建立并完善对公交的规范补贴制度,通过成本费用评价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或政策补偿。

3、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城市公交是关系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我县应在公共交通方面加大投入,要对公交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并向城市公交倾斜。确保公交公司在公益性的基础上正常、有序地运行,从而远离唯利是图的经营理念,如此,和谐交通,文明城市,才会真正向我们走来。

4、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力度。非法营运不仅破坏正常营运秩序,而且直接损害乘客的合法权益,建议县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净化客运市场,保持客运行业持续稳定。

维持现有公交经营体制是一种无奈之举,虽然能够维持一段时间公交市场的稳定,但是随着公交经济效益的不断下滑,一旦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罢运、冷线停运是迟早的事情,公交行业的经营体制最终还是要通过改革来达到公交优先、便民的宗旨。

三、推进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的相关建议

(一)关于经营主体问题

一是建议将挂靠在县社会公用站经营的城乡公交车辆8台移交县杭徽长运公司管理,彻底解决城乡公交经营的弊端,真正实现政企分离。二是依托县杭徽长运公司推进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后续改造工作。

(二)逐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在道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条、改造一条”的工作思路,开展县内农共班车的公交化改造工作。从目前县内各条农共班车的经营情况来看,上丰、许村方向的个体班车经营效益差,车辆的经营权炒作不严重,车价较低,在严格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的前提下,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将该方向经营的个体农共班车作为当前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的工作试点,由杭徽长运公司适时出台收购方案对该条线路的经营车辆依法评估收购,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歙县至深渡、屯溪班车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改造。对歙县至深渡农共班车的公交化改造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改造方案,同时将现有四台县城至大阜城乡公交一并纳入改造的范围。对县际班车(歙县至屯溪)的改造将主动配合市直相关部门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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