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旧城区小学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青岛市市区小学”。
青岛旧城区小学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一、中心市区小学办学基本现状
市区现设置76所完全小学,其中市南区地面小学36所(含3所市直小学),市北区地面小学30所(含1所市直小学),两区共设置94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6246人,其中非本区户籍学生22386人,约占学生总数的48.41%,专任教师2413人。
两区于1996年实现了教育“两基”达标目标,鲤城、丰泽于2003、2005年分别通过了“双高普九”验收,并将先后建成“教育强区”,区域内小学的办学条件不断完善,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办学水平稳步提高。目前中心市区小学的办学条件水平距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尚有不小的差距,教育机会和教育环境还存在不公平现象,学校与学校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办学整体水平还存在不平衡发展的现状,学校办学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
二、中心市区小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中心市区小学由于受地理位置、客观条件、历史因素、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生员素质、教育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办学过程中主要还存在着如下困难和问题:
(一)中心市区局部区域的学校布局和规模设置与城市的快速发展不相同步协调,“就近入学”的法定要求尚未得到充分的满足和体现。
1、局部区域学校规划设置滞后于城市的发展。目前,中心市区小学的整体布局规划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市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的需要。但随着中心市区范围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的开发和旧城区的改造,从郊区和邻近县(市、区)迁移到中心市区的人口越来越多、外来工
1人员大量增加,市区人口密度越来越高,进入市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局部区域的学校规划设置已滞后于城市发展的步伐;
2、城市配套建设未规范落实。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绝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相配套的学校,不能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条件。
上述两方面的因素给学校正常办学造成很大的压力,局部区域学校已难于承受超负荷的负担,同时也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
(二)受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心市区部分小学的办学规模偏小,办学质量受到影响,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不高。
中心市区现有的76所小学中,其中在12个班级以下的学校有17所,其整体办学水平普遍不高。造成规模偏小的主要原因:
1、规划设置规模滞后,虽然还有发展的空间,但由于资金缺乏,发展成本较高,不能适应城区快速发展的需要;
2、校园面积占地偏小,受历史客观条件限制,学校发展空间不大;
3、学校的生员少,师资配备受限、师资结构失衡,教育、教学、教研活动难于与其它规模学校一样正常开展,学校办学质量受到影响,辖区内许多适龄儿童转到其它学校就读,这类学校变成以接收外来工子女为主的学校,造成学校办学的不良循环。
(三)市区绝大多数小学的生均校园面积及生均校舍面积的主要办学条件指标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未达标和不均衡的办学条件制约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1、生均校园面积严重不足。按国家规定生均占地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核算,鲤城区区域内的36所小学有21所未达到标准,丰泽区区域内的30所小学有18
所小学未达到标准,占中心市区小学总数的51.32%。
2、生均校舍面积差距较大。按国家规定生均校舍建筑面积5.6平方米的标准核算,鲤城区区域内的36所小学有21所未达到标准,丰泽区区域内的30所小学有21所小学未达到标准,占中心市区小学总数的55.26%。其中个别校舍建筑面积均不足3平方米,距家规定的标准差距较大。
(四)由于教育专项经费缺乏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偏低,不少学校的仪器、器材、图书等设备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与国家规定的标准尚有一定的差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存在一定困难。
不少学校所配备的仪器配备,存在着种类不齐、数量不足的缺陷,一些使用中自然损耗的仪器也未能得到及时补充,大部分的图书未能及时剔除更新,不少的计算机和电教设备未能得到及时维护,给正常使用造成不少的困难。
三、对市区小学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学校的规划设置应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和谐同步进行,形成科学合理、均衡和谐、符合实际的市区小学布局结构。
1、学校规划设置应与城市发展规划建设相同步。学校是城市功能的重要体现,学校的规划设置是城市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规划、土地、建设等政府职能部门应按照法律的规定,结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规划和旧城改造工程,把市区的学校规划设置纳入相应的规划中,并在实际建设中予以落实;
2、要规范落实居住区开发的学校配套建设。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在房地产开发中,有关部门要督促规模开发居住区的开发商依照法律规定,在居住区内规划和
建设相配套的学校,对于小规模的居住区开发行为,有关部门应在适当的区域规划设置新的学校,并集合建设配和财政等经费落实学校建设问题。
(二)加强教育政策宣传,坚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原则,合理调控生员入学流向和生员结构。
1、加强舆论宣传导向。在科学规划设置和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好市区每一所小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教育均衡的推进成效。宣传媒体特别要加强正面的宣传和导向,促使学校区域内的居民对所在地小学的办学情况有更全面客观的认识和了解,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对子女入学的需求行为,及时组织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入学接受教育。
2、加强学校办学宣传。学校要通过规范办学、提高质量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以高效益的办学水平赢得社会和家长的认可,要突出加强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优势和办学成效,不断提高学校办学的知名度,减少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非正常流动。
3、政策导向生员流向。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招生入学、学籍管理等手段,合理调控生员流动和生员结构,努力稳定小规模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生员素质,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义务教育是一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事业。按照国家的办学标准办好每一所小学,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对平等的教育机会和公平的教育环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扎实做好市区小学的均衡发展工作,必将为市区的适龄儿童提供更加公平、均衡、标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机会,为建设作出基础性的教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