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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调查报告
摘要:为了解我们家乡“家电下乡”政策运行情况和现状,利用暑假回家时间对 “家电下乡”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采用学校统一的问卷调查表对家乡的村民和“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点通过电话和面谈几种方式进行了调查,共调查了10多个家电销售指定点,60多户农户。结果显示:家电下乡”得到了大多数农民的积极响应,大大调动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对刺激消费,改善农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 “家电下乡”政策的确一项是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关键词:农村 家电下乡 农村发展 利益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需求严重下降,扩大内需成为各方共识,“家电下乡”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的应运而生。它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商家、政府多方受益,实现多赢。
㈠是生产厂家市场占有率扩大。“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生产厂家抓住了“家电下乡”的契机,扩大市场占有率。1-6月,649个销售网点平均销售下乡商品109.3台。㈡是销售商家总利润增加。“家电下乡”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同时,净化了农村的家电市场环境,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原来松散的营销渠道变得紧密,传统的家电夫妻店开始向连锁经营转变,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从调查的10个网点看,“家电下乡”对整个销售经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了“薄利多销”,销售量增多,虽然单品利润不高,但总利润大幅增加。由于代理的品牌不同,“家电下乡”商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有所差异,代理海尔、长虹、美的等大厂家大品牌的“家电下乡”商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60%到90%;代理航天、小天鹅等品牌的占总销售收入的20%到40%。
㈢是农村居民获得直接利益。农民是“家电下乡”的直接受益者,1-6月,我市农民可领取财政补贴0.16亿元,惠农助农政策得以体现。同时,农民通过购买手机、彩电、冰箱、空调等家电,及时享受到了现代科技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增加了对外信息的了解和联系,消费观念明显转变,生活质量得以改善和提高。㈣是农村消费市场得到带动。“家电下乡”顺应了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因而在促进农村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居民购买的积极性,活跃了农村消费品市场。
最后是政府在农村的政策得到更灵活的运用。推广“家电下乡”政策政府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家电下乡”政策实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㈠ 政策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尽管我们组织了几次较大规模的活动进村入户宣传,并且通过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仍然没有让农民家家户户吃透“家电下乡”的政策。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种类、型号、性能、价格,在哪里购买正规产品以及如何申领补贴知晓率不是很高。部分非中标经销商打着政府补贴的幌子,进行有奖销售、墙体广告等形式的大肆宣传,混淆视听对群众进行消费误导,通过对部分村民的调查了解,知道买家电给补贴的占70%,知道买什么牌子的、多少价格范围的占35%,因此,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着政策普及率较低的问题。
㈡ 家电下乡产品的缺货断货问题。产品的缺货断货存在两方面的情况,一是热销类型的断货,据部分经销商反映,有部分热销类型产品比如样式新颖、功能特殊商品经常断货,而且断货时间较长,虽经其与厂家努力协商,仍然时有断货现象。二是部分家电产品根本就没上过货,据调查,部分手机销售网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柜连一部家电下乡产品也没有,农民想买也买不到,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进度。
㈢ 产品档次不高,型号层次不全。目前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型号不丰富,款式不新颖,选择余地不大,不合农民消费需求。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电视机中标机型中,经调查,电视机不仅中标型号较少,而且机型老化,导致电视机销量不大,农民迫切希望国家能够增加一些高档次的产品。相对而言冰箱、洗衣机机型较广,比较符合农民需求,销售状况较好。
㈣销售部门存在重消售,轻报送现象。按规定销售网点于产品售出后3日内必须录入信息,农民凭税务发票、随机标识卡等有关证明材料才能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但销售网点往往在产品售出后迟迟不录入信息,以至于农民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时,乡镇财政所在网上无法读取销售信息,农民不能及时领取补贴。
三、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建议。
针对调查中的一些问题我们形成了几点建议。
㈠宣传工作要深入。一是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通过有线电视、报纸杂志、乡村专栏、网点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活动,宣传要不间断、深入,营造氛围,掀起热潮;二是要求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积极投入到宣传之列,使宣传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
㈡简化补贴程序。目前补贴申报程序主要集中在农村消费者与政府部门之间,有农户反映,有时反复奔波的路费反而超过补贴费,大量农户和部分销售商建议,希望政府简化补贴程序,一种方法是减少中间环节;另一种方法是直补到销售商,销售商在销售商品的时候直接把补贴兑付给消费者,或者在销货款中直接扣除,再由销售商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规定与财政部门结算。
㈢ 扩大下乡产品范围。进一步放宽家电下乡产品的范围。农民大都根据消费水平
配备了相应的家电产品,家电产品需求在农民消费水平上基本趋于饱和,家电销售量上升空间有限;部分乡镇农民购买能力较低,加上宣传力度和领取财政补贴手续繁琐,财政补贴13%的惠农政策无法刺激农民购买欲望。希望生产厂家,要针对农民农村特点,提供针对性强的产品,在节能、环保、耐用和安全功能等方面下功夫,对一些难懂又不实用的功能和包装,完全可以简化。质量可靠、功能实用、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才是农民最需要的。
㈣规范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方便农民朋友确认。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搞好维修服务,并做好销售信息的登录工作,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称心。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搞虚假宣传以及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坚决取消其销售资格。
㈤ 加强监管合力。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因牵扯部门较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采取共同协作配合,强化对每个家电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随时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掌握了解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随着下乡产品的增多,农民购买能力的提高,家电下乡工作的工作量会逐渐加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也会逐渐增多。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作好本职工作,我们管理、操作人员会加倍努力,再接再厉让家电下乡政策惠及平松乡每一位老百姓。
参考文献:
[1]吴树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李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问答.中共党史出版社.
[4]百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