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调查与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常州市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与思考》
院系:xxx 专业: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x 前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它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资料调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此次调查,初步了解了新农合开展的具体情况,掌握了常州武进区内农民,居民对医疗保障所持看法的第一手资料,文章通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所存在的问题,即资金筹集难、农民参与性不高、赔付率低大病保障难、缺乏法律规范,从中得出了一系列的启示,希望能对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能有所裨益。
正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情况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二、各地进行的有益探索。二:新农合工作的主要成效
1、宣传到位,农民参合积极性高涨。七年来,我镇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积极组织乡村干部,采用分片、包村、包户的办法,进村入户分发宣传材料,向农民宣传新农合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权利、义务等。还通过制做宣传栏,宣传单、定期公布参合农民就医补偿情况等办法,进一步宣传农民从参加新农合中获得的实惠,激发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截至2009年全镇共有28435人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100%。
2、保障有力,参合农民受益。上级部门在今年对补偿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提高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2009年1至10月份,我镇共结报577人次,共结报医疗款381349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受益水平。
3、方法改进,服务群众有新举措。市新农合办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得到了群众好评。如在为了方便患者就医,取消患者住院审批,不断简化手续;针对在缴费登记过程中,参合信息误差较大的情况,采取信息录入下基层,减少信息误差率等
三、对新农合的认识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 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 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结语
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二)保障水平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武夷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便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二、几点建议
以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为契机,适度调整基金支出结构和新农合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多层次的重大疾病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将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继续推行特殊门诊补偿及住院分娩补偿政策。提高新农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 平,力争使相关病种新农合实际报销比达到70%左右。其中包括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以省(区、市)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等12类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二)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换运行机制,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供有力支持。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控制费用,提高服务绩效。要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三)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扩大试点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
(四)继续强化新农合监督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五)扎实做好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快速推进“一卡通”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新农合制度实施10年来的经验,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及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