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威宁县回族民族文化调查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某县民族文化调查报告”。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迤那镇茨营村茨营组回族文化调查报告
马关卫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7级 贵州威宁
调查时间:本人利用平时放假时间进行调查。
调查地点: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迤那镇茨营村茨营组。
调查过程:通过平时对本村日常风俗习惯的了解及在村里社区服务中心调查资料。调查方法:文献法、实地考察法、网络搜集等。
一、茨营村简况
1、地理位置
茨营村(贵州省威宁县迤那镇下辖村)位于迤那镇西南面,属迤那镇2类贫困村,总面积12.94平方公里,与本镇中海村、乡民村和观风海镇、斗古乡接壤。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是迤那镇回族聚居村。所辖组:茨营组,合营组,关营组,营盘组,营山组,双龙组。
2、资源概况
茨营村是迤那镇的农业大村之一,全村耕地面积7859亩,人均占有耕地约2.74亩。耕地主要分布在半山缓坡地带及低凹缓坡地带,土壤较为肥沃,以黄土壤和白沙土为主。农产品主要以玉米、马铃薯为主,经济作物以烤烟为主,干果主要是核桃。种植业以玉米、马铃薯和烤烟为主。在村经济结构中,农业是支柱。村内矿产资源主要是煤,埋藏较浅,一般在2—6米左右,发热量较高,多属含硫煤。畜牧业以养牛、养猪和养羊为主,2016年末,全村大牲畜存栏4526头(匹),出栏2413头(匹)。农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
3、人口构成及文化素质
主要民族成分:回族,彝族,汉族,苗族。2016年末共有703户3079人,其中茨营组有回族117户共499人,汉族51户,共209;茨营村人口密度为192人/平方公里。全村有劳动力1432(18至60周岁)个,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小学文化876人,占劳动力总数的64.89%,初中文化589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2.11%。劳动力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外出务工的人员较少,约有400人。
4、基础设施状况
茨营村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有村级小学1所、村级卫生室1所清真寺三所(茨营组、双龙组,合营组各一所),人饮管道5公里,村级公路较少,只有6公里,有通组公路,农业基础设施有的小水窖120个,没有农村沼气池,人畜饮水小水窖只有150个,蓄水量少。
5、产业发展状况
茨营村产业单一,只有种植业和养殖业。主导产业不突出,且小而全,科技含量低,耕作粗放。2010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05公斤。
二、当地农作物
1、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玉米、洋芋、大豆、黄豆等。
2、水果类有:核桃、樱桃、桃子、杏子、梨子、李子、沙果、榛子、雪莲果、桑葚、杨梅、山楂、石榴等。
三、民族介绍
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又称礼拜寺。公元7世纪中叶,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经海路和陆路来到中国的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西域人大批迁入中国,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回族。回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山西、河北、天津、北京、上海、江苏、云南、河南、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也有不少聚居区。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吸收了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服饰特别。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喜食炸油香。
四、名称来历
回族的“回”字,是沿用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旧称“回回教”中的“回”,回字“大口里有小口”,取该字意在告诫人们要言行一致,而且这与伊斯兰教的信仰——“口舌承认,心里诚信(穆罕默德奉安拉之命的宣教)”是相符合。所以从文字的演化上讲,回族的“回”在意思上其范围缩小了。
隋唐时期的胡人、蕃客、胡商,实际主要是指来自波斯和中亚地区的人群(可参见《太平广记》等唐代的记载),这些胡人有侨居也有定居,定居所住的地方叫“蕃坊”,这就是回族习惯把聚居地称为“回坊”的来由。侨居的则来往于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从事商业活动,从事经商的胡人蕃客,会选择寒冷季节到来前赶回去,气候转暖时再回来。回族民间有说法认为,这是被汉语人群称做“回”或“回回”的原因。国内史学界则多认为是“回回”是“回纥”、“回鹘”的异写或音转。唐代的在华胡人中,还有波斯和中亚小国的一些王族和平民,他们是为躲避阿拉伯人的侵略,逃亡而来。《四夷馆考》中说到:“回回在西域,地与天方国邻”。元代之前,“回纥”、“回鹘”和“回回”,这三个词在的汉语文献中没有明确的界限,几乎是同义词,在不同作者的汉文史籍中通常是交替混用,所指囊括了西域、漠北胡人直至中亚和波斯一带人群,用回回一词称呼来自回鹘地带还往西的人则显得更多一些。宋元时期,分布在中东部的回回(粟特、犹太、波斯等胡商成分较多)以及部分回纥、回鹘被称为回回人;而分布在漠北一带的部分回鹘、回纥或回回,则联合当地一些民族西迁后形成畏吾儿,还有的发展成为塔吉克、乌兹别克等西域民族。此际,胡人、回鹘、回纥这类称谓,在史书记载中基本消失。“回回”一词明朗起来,在官方的诏谕和汉文记载中凡涉及到民族的一般为“蒙古、畏兀儿、回回、也里可温、河西、契丹、女真、汉人”这类字样。
元代“回回”在官方或汉语史籍中除了指已经定居在中国境内的回回人外,通常也指的是比“畏吾儿”更西的人群,也就是“葱岭以西、黑海以东”——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伊朗、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阿塞拜疆以及哈萨克斯坦、伊拉克、土耳其和高加索部分地区。宋元以至明清期间,除了明代的撒拉等族外,凡是从这一地区入华的商人、工匠、军士、学者等几乎都自然的归入回回人里。历史长河中,这一地带分分合合,时而统一为一个国家,时而分裂为诸多小国,虽然不同国家不同族群在语言和文化的细部上存有差异,但整个文化面貌和人种上则大体一致,也都有禁食猪肉等古老的西域民族传统。
明代,“回回”和“色目人”在汉文记载中并用,如《大明律》有关律条正文下面的纂注中,通常有“色目即回回”的释文。但也有使用“回辉”的现象,如呼和浩特清真寺清真寺内存有“洪武皇帝御制回辉教百字”碑。“杭郡重修礼拜寺记”也有“回辉氏”一语。明万历四十一年的北京牛街礼拜寺“敕赐礼拜寺记”碑中,回族自称为“回回”,这是目前为止回族人以回回自称的最早证据。实际回回做为自称的年代比这早得多,只是由于相关历史文物、记载被毁坏和篡改掉了,也和各代封建统治者的文字狱有直接的关系。
回族一词做为民族称谓,目前有据可查的是出现在清乾隆时代。乾隆《重修肃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纪略”叙述哈密人口向肃州地方的迁徙时写道:“哈密夷人于故明时徙居肃州卫东关乡居住者三族。曰维吾儿族,其人与汉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与夷同;曰白面回回,则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织,为边氓矣。士商营伍,咸有其人”。再往后的年代,“回族”做为民族称谓使用越来越普遍,仅在官方记载中的例子就不胜牧举。
五、民族语言
回族没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当地回族通用汉语和本地方言,虽有经文,但也是阿拉伯文。
六、宗教习俗
回族人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古兰经》,信徒称“穆斯林”。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讲究卫生,不吃猪肉,狗肉,马肉,动物的血液等。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有的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按伊斯兰教历,每年12月10日为古尔邦节。每年的这一天,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另外,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 月定为斋月。在斋月里要封斋,要求每个穆斯林在黎明后至落日前的时间里,戒饮、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让人们在斋月里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罪过,使经济条件充裕的富人,亲自体验一下饥饿的痛苦心态。到教历1 0 月1 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然后去墓地“走坟”,缅怀“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七、婚礼习俗 婚姻方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回族婚礼很隆重,且有许多宗教和民族的特点。如举行婚礼,要请阿訇念“尼卡哈”即因阿拉伯经文进行证婚和祝贺。回族信仰伊斯兰教,认造物主为最高主宰,一切生活、行为无不受伊斯兰教清规戒律所制约。饮食方面,以牛、羊为主,禁食猪、马骡、驴、狗、猛兽肉和自死之物及宿食,以及各类生物之血,禁止喝酒和抽烟(特别是草烟);行为方面,禁止赌博、斗殴、奸淫盗窃、损人利已。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节日活动和宗教活动的中心,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圣节,在不同的地方还有阿舒拉节、姑太节、云人节等,以上节日都以教历(回历)计算。回族穆斯林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在住房、服饰、语言等方面大致与汉族相同。回族的婚姻与其他九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样受伊斯兰教的约束。穆罕默德说:“结婚是我们定制,背弃我的定制,不是我的教生。”回族的婚姻必须遵循伊斯兰教的规定,把结婚视为天命和圣行。婚姻须双方同意,在自愿的原则下,经家长和媒人施以聘礼,合乎教规手续,才能举行婚礼。认为夫妻之道,必须彼此相敬相爱,爱之以德,敬之以礼,夫治一外,妻治于内,相互谦让,相互帮助,反对互相猜忌,更不允许夫妻双方不忠,精诚一致,家道乃成。夫妻应孝顺双方的父母,教育子女遵守伊斯兰之道,爱国爱家,奉公守法,尽国民应尽之义务,赞助公益事业,夫妻共勉,才能保证家庭的和睦幸福。
回族穆斯林青年婚前要由男方下聘订亲,并择婚礼日期。订新叫吃粮茶,结婚要请阿訇赞圣证婚,“赞圣”就是赞美安拉促成了这一对青年的美满婚姻,并由阿訇向新郎、新娘讲授伊斯兰教常识,要求男女双方遵守“依玛尼”(信德),背诵清真言,问他们各自的“经名”(宗教名字),若无经名便由阿訇为他们命名,部新郎是否已送新娘“迈赫尔”(礼物),因为礼物是夫妻恩爱的象征。最后由阿訇正式含“尼柯哈”是婚礼必行之礼,有了证婚词,才能说明婚姻得以宗教的正式承认。其后还要举行扒果活动,由阿訇事先把象征长生不老的长生果、早生贵子的枣子、表示富贵的金属小钱及花生、水果糖、核桃等吉祥物放置桌上,抓三把执于新郎事先准备的帕布中,(有的地方撒在新郎内衣内),再交给新娘。待客人走后,夫妻共享,表示夫妻恩爱,同甘共苦,白头谐老,也是阿訇对新婚夫妇的良好祝愿。
婚礼结束,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举办较丰盛饭菜待客,开宴前得请阿訇“光道口”后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才能开始就餐,但禁止喝酒。
八、日常饮食
一日三餐。早餐食用大米蔬菜,用餐时间闲时在九点至十点,忙时在八点至九点;午餐食用洋芋,在家吃煮的,在外做活吃柴烧的,时间为一点至两点;晚餐吃的与早餐差类似;时间为春夏季起点至八点,秋冬季八点至九点。中老年男子三餐不离茶。
回族喜欢吃“油香”,但油香不是日常随便就可以做的,每逢结婚或办丧事等才做。每年开斋节,只要是回族人家,都要做“油香”,带少数的最好的去清真寺里与众人分享。
九、民族节日
回族民间节日主要有:开斋节,也叫肉孜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这些节日和纪念日都是以伊斯兰教历计算的。伊斯兰教历,以月亮盈亏为准,全年为12个月,平年354天,闰年355天,30年中共有1个闰年,不置闰月,与公历每年相差11天,平均每32.6年比公历多出1年。故回族上述三大节日一般每三年提前一个月。
1、开斋节
回族穆斯林的斋月,是伊斯兰教历九月(莱麦丹月)。回族穆斯林为什么要封斋呢?据《古兰经》载,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40岁那年(伊斯兰教历九月),安拉开始把《古兰经》的启示给他。因此,回族视斋月为最尊贵、最吉庆、最快乐的月份。为了表示纪念,就在每年伊斯兰教九月封斋一个月。斋月的起止日期主要看新月出现的日期而定。
斋月里,回族穆斯林的生活安排得比平时要丰盛得多。一般都备有牛羊肉、白米、白面、白糖、茶叶、水果等有营养的食品。
封斋的人,在东方发白前要吃饱饭。东方发晓后,至太阳落山前,要禁止行房事,断绝一切饮食。封斋的目的就是让人们体验饥饿和干渴的痛苦,让有钱的人真心救济穷人。通过封斋,回族穆斯林逐步养成坚忍、刚强、廉洁的美德。
当人们封了一天斋,听见清真寺里开斋的梆子声喊“开斋了”后,才可以吃“开斋饭”了。开斋时,若是夏天,有条件的先吃水果,没有条件的喝一碗清水或盖碗茶,而后再吃饭。这主要是斋戒的回民在夏天首先感到的是干渴,而不是饥饿。若在冬天,有的人讲究吃几个枣子后再吃饭。相传穆罕默德开斋时爱吃红枣,所以回民现在也有这种习惯。斋戒期满,就是回族一年一度最隆重的节日之———开斋节。节日中,家家户户炸馓子、油香等富有民族风味的传统食品。同时,还宰鸡、羊,做凉粉、烩菜等,互送亲友邻居,互相拜节问候。
开斋节当天早上,所有回族洗完大净后,就去清真寺里“传油香”、礼拜等,之后,男子要与阿訇一起去扫墓,扫墓回来再到清真寺里吃开斋饭。
2、古尔邦节、圣纪节
古尔邦节和圣纪节在当地则不隆重,几乎没有举行的。
十、服饰特色
回族服饰的主要标志在头部。男子们都喜爱戴用白色制作的圆帽。圆帽分两种,一种是平顶的,另一种是六棱形的。讲究的人,还在圆帽上刺上精美的图案。回族妇女常戴盖头。
盖头也有讲究,老年妇女戴白色的,显得洁白大方;中年妇女戴黑色的,显得庄重高雅;妇女戴黑色的,显得庄重高雅;未婚女子很少有戴。不少已婚妇女平时也戴白色或黑色的带沿圆帽。圆帽分两种,一种是用白漂布制成的,一种是用白线或黑色丝线织成的,往往还织成秀美的几何图案。服装方面,回族老汉爱穿白色衬衫,外套黑坎肩(老乡称“马夹”)。回族老年妇女冬季戴黑色或褐色头巾,夏季则戴白纱巾,并有扎裤褪的习惯。青年妇女冬季戴红、绿色或兰色头巾,夏季戴
红、绿、黄
等
色的薄
纱
巾。
十一、回族禁忌
回族穆斯林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家里墙壁上挂有古兰经字画的,禁止有人在家里抽烟、饮酒;禁用食物开玩笑;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在水井、泉眼取水,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
回族穆斯林在饮食方面最突出的习惯就是禁食一些食物,而且有比较严格要求。在肉食方面,回族只食蹄分瓣反刍的动物肉。如牛、羊、骆驼、鹿、山兔的肉等;禽类中只食鸡、鸭、鹅、鸠、鸽的肉等;在这些可食动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宰的;必须是清真寺掌教(刀师傅)或阿訇屠宰的方可食用。
回族穆斯林除了不吃猪肉外,还不吃下列动物的肉:有爪子的、不反刍的兽类,如马、骡、驴、猫、狗、象、虎、豹、熊、狼、狐狸、鼠、貉的肉;性情凶暴的禽类,如鹰、鹞、鹫、枭、乌鸦的肉;两栖类的蟒肉,爬行类动物中的蛇肉;水产类中奇形怪状的生物,如龟、泥鳅、蛙、蚌、海参、蜇、蟹等(但海产品的禁食范围有些变化)。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法律的源泉,是穆斯林行为的最高规范。《古兰经》上既规定禁食,那么,所有穆斯林就必须遵守这些教规。这些禁食的教规,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逐渐演变为穆斯林的生活习惯。这些食物禁忌习惯,已被广大穆斯林所接受历代相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