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离婚案件的调查报告_离婚案件调研报告论文

调查报告 时间:2020-02-27 05:58:4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调查报告】

80后离婚案件的调查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离婚案件调研报告论文”。

关于80后离婚案件的调查报告

80后一词来源于国际社会学家们讨论社会发展一代名词.是指国家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后所出生的一代人(计划生育发展的新阶段1979年至今)的代名词。以此讨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用法制限制人类生育后所面临的问题及80年以后所出生的独生子人群所面临的生活、成长、文化发展问题。后来此词被广泛的作为1980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群代名词。在近三年的高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80后当事人逐渐成为主力,我于高淳县人民法院调查得出,高淳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审理的480件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为80后的113件,占23.54%。“80后”应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我抽调了高淳县人民法院于今年审理的涉及到“80后”的案件70件,占所有“80后”离婚案件的62%。

从调查中的“80后”离婚案件中发现,不少“80后”都是因为结婚、生子后依旧我行我素、玩性不改,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他们或是撇下爱人、孩子,和朋友一起酗酒,或是夜不归宿,或是在生完孩子后像完成任务似的,从此再过起“疯玩”的日子。

“与上辈的婚姻相比,“80后”婚姻中最能体现出时代变化特点的,是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包括在考虑离婚问题时对孩子的态度。”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中感觉到,“80后”夫妻的婚姻里,孩子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够成为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相反,夫妻因分担养育义务和各自家庭的不同教育观念,还增加了许多矛盾。

“80后”中不少是独生子女,在娇生惯养中长大,部分人难逃“稚嫩”、“轻率”、“自我”,成为父母或许对于他们自己而言都是始料不及的事情。“但既然已为人父母,不论多年轻,不论多草率,也不论有再多再大的困难,“80后”都应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抚养孩子的责任。”法官也希望“80后”父母多为孩子考虑,不要固执于自己的意愿,而要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消除、弱化对立情绪,花精力去关注孩子的成长,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这样,孩子的幸福才不会因为父母的分离而削减。

致80后离婚的原因:

一、缺乏宽容

80后独生子女之所以成为离婚高发人群。该群体中许多人以自我为中心,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淡薄,跟父母从小过分溺爱,凡事帮孩子拿主意,养成孩子缺少忍让性、宽容度有直接关系,这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稳定性下降。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代人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更高了。对平淡生活的不满,使得他们不愿意凑合,一些由生活琐事引发的“婚姻死亡”现象就越来越多了。

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弱冠到而立,“80后”从青涩走向成熟。然而,从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80后”依然有着孩童般的生活幻想。或许正是因为这一份不成熟,“80后”离婚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之前丰台法院就审理过一起因为晚饭不对胃口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案子。法官通过调研并与“80后”一族聊天后发现,在婚后生活中,这些年轻人更看重的是自己的个性,往往强调为自己活着,能过就过,过不了就散,死赖着不肯分手的几乎没有。此外,“80后”一族离婚大多由生活背景、成长环境、地域差异造成的性格和生活方式冲突引起,甚至有的时候,离婚理由不过是“没劲了”、“玩儿不到一起”,甚至是“对方打呼噜”、“装修意见不统一”等等。

二、家长依赖

在经济方面,现在的大多数都是“啃老族”,婚前花费就不知道节省。婚后双方依然按照自己原来的生活方式生活,紧随时尚潮流,自己的收入不足时,不懂节制,向父母伸手接受老爸老妈接济。直到产生两个家族的矛盾且一发不可收拾。法院在开庭审理“80后”离婚案件时还发现,离婚双方的父母大多都作为孩子的委托代理人出庭,旁听席上还会坐着诸多亲戚朋友助阵,往往是庭上夫妻双方说话不多,长辈情绪都很激动,相互指责对骂。法官认为,由于“80后”独生子女比较多,从小都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婚后只要是受一点委屈,父母就会到对方家或者单位大闹,使矛盾更加激化,最终导致离婚。“这一代的离婚当事人一开口,就是“我妈说了,我爸说了”,开庭的时候也都明确要求父母陪同或者作为代理人出庭。”

三、家务低能

80后中颇具代表性,经济不独立、“家务低能”是80后婚姻生活中的“软肋”,加之缺乏宽容、理解的个性往往容易成为轻言离婚的导火索。有调查显示,在已成婚的“独生代”家庭中,有30%聘用计时工来做家务,20%由父母定期为 2 其整理房间,80%的家庭长期在双方父母家里“蹭饭”,30%的夫妇自己的脏衣服要拿到父母家里洗。在高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就有一起是因为80后夫妻因家务而产生矛盾导致到法院诉讼离婚的案件,张某和李某都是80后,两人结婚一年左右,从小在家庭的娇惯下都不会干家务,在共同生活期间因为家庭琐事就不断的产生矛盾,另外又因为本文中提到的双方缺乏宽容,因此矛盾就越来越大,夫妻间的感情裂痕就越来越深,导致张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的父母亲也不认为李某不干家务是多大的问题,多次干涉庭审,认为张某没有宽容心,也希望他们能离婚。

四、草率“闪婚”

80后到了适龄年龄后,“闪婚”也随之成为流行词。很多“闪离”的80后最后几乎都会说:之前不了解对方,没想到他(她)那么多毛病,而导致“闪离”的前提正是看似时髦的“闪婚”。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而都市生活节奏快,人心容易浮躁,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双方谅解,缺乏社会责任感,就容易草率离婚。

此类案件的特点:

1、结婚草率,离婚轻易,婚姻持续时间短,多数“80后”离婚案的婚姻持续期间不过短短几年甚至只有几个月,强调个性,在离婚问题上谁也不肯妥协。

2、好离好散,泾渭分明,“80后”结婚时大多没有什么经济基础,多为啃老族或婚后收入各自分得清楚,离婚时大多没有过多的财产纠纷。

3、弃子女不顾,享受单身,80后的当事人,要么婚后丁克,要么有了孩子,将孩子甩给自己的父母,依然强调自我,洒脱的享受单身。

处理此类案件的对策:

1、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婚姻管理机关等多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庭审讲法、到基层社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讲授法制课、与全市县区各广播媒体联合进行法制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婚姻法的宣传,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增强责任感。

2、充分挖掘现有司法资源。指派年富力强、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较为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此类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同时根据当前申请离婚当事人多为女性的特点,适当安排女法官办理此类案件,通过女性与女性 3 之间的设身处地的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尽量挽救更多的家庭。

3、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纠纷的机制。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耐心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双方明白彼此间面临的差异和改进沟通方式,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减少婚姻中的冲突,即便通过调解双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将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保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还要做好父母双方的法制教育,非抚养方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视权,使子女能够感受到父母双方的温情,双方相互,监督减少对子女合法利益的侵害。更好的保护离异家庭子女,防止其成为问题少年。

5、强化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利用调解前置程序,理清双方的婚姻状况及争执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司法解释,将婚姻纠纷列入调解前置程序的框架,这样便于法官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涉诉原因,是否有调解和好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数“对症施药”。对夫妻感情较好的,只因一时冲动草率引诉的,可采用“冷处理”的方式;对双方因误解或误会引起的离婚,帮助双方消除误会;对婚姻感情确以破裂,在调和工作未果的情形下,应及时开庭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纠纷。审判中应贯彻和体现“能调则调,多调少判”原则,对死亡婚姻尽量劝离,让双方好聚好散,对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则应尽量调解和好。

“80后”应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从抽调中的“80后”离婚案件中发现,不少“80后”都是因为结婚、生子后依旧我行我素、玩性不改,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他们或是撇下爱人、孩子,和朋友一起酗酒,或是夜不归宿,或是在生完孩子后像完成任务似的,从此再过起“疯玩”的日子。

“与上辈的婚姻相比,“80后”婚姻中最能体现出时代变化特点的,是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包括在考虑离婚问题时对孩子的态度。”王建中在审理相关案件中感觉到,“80后”夫妻的婚姻里,孩子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够成为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相反,夫妻因分担养育义务和各自家庭的不同教育观念,还增加了许多矛 4 盾。

“80后”中不少是独生子女,在娇生惯养中长大,部分人难逃“稚嫩”、“轻率”、“自我”,成为父母或许对于他们自己而言都是始料不及的事情。“但既然已为人父母,不论多年轻,不论多草率,也不论有再多再大的困难,“80后”都应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抚养孩子的责任。”希望“80后”父母多为孩子考虑,不要固执于自己的意愿,而要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消除、弱化对立情绪,花精力去关注孩子的成长,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这样,孩子的幸福才不会因为父母的分离而削减。

注:数据来自高淳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份的受理案件。

“我们散了”……以往羞于启齿的“离婚”一词让“80后”年轻人说出来显得自然平常,在婚姻登记员和法官眼中,年轻人盲目结婚导致轻率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速婚”、“闪婚”、“闪离”让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的人看得瞠目结舌。

根据婚姻登记部门的统计,去年全北京有24952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其中有五分之一的婚姻关系维持不到3年;三分之一在结婚5年内离婚;结婚不到1年就离婚的有970对,有52对离婚的夫妻结婚还不到1个月。

在“百年一遇的吉利日”——2006年6月6日结婚的,也已经有11对离婚,其中最短的婚姻关系只维持了23天。这些夫妻中,有的认识了一个多月就登记结婚。而在这些“闪婚”“闪离”的离婚夫妻中,“80后”又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周末夫妻”、消费AA制、合则聚不合则散等婚姻理念颇受“80后”的认可和追捧;然而,“80后”独生子女成为离婚高发人群,给家庭、给自己、给孩子都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这已成为婚姻管理部门、婚姻家庭专家和社会学家关注的社会问题。

经济依赖、家务低能,诱发离婚

1984年出生的筱竹前年大学毕业没多久就与同学志强结婚了。他们的很多同学中女生畏惧高龄难嫁,男生希望“后方稳定”,也纷纷选择了短平快的结婚方式。婚后两人尽管在单位都能独当一面,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还是渐渐显现出来。志强从小花钱大手大脚惯了,一个月的工资半个月花完,之后便心安理得接受老爸接济;筱竹则是收拾屋子、做饭等家务样样“拿不起来”。

与此同时,都是独子的两人过强的个性不时发生冲撞,换新手机必须两人一人一个,MP3、数码相机甚至电脑要置办就得是一人一台,即便如此,因生活琐事引发的争吵还是越来越频繁,终于有一次,在筱竹无意中删除了志强的一封重要邮件后,双方的矛盾彻底爆发,互不相让的两人在结婚一周年时领回了离婚证。

筱竹和志强的婚姻状况在“80后”中颇具代表性,经济不独立、“家务低能”是“80后”婚姻生活中的“软肋”,加之缺乏宽容、理解的个性往往容易成为轻言离婚的导火索。有调查显示,在已成婚的“独生代”家庭中,有30%聘用计时工来做家务,20%由父母定期为其整理房间,80%的家庭长期在双方父母家里“蹭饭”,30%的夫妇自己的脏衣服要拿到父母家里洗。

婚管部门

结婚就盲目,离婚更草率

“两个人登记时可能对婚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清楚,甚至根本就不愿担负这种责任,只注重婚姻中个人的感受。”说起“80后”离婚高发现象,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李紫薇表示出自己的担忧。她告诉记者,去年的一个所谓黄道吉日,她在区里的婚姻登记处遇到两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女来办理登记手续,当问及二人的结婚原因时,他们的回答是:“路过这里看到很多人在办手续,一打听才知道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也认识一个多月了,反正早晚也得登记,索性赶今天办完得了。”“很多年轻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而都市生活节奏快,人心容易浮躁,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双方谅解,缺乏社会责任感,就容易草率离婚。”李紫薇说。

婚姻家庭专家

婚姻稳定应多些宽容忍让

针对“80后”独生代离婚高发的现状,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家庭社会学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专家王震宇从社会和家庭两个层面剖析了其中原因:“„80后‟这一代人是在社会转型期长大的,各方面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改变了固守终身婚姻的观念,不认为婚姻是终身大事,更不恪守从一而终的观念。”

王震宇指出,独生子女被父母从小过分溺爱,往往比较任性,生活中以自我为中心,总要求别人围着自己转,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相比,“80后”在婚姻生活中忍让性、宽容度都不够,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稳定性下降。同时,这一代人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更高了,对平淡生活不愿意“凑合”,由生活琐事引发的“婚姻死亡”现象也就越来越多了。

解决之道 婚姻家庭咨询师拯救婚姻

“缺少婚前教育应是„80后‟离婚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关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新人都表示没有接受过“正式的”婚前培训和教育。“目前离婚率仍处上升趋势,应把婚前教育列为步入婚姻殿堂前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程序,也可作为降低„80后‟、„90后‟离婚率的尝试。”王震宇说。记者了解到,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于去年年底启动了“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的基本理论、现代婚姻关系、国内外婚姻发展趋势、问题及对策、两性心理学、婚姻家庭伦理、性科学等8门课。本市近期将开始第二期的培训工作。另外,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递交了“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鉴定申请报告,一旦通过批准,婚姻家庭咨询师将会和会计师等职业一样成为一个合法职业,并由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和颁发证件。婚姻家庭咨询师今后的工作将包括婚前教育、婚姻困惑指导、“死亡”婚姻的法律援助等。

国江苏网2月9日讯 近年来,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主体,“80后”逐步步入婚姻,他们的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市妇联联合市政协社法委妇女组发布《苏州市“80后”婚姻家庭状况调研与对策建议》报告,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苏州市“80后”开展大规模抽样调查,分析和掌握苏州市“80后”的婚姻家庭现状。

该调查综合利用问卷调查,市妇联婚姻家庭信访案件抽样调查,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案件抽样调查等三个不同渠道,对“80后”家庭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家庭冲突及危机的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80后婚姻家庭建设对策和建议。

“80后”结婚成本较高,房子是结婚的重要条件

结婚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彩礼、婚庆和度蜜月的结婚花费;二是购买及装修住房。调查结果显示,“80后”的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至5万元,但结婚花费在5万至10万元的人最多,占33.80%,其次是3万至5万元的,占21.99%。2009年苏州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因此,与苏州市的人均收入和“80后”的人均收入相比而言,“80后”的结婚花费较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53.08%的“80后”婚前一年半已经购买住房;24.37%的“80后”婚后二年内购买住房;仅有22.55%的“80后”尚未购买住房,这其中只有10.02%租房居住,而其他的12.53%则有老宅或宅基地等居住。

晚婚成80后普遍选择 “闪婚”比例不到2成调查显示,“80后”从恋爱到结婚花费1至2年时间的人最多,占43.84%;其次,有30.82%的人从恋爱到结婚花费3至5年;恋爱3个月和1年就结婚的占1.37%和14.16%。因此,“闪婚”并非“80后”婚姻的主流,绝大部分“80后”对婚姻的选择还是比较慎重的。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就业年龄推后,结婚成本提高,结婚年龄一再推迟。调查结果显示,“80后”平均初婚年龄为24.82岁,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5.03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4.28岁。

“80后”的婚姻危机提前,“七年之痒”变为“三年之痛”。

从调查结果来看,“80后”出现婚姻危机时的平均结婚年限为3年。其中,30.82%的婚姻危机出现婚后1年左右,这表明“闪离”的确是“80后”婚姻家庭危机中大量存在的现象。

80后婚姻家庭冲突三大原因:子女教育、家务分工、性格不和。

首先“80后”不放心“隔代教育”,子女的教育往往由夫妻自己来承担,但是夫妻之间就子女教育各有自己的理念,在达成一致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并由此带来家庭冲突和婚姻风险。

其次是因为“家务分配不公平”问题,占25.63%。“80后”,尤其是独生子女不喜欢做家务,新婚夫妇往往因为家务问题导致家庭冲突,甚至离婚。

“性格不和”占22.65%,即“80后”夫妻在分享兴趣爱好和共同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而他们的个性又较强,这容易陷入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错的,并由此导致家庭冲突。

“80后”婚姻家庭冲突的四大困扰:住房、姻亲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务。

大部分“80后”家庭都要在婚前或婚后2年内购买住房,而目前的高房价给“80后”的婚姻家庭带来很大的压力。

姻亲关系问题,是个传统的婚姻家庭问题。“80后”刚刚进入婚姻家庭生活,大部分仍会和父母一起几年,这给个性较强的“80后”在处理家庭关系时增加了一份挑战。

子女抚养。绝大部分“80后”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这使得他们尤其是女性面临工作和照料孩子的冲突和双重压力。进而,子女照料问题成为家庭冲突的一个来源。

家庭财务问题,“80后”经济相对独立,往往是夫妻共同管理家务收支,这需要双方在财务决策上为达成一致而进行较多的协商和磨合。

“80后”婚姻家庭产生危机的三大原因:家庭暴力、婚外情、同居关系。

家庭暴力是“80后”婚姻破裂的第一杀手。50%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家庭暴力,其中绝大部分是身体暴力。调查结果显示,报告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中,30%是高中文化水平,31.25%是大学及以上文化水平。此外,30%以上出现家庭暴力的婚姻在来访中提出离婚或进行离婚咨询,而大部分人仍选择停留在目前的婚姻关系中。

婚外情是“80后”产生婚姻危机的主要原因。从问题婚姻家庭信访和离婚案件调查显现,24%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婚外情给家庭带来的困扰。

此外,婚外情问题往往还会和家庭暴力以及遗弃问题交织在一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女性在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后遭受身体虐待,甚至遭受胁迫离婚。一些女性则发现配偶断绝对家庭的经济支持,使得女性和孩子的生活变得困窘,而不得不向妇联寻求权益保护。

同居关系对“80后”女性弱势群体危害极大。调查结果显示,90%的同居信访者是由于怀孕或生育后被男方遗弃。这表明,在同居关系中,有10%的案件男方是已婚的并没有考虑他们的未来。

在同居信访案件中,70%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30%的女性无业,绝大部分女性都来自较低的社会阶层,女性对同居男方存在经济依赖问题。同居造成怀孕或生育后被遗弃和女性社会阶层低交织在一起,这部分被遗弃的女性和孩子给未来婚姻家庭生活带来危机。

1季度全国46.5万对夫妻离婚 较去年同期增长17.1%

商报北京消息 今年一季度,我国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其中四川省有38228对夫妻登记离婚,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首位,其次就是山东省,共有29367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

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目前1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和地方民政事业统计数据已经出来,全国一季度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与此对应的是,今年1季度全国共有317.6万对夫妻办理了结婚登记。

上述数据显示,今年1季度,我国每天有35288对新人登记结婚,同时每天也有5166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

记者调阅2010年1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数据发现,去年1季度全国有39.7万对夫妻登记离婚,今年这一数据增加了6.8万对。

四川省离婚人数居31省份榜首

记者注意到,在全国31个省份中,四川1季度登记离婚的人数最多,有38228对夫妻“分手”,其次是山东,有29367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另外,北京1季度有8044对夫妻登记离婚,在31个省份中排名第21位,西藏只有192对夫妻登记离婚。(据《法制晚报》)

婚姻家庭研究学者王蕾蕾:离婚率升高是“转型期阵痛”

面对我省的高离婚率问题,昨晚记者采访了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王蕾蕾教授。王蕾蕾教授表示,目前高离婚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社会的转型、经济背景下多元化观念冲击等问题,则是影响离婚的重要因素。

婚姻出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

“目前整个社会都处于转型期,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社会问题,婚姻是其中一方面问题。而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所以也会因此受到影响。离婚率升高是转型期阵痛。”王蕾蕾教授告诉记者,这是从大背景的角度来看的。此外,随着社会、经济和思想观念的发展进步,人们从物质满足慢慢开始向精神满足过渡,如今人们对于情感的追求和满足要求越来越高,这也是一方面原因。

此外,王蕾蕾教授也提及,如今人们对于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耐性不如过去的人。“如今很多家庭成员,其解决家庭问题的能力和耐性都不足,所以就可能出现用离婚这种他们感觉比较简单的方式来解决家庭问题,但这不是根本办法。”

小两口的问题家长别掺和

“现在很多家庭对于婚姻问题,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老一辈的口传身教等方式来获得的,但单凭这些零星、不系统的方式,那是不行的。”王蕾蕾教授表示,现在很少有从小就教育人们处理家庭问题的学科,也只有少数专业会涉及这样的课程。王蕾蕾教授建议,小两口的事情尽量让小两口自己去解决。家长过于偏袒己方子女,可能会让问题更加复杂,并且也不利于小两口提升解决家庭问题的能力。(记者 陈伟斌)

拓展:

典型案例 “80后”网恋闪婚一周闹离婚

2006年6月,虎门“80后”男子梁某和同镇姑娘谭某,在网恋一年后登记结婚。

结婚后一周左右,两人因为性格不合和缺乏了解,经常吵架。女儿出生后不久,谭某搬到娘家居住,两人分居已达两年。无奈之下,梁某向虎门法庭请求判令两人离婚。

东莞第二法院虎门法庭查明,两人以网络聊天方式相识后结婚,夫妻生活出现矛盾,庭审期间两人都表示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归谭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核心提示:

“80后”成为离婚案的主角、女性主动提起离婚的比例大幅提高、外地人离婚案件远远多于本地人离婚案件„„昨日,东莞第二法院向媒体发布了“近两年婚姻家庭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就辖区内虎门、长安等镇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

调研报告显示,东莞第二法院近两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主要以离婚案件为主,占到了80%以上。针对离婚案件的特点,调研人员表示四成以上离婚是由于“小三”插足造成的,同时家庭暴力和夫妻“冷战”现象也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调研人员同时分析了家庭暴力举证难、虚假离婚识别难、本地人财产分割难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对家庭暴力进行举证责任合理分配、加大对困难女性的救助等建议。现状 家庭纠纷案八成闹离婚

昨日,东莞第二法院向媒体公布了“近两年婚姻家庭案件情况分析报告”,报告以第二法院2009年1月1日成立以来至2010年12月份为止所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进行了分析。

报告显示,第二法院2009年全年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26宗,结案407宗;2010年全年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1宗,结案444宗。据分析,近两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类型处于稳定状态,其中婚姻纠纷主要为离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和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几类,家庭纠纷主要为抚养、监护、赡养、收养、探视子女和分家析产几类。

据调查报告显示,离婚纠纷历来都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最主要的类型。在第二法院近两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类别中,离婚案件依然占到绝大多数,其中2009年为80.28%,2010年为80.26%。

“80后”夫妻离婚率提高

调研人员分析离婚原因时称,以往的离婚案件理由多为性格不合,或者是与对方家人难以相处。然而,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有四成以上涉及第三者问题,半数以上女性都称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另外,调研人员称夫妻间的“冷战”现象屡见不鲜,这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调研人员称,近两年离婚纠纷当事人年龄结构有所变化,“80后”当事人开始“唱主角”。近两年受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1402名,经抽样统计,30岁~40岁年龄段的离婚案件所占比例已有所降低,而20岁~30岁年龄段“80后”当事人却提高了大约5个百分点。同时,离婚案件中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限则有缩短趋势。

从起诉方性别变化看,传统离婚案件中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近两年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案件却占多数。第二法院分析称,近两年审理的701宗离婚案件中,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比例超过了65%。

从东莞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人数比例看,东莞本地户籍(含双方均为莞籍和仅一方为莞籍)当事人离婚案件不足三成,外地户籍当事人(仅指双方均为外地户籍)案件却超过七成。

本地人的离婚案件基本均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有部分涉及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外地人的离婚案件有60%以上不涉及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

婚姻家庭案件

存在五大问题

问题1:现行婚姻立法滞后

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感情是否破裂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并不适合以各种客观标准来衡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婚姻家庭的状况。

问题2:家庭暴力举证难

涉及家庭暴力主张的案件,受害方举证困难。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一方提出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但不能对此举证,又因无公安、妇联等机关或组织的投诉记录,对方矢口否认,法院难以查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依法难以作出对受害人保护性的认定和裁判结果。

问题3:本地人财产处理难

婚姻纠纷案件以及分家析产等家庭纠纷中,财产处理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东莞本地户籍的当事人产生的婚姻家庭纠纷,涉及财产关系复杂,财产种类繁多,财产数量巨大,审查困难,耗时较长,效果不佳。

问题4:裁判对受害方保护不够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难以获得损害赔偿。由于通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要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极为不易,大部分当事人因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而导致法院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难以实现。

问题5:虚假离婚诉讼难处理

近两年,为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福利待遇而虚假离婚的案件逐渐增多,对于“假离婚”案件,在实践中难以作出辨识;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导致损害一方当事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

合理分配家暴案件举证责任

调研人员建议,尽量用调解的方法修复当事人之间受损的亲情。对于涉及家庭暴力因素的案件,对于受害人客观上难以举证的,可以采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由受害方对受侵害事实举证,受害人完成该举证后,由对方承担证明其并非侵权行为人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的,推定其为侵权行为人。

另外,困难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建议适当放低司法救助门槛,对生活困难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提示、帮助其办理减、免、缓缴诉讼费用。同时对诉讼过程中有过激行为或异常表现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妇联婚姻家庭专家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文/中国新闻网/记者唐红杰、范玲 通讯员王创辉

下载80后离婚案件的调查报告word格式文档
下载80后离婚案件的调查报告.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