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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之心得体会
进入大学一年多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宪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刑法》和《中国法制史》。上个月,我们08级法学2班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一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非常荣幸的当了一回书记员。这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的冲动。
在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在模拟法庭中我们用到的案例。案情是这样的:女青年王璐璐从银行取款20万元现金,走出银行门口时、“飞车党”张某、李某对王璐璐使用暴力将王璐璐钱袋抢走并驾驶摩托车逃走。王璐璐为追回被抢财物,遂驾驶小轿车追赶,后将张某、李某撞倒在地,取回被抢的20万元现金。结果李某被撞死,张某被撞致轻伤。
本案诉至汉阳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本院依法由袁骏、陈潇宇、陈婷婷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书记员卢婧玉(我)负责法庭记录。在公开开庭时,公诉人崔殊嫚、岳阳,被告辩护方律师贾晋飞、唐乐情全部到庭。08级、09级法学1班、2班全体同学到庭旁听。首先由书记员(我)宣读法庭纪律,待公诉方、辩方、合议庭都到庭后,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方开始宣读起诉书,公诉方认为王璐璐的行为系故意杀人。辩方辩称王璐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就自己的看法呈上了各自的证据,审判员对双方提供的证人和被告进行了讯问,进一步对案情有了更深的了解。法庭调查终结,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各自的意见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合议庭在听取了公诉意见和被告的辩护词之后,总结出了两个诉讼争议的焦点:一是王璐璐的行为是否构成那个故意杀人,二是王璐璐的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双方再次就两个焦点进行了辩论。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休庭15分钟后,合议庭判决被告王璐璐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当庭释放。至此,审判结束了。
模拟法庭是一种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真实地再现了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让我们融入角色中,从而慢慢领悟到案例给予我们的启示。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我不仅深切体会到法庭审判的庄严氛围,详细了解了整个的司法流程,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还体验了书记员这一职业。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受益匪浅。
首先,作为书记员,我了解到了书记员的职责。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审判等各种笔录工作。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3.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4。负责整理、装订审卷。
5.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其次,作为一个书记员要具备以下素质:1.一定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根本保障,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应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2.健全的心理素质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条件。3.娴熟的各种技能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内在要求。4.良好的外在形象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精神方面的表现。
再次,平时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更加巩固了。
1.基本法律知识一定要巩固。我们这次的案件是一个刑事案件,案情是:一个中年妇女开车在银行取了20万去医院救患了白血病的女儿,在银行门口遭两个骑摩托车的飞车贼抢劫,着急的女士在后面开车追赶,不小心将两个飞车贼撞成一死一伤,围绕这一案件进行审
判,到底是自卫还是防卫过当引起的故意杀人,这就要每个人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2.证据是胜诉之重。在本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深深的体会到在庭审中证据的重要性,不管是控辩双方都必须以证据为基础,用事实说话,证据是胜负的关键所在,也是法官裁判的依据。证据不足或有误就会导致败诉,只有紧紧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法学学习大多时候都是枯燥无味的,这次模拟法庭让我们从枯燥的法律条文中走了出来,走入了实践。
4.理论必须联系实际。书本上的东西都只是理论,但理论和实践往往有所出入。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们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一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集中的法律实践场所和机会,让大家跳出格式化的法律条文和理论的框架,在实践中熟悉、掌握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并在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中,巩固已掌握的法律知识,促进了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践能力,让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检验。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使大家不仅培养和巩固了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还掌握了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了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工作的距离,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对继续学习法律有很大帮助。
5.提高了综合素养。提高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的能力,团队活动的组织和合作能力、创造能力等。
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对于开拓我们学生的思路,提高我们的学习兴趣,促进我们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方面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认为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新颖的方式,不仅在诉讼法的教学中有着极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应用于刑法、民法等实体法的教学中,而作为模拟法庭的组织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案例与脚本的筛选是至关重要的。而这一点也正是刑诉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最为出色的。
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更是一种职业训练。所以,我们积极参与到模拟法庭的活动中去,各自扮演,各自体验这些对我们而言新鲜陌生的职业。我担任了书记员,工作包括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书记员是法院中担任记录工作的审判辅助人员。虽然不必像在真实情况下忙碌地记录,我也发觉到书记员这一职业所需要的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在大学生们的指导之下,我们亲身体验了法庭的全过程,并且对各个陌生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与体会。
综上所述,此次的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是在校领导和老师的关心、支持下完成的。它是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通过这次教学实践活动,使学我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通过实践,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
20080203023208法学2班
卢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