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风岁月读后感(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奇风岁月”。
第1篇:《奇风岁月》读后感
《奇风岁月》读后感
奇风岁月》是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为自己而写的一本书。当中有惊悚,有奇幻,更有感动。读着这本书,仿佛跟随主人公科里一起去探寻人性的真理,我们每个人都能从科里身上找回我们的少年心气,找到自己当年的身影,那个或者胆怯或者勇气十足的身影。刚读完《奇风岁月》,我根本无法在内心还不够平静的时候写下对它的赞美,必须等到所有的感情都沉淀下来。
这本书写了一个侦探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科里.麦克森的小男孩。在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是个死人,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在警长介入无果的情况下,湖底的一幕如幽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父亲,他的精神濒临崩溃,整天魂不守舍,郁郁寡欢: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法安心地过好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是的,如果连自己的家乡都不能安心,那么哪个地方能让人安心呢?于是,科里暗下决心,必须找出真相,唤回他挚爱的父亲,还小镇一个宁静......一根绿色的羽毛,带著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人心的善与恶、美与丑在书中泼洒得淋漓尽致。让我们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多行不义必自毙。让我们知道无论多么惊悚,依然要去面对,无论多么不舍,生活依然继续!经常会想起慢热型的奇风小镇,不知道在哪一个季节,我突然活在了那片安静而又暗流涌动的土地上,我想这是最幸福的,能够认识镇上的人们:早起的邮差、绿风牧场勤劳的送奶工、那个喜欢一丝不挂走在路上的弗特先生,噢,他真是个特别的人,或许也能说得上是个可怜的人。而在另外一个区上,就是黑人生活的那一片土地,有那么一个讲话很慢但手艺很好甚至能够拆弹的维修工,还有一个会戴着粗十字项链,两只手分别戴着两条或者三条手链但其实心肠很好的高大男人,当然不能忘记“女王”,事实上她才是那个最亲切的人。我真喜欢她。有好人就会有坏人,就像有了光就会有黑暗一样。那个妓院,那对坏兄弟,那个兽医...但不管怎样,存在总是有意义的,虽然科里进黑暗之城的那晚,看了许多他还不应该看到的丑恶,但奇风镇的孩子,终究也是要长大的,不是么?很为他的坚强而庆幸。也许多年后回头走进奇风镇,一切都已落败,但幸好还有人在,有人在守护着,心中永远的奇风镇......工程公司
2013年2月5日
第2篇:《奇风岁月》读后感
《奇风岁月》的作者是罗伯特·麦卡蒙。该书主要讲述了一辆单车,一只爱犬,一段追风岁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奇风岁月》读后感(一)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锰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奇风岁月》读后感(二)单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在追逐风的脚步......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这样的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这是令我印象深刻的简介。“火箭”就是那辆经历岁月洗涤的自行车,“叛徒”是只与“我”形影不离的小狗。有这样的伙伴,生活真是多了几分趣味呢!
《奇风岁月》是1991年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写给自己的一本关于生活的悬疑侦察长篇小说。有些人说:当你觉得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烧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我想说的不只是对生活的重新热爱,更是一种对人性的感悟与享受——主人公科里自始至终追求真相的决心,是深入心里的。为拯救精神濒临崩溃的父亲,一根绿羽毛成为追查真凶的“唯一”线索。全书的开始就生动表现了人物所在社会的黑暗,但是科里的“心”却是全书的一丝希望的曙光——对社会的讽刺、对家庭的热爱、对父亲的亲情全是与冷酷社会相反的温暖。人性的丑与美不是外表的奢侈、不是的浮夸、不是地位的衡量、更不是金钱的多少,最关键的是心灵的善与恶。
善良!是唐僧的愚善吗?是君子的伪善吗?真正的善良和心灵的美好是无论处于怎样的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身边的人,无论远近,只排除自己。人活着的确是为自己而活,但是如果人生只充满黑暗、阴沉、残酷的想法,活着不如不活。
单调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追逐风的脚步、照明黑暗的社会、寻找人生的真谛、诠释心灵的美丽!
《奇风岁月》读后感(三)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美国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他最好的朋友,飞向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萨克森湖畔发生离奇谋杀案。科里的父亲奋不顾身地跳下湖去救人,却目睹死者沉入湖底。从此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本书表面讲的是谋杀案,但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信仰。我从未见过有一本悬疑小说能写到如此深情动人。在追查真凶的这一年里,科里也经历了他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生离死别是人生道路上必经之事。如果我们来自那个黑暗世界,最终又要回去,那么,生命的意义将如何表现?在一年里,他最亲的兄弟“叛徒”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最好的朋友戴维雷因为随爸爸外出打猎的一场意外去世;他的恩师,罹患癌症也走了。我和书中主人公科里一样,也曾认为自己懂得了什么是死亡,但是我错了。
正如书中所说,“死亡是无法理解的,死亡是不能亲近的。”正因为这样,所以科学家会努力研究人人都会经历的“临终状态”。自己研究自己会经历的状态,在平常听来,这真的十分好笑。但死亡是个例外,因为世人都没有经历过死亡,包括死亡后是上天堂,还是回到那个黑暗的世界不断轮回,还是死后享受荣华富贵。这是信仰。世上有数不清的教派,每个教派都说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存在的。但我们不知道,即使是到处宣扬教义的和尚或牧师也不知道自己的教派所说的是否为真实的。但我们为什么相信,因为信仰。有时,信仰会支持我们的灵魂;有时,信仰会转化为毅力,像耶稣,像那些不屈不挠的烈士。
其实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的不止死亡和信仰,还有许多人物品质,社会百态。
这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
《奇风岁月》读后感(四)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一份儿童节礼物,我迫不及待打开一看,是一本书,像字典一样厚得吓人呀。妈妈从来没送过我这么厚得书。我试着读几页,马上爱不释手,不仅是我最喜欢侦探类型的小说,而且这是写一个12岁的少年的破案经过。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叫奇风镇的小镇上。一天清晨,十二岁的科里和他的爸爸挨家挨户地送牛奶,突然,前方冲出一辆车,急拐弯坠入旁边的河中。爸爸跳下车去救人却发现人已经死了,更奇怪的是他的双手被拷在方向盘上而且受过伤,这太离奇了……这件事一直困惑和折磨着科里的爸爸,科里很想帮爸爸,但是,线索只有一根案发现场带回来的绿羽毛。科里就凭着这根绿羽毛,带着他的忠实的伙伴“叛徒”狗儿,踩着它的脚踏车“火箭”展开了调查。调查案件的过程,科里从一个12岁的少年渐渐长大……最后发现那根绿羽毛是凶手家一只绿鹦鹉身上的,而那个凶手竟是在科里妈妈难产是帮助妈妈剖腹产的乐德善医生。
一个表面善良的医生竟然是一个杀人凶手,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竟然可以破那么离奇的案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活中我们不能相信那些道貌岸然的人。
科里在忠实的伙伴“叛徒”和朋友戴维雷死了以后,仍然坚持追踪这个案子。认真和执着让他长大成人以后,有了不同与常人精彩人生。
第3篇:奇风岁月读后感
奇风岁月读后感
(一)沉睡在风里的人
范婷婷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WJ当然习惯这么来写她的名字,这种类似于癖好的东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我从来没想过她在车上静默的想着些什么?可是我知道,我想的永远是,如果有一天庞大的机器和汽车将把式沟的石山移走,那么我可怜的北山是不是就要被迫移进发展的行列,于是,我们的白天,不再是骑着马赶集,在集市上用我的羊羔交换你的青菜。路灯会不会惊扰到黑夜出来游玩的鬼魂和妖精,她们会不会在汽车鸣笛声和路灯的嘈杂下瑟瑟发抖?
我们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在我们没长大之前老去,我们的朋友会不会去更远的地方?我们的少年会不会抛弃北山?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
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
儿 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
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
后来在榆中的中心广场,我们朝着家乡的方向。她说,以后,我要在那个地方盖一个图书馆,让喜欢看书的人泡在里面。大学我一定要学设计,图书馆我自己设计。你呢?没什么规划吗?
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
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
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
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
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
奇风岁月读后感
(二)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平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平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近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被日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裸男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全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 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近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裸男),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近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这种东西的简单成分如上。
我觉得麦卡蒙的确可以死而无憾了。
第4篇:奇风岁月读后感_读后感
《奇风岁月》读后感3篇
奇风岁月,奇异幻想
吴维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平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平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平静的奇风镇本不平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强暴,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妓女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平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成人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在奇风岁月中奔跑
胡熠扬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黑暗世界中的光明
周任坤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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