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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题记
初见《天狼》,是被它的封面吸引过去的,它的封面并不温馨,甚至还有些吓人,一头露出尖利獠牙的独眼狼,狰狞地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头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五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就对这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捧起它一口气读它。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和人之间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珍珍、它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历练自己,不顾性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而扎瞎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原为老主人杜伯效忠,后杜伯入狱,它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苛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门前,成了杜仲家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和它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夙愿有没有完成,其实,书的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黑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浓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它的母亲,爱它的外祖母,爱它的子女。白狗雪玉之所以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它的子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来源于爱,会有这个故事也是因为有爱。
正如许嵩的《半城烟沙》中写道,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夙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
有道是:因爱生恨。但同时,爱也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恨融成了爱,所以恨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独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正是这抹熠熠发光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深邃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独眼同样能协调地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