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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这本书老师在课堂上多次提到,我好多次想有去好好阅读一番的准备。只是无缘去寻求这本书,中间也只是想想,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图书馆寻求到了此书,便欣喜若狂。只可惜才疏学浅,不能很好的仔细的阅读。几乎是囫囵吞枣的浏览了一遍。之后就放在书架上“尘封起来”。后来在课堂上,老师说:读这本书要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的读出来才有韵味。于是在休闲的时候我仔细的研读了几遍。
出生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总有一点感觉自己离乡土是远的,与城市是近的。也总觉得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脚步渐渐的淹灭了传统文化的音韵。直到进入大学后,也才越来越觉得人情世故、差序格局的伦理并没有远离中国。这种传统观念就像是水,容器或许破碎了,不能固守完整。但渗透却是强有力的,中国的传统观念正依曲折地映射到社会的各种形态中。
“乡土”,“乡土”,即由“乡”和“土”共同构成。“乡”即乡村、村落,“土”即泥土。纵观全书,其基本脉络为:先有土,后产生乡,而后有各种习俗规范。即人们先有土地,然后在其上耕作,然后形成村落聚居,而后形成了诸如差序格局、长老统治等具有乡土特点的意识形态的道德规范、行为模式等。“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是费孝通先生在第一章的第一句话。在第一章里,费孝通先生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如“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重要特征。
中国现在的乡土与费孝通先生所研究、著述的乡土,时代相隔久远,二者必是有不相同的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是相对静止的乡土,而我们现在的乡土已经有了很大的变迁。现在乡里的那些人们,虽说身上带着的难以变更的农民的身份,但是却大批地进入到城市中来,参与到城市的生活与文化中来了。城市文化和现代文化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很大影响的,这种影响完全可以改变他们在乡下时所形成的观念。可是,中国的城市不是从西方搬运而来,而是一个与中国的乡土血脉相连的地方,城市生活中的观念也必然有部分与乡土观念是相关联的。因此,中国仍是个有着自己特性的中国。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费孝通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文明、礼貌的意思,而是一种行为规范—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同时,他也指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对生活的问题为前提,它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现在的中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一种现代化了的社会还是一个传统化地社会。而实际上,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是一个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互交割、相互混同的社会。我们也经常说到,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它的特征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是依靠依赖去保障,陌生人之间才需要写契约、立字据的。那么,我们现在的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吗?这可不一定,现在高楼越来越多,空间越来越小。冷漠越来越多,温情越来越少。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混凝土社会大于大于泥土的社会的社会。住在大城里的高楼里,进门出门把防盗门和防盗窗一关,关外面如何的轰轰烈烈,只要自己屋里安安静静就行,在自我的一片小天地里自我陶醉的快活。一年到头可以不去认识同一单元的邻居。防盗门和防盗窗阻隔了大家自我相识的那一条狭窄的路。可是,在乡下或小城镇里人与人之间还是相互熟悉的。有时候听那些从城里回来的人说,大城市里谁都不认识谁,还是我们这里好啊,人和人都认识。在人和人都认识的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尤其是生活中的事务,仍然是以依赖为基础的。对方答应的事,我们总是相信他们是不会食言的。如果对方一旦食言了,我们也无法用现代法律去起诉他,因为会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这种结果也会导致我们对法律的失望。因为法律是一个讲证据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依赖是一件多么赋有神圣的事情,是一件多么温馨的事情。
生的文字,总是期望用最通俗的语言,让“只要能读懂报纸的人就能读懂他的文章”。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篇文章中,这样的风格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尤其精妙的是,最简单的文字后面却蕴藏着丰富的涵义,令人赞叹。而为了真正理解费孝通先生的思想,其实需要从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学术旨趣中寻找答案。费孝通先生认为,对于中国文化的模式,应该从产生它的农村社会里去理解。在从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生活方式的缺点逐渐被暴露出来,只有农村社会的旧传统被摧毁,中国才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费老在文章中的基本观点是:“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老告诉我们,关于文字,为什么乡土社会对于文字是漠然的,这要从文字的功用说起。文字有两个用处,一个是横向的传递信息,比如说亲朋好友间的书信等,另一个是纵向的传递,比如说我们通过读书,了解前辈的思想,通过了解这些思想来解决现在的问题。最简单的例子是现在我们如果去找相关资料,我们就会上网去找,这既可以说是横向的,大约也可以说是纵向的传递。但是,乡土社会中,所有的事情都是熟悉而很少接受的新鲜事物,绝大多数事情都是可以预计的,那么文字的效用就很小了,比如说,我们还是一个小孩子时,我们是不可能凭空想要做曲奇的,要是我们想要做曲奇,必定是大人长辈常做的结果,那么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隔的情境里我们也只要向大人讨教曲奇的做法就可以了,而完全不必要借助文字。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我们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环境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映很难尽合于当时当地的环境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之所以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是因有这个无可补救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读到此处,我不能不说,费老先生由“社会学”的范畴而引发的对于中国乡土社会最基本而又最深入的描绘,对“文字”这种分析,使我也不由得审视起自己: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何时曾想过关于“文字”究竟是什么?!真要谢谢费老先生!还有一点想说的是,通过这样一次越过自己专业而去求读其他领域的著作的过程,是多么有益的旅程。